後記——怪異且流行之物
《不吉波普系列》 · 上遠野浩平 · 1175 字
(譯註:“波普”的原文是pop,而流行的原文是popular。怪異在這裏的原文是“不吉”。)
嗯。無論是小說、漫畫、電影、遊戲還是音樂,簡而言之就是隨便什麼都好,它們全是流行文化的一部分。說是藝術還有些過火,但在撼動人心這一點上,它們要比半吊子的藝術強得多。流行文化的判斷基準非常簡單,即“暢銷制勝”的露骨說話。暢銷這個詞有些直白,也可以換成“得到了買家的認可”。被人接受是流行文化成立的首要條件。不過呢,即使有人認爲這樣說有些世俗,但不管世間的人怎麼說,還是有人堅持己見。這些東西無法跟流行文化相提並論,有夢幻名作或傳統藝術等等稱謂。並不是說這些東西更加優秀,只是它們絕非流行罷了。
我知道這樣說會被人誤解,但大多數的流行文化都是在窘境中“偷工減料”才得以成立的。該說是有“真品太難,還是做點假比較好”的時候嗎?即使是擁有製作真品能力的人,也會故意省力而製作僞品。這個該如何比喻纔好呢?假如我們繼續吹毛求疵,事情有可能進入可怕的局面,不過所謂的“偷工減料”其實就是“適當地放棄已經教條化的過去,開拓通往未來的可能性”。(怎麼樣,不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吧。)(也好啦。)
流行文化最棒之處在於無論如何都很難成爲權威。不能說是完全不存在,但幾乎沒有。前段時間才成爲權威,沒過多久就會變成陳腐而無聊之物,反而是出現在很久以前過了時的東西起死回生,被人說是“很新鮮!”“遺忘這些事物的前人太蠢了”之類,這些纔是流行。這樣的看法其實非常任性,但當你身處流行的漩渦之中時,就會莫名地感到其中的必然性。沒過多久,這種感覺會膨脹起來突然爆裂,讓人變得清爽灑脫。而這個經常被用來形容泡沫。對此,我沒有簡單易懂的基準,即使我獲得了公募小說的大獎,也沒有任何值得炫耀的地方。
說白了吧,我的感性總是落後於時代。完全不是新新人類。我會聽着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的流行歌曲大喊“太讚了!”,讀五十年前的小說高呼“好棒!”。這些東西完全不合當今的流行趨勢,只有我會爲之亢奮。這讓我很是困擾,但是作爲職業的小說家,即使爲難也要做下去,爲了流行而不懈努力,但我總是不夠順利。沒錯,從我寫的文字就能看出,我對流行的概念有種憧憬或者說自卑情結。不過,該怎麼說呢,因爲我的性格扭曲,無論寫什麼樣的東西,最終都會被人說是“很獨特呢”“這是在說俏皮話嗎?”之類的。還被說過“沒辦法在我們這裏出版呢……”。現在依然會遇到這種事。
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要以流行爲目標。這已經成爲了我的人生命題,因此我也無可奈何。我這樣做的產物總是有些不吉(怪異),雖然想說不是我的錯,但果然還是我不對……即使如此,我還會堅持下去。我相信總有一天,怪異且流行之物也會成爲真正的流行。
(不要在後記裏擅自寫些裝模作樣的東西啊,真是的……)
(算了,不也挺好嘛。)
BGM“CHILDRENoftheSUN”byMAY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