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之国」
《奇诺之旅》 · 时雨泽惠一 · 2059 字
我的名字叫陆,是一隻狗。
虽然我总是看似愉快地露出笑咪咪的表情,但並不表示我总是那麼开心。我天生就长这样。
西兹少爷是我的主人。他是一名经常穿著绿色毛衣的青年,在很複杂的情况下失去故乡,並开著越野车四处旅行。
同行人是蒂。她是位沉默寡言又喜欢手榴弹的女孩,在很複杂的情况下失去故乡,后来成为我们的伙伴。
「现在我国不接受移民,如果你们的目的是观光、补给或是作简单生意就可以入境。」
虽然西兹少爷一直在寻求可以安居的国家,不过经对方这麼一说他也无可奈何。於是我们在刚抵达的国家城门前面决定最长停留十天,並申请入境。
当然实际上,我们並不打算停留那麼久。这是將西兹少爷被迫必须赚钱的情况考虑进去之后所订出来的天数。
「那麼,最后我想占用各位一点时间,让你们事先知道我国的法律。」
入境审查官说。
这也是很常被告知的事了。毕竟法律是因国而异的。
其中要说最容易理解的法规,就是禁止持有武器,西兹少爷腰上的刀也因此不能直接携带入境。也有不能行驶车辆的规定。
进一步来说,人类社会中偶尔也存在著以粗浅意义而言距离「一般常识」相当遥远的法律。
在我们到目前为止所探访过的地方当中,也是有「只要碰一下他人的小孩就构成绑架未遂罪要科以罚金」、「男女在公众面前牵手即构成猥褻罪应处以徒刑」、「因为在钱包內放入一定以上金额的钱財会诱使强盗行为发生所以违法」之类规定的国家。
还有「不管犯什麼罪,就算杀了人,只要能在国內逃三个月不被抓到就无罪」的国家。不过因为那是一个非常狭小的国家,不管怎麼样都很难想像无罪的可能性。
西兹少爷跟我还有蒂,在小小的房间裡听著入境审查官的漫长说明。
听是听了,不过並没有那类奇怪的法律──至少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那一类意想不到的法律存在。
然而,还是有少数像是「行道树所生长的果实,必须要平均分配。如果无法分给在场的所有人,就连一颗也不许摘取」这样的稀奇法条。
西兹少爷没有做任何询问,一面聆听一面適时附和。
就在我们接受长时间语气平淡的说明,老实说连我都觉得无聊想睡的时候。
「我国现在原则禁止以印刷文字、声音或其他方式將资讯在人群中广泛散布,这种行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至少十年以上的重大刑罚,甚至有可能处以死刑。」
西兹少爷刻意挑选了听不出批判气息的词彙。
据说这句谚语原本是戏曲中的掌权者用来隱喻「我只要签个名就可以杀了你们」,但如今它的意义已经完全转变,正是以西兹少爷所说的意思传诵於世──也就是广泛为世人所知。
「在谈论这个话题时,我总是会问旅行者,知不知道『笔比剑更有力』这句谚语。」
看著在说话的同时双眼还流出泪来的入境审查官。
入境审查官说道。死刑並不是个可以静静听下去的语词。
「我明白旅行者你想说什麼。因为我也经由这份工作,跟许多外国人交谈过。你的疑问是:『这个国家就没有「言论自由」吗?』,对吧。」
入境审查官一脸正经地直盯著西兹少爷看,並说道:
这个国家发生过什麼事吗?
西兹少爷將头歪向一边,提出问题以做確认:
「这样一来……要將所想的事情传达出去,还满大费周章的呢。」
这样一来,也几乎就等同於没有自由了。
「我有听过,意思是『言论比武力还有力量』对吧?」
「这个嘛……是的。」
西兹少爷並没有问出这句话。
「你的意思是『新闻』或『言论』的自由是被禁止的?」
「可是,在这种时候,完全不能保证『笔比剑更正確』。『如果是用笔的话就可以任意妄为』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这样的力量……有时候,有可能会让国家灭亡……有可能会將人们诱导到破灭之路上去……正因为这样,在我国会用严格的法律去限制『言论自由』这种强大的力量……这种连武力都能胜过的可怕力量,绝对不能……再度出现……不能让每个人都去『自作主张地使用』了……」
入境审查官说到这裡就先打住,然后静静吸了一口气:
「是的。某人將想法传达给许多人,因此受到影响的人们会行动起来,发挥非常不得了的力量。『笔比剑更有力』是千真万確的。」
西兹少爷答道。
「並不是全面禁止。如果有事情想要发表,必须隨时接受国家的事前审查。因为等候审查的案件很多,最起码也要请对方等待差不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