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篇文章
《厭女小說家的性別轉換經歷》 · 알레미카 · 3258 字
出版社把我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違反維持名譽的義務。
他們說因爲我,出版社的品牌價值一落千丈,要我賠償相應的損失。具體數額我不知道,但據說自從我上了媒體之後,出版社的收益大幅下滑。
我完全無法理解。
品牌價值下跌,這並非不可能。我的書因爲出了名,銷量暴漲,但整體收益反而可能下降了。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發展。爆發了。剛覺得稍微平復的心態開始不可收拾地崩塌。
這個國家的人,根本不看書。就像之前說的,賣出三萬本就能成爲暢銷書作家。人口有五千萬,只要其中千分之一的人買書,就能成爲暢銷書。在這樣一個國家,人們怎麼可能一一分辨出各個出版社?
在出版這個圈子裏,出版社告作者本來就少見,除非作者捅了天大的婁子。哪怕問題再嚴重,通常也就是解約了事。
還沒完,後面還有池康賢抱着鯨鯊玩偶的照片、進網吧的照片,連我拿着那個玩偶回家的照片也沒落下。照片下方還寫着,這是池康賢送給疑似女友的禮物。
後面的內容,我沒敢再往下看。
「演員池康賢這種感覺讓人說不出的難受。————
這種掩耳盜鈴的把戲,連小學生都能看出來。
報道里附上了我和池康賢一起逛水族館的照片。甚至還有他湊近我臉的那張,角度挑得刁鑽,乍一看,活像我倆在接吻。
上面寫着:“疑似是之前因罕見病上過節目、獲得知名度的作家S先生。”
與此同時,我對池康賢的怨氣也湧了上來。明明是想着回報他纔去那邊的,結果卻鬧出這種事。雖然我心裏清楚這不怪他,但引來狗仔隊的八成是他。一想到這麼個藝人,連自己屁股後面的尾巴都甩不掉,我就忍不住生他的氣。
和出版社的訴訟不同,這件事確實是我疏忽造成的失誤。如果那天我沒在池康賢生日時去見他,這新聞從一開始就不會出現吧。
過去幾年,我和這家出版社合作,從未鬧過什麼大矛盾,關係也算不上差。雖然因爲最近這些事,合約被終止了,但我從沒想過會鬧到要打官司的地步。
然而,日前拍到池康賢遮住臉,在生日當天與一名神祕女子在首爾某水族館約會。該女子頭戴寬檐帽遮住面容,與池康賢會面……」
演員池康賢此前曾因與女團Claris成員姜彩恩傳出緋聞而備受困擾。但雙方均極力否認,隨着池康賢退出脫口秀節目,這段緋聞似乎也漸漸平息。
池康賢雖是知名演員,卻還年少,過了童星時他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這簡直匪夷所思。更荒謬的是,報道里提出的索賠金額,高得離譜。
因爲即便企業再佔理,一旦不過這一切都已經不重要了。戲,連小學生都能看出來。
畢竟從一開始,人們就對出版社漠不關心。
因爲即便企業再佔理,一旦告了作者,在圈子裏名聲就臭了,以後誰還敢跟它合作?
但讓他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八經的企業。個人跟企業鬥,本來就難以取勝,就算贏了,也註定是場慘勝。
前編輯說過“不會起訴”的話,或許能當個把柄,但那畢竟不是出版社的官方表態,恐怕起不了多大作用。
這麼多評論,估計網上早就傳遍了,現在想挽回也來不及了。這傳播速度快得離譜,就像有人在背後推波助瀾一樣。
‘爲什麼?’
一家不算大的出版社,偏偏要走這步險棋,實在讓人摸不着頭腦。
企業找個人麻煩,說白了就是打一場壓倒性有利的仗。
具智藝轉發給我的第一篇報道就是這樣。那篇報道並非出版社接受採訪所得,消息來源也語焉不詳,但如果沒有出版社背後授意,根本不可能見報。
可是爲什麼?
那篇報道的內容,比起上一篇,只重不輕。
一陣空虛感湧上心頭。到現在還沒什麼實感,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要不要請律師?可就像我說過的,我根本沒那個閒錢。雖然這是我頭一回親身經歷,但我也知道,打官司能把一個人耗到什麼地步。要是隻停留在書本知識上,那該多好。
那是家專扒藝人八卦的網媒,擱在平時,跟我八竿子打不着。
出版社當然清楚我的家底。這筆錢,我根本賠不起。法院也絕不會支持這種獅子大開口的索賠。這是想給我個下馬威嗎?可惜我對法律一竅不通,實在猜不透他們打的什麼算盤。
出版社當然清楚我的家底。這筆錢,我根本賠不起。法院也絕不不過這一切都已經不重要了。-----
我往下滑了滑文章,發現評論已經幾十條了。雖然這篇報道發出來有一陣子了,但熱度還是遠超預期。
更離譜的是,居然還把這事捅給了媒體。
我往下滑了滑文章,發現評論已經這種感覺讓人說不出的難受。閒錢。雖然這是我頭一回親身經歷,但我也知道,打官司能把一個人耗到什麼地步。要是隻停留在書本知識上,那該多好。
池康賢雖是知名演員,卻還年少,過了童星時期後,也不算是能掀起什麼話題的藝人。至少沒到像偶像那樣身邊跟着狗仔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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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頭暈目眩。
我定了定神,硬着頭皮去看評論,果然大家都毫不費力地猜到了我的身份。而一想到我的身份,評論區裏自然沒什麼好話。
這一點,我很清楚。
當然,也有人懷疑報道的準確性,或說先觀望一下再說,但這種聲音顯然只是一小部分。
這個問題。
當然,我也知道打官司絕非易事。即便不是大出版社,那也是正兒八經的企業。個人跟企業鬥,本來就難以取勝,就算贏了,也註定是場慘勝。
不過,如果報道只有這一篇,也許我還撐得住。
就在不久前,前編輯金成圭還告訴我,出版社沒打算起訴。怎麼突然就變卦了?是臨時改變主意,還是從一開始就在說謊?
單是其中一件就夠讓人頭疼的大事,竟然同時爆發了。剛覺得稍微平復的心態開始不可收拾地崩塌。
就算我的事產生了影響,也不可能大到讓收益嚴重受損的程度。
罵池康賢的、罵我的人都不少,也有很多人表示無法理解。還有人提起過去看到我和池康賢拿着鯨鯊玩偶的目擊談,甚至有人翻出之前脫口秀上池康賢半開玩笑說“我是在追他”的片段。
不同於金成圭,具智藝立刻接起了電話。
要不是出版社跟我有深仇大恨,或是這場官司能帶來天大的好處,否則這事根本說不通。可那所謂的好處,再怎麼想也不至於從我這兒刮點零花錢就能滿足。
他們費盡心機打這場兩敗俱傷的官司,還鬧得人盡皆知。
既然如此,這狗仔隊怕是因爲池康賢和姜彩恩的緋聞才貼上來的。雖然事情過去了一陣,但爭議尚未完全平息,盯着不放的狗仔隊算是釣到了大魚——雖說和原本瞄準的不是同一條魚。
當然,也有人懷疑報道的準確這種感覺讓人說不出的難受。只要其中千分之一的人買書,就能成爲暢銷書。在這樣一個國家,人們怎麼可能一一分辨出各個出版社?
就算出版社贏了官司,真正能拿到手的錢恐怕也少得可憐。
即便如此,我還是想不通。我雖然不是出版業的行家,但基本的東西還是懂的。
我料到那個玩偶會引來關注,但沒想到會鬧這麼大。而且這張照片是在買玩偶之前拍的。難道記者一直跟蹤我?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從一開始嗎?我難道因爲太專注看魚,連被人跟蹤都沒察覺到嗎?
爲什麼衝我來?
強壓着翻湧的胃,我撥通了具智藝的電話。雖然絕非適合通話的處境,但爲了更確切地掌握情況,只能如此選擇。
看完報道,我給金成圭發了消息,但他沒讀。打電話也不接。
退一萬步講,就算確實有損失,也無法明確證明那跟我惹出的事件有關。反倒是眼下我的書銷量漲了,如果鬧上法庭,這一點對我相當有利。
作者們也不是傻子,沒人願意跟動不動就翻臉的出版社簽約。就算官司能贏,對雙方來說都是兩敗俱傷。
我居然是先通過新聞,而不是傳票,才知道自己被告了。這簡直匪夷所思。更荒謬的是,報道里提出的索賠金額,高得離譜。
爲什麼偏偏是我?
官司拖得越久,對我越不利。這是一場毫無勝算的仗。
但即便如此,兩篇報道同日上線也未免太過巧合。相比之下,出版社訴訟那篇還沒在網絡上擴散,可一旦池康賢那篇傳開,那邊也只是時間問題了。
「演員池康賢生日當天,與神祕女子約會水族館」
可偏偏還有第二篇。
雖然臉上被打了蹩腳的馬賽克,但這其實沒什麼用,因爲報道里直接點名了疑似人物。
我能被跟蹤,這本身也不奇怪,畢竟哪個普通人會天天防着狗仔隊呢?但我還是很惱火,自己居然連被人跟蹤都沒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