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真宵‧蝸牛11
《物語系列⑤ Monster Season》 · 西尾維新 · 3391 字
各位或許已經隱約察覺,我開的車不是我買的。至今這麼久的期間,我一直堅稱這是我勤快打工,以實惠價格買下清倉二手車,再反覆翻新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但我現在要承認我是在打腫臉充胖子。
這是父母買給我的新車。
其實我想繼續騙下去,但我要承認自己是十九年來一直依賴父母呵護長大的傢伙,所以鼓起勇氣坦承這一點。
爲求完整我要補充一下,我對腳踏車的愛毫無虛假,但我真摯說起這部分會說很久,就容我大幅省略吧……總之,我這個由父母幫買車子的大少爺,對於這輛車抱持的期待,就是希望能當成強力的代步工具。不誇張,我想藉此擴展眼前的世界。
實際上也擴展了。感覺只要有這輛車,我可以前往任何地方。
嗯,總之,當然比不上影縫用慣的代步工具──斧乃木餘接的「例外較多之規則」。
以影縫的狀況,她受到「不能行走地面」的限制,所以不該和我擺在一起做比較,不過那個人明明不是小學生,卻應該是走圍牆的高手吧,說不定更勝於神原。
就這樣,我轉眼之間抵達鄰鎮。
如果是高中生時代,想抵達這個起點就要很久……嗯,光是這樣我就實際覺得自己能做的事情變多了。
只不過,幾乎不算是以我自身努力贏得的這輛交通工具,我還無法像是影縫駕馭斧乃木那樣熟練駕馭……應該說,還無法熟練停放。
是的。方便性也伴隨著某種制約……
汽車是車輛社會之王,不過既然是車就必須停車。
我該停哪裡?
騎腳踏車的那個時代,我鮮少遭遇這個煩惱……不,腳踏車當然也是應該停放在指定場所的輕型車,但是汽車的體積不一樣。
好,就停在這附近吧!
不能抱持這種心態。
要是違規停車被拖吊或是吊扣駕照會令我心痛,我也怕車子被偷……高中老師沒教的煩惱點滴累積。
即使如此,畢竟是深夜,所以造訪北白蛇神社的時候,我使用了停靠路肩的緊急手段(北白蛇神社是神明降臨的神社,所以沒有鄰接寬敞的停車場),但這是因爲場所在山邊,不只車子連行人都很少,我纔敢這麼做。
在住宅區就……對吧?
這裡連人行道或護欄都沒有,要是我隨便停車扔著不管,即使是深夜也可能有人報警(小女孩失蹤沒人報警,我卻被人報警,何其諷刺),即使沒報警,這樣停車也很可能造成車禍。
至於黑儀,反正會在終章見面……
蹺課習慣是在高中吊車尾之後養成的。
「啊啊,對喔……這是盲點。因爲我小學時代都沒好好上學。」
不受常識的束縛,所以可能以出乎意料的場所爲據點,當時是這麼說的。不過,這始終是八九寺所指點內容的前半。
「這部分不能斷言,不過她是在放學途中失蹤。如果是回家一趟再騎腳踏車離家出走,我認爲『只在這裡說的祕密』終究會提到這個情報。」
忍似乎只把自己的「找貓」發言當成拐彎抹角暗諷我的方式,不過在參考這段發言摸索小女孩藏身的方法時,提到「藏匿在朋友家」這個點子。
將車子停在停車場,這種莫名其妙的開銷……高中生的我可能會暴動。
那次的保護,也是因爲我父母是警察,才獲准進行這種特別處置……也只能說是那個時代准許的。
「所以……汝這位大爺想從何處著手?依照迷路神明之指點,如果小女孩刻意在玩『捉迷藏』,要找到人大概難如登天……」
這我可能說過頭了。
「當時說到像我這樣成爲大人……不對,成爲青少年的『前孩童』,無法想像小女孩是以何種視角『離家出走』,基於小女孩不受限的想像力,必須把搜索範圍擴大到圍牆上或是水渠裡,相對的,八九寺也指點我如何縮小搜索範圍喔。那就是小女孩沒有代步工具。」
「先不提我的交友範圍,即使以紅孔雀小妹的徒步走得到的地方爲基準,搜索區域也可能依照她的交友範圍擴大……大概要加入學區?」
忍會關心我,卻不會關心紅孔雀……這就是這名可靠搭檔的界線。
下車至今,手機依然一直交由忍操作……說來遺憾,對於現代文明的進步,這個幼女比我還要靈活應對。
「不準假裝自己很叛逆。」
「小女孩之活動據點不只是自家吧?雖然活動範圍確實很小,不過依照吾剛纔聽到之內容……」
是前半,是開場白。
妳這比喻真是具體耶。
「汝當時就是這種傢伙嗎?」
「別說汽車,肯定連腳踏車都沒騎……她身上應該沒什麼錢,所以計程車當然不用說,電車或公車肯定也搭不了。總歸來說,她肯定躲在自家周邊徒步走得到的地方。」
沒想到妳會這麼說我……但我這陣子最常見到的人,確實不是大學的女友、朋友或兒時玩伴,是母校學妹的好友。
我曾經被車子撞過一次,當時真是一場悲劇……並不是其他人務必都要體驗的事故。
他人的建言怎麼可以左耳進右耳出?我原本是這麼想的,但忍不是當事人所以在所難免……而且這傢伙不只不是當事人,甚至不是人類。
「吾左耳進右耳出。」
就這樣,在尋找紅孔雀之前,我得先尋找停車場……我找到二十四小時營業的motor pool,將車子停進去。
「我當然沒這麼認定。或許紅孔雀小妹撿了路邊棄置的腳踏車來騎,也可能大膽搭別人的便車。思考各種可能性的話會沒完沒了,但是我先試著儘量縮小搜索範圍找找看。」
其實我小學的時候很正經。
開始進行搜索行動吧。
即使基於「保護」的名義,要是擅自把別人家的孩子藏在自家,「誘拐」的罪名將會成立……以老倉的狀況,我之所以相信她肯定會這麼做,是因爲那傢伙以前真的由阿良良木家藏匿過。
應該會加上「紅孔雀小妹的腳踏車好像不見了」這句話。詳細來說,她或許是騎腳踏車上下學,但如果是國中或高中就算了,孤陋寡聞如我沒聽說過哪間小學准許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
夜還很長。
我知道「motor pool」是地區限定的用語,但我喜歡這個詞的語感。
也可以說是牆壁──是城牆。
甚至認爲不可能。
這可不行,得多找命日子玩。
這種開闊的心胸,當然也是以往一直容忍家庭暴力或虐待的要素……
前提在於這真的是「捉迷藏」……
要是扯到學校,事情會變得複雜。
應該掉頭開車過來嗎……不,一邊開車一邊從車窗找小女孩太難了,因爲前半的指點就說過,小女孩可能以車子進不去,甚至連大人都進不去的路線藏身。
經過這樣的流程,雖然在移動以外的部分花了一點時間,不過總共用掉的時間是三十多分鐘。
「不過,即使沒藏匿,如果她經常去學校朋友家玩,也應該考慮她對朋友家周邊的熟悉度。或者是經常和班上同學去玩的公園等地……嘖,我小學時代沒和朋友玩過,所以這完全是盲點。」
「妳沒聽到嗎?妳不是在場嗎?」
唸成「motor pool」耶?
「總之只能踏實仔細找了……這是挑戰。總之去紅口家之前先去小學吧。要是在紅口家撞見斧乃木小妹會很尷尬。」
「比起自家,學校更是小女孩之生活中心吧?」
或許不容易。
我沒打工,而且住家裡……哎,雖然我把紅口雲雀和自己的處境重疊,但那完全是我自大的想法。即使我在高中時代和父母不和是事實。
「講得像是明明剛道別卻又湊巧搭同一座電梯耶。」
忍這麼說──雖然她明顯沒興趣找小女孩,但好像姑且願意協助。
「主要都在和妹妹的朋友玩。」
「嗯,意思是還有後半?」
若要這麼說,我嚴格來說也完全不是當事人,但是我必須以當事人的心態來面對,否則在這場「捉迷藏」沒有勝算。
假設她就讀公立學校,應該可以立刻用手機的地圖應用程式查出來,再來就是確定這所學校的學區……學區範圍不必由斧乃木調查,我也可以調查(還是要靠手機),那麼紅口家必然也包含在搜索區域之內。
問我停車費是從哪裡來的?
搜索的基準,先設定成以紅口家爲中心的半徑數公里範圍嗎?
妳剛纔明明沒聽進去。
「那麼除了以紅口家爲中心的搜索圈,還要設定以學校爲中心的搜索圈……慢著,這樣不對。」
只不過,雖然我自認將搜索圈縮小到極限,搜索範圍還是比我想像的大……一個晚上查得完嗎?
要是現在做出同樣的事,大概會成爲害我父母丟掉工作的嚴重問題……我基本上討厭『以前真好』這句話,但是在知識增加,各方面變得便利之後,人類社會逐漸完全失去開闊的心胸。
「這聽起來不像是假裝叛逆,是真有其事。」
這樣完全違反了俯瞰整體再逐漸縮小區域的基本尋人步驟,但是無法使用人海戰術的我只能這麼做。
我認爲實際上很難這麼做。
「從地理熟悉度之觀點來看,差不多是此等範圍吧。如果小女孩之目的是讓漠不關心之雙親擔心她,或許會前往更陌生之土地……不過,汝這位大爺。」
老倉的租屋處,我也要更常去。
這個推論衍生於我們斷定「乳牙是在失蹤的第二天放進信箱」的二號假設。不過小學五年級的雙腳肯定無法走太遠。
「總之,就是這麼回事吧。」
「代步工具……」
「排除腳踏車這個選項之根據是?小學生好歹會騎腳踏車吧?」
也就是在消磨餘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