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回家路上的肇事逃逸犯」
《美少年侦探团》 · 西尾维新 · 1012 字
我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有被车撞的可能和真的被车撞是两回事——虽然经常听到「相比彩票中一等奖,遭遇交通事故的概率要更大」的说法,但我总觉得将这两者进行比较是有点问题的。毕竟彩票中一等奖的可能性会让人开心,而迟早都要遭遇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压根让人开心不起来,可谓压根无法直视——开心的事总比不开心的事要好——我或许忽略了「美观眉美」不该忽略的事。
这不叫美观而叫乐观。
本该明白,却没有明白。
自从成为代理候选人,我就有可能被车撞——啊,马上要被撞了。
现在就被撞了。
遭受的冲击强烈到让我不由得产生了这种错觉。
不良学生狠狠将我推了一把,我被推飞到了路边——他的行为相当粗暴,但为了救下双腿发抖、全身发软的我,大概也只能这样做了吧。
对,只能这样做了。
当时的我惊恐万分,根本动弹不得。我意识到,这并非后方车辆因失误而造成的意外追尾。
而是很明确地冲我而来。
以「汽车」为凶器——冲我而来的袭击。
让我惧怕的是对方明确的伤害意图——我曾经经历过绑架,也潜入过非法赌场,但我从未遭受过这种直接的身体伤害。
假如不是不良学生将我一把推开的话……不良学生呢?
借助把我推开的反作用力,他撞到了马路的另一边——哇,好节能的救命方法。
「眉美!确认车牌号!」
袭击以失败告终,汽车正在加速,意图逃跑。在不良学生的催促下,我立刻扭头向车辆看去——该说是万幸吗?被不良学生一把推出去的过程中,我的眼镜不知掉在了哪里,也就不必费事摘眼镜了。
然而,飞驰的汽车早就摘掉了车牌。就算我的视力再好,也看不到不存在的东西……车牌的不存在,更证明了恶意的存在。
恶意的证明。
这绝不是不小心撞到了两个走在路上的初中生,而是经过事先计划,从一开始就确实地、百分百地瞄准了我们背后所进行的伏击。
「恶意和『D坂肇事逃逸犯』都是真实存在的……这点很明确了……但……到底是什么人……」
雾化玻璃内侧紧握方向盘的驾驶员,他的脸被我清晰地捕捉到了。那是……
那是坐在我隔壁座位的、没个性的脸。
不良学生手掌力道之强烈,让我不禁怀疑身上被他推出了一个空洞,我的宝贝眼镜也在被推开的瞬间朝截然相反的方向飞去。也正因如此,当我在半空飞舞时,就用裸眼将试图撞我的车辆从前端看了个真切。我的身体僵硬,眼睛连眨都不敢眨——我捕捉到了那辆车——车牌被拆掉了,所以我不可能看到,但我看到了这辆车的型号和颜色,以及……
那是我认识的脸。那是我熟悉的脸。
「啊?」
「这点也很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