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二個錯誤
《美少年偵探團》 · 西尾維新 · 1573 字
我喜歡在教學樓的樓頂看夜空中的星星。
這句話中的第二個錯誤。
就是,我不是「喜歡看星星」,而是「我喜歡找星星」。我一直在找星星。
我在尋找十年前的那顆星,我曾經看到過的那顆星。
大約十年前,在我三四歲的時候,父母帶我和哥哥一起去旅行。那是一個連休假期,我們進行了三天兩夜的野營。
我們在海里游泳,在沙灘上燒烤,一起放了煙花。
回憶就像是一幅美麗的圖畫。
既然是畫,應該就可以雋永吧。
在這次家庭之旅中最令我難忘的是當時看到的星空。那麼美麗的星空,我之前從未見過。
對於在城市長大的我來說,熠熠生輝的星空是很新鮮的事物。
這其中,有一顆星特別美麗。
我被這顆星強烈的光芒吸引住了。
這就是最美的星了吧?
這顆星好美,也離我很近,我感到伸出手就能觸摸到。那時,我不只想這樣抬頭看着這顆星,還想以後能夠踏上這顆星,親手觸摸它。我暗暗期許,希望以後可以成爲一名宇航員。
我當時覺得父母是很支持我的,但其實他們覺得那隻不過是孩子的一時興起而已,根本沒當回事。
這確實是一個思慮不周的孩子纔會有的夢想。宇航員、棒球職業選手、蛋糕店老闆……是「小朋友夢想工作排行榜」上的前幾位啊,所以父母把我的夢想當成小孩子的一時興起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時我以爲他們是理解我的,甚至以爲他們能感受到我的決心。現在一想,這樣想的我纔是有問題的那一方。
爲了讓他們理解我的努力,爲了讓他們感受到我的決心,我應該更努力一點兒的——孩子無法選擇父母,父母也無法選擇孩子啊。
我對於他們來說不算是好孩子。結局就是我在追求夢想這件事情上,沒有辦法和父母有效溝通、構築一種良好的關係。而且還有一個重大原因。
還有一件事情,雖然不可思議,卻可以視作所有後續事件的起因。
在我剛剛升入初中的時候,父母特別明確地和我說:「差不多該停止做宇航員的夢了,該認真規劃一下未來了。」我有一種被背叛的感覺,因爲——我一直都很認真啊。都怪我自己要相信他們,不能怪人家背叛你,我一下子變成了極其彆扭的叛逆期少女,只要是父母說的話都想要反抗。
一切都是因爲那天,我在海邊看到的那顆星星。
這對於小孩子的我來說,那種感覺彷彿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被拿走一樣讓人難以置信。具體來說,就像是眼睛被剜了出來一樣。我分明是靠這雙眼睛看到了那顆星啊。這是影響人格塑造的打擊。「是不是看錯了?」「這種星星應該原本就沒有吧。」大家開始這樣勸慰我。一開始大家只是同情有點兒愚笨的小孩子,後來演變成對於冥頑不化之人的攻擊和指責。
我與父母的決裂,也是因爲這件事。
他們以爲,三分鐘熱度的我應該不會對長大之後想做的事情有什麼執念。但是,從我的角度來看,我一直想追求的就只有這麼一件事情,所以其他的事情,怎麼樣都可以。
但是,我這樣的生活方式,馬上要終結了。
你這種爲所欲爲我們只能容忍到初中二年級,如果初二還沒有找到所謂的星星,那就放棄成爲宇航員的夢想吧。
以十四歲生日爲分界,我將停止尋星行動。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這已經是他們做出的最大讓步了,原本他們是想讓我一上初中就放棄成爲宇航員夢想的。
我也無法與同學朋友分享這種心情,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無法擁有親密的朋友。我厭倦了被否定的感覺,所以決定把這件事隱藏在心底。但這更招致了別人對我的孤立。我是一個無法和他人坦誠相對的有距離感的小孩。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就一直獨自在尋找我那顆失去的星星,在自學天體觀察這件事上投入了太多精力——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
不,實際上這個行動,根本就沒開始過。
因爲——這顆星星,本來就不存在啊。
然後就有了那個約定:
那顆吸引我的、改變我命運的星星,我竟在以後的日子裏失去了它。旅行回來之後,我頻繁地在夜空中搜尋那顆星的影子,卻再也沒有見到過。
回頭看看,我確實稱得上是有點兒性情古怪,但是人很難發現自己性情古怪。
這個夢想本來就是他們計劃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