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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 白金透 · 3.9万 字

「我跟妳同居就快满一年了。」

我感受着掌中银币的轻盈重量,深深地叹了口气。

「想不到妳居然把我当成五岁孩子看待。」

「马修,你在不满什么?」

艾尔玟有些不耐烦地如此反问。她有一头及腰的红发,还有翡翠色的眼睛,是我美丽的公主,也是命运之女。

她是这个城镇屈指可数的优秀冒险者团队「女战神之盾(Aegis)」的队长。

「我只离开三天。那些应该够用了吧?」

她在家门口把三枚阿尔纳银币塞到我手里。诚如她所说,只要有一枚这种俗称大银币的亚尔纳银币,就算一天要吃三餐,顺便喝上两杯麦酒,也还绰绰有余。

「我可没那么不谙世事。」

她的全名是艾尔玟•梅贝尔•普林罗斯•马克塔罗德,是过去位在大陆北方的马克塔罗德王国的前公主。

「我知道。妳现在是个能独当一面的冒险者。」

大量涌出的魔物毁灭了王国,也杀死了国王与王妃。虽然存活下来的她向世界各地的亲戚求助,却没能得到正面的回应。据说魔物的数量多达数千万,甚至好几亿,而且其中还有龙和贝西摩斯这种传说与神话级的魔物。就算整个大陆的所有国家倾尽全力,也不可能消灭那群魔物。

「那就别让我多费唇舌。我赌命战斗,可不是为了满足你的任性。」

唯一的希望,就只有号称能实现任何愿望的传说秘宝「星命结晶」。为了得到那个秘宝,她召集了志同道合的伙伴,向大迷宫「千年白夜」发起挑战。

「那是当然。我能理解妳那崇高的志向,我甚至想要跟妳并肩作战。天晓得我有多么痛恨自己的无力。」

大迷宫绝非浪得虚名,「千年白夜」里的环境极度恶劣。那里可不是普通的地下室或洞窟,可怕的魔物会不断出现,而且到处都设置了陷阱。那里本身就是名为「迷宫」的巨大魔物。不仅如此,身为竞争对手的其他冒险者也会从旁捣乱,前方充满着许多困难。

「那你就乖乖在家里等我回来。征服迷宫的时间拖得越久,夺回国土的速度也会跟着变慢。我剩下的时间并不多。」

然而,为了心爱的国民,也为了复兴王国,这位美丽的公主没有停下脚步。这让她得到了「深红的公主骑士」这个称号。据说那些马克塔罗德王国的遗民还把她当成女神或女武神崇拜。而在旁边服侍这位公主殿下的人,就是现在的我。

「我非常清楚妳的志向,但还是要请妳慷慨解囊。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钱,就买不了食材,也无法得到秘宝。更何况,迷宫也不是这短短几天就能成功征服的地方。」

我听说他们今天要去挑战地下十七层。不过,没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几层。自从「千年白夜」被人发现以后,还不曾有人成功抵达最底层。

「光是公主骑士殿下还无法满足你吗?」

「你看吧,谁叫你要为了那种无聊的小事烦我,人家都已经到门口来接我了。」

「最重要的是,妳好像有所误会。」

「嗯……」

我拿着手帕轻轻挥舞,拉尔夫毫不掩饰地发出咂嘴声,把门重新关上。我在心中默默数到五十后,摊开手掌一看。

「原来公主骑士殿下连床上功夫都很厉害啊。话说,你们两个开始交往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晚点就要去挑战『迷宫』了,别在这里浪费力气。马修,你也是,开玩笑也该有个限度。」

「啊……喂。」

「臭小子,别跟我开那种烂玩笑。」

我拍了拍满是脚印的身体,从地上坐起身。拉尔夫小弟弟的拳打脚踢并不会很痛,因为耐打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稍微挨几下拳脚,就跟被人抚摸没什么分别。

为了捍卫她的名誉,我坚决否认了辛西亚的质疑。

「或许吧。」

艾尔玟眯起眼睛。

「没那种事。我家的公主骑士殿下是全世界最棒的女人。」

我听到了吹口哨的声音。转头一看,四名男女接连走进屋内。他们全是艾尔玟的队伍成员,再加上拉尔夫小弟弟,这六个人每天都会踏进「迷宫」展开冒险。

「怎么说?」

我的侧腹被她捏了一下。我想也没想就喊痛,让辛西亚小声道歉,伸手抚摸她刚才捏过的地方。

「她是个心胸宽大的女人,不会限制我的自由。」

她羞红着脸,发出舒服的呻吟声。她拚命忍耐的样子真可爱。

我好声好气地向她解释。我是个容貌端正的成熟型男,这头干净俐落的深褐色短发与这双茶褐色的眼眸,过去曾经迷倒无数妇女。不过,现在这一切全都献给公主骑士殿下了。

我看到了想要看到的闪亮金币,忍不住扬起嘴角,把绿色的糖果放进嘴里。

理由很简单。因为大迷宫「千年白夜」的入口,就在这个城市的正中央。正确来说,这个城市是围着「千年白夜」的入口,逐步往外发展而成。

「那你就去赴约啊。」

「是是是,都是我不好。」

她露出觉得无聊的表情。

「公主殿下,要是我们不快点出发,太阳就要升起了。」

「不需要!」

「为什么我非得出钱让你去找其他女人?」

我在她耳边小声细语。

为了征服「千年白夜」,名为冒险者的蚂蚁每天都聚在一起,踏进这个巢穴。这让以冒险者为客群的生意也跟着变得兴盛。杂货店里摆上紧急口粮、绳索、小刀与提灯这些冒险者的必备用品,旅馆、武器店、防具店、打铁铺、酒馆与娼馆也四处林立。

「别这样。」

这招失败了吗?看来同一招果然不会每次都管用。这下子该怎么办呢?正当我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出招时,家门被人敲了几下。

「别这么生气嘛。」

这个明明很好吃……

「马修。」艾尔玟朝在地上的我伸出手。

「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完事后,我倒头往床上一躺,裸女也慵懒地把身体贴了过来。她是位娼妇,名叫辛西亚。因为常找的娼妇今晚没空,我才会找上她,但我们的肉体还算契合。她还会体贴地倒水给客人喝,这点也有加分。

「那我问你──」

光靠一张英俊的脸蛋还不足以当个小白脸,床上功夫当然也是不可或缺。不过,如果只有肉体关系,也不可能维持太久。要是被女方玩腻抛弃,一切就结束了。当小白脸还需要具备讨女人欢心的话术,以及一定程度的体贴,时而安抚女人,时而哀求撒娇。虽然有些恶劣的家伙还会动粗,硬是从女人身上拿走钱,但我可不会那么做。更重要的是,我不认为自己打得赢艾尔玟。

「撒娇也没用。」

如果要完全征服迷宫,就只能破坏或拿走位在最底层的心脏。而那个心脏就是「星命结晶」。据说那个秘宝过去曾在一瞬间把沙漠变成绿地,甚至连死人都能复活。

「祝各位武运昌隆。」

「你这个臭渣男!去死!去死!」

艾尔玟抓住我的双手手腕,从我身边逃开。

我下定决心,握着她的手这么说。

「没那种事。我真的只是去喝酒。」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她也是个人,不但会哭泣,也会肚子饿,只是周围的人擅自把她看得很特别罢了。」

我目前穿着的深蓝色长袖上衣与黑色宽松长裤,都是用艾尔玟的钱买来的。

我过去也曾是其中之一。

「所以我只是你练习的对象吗?」

我无视她软弱无力的抗议,用手指梳理那头红发,从变红的耳朵旁边划过,又经过后颈来到背后。当手指从玲珑有致的腰际通过小巧的臀部后,我又反过来从臀部沿着背后往上梳。我同时还用另一只手帮她梳理头发,这只手主要是从发旋开始,用指尖轻轻往外梳。她总是非常努力,真是个好女孩。

他一把揪住我的胸口。照理说,我现在应该吓得浑身发抖,但我这个人就只有体格特别好,比这位拉尔夫小弟弟还要高出一颗头。因为这个缘故,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拿不到饲料,气得咬牙切齿的猴子,让我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我什么都没做。」

「你的意图太明显了,别以为这样骗得了我。」

「你在做什么!」

我的工作就是世人口中的小白脸。虽然除此之外还有男宠、情夫、小狼狗、爱情骗子、牛郎、花花公子、废物与渣男这些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让女人去工作赚钱,自己整天游手好闲,过着无聊且颓废的生活,偶尔还会喝酒赌博,有些甚至还会跟别的女人偷情,尽管受人轻蔑,却又人人称羡的一种「职业」。

「这样啊……」辛西亚兴致勃勃地探头看向我的脸。

这座城市名叫「灰色邻人(Gray Neighbor)」,位在大陆西方的亡灵荒野正中央,是一座城塞都市。这里就是世人口中的「迷宫都市」。

「『那件事』没问题吧?妳忍得住吗?」

「如果妳又想要了,随时都可以回来找我。要是因为忍过头而无法集中精神,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我必须出门了。你别再耍任性了。」

看来我今晚能在二号馆跟娼妇翻云覆雨了。

拳头转眼间就打进我的脸颊。我的脑袋剧烈摇晃,整个人倒在地上。我想爬起来,但肚子与腰部又被拉尔夫小弟弟踹了好几脚。

「妳说得对。我们没时间了。」

我趁机用另一只手抚摸她的秀发。为了避免伤到发丝,我的动作细心又温柔。摸起来的手感就跟高级丝绸一样舒服。她明明每天都在战斗,这头秀发却充满光泽,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的成果。我听说地位高贵的人都是用把蜂蜜、药草与香料混合在一起的汁液洗头发,但艾尔玟使用的洗发剂材料可能还要更好,毕竟她是个公主。

「你这人还真是奇怪。」

艾尔玟现在应该在「迷宫」里,对着牛头人与食人魔挥剑吧。

「我误会什么了?」

「也就是说,你对她说了些甜言蜜语,就成功追到手了吗?」

「你好坏。」

她吐出温热的喘息,亲手整理好自己的头发,恨恨地瞪了过来。

「妳也很漂亮啊。」

「真的吗?」

「抱歉,我不该捉弄你。要吃糖果吗?是我亲手做的。」

「好啦。」

「我不否认。」

对方是战士拉尔夫。他是「女战神之盾」的成员,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却一直醉心于艾尔玟。那个跟屁虫竟然那样娇声娇气。

「……没问题。」

「喂,别这样。」

我伸向她肩膀的手被拍掉了。如果这样就退缩,就无法服侍她了。我再次伸出手,但她果然还是不愿接受。

「你都已经有那么漂亮的公主骑士殿下了,还跑来这种地方。难道她不会生气吗?」

「那就快点做出决定吧。看妳是要给我一枚金币,还是要让我当一个无法请朋友喝酒的可怜男人。」

冒险者是一种每天都与死神为伍的职业。虽然可以赚到大钱,运气不好的家伙也会殒命。不过,为了得到名声与报酬,他们依然主动以身犯险。

不管是那头黑长发,还是充满弹性的肌肤与乳房,全都好得无可挑剔。

「少骗人了。要是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出面制止他的人,是同样身为「女武神之盾」成员的路特维奇。他穿着一套银白色的板甲,有着一头白发与满是皱纹的脸孔,是一位外表很像侍卫长的老头子。听说他原本是在马克塔罗德王国任职的骑士。

「因为我们昨天玩得有些激烈,我正在确认她身上有没有留下吻痕。」

「嗯,大致上就是这样。」

「妳不是就喜欢这样吗?」

门被打开了。金发男子转眼间就变得满脸通红。

「我可没有开玩笑。我跟你都是为了美丽的公主骑士殿下在奋斗。你每天都在『迷宫』里挥剑,我则是在床上扭腰。我们的工作没有贵贱之别。」

艾尔玟别过头去,就这样推开拉尔夫小弟弟等人走出家门。她逞强的样子也一样可爱。

「她太完美了,凭我的本事实在应付不来,所以我必须经常锻炼自己。这是我身为近侍该做的事情。」

「别再打了。」

「可是,妳想嘛,男人总是免不了要交际应酬,不可能只有坐着喝点小酒。」

我摇了摇头。

「原来公主骑士殿下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啊。」

但现在是公主骑士殿下的小白脸。

「公主殿下。」

「就是男人的自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这些钱当然够用。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今天还跟别人约好要去喝酒。」

我拉住那只手站了起来,然后像是要抱住她一样,顺势把嘴巴贴近她耳边。

世界上曾经有为数众多的「迷宫」,像这样的「迷宫都市」还有好几个。不过,随着岁月流逝,那些「迷宫」一个接一个被人类征服,而那些功成身退的「迷宫都市」也就此荒废。据说这里是世界上最后一座「迷宫都市」。

自从我们开始同居后,就经常有人这样问我。我真的很常听到这种问题,不是问我:「你到底是怎么追到她的?」就是问我:「跟她上床的感觉怎么样?」可是,艾尔玟不准我说出这件事,我也不打算说出来,所以我总是这么回答。

「你的体格确实不错,不过长相就不是我的菜了。」

辛西亚这次把手伸向我的腹部,用指尖轻抚腹肌之间的线条。

「你的体格明明这么棒……你真的是不会打架的软脚虾吗?」

「我前阵子才在比腕力的时候输给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你以前不是也当过冒险者吗?」

「是啊。」

为了还以颜色,我在她的肚脐附近到处乱摸。辛西亚似乎觉得很痒,身体扭来扭去。

「你为什么不做了?我看你不像是有受过伤的样子。」

「因为食人魔对我来说太弱了。对付那些家伙太过轻松,让我觉得很无趣,才会决定跟女人『以剑交心』。」

「你那方面的实力倒是还很厉害。」

辛西亚意味深长地笑了。

「话说,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也许是不想继续聊天,辛西亚看向摆在床头桌上的盘子。盘子里是正在燃烧的红紫色香草。每间娼馆计算时间的方法都不同,而这里就是用火燃烧香草。在香草全部烧成灰之前,都是女方的服务时间。顺带一提,这种香草似乎还有能让人兴奋的效果。从还没烧完的香草看来,时间还有一半吧。

我应该还能再跟她大战一回合。当我抱住辛西亚的肩膀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阵怪声。

我探头看向窗外,发现娼馆门口有一名看似年过三十的男子抱着自己的脑袋发出怪声。不对,那应该是惨叫声才对。

「哎呀,那不是亚兰吗?」辛西亚来到我旁边,说出了这句话。

「妳认识他?」

「他差不多在半年前都还是这里的客人。他是个冒险者,风评还算不错。」

「看起来不太像。」

他的衣服下䙓与手肘附近都破了,而且就算远远看过去,也看得出他身上很脏,至少那不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冒险者该有的打扮。仔细一看,还能在他的脖子与手腕发现黑色的斑点。

「咦?怎么了吗?」

我弯着腰走过酒馆与娼馆林立的街道。这里是俗称「剥皮街」的红灯区。要是在这里闲逛,可是会连屁毛都被拔得一干二净。我一边拒绝那些拉客的皮条客与流莺,一边快步穿越这条街。在踏进贫民窟的瞬间,周围突然静了下来。如果要回家,比起往东走到大马路上,直接穿越这里要来得快多了。

「是『迷宫病』啊……」

人潮也大幅减少。这里只有路灯与透过窗户照到路面上的灯光,感觉实在不太可靠。路上还有一群看似乞丐的家伙用毛毯裹住自己的身体,随意躺在路边,但也有一些热衷于工作的家伙,像乌鸦般围住醉倒的男子,忙着脱掉对方的鞋子与裤子。看了感觉真可怜。

「我记得那里是信奉太阳神的宗派对吧?」

他们一个是年约四十岁的翘胡子男人,另一个则是二十岁左右的黑皮肤男子。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但见过他们好几次了。

「怎么了吗?快点继续啊。」

身体的火热似乎稍微平息下来,辛西亚郑重其事地从床上起身。

这「灰色邻人」的周围有着高耸的城墙,如果要出城,就一定要通过城门。城门当然有卫兵在看守。虽然那些卫兵都是废物,但还没蠢到会放过那些明显药物中毒的家伙。如果身上没钱,那就更不用说了。

我重新看向长脸男,说出了这句话,拚命装出还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矮小男子的眼神显得有些犹豫不决。我趁机与他们两人拉开距离。笛声越来越响亮。

他似乎知道我是谁,毕竟我也变成名人了。既然还有骂人的力气,那他应该死不了吧。

我强忍着呵欠,在脑海中盘算明天的计划。

不光是这座城市,大陆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人民使用那种「禁药」。而一旦某种东西被国家禁止,人们就会越想弄到手,这也是人之常情。那些危险分子与组织一手包办「禁药」的制造与贩售,把「禁药」卖给「迷宫病」患者与想摆脱世俗烦恼的穷人,从中牟取暴利。在一年多前被击溃的「三头蛇」,正是其中一个这样的组织。

如我所料,周围的房屋都传来了动静。

胡渣男行动了。他踩着大步走了过来,弯下腰去捡钱包。

翘胡子男人一脸厌烦地板起脸孔。看来他还记得我上次喝醉,结果吐在他脚上的事情。

我大声喊叫。想要叫人的时候,这是最好的方法。就算喊着「抢劫啊」或「杀人啦」,大家也只会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只有火烧到自己屁股的时候,人们才会出来看看情况。

「妳想太多了。」

「谁要你多管闲事了。」

那是位在「灰色邻人」所在的列菲尔王国南方的国家。那里的农业与酿酒业十分兴盛,这座城市消耗的食材也有一部分是从那里进口的。

「糟糕。」

「原来你不是要给我钱啊。」

「你们想要那个对吧?送给两位。你们尽管拿去吧。」

我身后也跟着传来动静。

「应该是『禁药』吃完了吧?」

在神话里,太阳神是其中一位创世神。虽然拥有诸神中最强等级的力量,但也因此被其他诸神疏远,最后连同自己的宫殿遭到封印。因为太阳神无法自由行动,才会下达「启示」给信徒。据说那些听到「启示」的信徒都会得到奇迹之力,不是被太阳神授予睿智,就是会发明全新的技术或是得到远超常人的体力。许多人都是为了见证奇迹而信仰太阳神,就连在这个城市里,也有两间太阳神教会。

从一栋三层楼房屋旁边的巷子里传来令人讨厌的气息。

窗外的亚兰被一群凶神恶煞缠上。那些人是这间娼馆的围事。亚兰毫无抵抗能力,就这样被拖进附近的小巷。如果他运气够好,应该只会被打断两三根骨头,但如果运气不好,就得变成躺在垃圾与呕吐物上的尸体。这里就是这样的城市。虽然有点同情,但我也救不了他。

「嗯,希望我将来也有机会听到『启示』。」

不晓得对方是强盗还是我的仇家。不幸的是,这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最敬爱的公主骑士殿下今早赏赐的金子,现在还在我身上;我的仇家也不在少数,对方可能是女人被我睡走的家伙,也可能是打牌出老千被我抓包的赌徒。

对方没有回话。胡渣男紧盯着我的手脚。他没有把我说的话听进去,一直在等我露出破绽。

「抱歉,我想起还有一点事情要去处理。我会再来的。」

「怎么样?发生什么事了?」

要是把钱拿给这种药物中毒的家伙,很快就会被拿去买「禁药」,不用打赌也能知道结果。我上次帮托比老头猜中斗鸡比赛的结果,他还欠我一个人情,也认得我的笔迹,这张字条绝对管用。

「还有这个。」

「因为这会弄脏我家那位公主骑士殿下的眼睛。如果你想得到拜见公主殿下的荣誉,就先把自己变成一个更有出息的人吧。」

亚兰瞥了自己手中的纸片一眼。上面只写着一句话,那就是「让他出去」。

「之前都是『三头蛇(Tri-hydra)』在掌管那种东西,不过最近市面上好像没有流通,结果那种人就变多了。」

「『万物皆无法逃过太阳神的法眼(Sol Near Spectus)』。」

乞丐丢掉了手中的毛毯,一位年约三十岁的长脸男子现身了。稀疏的胡子与苍白的肌肤让他这个人不太起眼,但他的眼神跟腐烂的泥巴一样污浊。绝对错不了,那是曾经杀过人的眼神。他穿戴着皮铠与手甲,手里还握着短剑。

「他在不久前受了重伤。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之后就再也不曾踏进『迷宫』,整天在街上徘徊。」

就在这一瞬间,我身后的男子也行动了。我回头一看,他那娇小的身躯像蜘蛛般跳了起来,朝着我挥下短剑。

「什么嘛。那不就在附近而已吗?」

辛西亚小声念出太阳神信徒经常挂在嘴边的祈祷文。据说只有使用其他大陆的古代语言咏唱,才能算是正式的祈祷。

回去前,我先到庭院用井水洗过身体,然后才离开娼馆。太阳已经下山,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即便穿着兜帽大衣,我还是冷得发抖。当我戴上灰色兜帽,缩起身体准备踏上归途时,我不经意地探头看了看巷子里面。亚兰还在那里,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还有一口气在。

「难道说……你也得了『迷宫病』吗?」

躺在路边的乞丐迅速起身。

我又不是那种屋里一片黑暗就不敢去上厕所的小鬼。我只是没办法活着从迷宫回来罢了。要是在中途遇到一只哥布林,我就死定了。虽然这种人生比老鼠屎还不如,但我一点都不想自杀。公主骑士殿下就是我现在唯一的生存意义。

「我看起来有那么蠢吗?」

银色的刀刃闪烁着光芒。刀刃像蛇一样袭来,我看准时机往旁边闪躲。我听到低沉的声响。我在闪躲的同时侧眼一看,正好看到短剑完全刺进用石砖打造的房屋墙壁。胡渣男焦急地用脚踩着墙壁,一口气把短剑拔了出来。

辛西亚仰躺在床上,用娇滴滴的声音呼唤我。我拿起那条项链。

「咦?」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是问你的故乡在哪里。」

「要是太阳神真的看着我们就太可怕了。那可是偷窥呢。」

「你的故乡在哪里?」

我关上窗户,辛西亚哀怜地看了过来。

「又是你……」

「别误会。我这不是出于善意,只是不想看到你这种家伙到处乱晃罢了。」

我丢下傻眼的辛西亚走出房间。关上房门后,我叹了口气。她并不是个坏女孩,但我恐怕再也不会来找她了吧。我可不想连跟女人上床的时候都想起「那个混帐」。

我回过头这么说。

我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袋子,把里面的东西塞进他的另一只手。那是杏仁。我猜他应该什么都没吃。要是饿着肚子,脑袋里也不会冒出什么好的想法。

就在这时──

「在东边的『青犬街』有个名叫托比的老头,他是把你这种笨蛋送到城外的专家。只要把这张纸拿给他看,说是马修介绍你过去的,他就会把你送到城外。」

「时间结束了。」

我不经意探头往床底下一看。那应该是辛西亚的私人物品吧。篮子里装着女人的衣服,衣服上还小心翼翼地摆着一条形状怪异的项链。

辛西亚心急地看向盘子上的香草。虽然香草已经几乎都烧成灰了,没烧完的部分还在冒烟。我拿起水壶,把水往上面一倒,火焰就「咻」的一声熄灭了。

「好吧,我明白了。」我慢慢把手伸进怀里,拿出钱包丢到地上。钱包就掉在男子的脚边。

冒险者是与死神为伍的职业,只要走错一步,就得去冥界报到。

我刚好瞥见一名身材矮小的男子从巷子里走出来。他身上也穿着皮铠,手上好像握着某种武器。这家伙用布遮住了脸,但眼神同样杀气逼人。

「失火啦!失火啦!」

辛西亚轻声笑了,但我笑不出来,捡起刚才脱掉的衣服重新穿上。

「我在赶时间,要是不早点回去,我老婆可是会抓狂的。如果你们有事情找我,可不可以快点搞定?」

「嗯?」

亚兰整个人无力地靠在墙壁上。

「再见。希望你珍惜自己的生命。」

交错堆叠的石墙被削掉了一小块,掉落在地上发出声响。在路上睡觉的乞丐们不想遭到波及,纷纷起身逃跑。

「可是还有时间……」

「你……」

「这是妳的东西吗?」

我离开辛西亚身旁,重新扶起床头桌。幸好盘子没有摔破,不过万一引发火灾就糟了。

「你穿着那种东西,难道不会睡不着觉吗?」

胡渣男发出懊悔的咂嘴声,然后就转身跑进巷子里。矮小男子也跟着跑走了。听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背靠着墙壁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叹了口气。晚一步赶到的两名卫兵跑了过来。他们都穿戴着灰色的头盔与板甲。因为板甲底下还穿着锁子甲,每当他们有动作的时候,都会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

我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出声喊话。没必要特地告诉对方其实我早就发现他了。那是自杀行为。我假装忘记东西,慢慢掉头往回走。

「让妳见识一下我战斗的英姿吧!」

如此宣言的同时,我扑向辛西亚的胸部,立刻就听到诱人的娇喘声。因为这是第二回合,她似乎早就热身完毕,身体的反应还算不错。她紧握床单,不断发出呻吟。看来她准备好了,正当我准备提枪上阵时,她似乎达到轻微的高潮,用白皙的玉腿踢倒了床头桌。放有香草的盘子伴随着响亮的声音打翻。

「回去你的国家,然后慢慢调养身体吧。这里不是属于你的地方。」

「……帕拉迪。」

「不过,他那种发狂的样子并不寻常。」

「是啊。那是我之前在后面那间教会拿到的护身符。」

「……别来烦我,你这个没用的小白脸。」

我拿出放在口袋里的纸片,用掉在地上的炭块在上面写字,然后塞到那家伙冒出黑色斑点的手中。

「灰色邻人」的酒馆全年无休,直到天亮都会有冒险者在里面大口喝酒,不然就是把整颗头都塞进酒桶。他们可能是想庆祝自己平安归来,也可能是想忘记「迷宫」的可怕。

我往旁边一跳,同时主动扑倒在地。在石砖上翻滚时,我听到刀刃削掉石头的声音。我迅速在墙边站了起来,这次却换成胡渣男冲了过来。他把短剑摆在自己的腰际,整个人往我撞过来。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迷宫病」没有特效药。就算有,也不是寻常冒险者买得起的东西。因此,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会服用「禁药」舒缓「迷宫病」的症状。而市面上最多的「禁药」就是「解放」。看上去只是普通的药粉,但据说只要服下那种药,就能让人感到亢奋,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变成了乐园或是理想乡。可是,那种东西只要服用过一次,就再也戒不掉了。服用者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时而生气,时而哭泣,时而大笑。最后还会出现幻觉与幻听,甚至会精神错乱。皮肤上冒出黑色斑点就是典型的中毒症状。

我猜他应该是怀着一夜致富的梦想,才会来到这个城市。

拜此所赐,我对自己玩鬼抓人的本事很有信心,尤其是对方毫不隐瞒杀气的时候。

我希望这招管用,但看来是我太天真了。

「喂,你没事吧?」

尤其是「千年白夜」这样的「迷宫」,里面的环境更是危险。魔物会从黑暗中突然出现,而且到处都设置了陷阱,还会被其他冒险者从旁阻碍,同伴之间有时候也会发生内哄。与死亡的距离比自己的老妈还要近。冒险者必须在生死关头徘徊,就算成功存活下来,也不可能完全恢复成原本的样子。那种一脚踏进地狱的恐惧会永远深深地烙印在心里。一旦体会过那种恐惧,就再也无法踏进「迷宫」了。不但如此,还会变得再也无法从事需要赌命的危险工作,最后甚至会无法摆脱恐惧,连想要过普通生活都办不到。这就是「迷宫病」,也是所有冒险者的宿疾。

我离开现场。只要还有一条命,就应该还有扭转人生的机会,至少比横死街头来得好多了。

我打架的本事并不高明,不过冒险者时代的本领并没有完全消失。我还有这个耐打的身体,以及敏锐的直觉。我在过去练就了察觉别人气息的本领,不管是些微的空气流动,还是衣服摩擦的细微声响,以及肌肉收缩与眨眼睛时的动静,我都能透过皮肤感受到。这种本领无法用理论来说明,但好几次都让我捡回一命。

我还听到了笛声。短促的笛声不断响起,逐渐往这里接近。那是城里的卫兵用来呼叫同伴的笛子。

黑皮肤男子这么问。他的烟酒嗓很有特色,让我印象深刻。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耸耸肩膀。

「我好像被人误以为是剧场的演员了。有一位金发女子露出自己的肚皮,拜托我在上面签名。我刚才解开误会后,她就重新穿好衣服,往那边走掉了。要是你们看到她,可以帮我转告一下吗?叫她睡觉时记得盖好肚子,免得在夜里着凉了。」

黑皮肤男子毫不掩饰地皱起眉头。

「刚才喊着失火的人是你吗?」

「我不知道。」

听到翘胡子男人这么问,我故意装傻。我可不想因为谎报火灾,被他们找麻烦关进牢里。卫兵还负责城里的警备、犯罪防治与取缔工作。不过,只要看看这个城市的惨状,就能明白他们的实际绩效了。

「刚才好像有几位绅士在那边快活,也许是他们玩得太亢奋了吧。」

听到这里,翘胡子男人就失去兴致转过了头。看来他是把这些话当成醉汉的胡言乱语了吧。事实上,我也真的有喝酒。

「快滚吧。」

「遵命。」

我从地上站起来,拍掉背后的灰尘,然后把手伸向掉在石砖上的钱包。

「呃……这是我的钱包,是我刚才掉的。我没骗人。」

因为两名卫兵用责难的眼神看了过来,我只好这样解释。他们还没开口追究,我就把钱包放进怀里,缩着身体走掉了。

我们两人的家就位在北方的上游地区,周围全是贵族的别墅与富商的宅第。当然,我们跟那些人之间没有交流。

房屋是石造的两层楼建筑。因为墙壁漆成白色,虽然屋龄不算新,看起来还是很漂亮。院子没有大门,只有低矮的石墙围住房屋。虽然比周围的房屋来得小巧,住起来还算舒适。当然,这些全是拜公主骑士殿下的地位、名誉与收入所赐。像我这种家伙,就算身上有钱也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这种房屋对她来说就跟仆人的家没两样,但我从来不曾听她口吐怨言。

我打开门锁。点燃烛台上的蜡烛后,玄关立刻被微微的火光照亮。

刚进门就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以及通往屋内的走廊。旁边的门可以通往外面的独立仓库与厕所。走廊的尽头是厨房与饭厅。不过,我家的公主骑士殿下完全不会做菜。我一个人的时候也经常在外面用餐,只要往南方走一段路,就能找到许多以冒险者为客群的餐厅。因为艾尔玟才刚踏进「迷宫」,我今天当然也是在外面吃过饭了。

只有她在家的时候,我才会下厨。特别是她从「迷宫」回来的时候,我都会亲手做菜给她吃。刚才做了预期外的运动,让我的肚子有点饿,但我懒得找食物来吃,就这样走上楼梯。

我一边强忍着呵欠,一边用无法摆脱睡意的脑袋思考今后的对策。

他对我挥出拳头。我想躲开,但距离实在太近了,拳头直接打中我的脸颊。我原本是打算用快如疾风的动作躲开,却只能跟被埋在泥巴里一样慢慢移动身体,这种感觉实在很讨厌。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有木窗、床铺和椅子。床上摆着我今天早上脱掉的衣服。只要到了早上,洗衣业者就会来拿衣服,把衣服拿给他们去洗就行了。把烛台摆在椅子上后,我往床上一躺。今天真是累人,我还是早点睡觉吧。反正艾尔玟不在家,我也不需要服务她。闭上眼睛后,睡意很快就向我袭来。

「德兹先生在外面的屠宰场。他现在很忙,你不要去打扰他喔。」

她意味深长地看向远方。

这家伙真冷淡。不过,其实我不用问也知道那是谁寄来的信。看她暗爽的样子就知道了。

「只要你在这里等他,他迟早会回来的。」

我好心地提醒他。

「如果身边少了那位公主骑士,你也不过就是一个废物。很遗憾,那女人现在人在『迷宫』里面。」

我乖乖为伤害她自尊一事道歉。这位少女跟全是莽夫的冒险者公会格格不入,却拥有随时能让这些冒险者脑袋搬家的实力。毕竟她可是公会长最疼爱的孙女。

「不过,我刚刚才知道你没有洗脚,上面满是野狗的臭味。」

「之前跟妳比腕力输掉,让我很不甘心,才会做出这种幼稚的举动。是我不好,我太幼稚了,请妳原谅。」

「这个嘛~~我不知道要不要给你看耶。」

简单来说,就是把一群流浪狗套上项圈,让牠们去比较谁的项圈更为高级。

我故意不回话,结果对方又再次敲门,说出了同样的话。我叹了口气。我没有发出声音,小心翼翼地推开木窗。

艾普莉儿使劲扯了我的耳朵。

我走进正前方那栋建筑物。

比尔抬起脚,用靴子的鞋尖踢中我的心窝,让我完全无法呼吸。

「哼,要是我会怕那种老头子,哪有办法踏进『迷宫』?」

「嗨,马修。还真是稀客啊。」

「那种事怎样都好……你的嘴巴还真臭。」

「给我注意你说话的口气,你这个吃软饭的家伙。」

「我们是冒险者公会的使者,请开门。」

各地的城镇都有冒险者公会,而这些公会底下的冒险者会依照其实力与功绩被赋予星级,最高是七颗星。星级越高的冒险者,在冒险者之间的地位也就越高。

「哈啰,矮冬瓜。」

「事情不好了,公主骑士殿下在『迷宫』里受伤了。她说想要见你,我们才会来找你过去。请你立刻跟我们走一趟。」

冒险者公会是负责接洽并管理冒险者的团体。

我亲自过去找他吧。当我怀着这种想法,准备离开柜台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重物掉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发现眼前有个黑色的秃驴。我没有说错,一位皮肤黝黑的秃头男子就站在我眼前。

「喂,别这样啦。」

冷冷地丢下这句话后,艾普莉儿就走进柜台里面的房间。看来她是打算躲在里面看信了。这女孩还真是冷漠,一定是她爷爷没教好。

「这是回敬你的。」

冒险者公会的人非常讨厌我。

我对着柜台里面这么一喊,一位銀发少女便回过头来。她穿着黑色连身裙,腰上还系着皮带,让腰身看起来更明显。她今年十三……不,好像十四岁了吧。她的五官很端正,是个前途无量的女孩。虽然现在这样已经很可爱了,但我可没有那方面的兴趣。只是因为她离我最近,又是最容易攀谈的对象,我才会找上她。

「我立刻准备出门,麻烦等我一下。」

黎明降临了。

「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这是谁想到的方法,这种手段实在是非常巧妙。那人肯定是个跟我一样聪明的家伙。

对方说不定正在家里翻箱倒柜。想到那两个长得像是半兽人卵蛋的家伙现在正跑进公主骑士殿下的寝室,一边闻着床单上的香味一边把手伸向胯下,我就觉得心好痛。虽然其他房间也可能会被对方闯进去,但我并不担心。毕竟外行人应该找不到通往地下室的门,仓库里也没有太多值钱的物品,里面有超过一半的东西早就被我掉包成不值钱的废物了。幸好我早料到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偷偷打了备份钥匙进到里面,把东西都拿去卖钱了。虽然那些钱都被我拿去喝酒跟玩女人,还是比被那些贼人偷走来得好多了。

二楼有三个房间,分别是艾尔玟的寝室与我睡觉的地方,以及库房兼武器库。在「迷宫」里可以找到罕见的武器与矿石,那些东西大多会拿去卖掉,但也有一部分会被收藏在这里。钥匙由公主骑士殿下负责保管。自从我以前偷偷把那些收藏品拿去卖给认识的赃物商人,结果被艾尔玟发现之后,我就被禁止踏进那个房间了。

少女一边大喊一边冲到柜台旁边。

「不要跟别人起冲突喔。我也不是每次都能帮你解围。」

走进冒险者公会「灰色邻人」分部的大门后,就能看到前方有一栋跟城堡一样坚固的三层楼建筑。事实上,那间房子确实能在必要时当成堡垒使用。旁边还有公会职员的办公室,以及仓库与交易所。在「迷宫」里偶尔能找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那些无法在地上取得的贵重罕见物品也是一种商品。公会会从冒险者手中买下这种稀有且贵重的物品,然后卖给那些收藏家与业者,借此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其中的利润就是公会的收入。

「想也知道不可能吧!别说那种傻话!」

我快步冲上楼梯,前往公主骑士殿下的房间。房门没有上锁。

对这群脾气暴躁的家伙来说,打架根本就是家常便饭。万一闹出人命,只要把尸体丢进「千年白夜」就行了。公会也不会插手去管冒险者之间的纠纷,就算死了一两个人,也还有很多可以替代的家伙。不过,对于冒险者在城里引起的纠纷,公会就十分敏感了。冒险者公会同时也是从业主那边接下驱逐魔物与护卫工作这类委托,将之介绍给冒险者的仲介业者。因为公会可以从委托人与冒险者那边收取两次手续费,赚得盆满钵满,让人看了就不爽,所以公会非常在意善良老百姓对自己的评价。不管是故意找碴殴打武器店店员的浑球,还是没穿衣服就逃出娼馆想要白嫖的人渣,都会受到冒险者公会的严厉惩罚。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失去头路。当然,头颅也可能会顺便消失。

我一手拿着蜡烛,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把不能弄丢与不能被人看到的东西装进麻布袋。这个麻布袋并不重,连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都揹得起来。确认该做的事情都搞定后,我回到楼下,从厨房的后门跑到屋外。

「给我看看又没差。信里有提到我吗?她是不是说见不到我会觉得寂寞,还是说将来想要跟我一样变成出色的大人?」

艾普莉儿没理会我的要求,随手往外面一指,然后就重新开始看信。

那些家伙想要我的命,一个晚上就来杀我两次了,肯定还会有第三次。可是,我并不打算逃跑,我还有负责看家这个使命在身。虽然我无意向人求助,但坐等对方来杀我也只会白白耗费自己的精神。公主骑士殿下预计在后天傍晚回来,如果可以,我想在她回来前搞定这件事。

我捏住自己的鼻子。

「这不关马修先生的事。」

入口右方是长条型的柜台,负责接待的壮汉与疤面男子正恶狠狠地瞪着屋子里的冒险者。

「那是谁寄给妳的信?」

「我明白了。」我这么说道。

就算有冒险者找我麻烦,他们也只会冷笑,一点反应都没有,顶多就是躲在柜台后面斜眼偷看。

我不认为他会特地把这种大家伙的尸体搬回来,他应该是请「搬运者」帮忙搬运的吧。不是只有冒险者会踏进「迷宫」,「迷宫」里还有负责搬运魔物尸体的「搬运者」,以及在里面销售伤药与提灯这类消耗品的「暗盘商」。他们全都是冒险者公会的一员。

我捡起一颗跟脚趾头差不多大的石头,轻轻丢了过去,结果丢到她背上。

「没错,我就是要找这个公会里个子最高,腿也最长,而且骨瘦如柴,皮肤又光滑的德兹。妳应该可以看到很难得的画面喔。妳大概没看过,我每次来到这里,那家伙就会非常开心,慌张地冲过来亲我的脸颊。」

「喂,这样很痛耶。」

「没办法了。」

冒险者要提升星级,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详细的条件我早就忘记了,如果要升到四星以上,条件就会突然变得严苛。因此,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只能升到三星,不是在升上四星之前就死掉,就是还没升上去就退休了。既然这个秃驴是四星,就代表他还算有点本事。

「喂,不要不理我嘛。」

我原本以为对方会顺便洗劫屋里的财物,但我甚至找不到对方走到二楼的迹象。只有正门留下了些许伤痕。那两个没种的家伙……要是他们把仓库的门打破,我就能把那些被掉包的东西算在他们头上了。

比尔一把揪住我的领口,露出充满优越感的笑容。

比尔故意在我眼前晃了晃红色的舌头。

当我睁开双眼时,屋里还是一片漆黑。从屋外的空气与由窗户隙缝射进来的光线看来,现在应该还没天亮吧。我从以前就很好睡,如果没有做特别的服务,都能一觉到天亮。我会在这种时间醒来,是因为楼下传来了声响。我闭上眼睛,侧耳倾听。果然有人站在家门前。我的朋友不会来这间屋子找我,而且现在根本不是会有客人上门的时间。

「你这个连冒险者都不是的家伙,谁允许你出现在这里了?难不成你是来翻垃圾吃的?你这个噁心的蛆虫。」

「我知道啦。」

因为职业本身的性质,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是男人。也许是因为明白这点,公会也经常让态度和善的少女负责接待客人。可是,其中也有一些家伙会误把柜台小姐当成自己的女人,对她们说些性骚扰的话,不然就是把她们当成妓女,光明正大地约炮,甚至是偷偷跟踪女方,试图找机会强暴。在这种治安不好的地区,冒险者公会反而会让这种凶神恶煞负责接待客人,让为数不多的女性职员负责事务与会计工作。这个部分得看负责管理公会的公会长如何决定。可悲的是,这里的接待人员全都是些凶神恶煞。虽然柜台那边没半个客人,但我总觉得过去攀谈就会挨揍,心里完全没有想要过去的念头。不过,我正好看到了一个适合攀谈的家伙。

「这里还有不懂事的少女出没。要是你让她学到不该学的用字遣词,可是会被可怕的老头子割掉舌头喔。」

「你这个『嘴炮王(Wisecrack)』还是一样嘴贱啊,喂。」

「毕竟这是人家写给我的信。」

艾普莉儿掉头就要回到屋里,我连忙把她叫住。我差点就忘记正事了。

「这我当然知道。」

矮冬瓜瞥了我一眼。她有一瞬间气得鼓起脸颊,但很快就重新看向信纸。

「我就知道……」艾普莉儿小声低语。

幸好我并非没有头绪。

人潮重新回到街上。确认没人躲在附近监视后,我回到家里。

「我劝你最好还是嘴巴放干净点。」

因此,冒险者基本上都不会在街上随便动粗,也不会去找善良老百姓的麻烦。

他脚边躺着一只有六条腿的黑熊。那是黑暗杀人熊,身长应该有二约鲁(三点二公尺左右)吧。这种魔物经常在「千年白夜」的地下八层或九层出现,菜鸟只有被吃掉的份,可说是非常难缠的魔物。这家伙或许是才刚死没多久,从背后流出的鲜血把公会的地板染成了红黑色。这家伙的毛皮可以卖到很好的价钱。

虽然我已经很小心了,但对方的直觉意外地还算敏锐。我听到从门口那边跑过来的脚步声。我的双脚「现在也变得」不灵光了,要是真的跟对方赛跑,我应该很快就会被追上。但我不是毫无胜算,因为这一带住着许多大人物,是卫兵的重点巡逻地区。考虑到他们刚刚才被黑皮肤男子等人发现,应该不敢追得太久吧。如我所料,当我拐过几个转角后就再也听不到脚步声了。

可是,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对方说不定还在埋伏。我今晚还是不要回家,找间酒馆待到天亮吧。

「那是信对吧?晚点也让我看看啦。」

「好啦,艾普莉儿,都是我不好。」

不过我算是例外。

我前往这个城市的中央地区。「千年白夜」的入口与冒险者公会就在那里。

妳不就只是坐在椅子上看信吗?

「真拿你没办法。」艾普莉儿露出苦笑。

「难道妳就不能帮我叫他过来吗?我这个人最怕闻到血腥味了。」

我四脚朝天倒在地上,肚子还被这家伙使劲踩住。因为他把体重放在那只脚上,害我快要不能呼吸。

她把自己祖父工作的地方当成游乐场所,经常跑来这里。虽然还不到可以担任职员的年纪,她偶尔会帮不识字的冒险者阅读书信或文件,也会帮他们代笔。她是好心想要帮忙,却每次都会让其他职员吓得脸色发白。因为要是艾普莉儿那张可爱的脸蛋受了点伤,他们就准备要弄丢头路了。至于到底是弄丢头路还是弄丢头颅,就任凭各位想像吧。

只要从我的房间往斜下方看过去,就刚好能看到家门。我眯起眼睛确认访客的长相。门前站着两名用黑色兜帽完全罩住头的男子,其中一人拿着提灯敲门。虽然说话的声音不一样,我很快就认出他们就是刚才那两个家伙。我想了一下今后的方针,然后走下楼梯,隔着门这么问道:

「还有,我才不是矮冬瓜。」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觉得身为公会明星的公主骑士殿下之所以会被人在背后说是「婊子」或「荡妇」,都是我的错。

「我记得这里不是禁止带宠物进来吗?」

「没看到我在忙吗?别来捣乱啦。」

是小偷吗?当我提高警觉时,我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抱歉,可以帮我叫德兹出来吗?」

我记得这家伙好像叫比尔。虽然他比我矮一些,体格也算是相当魁梧。他还在腰上挂着一把厚刃剑,黑色的铠甲上满是伤痕,涂料也早就斑驳脱落了。他胸前还挂着冒险者公会的会员证,上面有四颗星。

周围有许多冒险者,却没人愿意出来劝架。

我很难算是善良老百姓,背后也没有富豪或掌权者当靠山。他们不会当着公主骑士殿下的面攻击我,但也不会出手救我。真是个充满人情味的组织啊。

「喂,给我起来。难道你这家伙就只有嘴巴厉害吗?」

比尔一把抓住我的脑袋,把我整个人举了起来,还顺便吐了口口水。

口水喷在我的眼睛上方,沿着眼皮慢慢滑落。

「你在做什么?」

艾普莉儿从柜台里面冲了出来。她不但会来公会帮忙,还会去育幼院照顾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或是教他们读书。她是个善良的女孩。

「我爷爷不是叫你们不准打架吗?欺负弱者是最差劲的行为。你这样也算是冒险者吗?」

比尔犹豫了。看来他还没那么蠢,知道对艾普莉儿出手会有什么下场。

「您别过去。这样太危险了。」

「我不是千交代万交代,叫您千万别跟马修扯上关系吗?」

「来,请跟我回到里面。」

也许是觉得让艾普莉儿被卷入麻烦不是好事,公会职员集体出动,把她抱回里面的房间。

「等等,别阻止我,要是放着马修先生不管,他就……」

艾普莉儿的声音离我远去。援军撤退了,这样马修军就孤立无援了。

「这可真是遗憾啊。」

比尔咧嘴一笑。

「快点求饶吧。要不要舔舔老子的鞋底?还是说……」

比尔再次露出奸笑。

「你要让我跟那位公主骑士玩玩?」

我很快就发现这家伙不是要跟艾尔玟玩飞镖或是跳舞。

冒险者公会的每个分部都会雇用专属冒险者。

德兹睁大眼睛。

「其实也没有很多次啦。」

「原因呢?」

「我不是叫你别来这里了吗?你这家伙每次出现都会惹事生非。」

「你是说那些袭击我的家伙吗?」

「不准把还没放血的野兽带进来。」

「正好相反。都是那些麻烦自己找上门来,简直就像发情的公狗。」

我们来到公会职员的休息室。这个石造的房间里就只有朴实无华的桌椅、不合季节的暖炉与用来采光的窗户,给人一种枯燥乏味的感觉。闲着没事的时候,德兹都会在这里待命。不过,德兹这个不和善又不擅交际的家伙,当然也没什么朋友。逼不得已,我只好偶尔来这里陪他聊天。

我举起双手。

「是亚斯顿兄弟。」

「我明白了!」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不是这样的。」

虽然我知道他完全无意跟老婆离婚就是了。

我决定换个做法。

德兹轻抚自己的胡须,让不愉快的心情沉淀下来。

「那种话麻烦等你跟老婆离婚后再说吧。」

我起身坐在地上,拍掉脸上的泥土。

当我说完自己昨天两次遇袭的事情后,德兹的眉毛稍微动了一下。

小腿被德兹踢了一下后,我也跟着走到屋外。

公会里突然鸦雀无声。看来我的玩笑似乎让人笑不出来。我瞥了柜台后方一眼,结果看到艾普莉儿不断眨着眼睛,还有一位女性职员从背后捂住她的耳朵。干得漂亮。

「我试着回想了一下,但我不曾见过他们。可是,他们看起来也不像是杀手,他们偷袭别人的时候甚至还会发出脚步声。但他们也不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小混混,他们使用武器的方法并不外行,也懂得该如何暗算我。他们太过习惯打斗了。」

「德兹,算我求你。」

德兹挥开我的手,然后伸出小小的指头,指着我的鼻尖。

「混帐东西,你少在那边胡说八道!」

「废话少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这个无法战斗的家伙,打算怎么解决这件事?」

我拚命挥动双手。

我握住他伸过来的手,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别强出头。」

德兹的怒火没有平息,依然耸着肩膀握紧拳头。

如果要掌管并监督这些名为冒险者的莽汉,就需要握有强大的武力。到处都有那种破坏规矩或不听命令的蠢货,更何况是这些对自己的拳脚功夫有自信的冒险者。因为要让那些蠢货乖乖听话,这些专属冒险者必须拥有够强的实力。

「亚斯顿兄弟总是一起行动。那个矮子是长男内森,胡渣男是次男尼尔。」

「而且他们的肤色都很白。明明身体锻炼过,皮肤却没有被阳光晒黑。说到在这个城市里不需要晒太阳,却很擅长动刀动枪的家伙,不就是冒险者了吗?至少也该是头号嫌犯才对。」

「也就是说,有人接下『黑单』了吗?」

「我希望你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

「我想说你可能知道对方的身分,因为那些家伙是冒险者。」

「你有种就再讲一次看看啊!」

「我有些事情要问你,你有空吗?」

「别乱摸!」

「她的叫床声好听吗?你到底上过她几次?」

「你可以娶到美娇娘,还生了个孩子,都是谁的功劳?是谁让你每天早上来公会之前都能得到爱妻的吻别?是谁让你每天早上都能吃到热腾腾的面包?是谁让你每天回家都能抱抱可爱的孩子?」

「快点给我过来。」

德兹瞥了躺在地上的黑暗杀人熊尸体一眼。

当我们走出门时,德兹回过头去叫住比尔的同伴。

公会里响起一阵爆笑声。比尔把脚抬了起来。

「有必要为了公会那点微薄的薪水赌命吗?交给我处理又有何妨?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其实我是想要这么说的。」

他们应该也杀过人吧。看起来也经历过不少生死关头。

照这样下去,就算再过个一百年,他跟那女孩也不会有任何进展。因为实在看不下去,我才会出手帮忙牵线。

他有着一双短腿,身高只到我的心窝附近。他穿着一件无袖上衣配上皮背心,还有茶色长裤。长长的黑胡须遮住了他的半张脸。这些都是矮人族的特征。

那人使劲点了点头后,就立刻趴在地板上,用自己的披风与衣服下䙓擦拭黑暗杀人熊留下的血迹。

「嘿,顺便帮我传个话给他吧。」

「去楼上等我。把这家伙解体后,我就会上去找你。」

「还有,给我把地板擦干净。」

「你误会了,我刚才没把话说清楚。我在反省了,请你原谅我吧。」

「如果你的描述正确无误,应该就是他们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今天才会直接过来找你。」

「喂,那边的家伙。」

我开口说道。

虽然冒险者公会里都是一群无赖,表面上依然是正当的行业,不会接受与窃盗和暗杀这类犯罪行为有关的委托。可是,还是有许多蠢货愿意为了赚钱做些危险的工作。而冒险者不透过公会,私自接下非法委托这种行为,就是公会所说的「黑单」。因为冒险者公会都是把委托内容写在单子上,贴在布告栏上给大家看,才会衍生出这样的术语。当然,要是被抓到就会受到处罚。在最坏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在强制退会后遭到「处决」。

如果我的预感没错,这件事应该关系到艾尔玟的名誉。

德兹摆着平时那张臭脸,问了这个问题。

我也跟着德兹走向屋外。

「那家伙」挥手拍开掉下来的天花板碎片,一脸不悦地开口了。

德兹的实力远远强过其他人。不管是独自解决掉火龙,还是跟殭尸大军彻夜战斗,这样的丰功伟业从来没有少过,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传说。要是没有德兹,我应该也早就去冥界报到了吧。

拜托饶了我吧。要是现在被德兹认真揍下去,我绝对会没命。

我如此回答。

「给我听好,我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不准碰我的胡须』。第二,『不准碰我的胡须,你这个白痴』!」

「那种陈年往事你到底要说几遍?」

德兹把比自己大上三倍的魔物卷成像鼠妇那样的球状,轻松地扛到肩上。在场的冒险者全都倒抽一口气。他们似乎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位身材娇小的矮人只要用一根小指头就能杀掉他们。

「其实我一直很嫉妒你。因为不管我怎么留胡子,都没办法变得跟你一样浓密。」

下一瞬间,比尔整个人飞到空中。在发出巨响的同时,他的脑袋也插进了天花板。公会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你有何根据?」

「我想说你可能认识会接下那种委托,而且外表特征如我所见的家伙。你应该有头绪吧?」

德兹的脸瞬间变红,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害羞。他无法动手揍我,只能松开拳头,用巨大的手掌轻抚自己的下巴。

德兹就是这间公会为此雇用的男子。他表面上是公会的职员,但遇到紧急情况时,他就会前去捕捉并制裁违规的冒险者,或是进到「迷宫」找寻失踪的家伙。

逮住那些擅自接「黑单」的蠢货,让他们再也无法对我出手。德兹应该能轻易办到这件事。

「怎么又是你?」

唯一听得懂这个笑话的比尔气到整张脸都变成了红黑色。他不发一语,直接把手伸向挂在腰际的剑。

「好啦,是我不对。」

我花了点时间才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

「德兹老兄,拜托你啦。」

我定睛看着比尔的脸。

「你老妈应该正在跟半兽人与哥布林开杂交派对,含着那些家伙的老二使劲扭腰吧。你要不要赶快回去凑一脚?你那头上长角的弟弟或妹妹会出来迎接你喔,比尔葛格。」

「其实我昨天遇到了一点麻烦。」

「就说你那根小香肠已经无法满足你老妈了,我真是为你感到遗憾。」

一阵冲击向我袭来。这次是打在我的鼻梁上,鼻子深处冒出刺痛。在感觉到痛楚的同时,我的脑袋已经狠狠撞在公会地板上了。脑袋像皮球般弹了好几次。正当我感到头晕目眩时,比尔又一脚踩在我脸上。

矮人德兹一脸厌烦地这么说。

「我会把这家伙拿去解体。你们晚点再过来领钱吧。」

「所以,你想问我什么事?」

「你说什么?」

德兹从以前就拥有过人的实力与胆量,却对女人完全没辙。就算有了喜欢的女人,也无法跟对方说上一句话,只会每天跑去那女孩工作的五金行报到,买下一大堆用不到的锅子、菜刀与镰刀。他就是个不善言辞的笨拙男人。

他家就位在公会南边的「打铁街」。他跟妻子与孩子三个人一起,住在一间小小的两层楼房子里。

比尔激动地怒吼,也踩得更用力了。

我看着依然插在天花板上的比尔小弟这么说。

「我不是没有想法。就算不拿剑,也应该有办法搞定。」

我探出身体,伸手乱摸德兹的胡须。

「请……请说!」那人的身体抖了一下,赶紧挺直背脊。

「大概就跟你干自己老妈的次数差不多吧。」

「如果此事属实,就不是你的问题了。只要向上面报告,我就会出面搞定这件事。」

德兹知道我的隐情。他知道不管是身为一名冒险者还是战士,我都已经废了。

德兹发出咂嘴声,重新坐回椅子上。他的双脚无法踩到地面,只能跟个孩子一样在空中晃来晃去。

那个比较矮的家伙竟然是哥哥吗?

「他们在公会里的风评也很差,经常找其他冒险者的麻烦。不是说别人抢走他们的猎物,就是说别人态度过于嚣张。以前还曾经有菜鸟被他们弄死。虽然个性烂得像坨屎,实力还算不错,都是三星冒险者。」

既然是三星,就代表他们都是能独当一面的冒险者。

「他们最近明明不曾踏进『迷宫』,但经济情况还算不错。还有传闻说他们跟黑道有来往,不光是要来杀你这件事,他们应该还做了不少肮脏事吧。」

「既然知道这么多,为何不把他们抓起来?」

「因为找不到证据。」

德兹无力地摇了摇头。

「这阵子不曾发生强盗案件,我也去找过一些赃物商了,但他们都说没见过疑似亚斯顿兄弟的家伙。如果不是强盗,就应该是杀人了吧。突然失踪的家伙在这个城市里并不罕见,没人知道那些家伙是欠了钱就连夜潜逃,还是事迹败露被人丢到『迷宫』里面。他们只要说那些钱都是自己的存款,就没人有办法继续追究了。」

看来这位大胡子也做过不少调查。他应该是拖着那双短腿,忙碌地四处奔走吧。薪水明明没多高,却还这么努力工作,真是个死脑筋的家伙。

「好吧,辛苦你了,感谢你的配合。」

我站了起来。

「那些家伙住在哪里?」

「他们就住在『双子金羊亭』。」

那是一间以冒险者为客群的便宜旅馆,房间脏乱,还会有外面的风灌进屋里。只要从公会所在的大街走进巷子,在复杂曲折的巷子里走个两百步就到了。

「谢啦。」

我从钱包里拿出银币,用手指弹了出去。看到银币掉到德兹粗壮的手掌后,我丢下这句话。

「顺便拜托你帮个忙,要是那些家伙有来这里,麻烦你帮我随便找借口留住其中一个。不管用什么理由都好,只要能帮我争取时间就够了。再见。」

「喂,我可没答应要帮忙……」

还没听他把话说完,我就走出房间了。反正他肯定会帮我这个忙,因为德兹就是这种人。

「双子金羊亭」的一楼是餐厅兼酒馆,二楼有六个房间。老板是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头发完全变成灰色,背也跟牛屁股一样圆。他听力不好,只要声音别太大,就不会有任何反应,而且总是坐在柜台里打瞌睡。拜此所赐,要偷看客人名簿并不困难。

「内……内森……」

房门锁上了。我从怀里拿出两根铁丝,往钥匙孔里一插。我过去认识的盗贼曾经教过我开锁的技巧。虽然我的技术很难说是熟练,如果是这种便宜旅馆的门锁,凭我的技术也有办法搞定。

「没用的。」

「内……内森?」

他停下脚步,因为有一枚银币就掉在房间中央的地板上。那是我撒下的诱饵。

「喂,内森,我们今天去喝个痛快吧。记得叫上那两个家伙。」

我把头缩了回来,屏息等待对方的到来。

「你……你会下地狱!」

尼尔在地板上爬行,伸出满是鲜血的手。

「就是那位公主骑士殿下啦。她嫌你太碍事了,才会拜托我们把你杀掉。」

尼尔还在继续挣扎。虽然他不再反抗,但也没有要求饶的迹象。他似乎打算把委托人的名字带进冥府。不过,他应该不是要对委托人负责,而是故意要找我麻烦吧。真是好样的。

「我要宰了你!」

隔天的黄昏时分,我来到「晚钟亭」喝麦酒。虽然这间酒馆只有不太好喝的便宜酒,还是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从这里可以清楚看见「迷宫」的大门。在冒险者公会那边也能清楚看见,但我前几天才刚在那里与人争吵,不是很想去招惹麻烦。

我借用了他们的绳子,先在其中一头做出一个大圈圈,接着往上一丢,让绳子绕过梁柱。然后,我调整绳子的长度,同时把另一头绕过自己的腰,并且紧紧绑住避免绳子松开来。接着我又把椅子搬到门的旁边,整个人站到椅子上。再来只要等他们回来就行了。

「是谁要你们来袭击我的?」

「你这个恶魔……!」

这种需求并不少。这个城市里有很多法外之徒,每天都会制造出许多不能曝光的尸体。因此,他们得到了「掘墓者(Gravedigger)」这个别名。只要钱给得够多就行了,不用担心他会泄密,因为他是哑巴。

「时间不多,我就赶快把事情问清楚吧。」

在这种时候说句「笨蛋,你们两个已经没用了」,然后吐出舌头给他致命一击肯定才是正确的选择吧。但是,我对此有所犹豫。

尼尔出脚踢了过来。我赶紧往后一躺。

「我刚才没有控制好力道。虽然同样都是用绳索勒住脖子,但我好像不小心折断他的颈骨了。不过,他走的时候没有感觉到痛苦,这点你倒是可以放心。」

布拉德雷放开其中一只手,把手移到背后拔出小刀,朝着尼尔的心脏刺了两下。确认尼尔终于完全不会动了以后,他才恨恨地盯着我。

我回头一看,发现尼尔整个人被吊了起来。我成功了。

到了太阳下山,冒险者们也差不多该陆续从「迷宫」回来的时候,我听到有人爬上「双子金羊亭」楼梯的脚步声。我从门缝探头看出去,发现那个胡渣男正一脸不爽地对着楼梯吐口水。肯定错不了,他就是昨天偷袭我的家伙。我记得他好像叫作尼尔。

我提防着尼尔的飞腿,小心翼翼地绕到他背后,拔出插在腰际刀鞘里的小刀。

我拉开床单。矮小男子已经翻着白眼死掉了,脖子上还留有绳索造成的勒痕。

一个拿了钱就意图杀死陌生男子的家伙跟我比起来,还真不知道是谁比较恶劣。尼尔眼冒血丝,紧咬着牙。他还不打算开口。他应该是还在怀疑,觉得就算自己说出实话,我也不会遵守约定吧。

「好好好,我知道。要加钱对吧?」

流出的鲜血已经在他脚底下变成一滩血泊。照这个样子看来,还没数到一千,他应该就会死于失血过多了。

「想也知道是谁吧。」

「救命啊!快来人啊!」

「喂!很痛耶!」

果然,我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名字。

「别担心,如果你愿意实话实说,我就会直接离开房间,不会伤害你那个躺在床上的哥哥。当然,因为我没有同伴,也不会做出派别人来杀掉你们两个这种卑鄙的行为。」

我一直坐在这里,等待公主骑士殿下一行人出现。我不是要去迎接她为她献上祝福之吻。虽然也不是不能这么做,但我还有其他目的。照原本规划的行程,他们也差不多该出现了。

我又交给布拉德雷两枚银币后,他点了头,默默地重新动手收拾尸体。这种认真做事的态度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看来德兹果然有遵守约定,帮我把人留在公会。谢啦,兄弟。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就算臂力弱如蝼蚁,我也还有胜过常人的魁梧身躯与体重。虽然不晓得正确的体重,但我应该比公主骑士殿下重上一倍吧。

尼尔与内森的房间就在二楼的尾端,而且还刚好是一间双人房。因为现在是白天,旅馆里没什么人。一旦到了晚上,从「千年白夜」回来的冒险者就会让这里热闹起来。老板会重听,八成也是这个缘故吧。

「问题还是出在主谋那边。」

我用小刀割断绑在腰上的绳子。发出沉重的声响后,尼尔倒在地板上。也许是因为流了太多血吧。他在血泊里痛苦地打滚。

「你还是别装蒜了吧。」

「……」

房门被打开后,尼尔走了进来。

照理来说,他们会先回到公会,向公会报告自己平安归来后就解散,各自自由行动,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有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冲到他们身边,把一封信交给公主骑士殿下身旁的「那家伙」。那家伙不明所以地接过那封信后,慢慢把信打开来看。他的动作十分自然,移动时还不忘要避开他人的目光,免得被人看到信里的内容。那家伙板起了脸孔。他马上把信纸折起来,放到自己怀里。他的脸色很难看,像是受到了震撼。我知道那封信上写了什么。

「那是什么?」

「那你就先去那里等我吧。我晚点也会过去的……大概一百年后吧。」

「看来你就快要死了。」

听到我这么打招呼,尼尔眼冒血丝。

「如果要做自我介绍,就请你等到下次再说吧。」

「这样你的寿命就变得越来越短了。」

我从背后用小刀挥砍尼尔的右大腿。因为刀子磨得很利,凭我的臂力也能隔着衣服划伤他。

我再次在他的左大腿上划了一刀。虽然没有刚才那么猛烈,鲜血还是逐渐染红了裤子。

我感觉到有人伸手握住了门把。

我从尼尔口中问出了主谋的名字,但那也可能是他在临死之前随口乱掰的。为了确认尼尔是否有说谎,我只好多费点功夫,而那家伙在一瞬间露出仿佛世界末日到来的绝望表情,让我确信他就是主谋。他直到刚才都还一派轻松的脸,现在已经变得苍白无比。

尼尔发出不成声的呻吟。他把手指伸进绳索与脖子之间的空隙,挣扎着想要找寻踏脚处。我听着他的呻吟声,用脚关上房门。

我从后面探头看了过去。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呼吸困难,尼尔的脸已经红到发黑了。

「哈啰,布拉德雷,我等你很久了。」

也许是被我真诚恭敬的口气打动了吧。

「对了,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

这些家伙只不过是拿钱办事的弃子。一旦主谋知道他们搞砸了,应该会派出第二或第三批刺客来杀我吧。因此,我得在那之前主动出击。

「照这样下去,你不是被我活活勒死,就是失血过多而死。让我们敞开心胸说话吧。你应该也不想死吧?」

「哈啰,没先跟你说一声,我就自己进来了,真是不好意思。」

在这个城市里,冒险者之间起冲突可说是家常便饭。明知赚不到钱,还愿意介入这种麻烦事的好事者,也就只有我家那位公主骑士殿下了。

把内森打包完毕后,布拉德雷在尼尔旁边摊开白布。他无视染上红色的白布,从尼尔腋下抱起他的身体,准备把他搬到白布上面时,却听到了细微的呻吟声。尼尔还活着。

房间里摆着两张床,还有木桌与两张椅子,内部陈设简单朴实。天花板上还有裸露在外的巨大梁柱。

我在对方的黑色手套上放了六枚银币。布拉德雷默默点了头后,在内森旁边摊开一块细长的白布。他把内森的尸体移到白布上,接着又用白布裹住尸体,最后用绳子绑起来。

「我趁你还没回来的时候,下药让他睡了一下。如果你不肯说,我就只好去问你大哥了。」

红黑色的鲜血飞溅而出。伤口应该不是很深,但似乎伤到了大血管,出血完全没有要停止的迹象,不断沿着裤管往下流,在地板上留下了斑点。

那些被遗弃的尸体会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只留下衣物。因为「千年白夜」这样的「迷宫」本身就是一个超巨大的魔物,会把那些尸体当成饵食吃掉。

来者是个头上戴着帽檐很大的帽子,还穿着一身黑衣的男子。

「你可没时间犹豫了喔。」

尼尔终于愿意开口了。

「硬撑可不是好事喔。你看那边。」

我早就确认过这间旅馆里没有别人,只有一位耳朵不太灵光的老爷爷。

「辛苦你了。」

「你这混帐……!」

我全身的重量现在都压在尼尔的脖子上,完全足以绞死一个人。

这家伙当然不是什么善良老百姓。他的本行是制作棺材的工匠,但现在反倒是副业这边比较赚钱。在这个城市里,穷人与无名死者的尸体都会被丢进「千年白夜」。他们没有坟墓。上面的大人物似乎认为多盖一间赌场或娼馆,要比盖坟场来得好赚多了,才会默许这种做法。

因为那封信是我写的。

「是喔。」我打开窗户,从裤子口袋里拿出铃铛摇了几下。

因此,想要订做棺材的人非常少,取而代之出现的新行业便是「尸体处理业」。这些业者会在城里的各种地方出现,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都会协助雇主把不好处理的尸体拿去「迷宫」里丢掉。因为他们不是冒险者,也不会受到公会规定的束缚。

尼尔弯下腰,把手伸了过去。我趁机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用眼角余光确认绳子有套住脖子后,我从椅子上跳下来,然后就听到一声闷哼。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需要足够的资金。幸好我刚刚才从好心的第三者那边得到资金,所以这也不成问题。就算付清他们自己的丧葬费也还有剩。我看着两个变得空空如也的钱包掉在血泊中逐渐染成红黑色的样子,悄悄地关上房门。

「我要……宰了……」

用嘴巴说明明只需要一句话,要写成文字却很累人。也许我该多学习怎么写字比较好。

因为我的身体下沉,让尼尔的身体稍微上升了几分。他再次发出惨叫。

「这样啊……」我假装很难过地这么说。「那可真是遗憾。」

我伸手一指,尼尔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看来他总算发现其中一张床的床单往上隆起了。枕头旁边还能隐约看到一个人的后脑杓。

刚才死要硬撑似乎反倒害了他自己。他连要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算现在才要绑住伤口止血,双手也无法随意活动了。

尸体都打包完毕后,布拉德雷用双肩扛起两具遗体走出旅馆。屋外停着马车,可以把尸体搬到「迷宫」那边。虽然「迷宫」的入口随时都有卫兵看守,但他们也能借机赚点零用钱。

我拿着沾着鲜血的小刀做出狠狠刺下去的动作。

「那个臭矮人……竟然为了那种无聊的事情找我麻烦……」

「你看啦,都是因为你不说实话,地板都湿掉了。不过这样还算好的。再这样下去,你会窒息而死,在这里拉屎放尿。你知道吗?那可是很难打扫干净的。」

跟艾尔玟等人闲聊了几句后,那家伙就踏着缓慢的步伐离开团队。他八成是要去拟定今后的对策吧。那我也不能继续坐着喝酒,必须去做点准备。当我站起来时,背后好像撞到了东西。

稍微等了一段时间后,我听到急促的敲门声,于是打开房门。

尼尔露出奸笑。

房里还有两个疑似他们行李的麻布袋,里面装着提灯、绳索、小刀与打火石这些冒险用品,但没有值钱的东西。看来他们没那么粗心,不会笨到把钱财寄放在这种便宜的旅馆。我暗自啧了一声,同时开始动手准备。

「我就知道。」

尼尔苍白的脸孔染上了绝望。

当我快要喝完第二杯麦酒时,「迷宫」的大门打开了一半,公主骑士殿下一行人终于出来了。看来她的队伍中没有出现牺牲者。睽违三天的太阳让每个人都眯起眼睛,像是在为自己平安回到地面一事感到庆幸。

一个满脸通红的醉汉拿着酒杯来找我麻烦。他穿着茶色的皮铠,腰上还挂着剑,以及冒险者公会的会员证。

我随口道歉就要离开,但醉汉伸手揪住了我的领口。

「帅哥,麻烦跟我走一趟吧。我有点事情要拜托你。」

看来这不是偶然或意外,对方是故意撞过来要找我麻烦,而且他好像也知道我是公主骑士殿下的小白脸。

「还是算了吧。」

我出于善意给他忠告。

「就凭你……是无法应付我家那位公主骑士殿下的。『太阳还挂在头顶上』,你要不要先喝杯水,让头脑冷静一下?」

「耍我啊,混帐!」

醉汉愤慨地拖着我往外走。

我们来到酒馆后面的小巷。这条巷子很狭窄,只能勉强让两个成年人并肩站在一起。阳光像是一把灼热的剑,从西边射了进来。我背对着太阳与醉汉对峙。

「要是惹到你了,我愿意道歉。不过,你应该也会进去『迷宫』吧?如果在这种地方受伤,难道不会觉得很不划算吗?」

「受伤?哈,你是说我吗?」

醉汉面带冷笑,一把抓住我的脑袋,用蛮力让我向他低头。

「对付你这种软脚虾,我怎么可能受伤?你只不过是个虚有其表的大块头罢了。」

因为我好声好气地说话,似乎让他误以为我在害怕。他把我的脸按在墙壁上磨擦,压低声音出言威吓。

「给我听好,你只要负责让我跟那个女人来上一发就好。反正她也是个淫荡的贱货不是吗?我不久前才看到她在『夜光蝶大道』附近乱晃。会跑去那种地方的家伙,也就只有嫖客跟妓女了吧?」

「是这样吗?」

我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醉汉的脖子。

「你说了不该说的话。」

现场发出沉闷的声响。

我把鼻子贴近她的脖子,做了个深呼吸。我只闻到平常那种好闻的香味。啊,不过好像真的有点汗臭味。

当我忙着把餐点摆到桌上时,玄关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我亲爱的公主骑士殿下回来了。

「很顺利。」

「等我一下,我去把洗衣盆拿过来。」

路特维奇高举着剑,使劲在地上跺了三下。

「没关系。那接下来就轮到背后了。」

「灰色邻人」是个被荒野围绕的城市,但也有不是荒野的地方。只要往南方前进一段距离,就能挥别植被低矮的草原,看到许多四处散落的小型树林。

「我也是个男人,可以体会你的心情。所以就算你怀着下流的妄想,用艾尔玟来打手枪,我至今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你这次做得太超过了。明明只要你跟我说一声,我就可以介绍长得像她的娼妇给你认识……」

「亲爱的,欢迎回来。」

「我已经说过不需要了!」

「哈啰,我等你很久了,圣童贞骑士阁下。」

「麻烦用力点。你的力气就跟小孩子差不多,我每次都没有感觉。」

「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辛苦了。妳应该吃了不少苦头吧?过程还顺利吗?」

当我走出巷子的瞬间,夕阳的光芒突然变亮,灿烂地照耀在我身上。即便对逐渐西沉的太阳感到不满,为了比公主骑士殿下早一步回家,我还是加快踏上归途的脚步。

我站了起来。

「你以为我没发现吗?你早就爱上艾尔玟了。你想杀我不是因为身分地位或名誉那种好听的理由,只是被人横刀夺爱心有不甘罢了。我有说错吗?」

「真是遗憾。」

「嗯……」

我耸耸肩膀。

「哎呀,这位大人真是冷淡。」

我现在完全就是她的仆人,但我觉得这种生活也不错。我不晓得这种生活会持续多久,不过为了维持这种生活,我想把麻烦的事情解决掉。

艾尔玟说完就背对着我开始脱衣服。那头红发披在她的肩膀与背上,盖住雪白滑嫩的肌肤。

「那是我要说的话。」

艾尔玟轻轻推开我,说出她的想法。

虽然看不到表情,她好像觉得很舒服,双手紧抓着洗衣盆,还稍微仰起了上半身,就好像猫一样。小巧的屁股也抖了一下,让洗衣盆的水面掀起了波纹。

要不然会弄湿地板。

这间房子里没有浴室。我们通常都是去庭院用井水冲澡,不然就是用湿布擦拭身体。我是前者,艾尔玟则是后者。如果天气变冷,也会用煮过的热水洗澡。如果想泡澡,就只能去街上的公众浴场了。浴场现在应该还有营业。艾尔玟每次都会花上大笔银子,包下那里的单人浴室。

我辛辛苦苦地把洗衣盆搬到房间里,让艾尔玟坐在洗衣盆的中央,把温水淋在她头上。在水声响起的同时,水滴也沿着发丝与肌肤滑落。我先用双手把洗发剂搓出泡沫,才开始帮公主殿下清洗头发。为了避免伤到头皮,也为了避免拔断头发,我用指腹细心地搓揉头皮,还用手指慢慢地梳洗头发。她难得有着一头美丽的秀发,我得帮她彻底洗干净才行。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让她有任何一根分岔的头发。

我同样帮她解开护手与护腿,然后摆在铠甲旁边,最后把剑立在墙边放好。艾尔玟现在只穿着上下成套的黑色内衣裤与开衩连身裙。这身打扮很朴素,却反倒突显了衣服主人的美丽。比起教会里的女神像,她看起来尊贵多了,让人想抱紧处理。毕竟石像摸起来硬邦邦的,也不会发出美妙的呻吟。

「你胡说!」

「我倒是没那种感觉。」

「需要帮妳洗前面吗?」

被我抓住的脖子突然变得沉重。醉汉的身体整个软掉了。我放开手后,醉汉便跪了下去,就这样倒地不起。要折断颈骨并不是难事,但连他那因肌肉而隆起的脖子上都还留有明显凹陷的手印。确认醉汉彻底死透后,我快步离开现场。看来又得多付钱给布拉德雷了,真伤脑筋。

她用快哭出来的声音向我道歉。

「妳不要突然乱动。」

「我想先洗个澡。」

「你这个该死的家伙,少给我得意忘形。」

先敲过门后,我开门走进房间。她呆呆地站在自己房间的角落。我进到房里后,她没有回过头,就这样举起双手。

「不是说你。」

我从背后帮她脱掉披风,解开铠甲的金属固定器。护胸被分成前后两块。因为现在的我拿不太动,旁边就摆着专用的陈列架。

这里原本长满那种很高的杂草,但我都会定期来割草。

「知道了啦。」

「我可以哭给妳看吗?」

「让你这种无能的软脚虾整天黏着公主殿下,实在令人感到不快。」

路特维奇握紧拳头,手甲也跟着发出声响。

「那妳现在就要去一趟浴场吗?」

「我不是叫你住口了吗!」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1 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插图(1)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 1 · 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 · 第1张插图

我咬着手帕追上去。艾尔玟穿着特制的铠甲,想要脱下来得花上不少功夫。虽然一个人也有办法穿脱,有人帮忙还是会快上许多。

我不是园丁,也没有人拜托我做这种事,只是因为草长得太高对我来说并非好事。我上次过来是大约三个月前的事,但草已经长到我的腰际,让我不得不拿起镰刀割草。看来我跟对方约在下午见面是正确的。

在那片树林的正中央,有一片面积不大的草原。这里的地势略低于周围,旁边还有苍翠茂密的树木,从外面的草原完全看不到这里。

「妳不用跟我客气,我会让妳很舒服的。」

虽然头盔还抱在手上,他现在可说是全副武装。他穿着银白色的铠甲与红色披风,还揹着厚重的大剑,完全就是会出现在吟游诗人之歌里的骑士。

我改用稍热的热水,帮她把泡沫冲掉。让那头红发披在身体前方,就能看到发际与泛红的后颈……果然很显眼。晚点帮她涂上白粉吧。

因为树林附近有危险的魔物出没,而且这里离通往帕拉迪的道路有点远,几乎不会有人来到这个地方。

「不是因为摸的人是我吗?」

她每次都这样,对我的心脏实在很不好。这位贵族大小姐有些缺乏羞耻心,让我十分头痛。想到她将来说不定会直接在外面把衣服脱了,就让我一直很担心。

「噁心死了。」

「你来帮我擦干净就好。」

「我一直都很担心,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脱掉那身铠甲,直接扑到艾尔玟身上。表面上装得像是正人君子,结果满脑子只想着跟女人打炮,这种人最噁心了。」

因为艾尔玟还得去向冒险者公会回报,想要比她早一步到家并不困难。我必须先为款待她做好准备。

路特维奇用毫不掩饰敌意的眼神瞪着我。

帮她洗好头后,我开始帮她洗脖子与背后的头发。我用沾满泡沫的双手捧起那头深红色的长发,用指缝一束一束地梳洗干净。

「不用了。我不想让料理凉掉。」

「偶然可不会接连发生那么多次。我这次要亲自动手,确实解决掉你。」

艾尔玟没有回答我。她看起来好像在闹别扭,不太高兴地小声抱怨:

「抱歉,有泡沫进到眼睛里了。」

「不需要。」

「讨厌鬼。」

「我很乐意,但如果妳要脱衣服,还是先跟我说一声吧。」

「我无法忍受你这种人渣继续缠着公主殿下,我要在这里宰了你。就算这会让公主殿下不高兴,我也不管了!」

她略显歉疚地更正说法。

「那我们先去吃晚餐吧。」

还不到十秒,我就感觉到有人从树林里冲了过来。对方有五个……不,应该有六个人。

「那头发也要麻烦你了。」

当我完成割草的工作,坐在倒下的树干上休息时,我感觉到有人接近。对方一边踩碎树林里的落叶一边走了过来。最后,那家伙走出树林现身了。

路特维奇在离我还有十步之遥的地方停下脚步,与我对峙。

「那就好。」

艾尔玟突然左右甩头。泡沫四处飞散,跑进我的眼睛。痛死人了。

「那是因为你摸的技术太好。」

路特维奇大声怒吼,还把手里的头盔扔向我。银色的头盔一边旋转一边划过我的右手,就这样消失在树林之中。

「我们在回程遇到一群冥界魔狼(Garm),最后演变成一场大乱斗,害我身上都是野兽的味道,难受得要死。那种野兽的味道,臭到让我在回来的路上差点昏倒。」

我得犒赏一下努力的艾尔玟。刚买的洗发剂也一起拿出来吧。我还得帮她煮热水才行。

艾尔玟回过头来,脸庞跟耳朵都红透了。

──如果情况允许,我希望可以不用闹出太多人命。我怀着这样的期待,继续清洗公主骑士殿下的美背。晚点还得拿出糖果犒赏她。

「老大,那种虚情假意的话就别说了吧。」

多出来的泡沫从肩膀流向前方,沿着美丽的弧线滑落。真羡慕,我也想要变成泡沫。如果可以,我想走到她面前,仔细地帮她把身体洗干净。不然就是从腋下把双手伸到前面,尽情地揉个过瘾。

我原本想要过去抱住艾尔玟,给她一个欢迎之吻,但她直接从我旁边走过去,二话不说就走向自己的房间。

「妳真的很喜欢被人抚摸头发。」

我马上就要跟那位公主骑士殿下的队伍成员对决了,说不定还会演变成生死决斗。想到她会有多么难过,我就觉得心痛,但我可不是那种愿意乖乖被杀的圣人。谁想杀我,我就杀谁。我向来都是这么做的。

路特维奇•路斯塔卿板起了脸孔。

「遵命。」

我早就完成做大餐的事前准备了。再来只要重新加热,简单烹煮一下就完成了。今晚的菜色是香草菠菜沙拉、香料蘑菇汤与闷烧鸡肉,红酒是产自兰伯特地区的二十五年老酒。虽然我不会做太精致的料理,但我从佣兵时代就经常露宿野外,很擅长用手边现有的食材制作即兴料理。只要随便把肉与蔬菜切碎,统统丢进锅子里煮,再放一点盐巴与胡椒,基本上没有不能吃的道理。只要我有心,就算要我烤面包也不成问题,但这间房子没有石窑,所以我都是去附近的面包店买现成的面包。

若继续捉弄她,她可能会真的动手揍人,我只好乖乖帮她擦背。反正我迟早会等到机会吧。

因为昨天忙到很晚,艾尔玟应该还在睡。

「住口!」

从树林里冲出来的家伙全都是做冒险者打扮的男子。他们应该是圣童贞骑士花钱请来的打手吧。这些家伙全都给人一种狼狈落魄的感觉,就像是在暗巷里逃窜的老鼠。还有个穿戴着铁甲、头盔与锁子甲,外表像盗贼的男子微弯着腰,双手拿着短剑,像猫一样找寻扑过来的机会。

「你已经无处可逃了。我早就确认过这里没有你的援军与伏兵。」

「这里才没有那种家伙。」

因为只要有我一个人就够了。

「『嘴炮王』,别以为你今天有办法活着回去。」

头上还缠着绷带的比尔手里拿着出鞘的剑对我呛声。

「哈啰,你也来啦。」

看来他接受了圣童贞骑士的邀请。可怜的家伙。

「你能逃过亚斯顿兄弟的追杀,也是那个臭矮人干的好事吧?可是,他今天没办法来这里救你了。因为他正在『迷宫』深处帮愚蠢的菜鸟收尸……」

「滚开。」

比尔被人从后面推了一下,整个人倒向前方。他想出声抗议,但看到对方的脸就闭上了嘴。

「你就是马修?」

推开比尔走到前面的家伙是一位壮汉。虽然身高跟我差不多,肩膀却比我还要宽上一截。他扛着疑似特别订制的巨斧,榛色的眼睛里燃烧着怒火。

「我叫纳许。我要帮内森和尼尔报仇。」

「你是他们两个的同伴?」

根据德兹的说法,他们应该没有其他同伴。

「我是他们的弟弟!」

我无言以对。

「我从前天就再也没见到两位哥哥了。我回到旅馆,去他们的房间找人,却在地板上发现了血迹。那是你干的好事对吧!」

我仰天长叹。那个可恶的大胡子竟然没告诉我他们是「三兄弟」。

「这种程度不算什么。」

「要是我见到你的家人,会帮你传话的。」

「怎么可能。」

「食人魔……」

「这样我就能放心宰了你。」

他拖着受伤的腿,根本没办法逃跑,只能含着眼泪不断后退。

「想不到还能听到这个怀念的名字。」

「不,其实我很感谢你。」

「你这家伙……竟然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分。」

「等等,拜托你不要这么冲动。」

「别跟我装傻!拥有那种蛮力的人可不多!」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与恐惧。

不错喔,这个判断很正确,如果对手不是我……

我回头一看,发现那个打扮像盗贼的矮小男子脑袋已经狠狠撞上树林里的树,开出了一朵红花。既然连脑子都出来透气了,我想也不需要给他致命一击了吧。

「你没有把我交给卫兵处理,想亲手砍下我的脑袋,才会接受那位圣童贞骑士的邀请吧?」

「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听说『百万之刃』解散以后,那家伙就销声匿迹了……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分接近公主殿下,究竟有何企图!」

「我投降,我认输了。我保证再也不会接近你。」

「原来如此……」

男子努力翻滚到树干的另一侧,用仿佛要吐血的声音这么说。在他的右眼上方,有一块像是烫伤的胎记。

「赶快过来啦,胆小鬼。想知道你的两位哥哥最后说了什么遗言吗?他们竟然喊着『妈妈,救命啊』。如果你还不想死,就赶快滚回去找你老妈,记得别再喝奶了,叫她改喂你喝尿吧。你这个吃狗屎长大的没种屁孩。」

「我……我马上给你。」

路特维奇睁大双眼,往后面退了几步。

我挥出这拳原本只是想要牵制对方,却害得他另一边的脸颊也撞到地面,而且还在地上留下了脸印。

「我会告诉她们,说妳们的丈夫与爸爸死得毫无意义。」

纳许发出怒吼。他情绪激动地高举战斧。

「……」

我单手扛着树干上下晃动。虽然有点重,但跟我举起「独眼巨人(Cyclops)」的脚那时候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更何况,现在还是这种万里无云的晴天,太阳甚至大得令人不爽。

「你好热情。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了吧?」

而他们之中的马德加斯凭着远超常人的体力与臂力,更是立下了无数的功绩。他曾经绞杀牛头人、咬断吸血鬼的喉咙、用头槌撞碎山羊头恶魔(Baphomet)的脑袋、折断巨龙的牙齿,甚至是赤手空拳在钢铁巨人的肚子打出一个洞,因此得到了「巨人吞噬者」这个称号。当时光是听到他的名字,其他冒险者就会吓得逃跑。而且他长得超帅,身高又高,说话风趣,床上功夫也是一流,所以很有女人缘。如果拿掉胸无点墨这个缺点,他可说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男人。

「你怎么会有那种力量……」

「给我闭嘴!」

「慢……慢着。」

「先解决一个。」

「独自对付这么多人,你以为自己还能捡回一命吗?就凭你手上那把镰刀?」

我再次举起战斧。

「大……大家小心!这个混帐的力气大得吓人!」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这可就伤脑筋了呢。」

我发自内心感到钦佩。他调查得很仔细。看来他有别于粗犷的外表,观察力很敏锐。

我伸出空着的手,向敌人招了招手。

「真是太好了。」

「我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可是,我绝对要杀了你。」

「你要怎么做?只剩下你一个了喔。」

他应该是想把这东西丢过来,趁我看不到时把我杀掉吧。

「放马过来吧。小鬼们,你们应该不是来野餐的吧?」

纳许露出惊恐的表情,身体也不断痉挛。看来他并没有昏死过去。

我开口道谢。

沉闷的声响盖过了求饶的声音。现场只剩下一具脑袋跟生日蛋糕一样被剖开的尸体。我不恨他,但让他活着也没有好处。

「多亏有你的好意,我才不需要与卫兵为敌。简单来说,只要能封住在场所有人的嘴,我就能得救了不是吗?」

当我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因为这把战斧太过沉重,害我不小心就放到地上。纳许的脑袋跟身体已经分家。

「没自报名号,突然就从别人背后偷袭吗?难道最近的圣骑士都流行用这种卑鄙的战术?」

「你们以为我为什么要把你们叫来这里?理由就跟你们一样。因为我要在卫兵看不见的地方把你们全部解决掉。」

然而,纳许还是没有要跟我打的迹象。照这样下去就太浪费时间了。我稍微清了清喉咙后,说出了违心之论。

持盾者依然戴着将近一半都凹陷下去的头盔,整个人吊挂在树枝上。看来也没必要确认这家伙是死是活了吧。

尽管有些畏缩,对方还是动了起来。那位身上装备最轻巧,打扮得像是盗贼的男子,挥舞着手中的短剑绕到我身后。我能感觉到他先是虚晃一招,假装要左闪右闪后就往前跨步冲了过来。

在往下挥舞的树干撞到地面的前一刻,我把力量灌注在手臂上,硬是改变树干挥出去的方向。横向甩出去的树干精准地从持盾者的脑袋将他打飞,还顺势旋转半圈,击中挥剑砍过来的比尔的手臂。比尔整个人像是被猛牛撞飞一样在空中飞舞,最后摔落在草丛里面。他似乎在坠落的时候摔断了颈骨。我还以为他会发出呻吟,结果他直接就一动也不动了。

「很遗憾。我要在这里慢慢玩死你。」

「慢……慢着!」

我把镰刀往后面一扔。生锈的镰刀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就这样消失在树林之中。因为晚点还得把镰刀捡回来,我记下了镰刀掉落的位置。纳许满脸狐疑地皱起眉头,但我其实并没有什么计策。那把镰刀真的只是用来割草的工具。

一个用铠甲与头盔包覆着全身,手里还拿着盾牌的男子,从前方向我逼近。他背后还有两名手里拿着剑的冒险者。

我环视周围,找寻敌人的余孽,结果听到被树干压住的家伙那边传来了呻吟声。其中一名男子被压断背脊死了,另一名男子正试着拔出被压在底下的腿。

「你不需要知道那种事。」

男子把剑丢掉,双膝跪地,还举起了双手。

「我这种帅哥哪里看起来像食人魔了?」

听到比尔如此警告后,其他人点了点头,远远地包围着我。虽然同伴被一击打死似乎让他们心生动摇,但他们很快就振作起来。

而且我早就准备好武器了。

我把「烟雾弹」丢了出去。看到树林里冒出黑烟后,我松了口气。

我用双手把树干丢过去。树干水平飞向天空,最后击中他们两人的背后,就这样把他们压在底下。

纳许往前踏出一步,我只好赶紧伸出手,叫他不要过来。

「你就是那个『巨人吞噬者(Giant Eater)』……『百万之刃(Millions Blade)』的马德加斯对吧!」

路特维奇大声怒吼,修剪整齐的胡须也微微抖动。

「看招。」我朝向感觉到敌人的地方挥舞树干,下一瞬间就听到了沉闷的声响。

「我只是受人所托,而且……我还有家人,我还有妻子和刚满八岁的女儿!要是我死了,她们都会失去依靠!」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那把战斧不是很锋利,要是被打中,脑袋还是会被劈开。我侧身避开划破空气挥下来的战斧,同时绕到纳许的侧面,挥出右勾拳打在他的脸颊上。

在大海对面的东方大陆上,曾经有个七人一组的冒险者团队。在武力、魔法与智慧等方面,他们全都分别拥有优于万人的能力,立下了辉煌的功绩。而且七个人都得到了「七颗星」,是当时公认最强的冒险者团队。那就是「百万之刃」。

「你这家伙真没礼貌。」

突然失去同伴,让冒险者们同时慌了起来。

「那我们也差不多该道别了。去到那边之后,你们兄弟也要好好相处喔。还有就是……对了,等我去到那边后,希望你能介绍可爱的女孩给我认识……啊,拜托别告诉艾尔玟这件事喔。还有就是……哎呀?」

我微弯着腰,用双手抓住刚才坐着的树干。这根树干长达五约鲁(约八公尺),而且应该有一个成年人的身体那么粗。我感受着头顶上的阳光,把树干举了起来,扛在肩膀上。沉重的树干陷进了肩膀,但是问题不大。唯一的问题就是,表面粗糙的树皮刺痛了我的肩膀。

听到他这么说,我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镰刀。

「请……请你饶我一命!」

在他们的视线前方,也就是我的背后,比尔和纳许也拿着巨大的武器虎视眈眈。

对方把手伸进怀里。我用拇指弹出一颗指尖大小的石头。胎记男大声哀号,按着自己的手缩起身体。从他怀里掉出一颗用纸包裹固定住的小球。

「你脑袋坏掉了吧?」

在旁边听我们对话的比尔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放马过来吧。我都已经赤手空拳让你了,你不是要帮两位哥哥报仇吗?还是说,你已经吓到尿裤子了?」

「别忘了你们的东西。」

「让绳索绕过天花板上的横梁把人吊死,也能算是『意外』吗?」

「这才是我的武器。」

我把手里的树干高举过头,朝着正面的持盾者挥下去。那家伙很快就做出了反应。他面无血色地丢掉盾牌,直接往旁边跳开。这也是很正常的反应,天底下没有伐木工会蠢到想接住倒下来的树。

听到纳许这么小声呢喃,我气得鼓起脸颊。

我扛起纳许留下的战斧,脸上露出微笑。我并不喜欢让敌人痛苦太久。

当我准备回头的瞬间,背后就感觉到一阵寒风。我赶紧丢掉战斧往后跳开,圣骑士的大剑也在下一瞬间砍进地面。

尽管这种说法无懈可击,但纳许并没有接受,他把战斧当成小熊玩偶一样紧紧抱住,缓缓退向后方。

「横梁上还有绳索留下的痕迹,椅子上也留有巨大的鞋印。穿着那种大尺码鞋子的家伙,在这个城市里可不多见。而且我逼问过旅馆里的臭老头后,他就全部告诉我了。他说你去过旅馆的二楼,而且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那两个躲在持盾者背后的家伙吓得脸色发白,转身就跑。

「对了,既然说要认输,那你就是俘虏了。如果你愿意付赎金,要我放你一马也行。」

「好久没看到这种『烟雾弹』了。」

敌人打算让我前方的持盾者负责挡住攻击,然后趁机从背后解决掉我。如果我打算先解决背后的家伙,正面的家伙就会趁机发动攻击。虽然这种战术很单纯,但同样难以破解。

「这一切都是误会。只要我们好好谈过,你一定可以理解的。他们两个的死是一场意外,我并不打算杀死他们。是真的,我愿意对神发誓。」

我捡起掉在地上的战斧。

我不忍心杀死手无寸铁的人,便把战斧放到地上。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认错人了。」

我耸耸肩膀。

「那家伙早就死了,死在某个菊花开开的『太阳神』手上。站在这里的男人如你所知,就只是公主骑士殿下的可爱小白脸。」

「我受够你的屁话了!」

路特维奇烦躁地挥剑砍在地上。剑尖把岩石像奶油一样切开,直接刺进地面。对了,我记得那家伙的剑好像是某种魔法剑。根据艾尔玟的说法,那把剑可以透过魔法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变得更锋利,不管是钢铁还是岩石都能劈开。

「我要在这里杀了你。我不能让你这种可恨的蛆虫活在世上。」

他把剑拔了出来,举到胸口附近摆好架式,用滑步慢慢逼近。

他非常谨慎,似乎是打算确实地解决掉我。

我没必要奉陪,但天上也开始有云出现。我的时间不多了。

还是赶快把他解决吧。

我展开双手像是要拥抱爱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过去。

路特维奇的表情很僵硬。因为他穿着铠甲,身手无论如何都会变得迟钝。要是被我抓住身体压倒在地上,他就死定了。不管是要破坏关节还是要折断颈骨,都是随我高兴。

只要我再前进几步,就会走进那把大剑的攻击范围。路特维奇在这时大声怒吼。他靠着滑步缩短距离,拿着大剑往下劈。我举起双手。

猛烈下劈的大剑在我头顶上定住不动,因为我用双手夹住了剑身。

「什么……!」

「不好意思。我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这把剑。」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1 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插图(2)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 1 · 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 · 第2张插图

我依然用双手夹着剑,就这样改变姿势,侧身靠了上去,像是要钻进路特维奇的怀里。被我使劲夹住的魔剑就这样从路特维奇的双手中松脱。被我空手夺剑的圣童贞骑士失去平衡,整个人倒向前方。踉跄了几步后,他就往前摔倒在地,而且还很自然地把屁股对着我。

「啊……哎呀,该怎么说呢……」

我面露苦笑,搔了搔头。

「不好意思,我的『魔剑』早就献给公主骑士殿下了。就算你主动勾引,我也不可能乖乖骑上去,我这人还不至于那么没节操。你至少也得先把那身铠甲脱掉吧。如果让我看看你光溜溜的小屁屁,说不定就会改变主意了。」

「你说得对。」

我表面上说得好像很同情他,其实暗自松了口气。他似乎打算彻底守住我们两人的秘密。虽然他为此脱离团队令我感到遗憾,但这也是他自作自受。

「想要我吻你吗?」我咧嘴一笑。「但是我拒绝。」

「就算被女人甩掉,也不应该随便动粗。」

「你只怀着这种程度的觉悟就跑来当艾尔玟的护卫吗?别说那种傻话了。难道你不知道她是怀着什么样的觉悟在挑战迷宫?」

「受到这种屈辱,我也活不下去了。而且只要你向公主告状,我一样会完蛋。」

我失去财产,舍弃名字,四处流浪,最后飘洋过海来到名为「灰色邻人」的「迷宫都市」,但这里是属于冒险者的地方。我在这里还是找不到正当的工作,却在混吃等死的时候遇到艾尔玟这位「深红的公主骑士」,又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捡起魔剑,在路特维奇面前往下一刺。魔剑深深地陷进地面,直到被剑柄卡住才停下来。剑柄的饰物上映照出一张蠢脸。

「再见,我先走一步了。对了,这里就交给你善后喽。」

「马上就要吃晚餐了耶。」

我放开手。圣骑士第四次跟地面接吻,下巴直接撞在地上。

我回头一看,发现担架上的男子无力地垂着手,手腕还冒出了黑色的斑点。

我带着艾尔玟爬上楼梯前往二楼。

「他亲戚那里似乎会派人过来支援。他也想过要在这个城市里招募新队员,但还是找可以信任的人比较好。」

当我站在厨房里品尝汤头的味道时,突然有种温暖的感觉贴了上来。我闻到甜甜的香气,衣袖还被人轻轻扯了几下。

「就这样?」

「你太拚了喔。也不想想自己都几岁了,次数还是节制一点比较好。」

我不想挨揍,只好把抓住的右拳高举过头。右手被我这么一拉,让骑士被吊在空中,身体紧贴着我。路特维奇的脸也自然贴了过来。

「要是我杀了你,还有谁能在『迷宫』里保护艾尔玟?」

「我原本也认为征服『迷宫』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公主殿下没有放弃希望。在没有光明的黑暗之中,她也总是率先冲向魔物,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为了复兴王国,帮人民与家臣夺回土地,替死去的国王陛下与王妃殿下报仇,她一直赌命战斗。就算失去了同伴,她也不曾停下脚步。一切都很顺利……『直到你出现为止』!」

对想尽快征服「迷宫」的她来说,这无异于原地踏步。

目送担架离去后,我捡起那颗杏仁。我拍掉上面的灰尘,把杏仁放进口袋,然后继续在「剥皮街」前进。这个城市就是这种地方。那家伙运气不好,就只是这样罢了。身后传来清脆的声音,应该是有人踩碎杏仁了。这也是常有的事。掉在地上的东西,不见得全都会被人捡起来。

路特维奇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就这样躺在地上不动。算了,反正我该做的都做了。

「妳已经忍不住了吗?」

「我知道。」

因为那个尿失禁太阳神的「诅咒」,我变得无法随心所欲使出全力。只有受到那家伙监视,也就是阳光照在身上的时候,才能发挥真正的实力,在阴暗的地方不行,天上有云也不行,在建筑物里更是没办法。而冒险者是一种见不得光的行业,别说是「迷宫」了,我连森林与洞窟都去不了。一旦天色变暗,就算是在开阔的草原或荒野上,实力也会变得比普通人还要弱。我身为冒险者的生命就此结束。

我叹了口气。为什么这位圣骑士如此迟钝?

「听说路特维奇离开之后,我觉得很不安,又看到你的脸,所以……」

我忍不住苦笑。

太阳从云缝中探出头来。好几道炫目的光芒让我眯起眼睛,对着天空竖起中指。

「你这个混帐……!」

回到城里后,我为了抄近路回家,从大马路转弯走进「剥皮街」。因为现在还是大白天,街上只有小猫两三只,但也有一些家伙早就喝醉,站在店门口呕吐。每天不弄脏马路一次就活不下去的蠢蛋,在这个城市里多到不行。

当担架从我身旁经过时,担架上的男子正好失去平衡,身体晃了一下。

我想听到的可不是吟游诗人传颂的英雄传说。

为了帮她打起精神,我努力表现出开朗的样子。

「还没完,再来一次。」

「坐下来等等我吧。再一会,一流主厨亲手做的豪华全餐就要上桌了。」

我用同样的方法,再次把路特维奇整个人连同手臂一起甩出去。这次是背后,下次则是让他用肚子跟地面接吻。我准备再次把他举起来,但他已经无力反抗。光是要忍受全身上下的剧痛,似乎就让他拚尽全力了。看来连续跟地面接吻三次,重创了他腰部跟背部的骨头。

有些同伴当上了大官,也有人靠着过去的人脉找到工作。

「算了吧。」

我让趴倒在地上的圣骑士抬起头来。

我是在两天后的晚上才听说路特维奇离开团队的事情。

「我也要去。」

「够了。」

「妳也别太气馁了,总是会有好事发生的。」

我转身背对他,使劲拉扯他的手臂。路特维奇的身体连同铠甲一起飞越我的背后,直接一屁股摔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今天的晚餐是沙拉、炒鳕鱼和炖牛肉,汤里还放了鸡肉和豆子。

「这样啊。那可真是遗憾。」

「那『迷宫』那边要怎么办?」

「给我听好,今后不准再有想杀我的念头。如果你乖乖照做,这次的事情我可以帮你保密。可是,要是你又打算杀我,或是告诉别人今天的事情,我就会对公主骑士殿下说出一切,毫无保留。」

我明明是为了艾尔玟在努力奋斗,却还是得看老天爷……不,是那个太阳神的脸色,实在是让人干不下去。可恶,想到就不爽。

艾尔玟难掩失望之情。

呼啸而过的风让我魁梧的身躯微微颤抖。我抬头看向乌云遍布的天空。要是现在跟别人打起来,别说是路特维奇了,我恐怕连个无赖冒险者都打不赢吧。想不到我连要跟别人「打架」,都得看老天爷的脸色,实在是太没出息了。这一切都是那个垃圾太阳神害的。

「要是我有这个打算,早就动手了。」

「喂,大叔。」

「东西就放在二楼,我去拿过来。」

我转身走进树林,准备去捡刚才丢掉的镰刀。下一瞬间,我的身体就像泡在熔化的铅里,突然变得无比沉重,连要动一根手指都很困难。虽然我「早就习惯」了,还是觉得很不爽。不过,我必须站稳脚步,不能让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来自身后的目光。那位圣童贞骑士就这么在意我的屁股吗?

路特维奇回过头来,整张脸都被染成红黑色。他无视胡须与脸上的泥土,挥拳朝我打过来。

「不是还有你吗?」

被我们擅自闯进寝室似乎让太阳神非常不爽,那个屁眼狭窄的太阳神对我们下了「诅咒」。有人失去了视力,有人变得无法使用魔法,有人失去了当冒险者的目的,而我则是被夺走了「力量」。

到头来,这个大叔根本什么都不懂。他不知道自己该保护的女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只看重「公主骑士」这个头衔,对其内在完全不感兴趣吧。想到这里,就让我觉得为了这种事情生气实在是很蠢。

「别心急。要是太过逞强,反而会让征服『迷宫』的时间延后。」

「最近真是祸不单行。不但家里遭小偷,还失去了同伴。」

可是,我的头脑不是很好,也不会使用魔法,就连要我写字,我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我唯一的长处只有战斗,根本找不到正当的工作。不光是这样,以前被我欺负过的家伙跟他们的同伙还发现了这件事,纷纷跑来要我的命。我只好落荒而逃。

当我捏着鼻子前进时,有两名男子拿着担架从后方逐渐接近。担架上扛着一名男子,男子的脸上盖着白布,拿着担架的两个人也表现出一脸厌烦的样子。看来他们正准备把死在路边的穷人搬到「千年白夜」里丢掉。男子的胸口被染成红色,看起来像是被强盗袭击,不然就是跟别人打架了吧。

当时,我们「百万之刃」正在探索「太阳神之塔」这个遗迹。据神话所说,那是太阳神替自己打造的地方,里面藏有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在那个直达天际的高塔中,我们跨越无数魔物与陷阱,最后终于成功抵达最上层。正当我如此认为时,脑海中直接响起了声音。

「你不杀了我吗?」

就在那一瞬间,有个小小的东西从担架上掉了下来。

「我当然知道。」路特维奇骄傲地这么说。

他那种看开一切的说法让我觉得很不爽。

当个小白脸也不轻松呢。

「拜托别说那种傻话。」

「在新队员抵达之前,我们只能暂时在上面的楼层冒险,以免判断力与身手退化。」

「杀了我。」

他有气无力地这么说。

我感觉到她似乎点了头,抱在我腰上的双手正微微颤抖。

「真拿妳没办法。」

「遵命。」

「为了拯救被魔物灭亡的祖国,尽管年纪尚轻,还是永远身先士卒,带领着我们前进。那副模样就像是传说中的女武神,让我们……」

「我有属于我的使命。我不是这么告诉那位小弟弟了吗?我们的工作没有贵贱之别。总之,你什么都不用想,只管保护好艾尔玟就对了。」

【汝今后只能在吾目光所及之处,发挥原本的力量。】

「听说他走在街上的时候,被一群无赖缠上了。他勉强打跑了那些人,但腰部也受到重伤,据说就算用魔法也很难治好。他只能暂时回到亲戚那边专心静养。」

从背后传来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小孩子在闹脾气。

队伍因此解散,我也不做冒险者了。

我使劲握紧他的拳头。圣骑士大声惨叫。赤红的血水从银色手甲的隙缝流了出来。为了逃离这种痛楚,路特维奇改用左手挥拳打过来。

我捡起飞得比预期还要远的镰刀,穿过树林来到荒野。这里连草都长不出来,岩石与干燥的地面上刻画着扭曲的纹路。

这位公主骑士殿下还真是喜欢使唤别人。

她不在家的时候有小偷闯进来的事,我已经告诉她了。

我摇了摇头。

我把魔剑往后一扔,接住了他的拳头。

那是一颗杏仁。

虽然马克塔罗德王国骑士团已经瓦解,其幸存者依然散在各地。路特维奇似乎打算透过这层关系招募新队员。

我丢下还没煮好的汤,直接弄熄炉火,然后轻轻搂着艾尔玟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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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1

  1. 01插图
  2. 02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正在阅读
  3. 03第二章 小白脸总是晚出早归
  4. 04第三章 一年前
  5. 05第四章 小白脸深谙处世之道
  6. 06第五章 保命绳的另一端
  7. 07第六章 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8. 08终章 一年前,其后
  9. 09后记
  10. 10角S设定集
  11. 11特典 与姬骑士大人一起逛街
  12. 12特典 掰手的教训
  13. 13特典 鉴定士与Q夫的末路

第二卷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2

  1. 01插图
  2. 02序章 小白脸的灾难
  3. 03第一章 公主骑士的决定
  4. 04第二章 守护骑士的煎熬
  5. 05第三章 鉴定师的放逸
  6. 06第四章「巨人吞噬者」的失算
  7. 07第五章 圣职者的弃教
  8. 08终章 保命绳的断绝
  9. 09后记

第三卷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3

  1. 01插图
  2. 02某国的『迷宫』调查报告书
  3. 03序章 要求出动
  4. 04第一章 开始搜索
  5. 05第二章 沉沦
  6. 06第三章 消失
  7. 07第四章 暂时中断
  8. 08第五章 再次搜索
  9. 09第六章 发现
  10. 10第七章 复活
  11. 11第八章 上浮
  12. 12终章 双重遇难
  13. 13后记

第四卷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4

  1. 01插图
  2. 02序章 名为无知的罪过
  3. 03第一章 怠惰的城市
  4. 04第二章 愤怒的山羊
  5. 05第三章 嫉妒的人们
  6. 06第四章 S愉的代价
  7. 07第五章 暴食的「大进击」
  8. 08第六章「传道师」的傲慢
  9. 09第七章 贪婪的公主骑士
  10. 10终章 公主骑士与小白脸

第五卷公主骑士的小白脸 5

  1. 01插图
  2. 02序章「暴风」呼啸之时
  3. 03第一章 魔N的大锅不断冒泡
  4. 04第二章 原初之神张开嘴巴
  5. 05第三章 大巨人挺身站起
  6. 06第四章 牧神四处逃窜
  7. 07第五章 从地面窥见的地狱深渊
  8. 08第六章 爱与愉望的尽头
  9. 09终章 幽冥与黑夜就此诞生
  10. 10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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