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婚話 黑儀蜜月14
《物語系列⑥ Family Season》 · 西尾維新 · 3809 字
狐嫁。
也叫太陽雨,說的是明明陽光普照,天上卻下起雨來的情況。今晚,那須高原的天是陰的,這個定義應該對不上,但想起白天還是好天氣,這個『和說的不一樣』的感覺,就跟狐嫁本身的味道差不多。
快要昇天一般的開心蜜月,轉眼間像是狠狠砸落在地板上一樣的心情,也好像是這雨賜給我的——天氣預報完全沒說中,甚至連八九寺的祈禱,也沒能傳入此山中嗎。
山間天氣千變萬化。就和人的心情一樣無常——不,只能說是淺薄。
淺而薄。
薄而弱。
自己不相信自己。都想上吊爲這蠢事買單了。
雖然說了是狐嫁,卻又總覺得是九尾狐想要讓我冷靜一下頭腦,於是把冷卻的水淋在我頭上——雖然多虧小忍,殺生石沒有產生什麼風說,然而現在這樣一來,新婚旅行也沒有什麼希望了。
如果說有唯一的救贖,那就是還好當時毫無顧忌的我,沒有輕浮地對黑儀展開驚喜作戰,在車裏灑脫地提出收養養女的事情——沒把事情搞砸,要好好感謝老倉和神原。
嘛老倉的話,基本都是在全盤否定我的想法,現在還不知道小忍的這一存在,當然也不會是提前知曉了其結果才阻止我驚喜作戰的……即使如此,還是非常感謝那傢伙。
爲了得到支持而找誰商量應該是常有的事情,而我爲了否定自己的時候,就常找老倉商量……啊不,沒那種事。
不過,假使稍有差錯,說出了收養養女的事情,不管是以何種形式的話,都會給黑儀強加選擇……對於選擇和決斷,她從高中時代的反應就相當迅猛,而且,現在活在這個爭分奪秒做交易的世界裏,那個速度或許更上了一層樓。
也有可能光速離婚。
當然,也可能光速允許……她對母親形象的情結,少說也算是心理創傷,將之以收養小忍一事來消除什麼的,我絕沒有想這樣的事情。
承接之前說的,其實大家庭一起開開心心地生活,就像是小孩子的想法一樣……接受吸血鬼的存在,和與吸血鬼成爲家人,兩者完全不同。
我未能注意到這種事。
我懊惱着夫妻同姓的制度,懊惱着將戰場原這個姓從世上抹掉了一個的罪惡感,扮演着一個充滿現代性,有着高度意識的新郎,遵守警察的倫理規程,代表國家去往海外活動的道義心,不再做和妹妹打架的事情,有着因爲小學五年生禁止登場於是改爲成人版的朋友,還有着價值觀現已更新了的男子氣概,關鍵的地方就在於,這個阿良良木還活在平成時代。
允許喫人的事情發生。
即允許殺人的事情發生。
十惡不赦的反派,在下一個season連說明都不做一下就變成並肩作戰的夥伴,就是這般舊態依然的價值觀。
也有可能是主犯。
高中時代,就那樣……隨意利用不死身的體質,最後作爲報應,被臥煙前輩砍得四分五裂了來着吧?
而且想來,我的立場上是可以對小忍下達強制命令的,不知從哪一步起就會踏出人類界的規則範疇——當未能稱心如意而不滿之時,當厭倦了這世間之時,當想要作弊之時,誰能保證我不會變得霸蠻?
什麼都知道的大姐姐。
我的目標雖是逮捕欺詐師,但已經不再是一種悲願了——那個男人也有自己的理由和原委和動機,以及苦衷。可惜,轉換角度來看的話,讓戰場原家崩壞的欺詐師,也成了一家的救世主,黑儀沒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
既然最終不得不讓我的影子成爲棺材,那這樣做明明更說得通一些——但,他的想法與此相反。
大雨還是沒有停下的意思。
「……」
與此相比下,我到頭來,看上去像是在論述大人的成見,但這其實,只是輾轉反覆,絞盡腦汁,包庇着小忍的行爲而已。
這完全不能理解這份欲求而產生的生理性厭惡,或許也來自無法抹去的本能吧……這纔是,跟食慾一樣的東西。
0;【校注】雙重危險;雙重追訴。指對實質上同一的罪行給予兩次起訴、審判、定罪或科刑,讓罪犯面臨第二次危險。禁止對當事人的同一罪行進行雙重追訴是英美法上一項重要的訴訟原則。1;
正是因爲身爲專家的同時,還是非親非故的第三者,所以這個現如今不知道在何處彷徨着的忍野,仍然能夠封印住小忍。
改變名字的意義十分重大。
我是讓身爲讓吸血鬼生存的犯人,要讓這樣一個我好好承擔責任的話,從那個春假的時候開始就用我的名字來束縛,以那傢伙的手段,應該是可以做到的。
其後輩忍野,也知道束縛小忍,恐怕就是出於這種意識——犯罪者,不應裁決,也不應原諒,而是給予第二次機會(second chance)。
坐擁全能感,去審判荒謬。
甚至,沒有想要吸血。
雖然正義僅爲正義本身,但那是爲社會正義。
庇護無力的吸血鬼,聽上去像是好事一樁,要是以刑法角度來說,就是包庇罪犯,毀滅證據,如果小忍也稍有差錯,不小心毀滅了世界——這是平行世界中已然發生的事情——我就是從犯。
也就是說我究竟強行讓小忍,忍耐了多少,自以爲明白但實則完全不知,而且也完全沒承擔什麼負面影響地,將保護者——不,該說是保護觀察官這樣的崗位冒充了下去。
啊啊,這樣嗎。
那位臥煙前輩,正是出於對此類經驗的積累,纔打包票說小忍再不會毀滅世界,所以我也再怎麼說不會過分搞砸什麼——但那才真的是,所謂大人的判斷吧。
那高中生時原本不自由的感覺,現在想來真是自由……能夠說不可原諒的事情不可原諒,最後也真的沒原諒。能夠說錯誤的事情有錯誤,說不對的事情不對——頂多,也就是沒能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現在的我,無論面對何等兇惡罪犯,也已經不能不去思考其背景和身處的環境了……不是單純因爲我已年長,還有職業素養的緣故。
也就是說,如同自己人的不在場證言不可信這樣的事情——或者,以神原的醫生做派來講,就是不能主掌家人的手術。
用我名字束縛的話,封印倒的確能更加堅固,但如果是當事人,自己人掌握着鎖的鑰匙,那便成立不了任何封印。
順便一提羽川翼,在春假的節骨眼上,並沒有對我明確地說明,但『就連人類也是喫蔬菜和肉的,被吸血鬼喫也是理所應當的』之類的思考方式好像已經存在於她的腦海中了……她徹悟的境界已經到了如此地步。
正因爲是第三者,才能束縛得了怪異之王。
寵物咬了人,飼主要負全責。
又有身着夏威夷服的放浪中年,又有時尚的年輕統領,本以爲那些都是處於猶豫期、沒法徹底成爲大人的專家集團,但這樣一看,發現那些人都是相當的頂天立地。
即使是和欺詐、暴力、童工、殺人比較……雖然我在春假吸血鬼化了,但並沒有到達欲求着『想喫人』這一地步。這部分的糾葛事先回避掉了。
明明沒有任何權限。
成爲醫生,既是爲亡故的友人這種高尚的理由,或許也有想要贖罪的心理。因她所許願的猿猴之手而被弄得滿身瘡痍的我,原不原諒她其實對她來說都無所謂吧。
0;【校注】一事不再理原則,一事不再理是訴訟原則之一。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實再行起訴和受理。1;
罪就是罪,不管是絕世美人犯下的還是可愛幼女犯下的,決不能原諒,同時還要一生受罰,無論是幸福還是同伴都不能擁有,家人同罪,滿門抄斬——這種話,也是相當陳腐的價值觀吧?
不,罪這種說辭只是片面的一方的看法,應該說,給予被害者,第二次機會吧。
十八年,不,六年春秋變幻仍然如此。
以這樣有眼無珠的觀察眼。
即使舉着各式各樣的例子,詳細介紹着一個又一個的看法,試圖將其相對化,也還是改變不了,喫人這一事情已然越過了線的感覺。
不是姬絲秀忒·雅賽勞拉莉昂·刃下心,而是忍野忍,我才原諒的她——口口聲聲說着絕不原諒,但我的行爲,宛若已經釋懷的樣子。
當然放在警察身上,就是不能搜查親族的案件。
因此我認爲,小忍漂亮地實施着那給來的第二次機會。既然是六百年的半生,那這充其量不過是六年而已的徒刑,偏袒來說,或者就保守來說,她已經是個相當的模範囚了。儘管如此,還因『喫了人』的嫌疑來追擊小忍的話,這不就觸犯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了嗎?
這就不是第二次機會,而是雙重追訴(double jeopardy)了——頭疼啊,腦海裏都是法律執行機關的那一套。
即使改變身姿,只要不換名字,那些說的好聽的藉口,都不會管用了吧……這樣一想,彷彿什麼都盡在忍野掌握之中。
原來如此。
百分重大。
所以說,想要把幼女收作養女什麼的,已經夠可笑了。而且,以阿良良木姓來重新束縛什麼的,也只能說是魯莽之徑。我居然還覺得那是nice idea。
是在包庇她沒錯啦。
但是,不能因此就覺得讓小忍活在字面意義上的陰影當中是對的。如論如何也不能這麼想。
給予罪,第二次機會。
若是眷屬,則更如此。
我現在,還是沒能超出忍野咩咩的預料——想必,在這趟新婚旅行途中的那須高原的殺生石史蹟旁,免費休息室裏,我抱着頭苦惱一事,都在那個春假的終結時,被夏威夷看透了吧。
因爲是他人。
雖說小忍已經表明現在已經不再想喫人,但事實上想要到達那種境界,究竟需要踏足多少難以想象的痛苦呢?
啊啊,我的確在包庇小忍。
我後知後覺。
這種感覺,神原一定更加理解吧——沉溺於愛中,向猿猴許願的一定更加理解。
即使是毫無同情餘地可言的兇惡犯罪者,我也理解其有考慮的餘地……雖說成爲警察的原因之一,而且還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將那個可憎的欺詐師繩之以法,但我,已經不再想任憑憎惡和仇恨去逮捕那個男人了。
雖然和羽川那樣,將捕食看作是自然法則的想法有些說不過去,但基本上,譴責一個人靠努力沒法改變的事情,也是歪曲的倫理觀啊——說什麼喫肉很野蠻,喫蔬菜很可憐之類的。
爲什麼將失去名字的姬絲秀忒·雅賽勞拉莉昂·刃下心,專家·忍野咩咩要以自己的名字來束縛,我終於明白其理由了。
在職場不經意喝的咖啡也不一定就叫公平交易,發掘平常用的智能手機當中組裝的稀有金屬,也不一定就沒有犧牲童工……我既然有罪,誰人無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