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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第14天

《被陌生女高中生囚禁的漫畫家》 · 穂積潛 · 4358 字

醒來以後,已經將近中午。

看來昨天光是在街上繞了一陣子,就讓運動不足的我累了。

喫完遙華小姐幫忙煮好放着的早午餐,然後把基於跟此方約會想出的改進方案大綱簡潔歸納成一張A4紙,用電子郵件寄給在公司上班的遙華小姐。

當我忙着這些的時候,上完半天課的此方就回來了。

她換下制服,改穿昨天逛街買的衣服給我看。

我一邊稱讚「很適合妳」,一邊悠哉地處理目前可以着手的工作,還跟此方聊起昨天買的資料書籍,度過了祥和的時光。

傍晚報時的聲音響起後,此方便開始準備做飯。

遙華小姐似乎會稍微晚歸,因此我們先喫晚飯。

當我喝完餐後茶的時候,遙華小姐回來了。

「讓老師久等了。不好意思,可以讓我一邊喫飯一邊回饋意見嗎?」

洗完手漱過口的遙華小姐朝我問道。

「啊,好的,我完全不介意,但至少喫飯還是放鬆點比較好吧……」

「感謝老師體貼。不過,當成是在外頭研討的話,就算邊喫邊談也無妨喔。」

遙華小姐把冷掉的青椒肉絲端進房裏,沒加熱就喫了起來。

「──所以說,我想讓約會劇情着重於被女主角拉着到處跑的過程……因爲這陣子肯帶領、包容主角的女主角似乎有其需求。」

坐在她對面的我依據昨天跟此方取材所得,口頭補充之前提出的資料內容。

「嗯……是的,能包容主角、有母性的女主角確實受歡迎,但這不代表省略主角的主見會是好的做法。少年雜誌在某方面來說是以保守價值觀構成,因此我想在這段情節還是不要胡亂冒險,照慣用手法讓主角全心引領女主角就沒問題。畢竟他在家裏受到支配,連在外頭也唯唯諾諾的話,故事發展未免太合乎預料。」

「原來如此。我覺得妳的意見很有道理,不過要表達主角連精神都被女主角掌控,像這樣描寫是否能夠成立呢?」

「照這樣的話無法成立。因此,要讓讀者乍看下以爲是主角在引導約會,直到末尾再揭曉那些都是出於女主角的誘導及灌輸。我認爲那樣比較可以表達出意外性以及女主角的瘋狂。」

「原來如此!感覺那樣確實比較有趣。」

「妳有在聽我說話嗎?我試着努力過,卻賣不出去啊。」

「哎,說來老套──」

「真實與真實感並不同喔。假如是紀實漫畫也就罷了,虛構故事需要的並非真實,而是真實感。此方,妳所說的屬於真實那一邊。」

跟其他編輯相比,遙華小姐花了約五倍的時間細讀我的原稿──

遙華小姐說完,就端着喫完的餐盤從房間離開。

「那是因爲遙華小姐身爲漫畫編輯的能力已經讓我對她寄予全面的信賴啊。」

遙華小姐一邊用精準的比例交互喫着白飯與青椒肉絲,一邊問道。

「謝謝。以結論來說,我認爲你有可以琢磨的亮點。」

「這個嘛,因爲我手邊沒有關於漫畫家性格傾向的數據,沒辦法確定,但如果每個漫畫家都具備獨特的個性,當中有一個普通人在,反而會顯得獨特吧。」

她這麼告訴我。

「真的嗎!」

我不禁訝異得站了起來。

「這篇漫畫,並不是隨便套用常見的故事劇情畫出來的吧。只是你想描繪的主題碰巧屬於早就被過度消費的題材。畫風呈現的平庸感,則是配合世界觀所導出的結果,並不代表你的畫力只有這樣吧?畢竟底稿的線條功力紮實,感覺也不是爲了省工才這樣設計造型。會不會是因爲你靈巧過頭,反而被當成在複製固定模式?」

遙華小姐斷然告訴此方。

老實說,除了第一間,其他行號的規模都在伯仲之間,我就從取得聯繫的地方開始逐間拜訪。

「……原來只要有女人肯照顧你,你就來者不拒。」

「有書迷願意這麼說真的讓我很高興,但我畢竟是職業漫畫家,作品沒有一定程度的銷路就會沒飯喫。」

「不是爲了有真實感才取材的嗎?他說的故事情節比較符合昨天的我們。」

我苦笑着說道。

我心想自己應該培養出一點實力了,第三部作品就試着放進約五成自己想畫的內容──結果卻撐不了多久就遭到腰斬。

「不然我來養你。」

「因爲有比我更會煮飯,手又巧,還對漫畫相當熟悉的女人出現了,我就沒用處了嗎?」

該不會是因爲出門約會過吧?

雖然並沒有慘到砸鍋的地步,但銷量無法讓我長久經營,只能畫到第三集。

其實我並不是第一次收到像此方這樣的意見。

此方凝望着我說道。

或許這世上也有才華洋溢得投靠任何行號、與任何編輯合作都能得心應手的天才存在,但我並不屬於那種人。所以,只要遙華小姐與Flare Comics仍需要我,我便打算埋骨於此。

「此方,話說到這裏就好。在開會的是我跟遙華小姐。」

每位編輯拒絕我的理由彷彿都是從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受挫的我就認爲憑自己這種能耐到底無法成爲職業漫畫家。

「我想聽。」

「謝謝。不過,『普通』這個詞會用在正面評價上嗎?呃,或許這算是我的偏見吧,感覺漫畫家給人缺乏特色就當不了的印象。」

「此方,妳或許是我的頭號書迷,即使如此,妳終究只是書迷。如果我容許妳跨出界線,就沒辦法認同自己是職業漫畫家。」

「那樣的話,我就不叫漫畫家,而是小白臉了。不當漫畫家的我淪爲小白臉,妳還能繼續以我的書迷自居嗎?」

「啥?這話是什麼意思?」

竟然在猶豫嗎?

哎,就算十幾歲的我年輕氣盛容易自我陶醉,對於本身的實力也不至於過度高估,甚或自認能被競爭率最高的那本雜誌接納。

可是,隔着口罩也看得出她不滿地噘起嘴脣。

她爲什麼會冒出那種想法?我完全無法理解。

「……也對,光是聽我提到『信賴』,妳一下子也無法理解吧──唉。這件事情對我而言很羞恥,原本我沒有打算跟任何人說的,妳願意聽嗎?雖然會無聊到變成都是我在自述。」

「可是,編輯小姐,到最後他全都只會聽妳的嘛。妳就是欺負他人好──」

「……那麼,爲什麼你都要聽編輯小姐說的話?作品是屬於你的吧,不是編輯小姐的。」

此方朝我湊了過來。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你很坦率呢。我認爲以漫畫家而言那是一種美德。若有人說你平凡,那是指正面性質的『普通』。」

此方沉默下來。

「……難以抉擇。」

「嗯。此方,或許妳的理念是那樣沒錯,但就算老師這部漫畫的角色是以妳爲範本,也不代表那便是妳本人。如果在漫畫裏照着妳說的情節安排,無論以驚悚劇或戀愛喜劇來看,都會讓女主角的形象變得薄弱,因此我不會採用。」

可是,結果我靠那篇原稿改編而成的出道作,銷量簡直低得可笑。

然後,對方表示:「無可取之處,但也沒有不可取之處。儼然就是讀了漫畫之後會畫出來的漫畫,感受不到作者的中心思想,以重視成長性的新人而言,要採用有困難。」那位編輯留下這段話後,只交代「休息時間快結束了」就離去了。

*      *      *

第三間公司的編輯因爲見面時間太短,我便不記得。不過,對方給的評語是:「我們這邊不需要只會追逐流行模仿皮相的漫畫。」至今仍鮮明地留在我耳底。

我拍了膝蓋表示贊同。

明明她最近都偏文靜,爲什麼會突然開始像這樣唱反調啊?

「……呃,會帶來讓我看稿,表示這是你最有自信的作品吧?你爲什麼這麼驚訝?」

「不好意思,遙華小姐,我會先跟此方好好溝通。」

我反駁她那有欠中肯的疑慮。

跟衆多想當漫畫家的人一樣,我最先去了少年雜誌最具知名度的某間行號。

「──所以說,如果沒有田中遙華這位編輯,我就不會成爲漫畫家,妳所喜歡的作品也不會問世。此方,她比妳想像的還要尊重我的作品喔。我認爲與其由我胡亂發揮特色,讓遙華小姐握有主導權才能讓作品幸福,所以我都會接納她所提出的意見。」

再繼續放着不管,感覺她就會說出相當難聽的話了。

「喂,此、此方?妳怎麼突然這樣?」

在那裏,我見到了遙華小姐。

「……」

坦白講,當時我心裏已經想回老家了。

因此,我立刻決定帶着原稿到其他編輯部自薦。

當時我有點泄氣,不過還沒到意志消沉的地步。

我搔搔頭,在大廳的椅子坐了下來。

我用不由分說的語氣告訴她。

我把手擺到此方的肩膀上說道。

那終究只是取材耶。

遙華小姐用和緩的語氣說道。

「是嗎……那麼,我先去洗澡了。」

我們什麼時候變成男女朋友了?

「那就錯了!」

「……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你可以想畫什麼就畫什麼。」

照我意願畫的出道作沒有獲得肯定,所以下一部作品,我極力剋制自己的意見,全面接納遙華小姐的提議。我只能在遙華小姐稱讚過的「坦率」上賭賭看。

在我旁邊的此方說了重話,並且砸也似的將裝着麥茶的杯子往桌上擺。

其實對遙華小姐來說,我那部出道作正是她進公司以後第一次拉拔的作品。從其他相關人士口中聽聞這件事以後,我非常後悔自己害她在資歷上添了不光彩的一筆。之後我便拋開自尊與堅持,發誓無論怎樣都要畫出會熱銷的作品。

此方交抱雙臂低下頭。

結果,那甚至被改編成深夜動畫,成了對我來說喜出望外的大紅作品。

漫畫是種不可意思的玩意兒,越是賣不好的漫畫,越會遇到死忠的書迷支持。

「身爲女友,我要保護你的作品纔可以。」

「做編輯這一行不是要尊重漫畫家的意願纔對嗎?我聽你們對話,就發現編輯小姐總是在否定他的主意,根本沒有要讓他照自己意願畫的跡象。」

「女主角纔不會卑鄙到利用約會的場景自肥,她的行動原理都是本着對於男主角的支持。你們忘了她始終只爲主角着想纔行動的前提。約會是要讓男主角開心,並不是女主角自己爲了取樂而計劃的活動。」

「爲什麼?」

「不、不是的,妳說得對,不過其他出版社的編輯都說我缺乏特色、沒有成長性、只會模仿流行的皮相,就讓我失去了自信。」

她應該是在體諒我們吧。

「我、我不清楚自己靈不靈巧,但是我並沒有執着於這個類別,有許多題材我都想畫。雖然故事的部分還沒有理出頭緒,只看角色設計的話,就像這樣,還有這樣!」

*      *      *

高中畢業後,志在當漫畫家的我來到了東京,立刻就帶着原稿開始跑漫畫編輯部。

「唉……尊重漫畫家的意願,跟隨便接納意見是完全相反的概念。我認爲即使發言動輒讓漫畫家排斥,好編輯就是能建立讓彼此毫無忌憚地對話的關係。」

我從包包裏拿出素描簿,向遙華小姐推銷自己。

我被忽然插話的此方嚇到了。

第二個看稿的光頭編輯有準時到場。

即使如此,既然都約好要看稿了,拖到現在纔跟對方取消也不禮貌,我便拖着沉重的腳步前往排最後的第五間公司。

「別講莫名其妙的話。遙華小姐不能代替妳,妳也不能代替遙華小姐。這是當然的吧。」

晚了三十分鐘應約看稿的編輯戴着眼鏡、略有福態,迅速翻閱過我的漫畫就斷言:「圖與劇情都有達到職業水準的低標,但是內容缺乏特色又平凡無奇,在我們這裏難有發展。」

「可是……」

當我看到她那具有包容力的溫柔笑容時,就決定要一輩子追隨這個人了。

「妳說錯了,是錯在哪裏?」

「可是,我特別喜歡你主張自我的第一部與第三部作品。」

接着,等到被第四間公司的編輯臨時取消會面時,我已經完全喪失自信了。

遙華小姐爲難似的蹙眉,並且聳肩。

「總之,妳能以書迷的身分肆無忌憚地給我意見是很好。應該說,我很歡迎。不過關於商業連載這方面,我會聽從遙華小姐的意見。這並不是爲了她,而是爲了我自己,這一點我不會退讓,懂嗎?」

「──我知道了。」

此方靜靜點頭。

沾在杯外的水滴流下,濡溼了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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