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第29天
《被陌生女高中生囚禁的漫畫家》 · 穂積潛 · 2334 字
早上,我醒來後就發現此方不在。
(她去哪裏了?)
一瞬間,我用視線追尋她的身影,然後搖搖頭。
(啊,她回自己家了嗎──理所當然嘛。畢竟是我主動拒絕她的。)
強烈的後悔。
我到廚房洗臉。
沒有她用過的牙刷。
也沒有杯子。
(難道私人物品也帶回去了嗎?)
轉開水龍頭,用雙手掬水喝。
因爲之前用的杯子沒了,這也沒辦法。
何止如此,結果連睡袋、銀色托盤、看似昂貴的餐具甚至是垃圾,此方待過的痕跡統統都從我家消失得一乾二淨。
不過,消失的終究只有她的私人物品。
房間角落擱着我的揹包,筆記型電腦與存摺等貴重物品都還留在裏面。
(收拾得可真澈底──歸根結柢,真的有名叫此方的女孩子存在嗎?她該不會是我妄想出的存在吧?)
房裏像這樣變得乾淨溜溜,甚至讓我如此冒出了疑心。
(總不會吧。就算心情再沮喪,我居然連此方的存在都感到懷疑,做人淪落到這樣是多麼失禮啊。)
我將手甩幹,對無謂的思考一笑置之。
我打算去超商買早餐,便走向玄關。
當我坐到走廊,把腳伸進左邊鞋子後就突然警覺過來。
(結果,我真的照做了。)
畫不了漫畫的窘迫精神狀態,透過持菜刀威脅、用鏈條囚禁的形式體現出來。
我對此有自覺,編輯也委婉提醒過我。
但是,這樣就夠了。
接着,我點擊發送鍵──的前一刻,食指在熒幕一毫米前停住了。
不,我認爲不行。
正文只有兩個字。
(……《被女高中生囚禁的漫畫家》。)
我是漫畫家。
說不定我現在的心情比第一次贏得連載時還要開朗自豪。
我既不是詩人,也不是小說家。
重新審視過以後,就覺得畫得很糟。
不過,既然已經想到了,我便無法將其抹消。
(難道說,這是反映了我異常的精神狀況……)
心臟逐漸變得冰冷,冷得像是被人潑了冰水。
(對、對了。要回訊,趕緊回訊,把我的心意傳達給她。)
爲了確認觸感,我打開冰箱的門。
(──爲什麼我會想見此方?我怎麼會執着於她?我是想向她道謝?還是說,我想向她道歉?)
(不對,這真的能一笑置之嗎?冷靜想想,這並非不可能的事耶──倒不如說,把此方當成我的妄想,反而有許多事情能讓人信服。)
當成妄想還比較自然吧?
那大概是急着拍的吧。臉部從口罩以上都沒有拍到,而且還有點失焦。
『遲到』。
(萬一此方真的是我的妄想──那我再也見不到她了嗎?)
在此方面前,原本沒能講的話、想要講的話、應該講的話,我都要傾注全心全力,坦白地畫出來。
我盯着玄關冰冷的混凝土如此思考。
那纔不是我的全力。
裏面幾乎沒有食材了。
無庸置疑,這裏是現實。
我察覺到了。
然後,也是一名愚昧青年的主張。
我懂了。是這麼回事啊──
(這樣真的好嗎?此方肯定是鼓起很大的勇氣纔去了學校。然而,我卻只用區區一次的點擊就要讓事情了結?)
繪圖平板上開了新的空白頁面。
偶然在我昏倒時出現,還肯一邊照顧我一邊聲援我進行創作的JK書迷。
我握起拳頭,捶向冰箱已經關上的門。
儘管當時我一笑置之。
更不必找靈感。
(假如向學校查詢──呃,校方纔不可能把在校生的個資透露給我這個外人吧。我睡迷糊了嗎?)
若是這麼思考,我便可以理解。
唯有這個題材。
(啊,不過支付款項是我的戶頭。雖然此方說過戶頭是「我們的」,至少名義上仍歸我所有。)
隨附於訊息裏的只有一張自拍照。
我打開訊息。
若是要答謝她協助我創作,之前就表達過好幾次了。
我只是想告訴此方,自己有這種心意。
不,錯了。
(對了,記得此方有提過。)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把我的事情當成題材。』
那就是我目前坦率的想法。
其實我並不想做這樣的假設。
內心由衷感到欣慰。
我已經沒有其他故事可畫。
我不要那樣。
(此方!她並不是我的妄想。)
那就是我對此方所能展現的最高誠意。
換句話說,並沒有客觀證據證明家電不是我自己買的。

但是,我不可能會看錯。
我急着反覆滑熒幕,羅列出不甚通順的文章。
我在玄關把鞋子併攏,然後回到屋裏。
發訊者的帳號名稱是空白的。
還有,在這當下,我該描繪的故事是──
潘朵拉之盒打開到最後,留下了希望。
嘟嚕嚕嚕嚕。
我不曉得除了自己,還有誰能提供此方確實存在的證詞。
回憶,全都已經塞在腦海了。
我想起她曾幾何時說過的話。
一個月前,我的腦袋曾變得相當不對勁。
會痛。
(不過如果是妄想,就不必拿菜刀威脅我或者囚禁我嘛。乾脆再美好一點,來個願意服侍我的貓耳女僕也可以吧?)
無法跟此方見面就太沒道理了。
苦笑之後,我擱下手機。
最惡劣的想像從腦海中掠過。
要表達的話,還是隻能用漫畫。
好似在呼應身體的顫抖,手機發出響聲。
這只是一部短篇漫畫。
我感到滿腔安心。
我甚至沒有看過此方跟我以外的人相處的場面。
(不知不覺中,此方在我心裏已經大有分量。)
根本不需要分鏡。
這麼美好的人物會實際存在嗎?
就算她是我創造出來的幻覺,我還是想見她。
我回到房間,開啓繪圖平板。
(呃,不過洗衣機和冰箱這些是此方買的,所以東西都存在於家裏。)
我笑着仰望天花板。
若是要道歉,我大可從一開始就別擺那種嘔氣的態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此方,妳做到了!妳去上學了!」
(社羣網站上有人發私訊給我?)
絕對不要。
全是我一個人唱的獨角戲,分鏡的內容當然也會變得自以爲是。
(假如此方是我的妄想,那當然會誇獎我畫的分鏡。畢竟那全是我在自賣自誇,編輯會批評得那麼狠也是當然的。)
所有的狀況證據都能佐證此方不存在。
(或許在此方買衣服的店會有店員記得她的臉──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此方去了哪裏的店家,其他網購商品也都是請快遞員直接擺在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