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曾經很愉快的暑假』
《時隔10年重逢,臭小鬼長成了清純美少女JK》 · 館西夕木 · 4045 字
1
湘南旅行結束後的隔天,我前往外神家,打算把湘南當地的土產拿給祖父母和夕陽。CIVIC在平原上飛馳,西邊連綿的雄偉山脈映入眼簾。
我在湘南玩得很開心,但身爲靜岡人的我,在少了富士山的景色中總覺得不踏實。
是的,那曾經是一段很愉快的時光……
「……」
只要自己獨處時稍微鬆懈下來,與朝華的那一幕便會在腦海中縈繞不去。她那柔軟、甜美的……
不行不行。
我這個笨蛋,到底在胡思亂想什麼!
「嗚噢噢────」
我將引擎轉速提升至最大,試圖將那些雜念甩開。
朝華可是高中生啊。就算她對我表露出好感,但要我接受這份感情,還有世俗眼光這道無法逾越的障礙。若是因犯下對未成年人爲猥褻行爲罪而上了新聞,那可不是鬧着玩的。
不過,要是當時沒有那通電話,我也終於能成爲一個成熟的男人了。真可惜……不對,不能感到可惜。
我怎麼會有點遺憾呢?雖然不清楚那通電話是誰打來的,但多虧了打電話給朝華的某人,我纔沒有犯下錯誤。
如果當時繼續下去,我肯定會對朝華出手。我可是個成年人,應該控制好自己纔對,可腦海中浮現的卻都是那一夜從朝華身上感受到的體溫和聲音。
我一邊這麼想着,不知不覺就到達了外神家。我努力調整好心態,然後對正在田裏幹活的祖母喊了一聲:
「阿嬤。」
「哎呀,小勇,歡迎你來。」
「喏,這是土產。」
我買了湘南名店的鹽辛和當地的清酒給喜歡喝酒的祖父母。
「哎呀,謝謝。你去哪兒了呀?」
「去湘南玩了幾天。阿公呢?」
「我們又不是那種關係。只是認識而已。」
「呃,算是吧。」
「是關於將來的事情?」
我只想四個人一直在一起,這樣我就已經很滿足了,所以這個暑假我過得非常開心,因爲從小學一年級的那個夏天開始的四人日常又回來了……
「打擾了。」
「不,是跟我爸媽還有一些認識的朋友,大家一起去的。」
夕陽開始在沙發上手腳亂動亂蹬。
「打擾了。這個給妳。」
「咦?什麼?」
我站了起來。
我想要四個人永遠在一起。
我該怎麼做纔好?
眼角滲出淚珠。
我拿着一疊原稿、筆和便利貼,坐在沙發上。
「你們有去海邊嗎?」
但是,如果朝華和勇哥交往了……
「去了一趟湘南──」
「真晝,晚餐做好囉。」
「哦──」
「那夕陽在家嗎?」
我買了吻仔魚仙貝給夕陽。
我也告訴了他有土產的事。
「哦,挺有一手的嘛。」
「!? 」
本格推理就是要這樣的故事纔好。
「去倒是去了。有認識的朋友在海邊有別墅,她讓我們住在那裏,所以眼前就看得到大海。」
可是朝華她不一樣。
「咦?勇你來了。」
看來她很喜歡。
清洗完身體後,我踏進浴缸,把全身連同臉都浸入水中。
朝華她也喜歡勇哥。在旅行的最後一夜向勇哥表達了自己的心意,並且決心要追到他。
「啊啊──真好,真羨慕。」
我只是想一個人靜靜。
「不了,我下午還要回店裏。」
「勇,你來了啊。」
「真好,我也想去。」
「妳要影印什麼?未夜。」
現在只剩下修改潤色後再寄給出版社了。比起在電腦熒幕上閱讀,我更習慣把它印在紙上,這樣更容易進行潤飾工作。與紙本相比,電子文檔總讓人無法完全投入其中,而且熒幕上的字看久了眼睛也會不舒服。
「欸──好好喔──這是什麼?」
我和勇哥一起創作出來的小說,我覺得客觀來看也是一部相當優秀的作品。
不知爲何,朝華的身影在這時從我的腦海中浮現出來。不久前我才被夕陽警告過,她說與高中女生走得太近是社會所不容許的行爲。這件事絕對不能說出去。
夕陽在客廳看電視。她把金色長髮綁成雙馬尾,穿着白色T恤和黑色短褲,一身充滿夏日氣息的打扮。她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專注地看着當地的旅遊節目。
「妳說不用……妳中午不是也沒喫嗎?」
「剛纔說的是我的願望……怎麼?是不是有女生跟你一起去?」
夕陽的臉上露出壞笑。她好像產生了奇怪的誤會。
*
「妳身體不舒服嗎?」
書還是紙本最好。
就像以前那樣,一直……
小說中講述了住在可疑宅邸裏的神祕家族以及偶然誤入的偵探,一名不幸的少女、神祕家族背後的血腥歷史,還有悽慘的殺人事件。透過邏輯推理,將所有謎團逐一解開……
「真晝?」
「啊?」
媽媽走進房間。我正躺在牀上,凝視着天花板。
在更衣室脫掉衣服,走進浴室。
「……」
勇哥、未夜、朝華,還有我。
「……嗯。」
「好好。」
我勉強擠出一個微笑,然後逃跑似的離開了房間。
「……………………謝謝。」
「就跟妳說不是這樣了。」
「我去洗澡。放心,我會去喫飯的。只是有點累。」
以前的我只要能待在勇哥身邊就很滿足了,不需要成爲情侶。我只是不想再跟那個人分開。
「咦?」
「……不用了。」
所以我很少購買電子書小說。
這時,祖父回來了。
「呵呵呵。」
「我要把小說印出來。」
「那就馬上來喝一杯,怎麼樣?」
「下次去的時候,一定要帶我一起。」
「是嗎?早知道也叫妳一起去了。」
「我喫了,喫了一個飯糰。」
那樣實在太令人難以接受了……
要是表露出我的愛意,不管結果如果,我們之間就再也無法維持原本的關係了。我不想破壞我們四個人的關係,也不想被勇哥拒絕,只想永遠待在他的身邊……
「她在裏面唷。你先進來吧。」
「唉。」
所以,我一直在隱藏自己的感情。
「我也想跟可愛的女孩子在海邊玩。」
我把筆電連上影印機。
如果有人知道答案,請告訴我吧。
「這樣啊。那你們去哪裏玩了?」
「我去湘南旅遊了。這是給妳的伴手禮。」
那很可能是爲了不讓人察覺她訂做的是情侶對杯,才另外買了兩個不同圖案的杯子給我和未夜,只是一種僞裝而已。
我把伴手禮遞給她。
但是,如果朝華真的跟勇哥開始交往,我不就得一直從旁看着成爲情侶的那兩人嗎?
*
「妳是有什麼煩惱嗎?」
「咦?妳怎麼知道?」
「啊,阿公。」
「他剛纔出去買東西了。」
「下次也介紹給我認識吧。」
「話說,你是自己一個人去的嗎?」
現在回想起來,朝華一直在毫無保留地向勇哥表示好感。比如那個馬克杯。雖然她說是爲了露營才訂做了四個人同款的杯子,但她卻把有心形圖案的杯子分給了勇哥和自己。
「……」
「……是嗎?但還是要攝取營養。明天又要開始社團活動了吧?」
「……」
「媽媽,我要用影印機。」
「沒事的,只是沒什麼食慾而已。」
「……啊!」
這樣重新閱讀作品時,發現還是有不少錯別字和漏字,而且偶爾也會想到更好的表達方式或說法,讓我深刻感受到潤稿是多麼重要的工作。
「姐,浴室空出來囉。」
過了一會兒,洗完澡的未空穿着內衣走了過來,踩着啪嗒啪嗒的腳步聲。
「嗯──我還不洗。」
我有預感這會是一場持久戰。
「那我先──」
父親站起身來。
「還是我先洗好了!」
*
「我不要。」
「不能說不要啊。」
華吉忍不住抱頭苦嘆。
「我不想回神奈川!」
「唉。」
我早就預料到她會這麼說了。
華吉嘆了口氣。
自從在湘南的別墅與闊別十年的有月重逢,朝華每天都過得生氣勃勃。畢竟華吉也看過她這十年來鬱鬱寡歡的樣子,所以不是不能理解朝華不願與有月等人分開、回到原來的生活的心情。
「我想一直跟勇哥在一起。」
「學校呢?學校怎麼辦?」
「我要轉學。從九月開始我要和未夜、真晝她們上同一所學校。」
「嗯,嗯。一定要回來哦。」
「妳說什麼!? 」
令人傷感的暮蟬聲開始響起。
真晝就馬上這麼吐槽。
「我準備回去了。」
「咦?我也要抱?」
「朝華,再見了。」
『上行列車即將進站。』
「朝華!等一下……唉。」
我話才說完──
「沒事的,未夜。下次週末或連假的時候我再來找妳們玩。」
夕陽西下,富士山被映得一片通紅。
朝華很會撒嬌,但她平時並不是這麼任性妄爲的孩子。也許她的堅持是因爲她非常重視與有月等人相處的時間,不過這跟升學是兩碼事。
「朝華。」
廣播聲在月臺上響起。
「咦?」
「啊啊,是勇嗎?有件事情要跟你商量一下。」
頭好痛。
「真晝也來抱一下?」
我的腦中開始清晰地浮現那些愉快的回憶。
學校同樣也是她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未夜妳哭什麼呀?」
「沒什麼。那麼,大家掰掰。」
坦白講,每當和朝華在一起時,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晚的事情,對心臟太刺激了。正當我這樣想着時,朝華並沒有抱過來,而是將臉湊近低聲說了句:
2
載着朝華的電車緩緩向東行駛而去。
朝華乾脆地表示認同,讓我覺得有些意外。
「總之,不管誰說什麼,我都不會回神奈川。」
十分鐘後。
未夜眼中帶淚地緊抱住朝華。
「我明白了。雖然我勸可能也沒用,但我會試試看。」
華吉向他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
「好,拜託你了。」
華吉心想,如果朝華真的想轉到這邊的學校,那還得提前與各方面溝通協調。說來說去,華吉終究無法拒絕朝華的請求。
「……」
未夜疑惑地歪着頭。朝華剛纔的低語被廣播和列車的聲音蓋過,似乎只有我聽見了。
真晝和朝華互相擁抱。也許是因爲害羞的緣故,真晝的臉上流露出些許不自然的神色。
「我不行吧。」
游泳池、露營、宮舞祭、夏日祭典,還有很多其他快樂的事。以及……那次湘南之旅。
「上大學並不是唯一的出路。」
「畢竟有人有十年都沒回來的前例啊。」
「唔唔!」
這該怎麼辦纔好?
「!? 」
八月的最後一天。今天是朝華要回神奈川的日子。我和未夜、真晝兩人一起前往富士宮車站,爲她送行。
「我愛你。」
華吉又一次嘆了口氣。
「那麼,最後勇哥也來抱抱。」
這樣的爭論已經持續了將近兩個小時。
在這種公共場合抱着高中女生的話,肯定會被報警處理。
真晝笑着說。
華吉拿起電話打給了有月。他希望有月也能勸勸朝華,但從朝華那麼固執的態度來看,應該很困難吧。不過試一試也無妨,總不會有損失。
「咦!? 」
「妳在說什麼傻話!妳不是要憑推薦入學嗎?現在想改成考試入學也太晚了。」
朝華走了過來。
「好吧,朝華妳冷靜下來。聽好了,我很理解妳要再度與勇他們分開生活的痛苦心情。但是呢,靜岡和神奈川之間不過一個小時左右的車程就可以到了。甚至還可以當天來回,而且妳也可以趁假日來這裏過夜,不是嗎?」
「……說的也是。」
「又不是這輩子都見不到面,太誇張了吧。」
夏天結束了。
我無可反駁。
「咦?妳剛剛說什麼?」
「因爲整個暑假我們都在一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