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隱館厄介的今日子講座
《忘卻偵探系列》 · 西尾維新 · 8585 字
1
憑良心說,我並不想見到曾錯把我當成兇手逮捕的警察,一點也不想。完全興奮不起來,但心跳加速倒是有的,心悸還伴隨着呼吸困難。畢竟差點就被他們以莫須有的罪名移送法辦,光是這樣就足以令人膽怯。而且大多時候,比起得知抓錯人以前,確定抓錯人以後的他們更是對我有敵意……露骨地對我充滿敵意。
身處偵訊室,想想那也許只是一種審訊手法,但有時也會遇見願意爲我着想的「人情派」刑警或保護我不被其他暴走的刑警嚇壞的「人權派」刑警,可是當冤罪體質的我,喊出「請讓我找偵探來!」這個神奇的句子,藉由名偵探快刀斬亂麻的推理確定我真的什麼都沒做之後,他們就會突然翻臉不認人——把我當「敵人」看待。
對我來說,這事固然莫名其妙到極點,但是仔細想想,也不是無法明白他們或她們的心情,所以倒也不是毫無頭緒。
正當性——或說當人揮舞着正義的大旗時,通常都會變得充滿攻擊性。不僅如此,當有人指出自己的錯處,或是威脅到現有立場的人出現時,攻擊性就會膨脹到極致——看在警方眼中,像我這種冤罪被害人,更是可能會讓國家公權力的威信掃地、比罪犯更必須憎恨的惡人也說不定。
多麼可怕又諷刺。
說是寓言也不爲過,但又無法從中得到教訓。
儘管如此,我還是決定去見日怠井警部,理由不用說也知道,無非是因爲今日子小姐被捕這個石破天驚的一手消息——當時我還是老樣子,爲了下一份工作在勤寫履歷,但這通電話完全足以讓我的手停下來。
如同每次我被誤當成兇手逮捕時——抑或是還沒到被捕的地步,卻被視爲罪犯看待時,都會喊出「請讓我找偵探來!」那樣,這次換今日子小姐向我求救了——我還沒有天真到會這麼想,也沒有自以爲是到這個地步。
今日子小姐只有今天。
今日子小姐被捕的那一刻,應該已經不記得我這個委託人了。
「有些事想請教你這位忘卻偵探的專家。」
事情就是這樣。
哈。哈。哈。
如果是這樣,打電話給我着實是正確的選擇,因爲大概沒有人比我更常委託今日子小姐。
話雖如此,現在也不是得意的時候。
忘卻偵探被捕。
當時雖然下意識地認爲「這是不可能的事!絕對不可能是今日子小姐!她一定是無辜的!」可是冷靜下來之後,想想這件事可沒法這麼草率地下判斷——就算今日子小姐是我的恩人,但我這輩子親眼見證過太多以今日子小姐本人爲首的名偵探們毫不留情地指着「絕對不可能是這個人」的人物,說他們就是真兇的現場。
反過來說,很多「意外的兇手」對我來說也一點都不意外——「偵探=兇手」的方程式已經不只是古典,幾乎可以說是古代文明瞭。因此,爲了相信今日子小姐是清白的,我也必須會一會日怠井警部,請他告訴我詳情纔行——總而言之,我想知道來龍去脈。
日怠井警部。
我不是忘卻偵探,所以記得很清楚……我記得他有個不名譽的稱號,叫作「冤罪製造機」。
如同每張紙都有正反兩面,每個人也都有正反兩面。
曾在臺面下讓偵探協助辦案一事要是曝光的確很不妙,可是,想必到哪裏都不會找到任何她協助辦案的記錄。
「聽、聽說她被逮捕,我還以爲與金錢有關……」
這裏可不是偵訊室。
我記得很清楚……如果可以的話還真想忘記,但那些充滿屈辱的恐怖體驗,就算想忘也忘不了……不過,縱使是那樣的他,當時在我找來的名偵探今日子小姐面前,也被攻擊得體無完膚。
「那個,認罪答辯……喔,不,我想請問今日子小姐承認了強盜殺人的罪嫌嗎?偵訊進行到什麼程度了?」
剛好是晚飯時間,我們各自點了餐(我只不過點了主廚推薦的菜單,沒想到上來的居然是豬排蓋飯,這會不會讓對方以爲我是在指桑罵槐啊——順帶一提,日怠井警部點的是減醣菜單),然後終於進入正題。
即使只能自己單方面地提供消息,也能從對話中獲得些許情報吧——只能將希望賭在這樣的可能性上了。不要強人所難地妄想自己是A,這裏就當個老實又可愛的B吧,他問什麼,我照着回答就是了。
明裏暗裏都協助過警方的名偵探,真面目其實是兇惡的殺人犯,這是絕對不容許發生的醜聞……過去由她出手幫忙解決的案子(當然也包括隱館厄介的案件)全都必須重啓調查纔行。
然而在現實之中,萬一真有這種已經不只是不公平——根本是不公正的交易,萬一A真的提出九百九十九美元歸自己,只給B一美元的分配案,B大概會翻臉吧。比起眼前的利益,肯定會先產生「被看扁」的憤怒與「要是這次接受了,就一輩子都擺脫不了如此權力關係」這種對未來的預測。絕不會那麼單純,爲了區區一美元而踐踏自己的靈魂。
難不成是限制報導?說到底,這種犯罪報導除非是由警方主動公佈,一般是很難透過媒體報導見光的……
2
我忍不住在晚餐時刻的家庭式餐廳裏大聲嚷嚷。
「今日子小姐身上揹着殺人的罪嫌。」
出乎預料的意見一致。也對,任誰都會這麼想吧——我無法掩飾內心的混亂,拚命地轉動思緒。
我固然也有夠畏畏縮縮的,但是不怎麼熟悉的兩個壯漢隔着桌子對坐的姿態,已經足以爲店內慵懶的氣氛激起陣陣漣漪。
要慎重再慎重。
沒什麼好擔心的,只要兩手一攤堅持不知情就行了。
證據不充足。
忘了是叫賽局理論還是行爲經濟學的思考邏輯來着的,我記得在電視上看過以下的比喻。
「我明白了,日怠井警部。可是,至少可以告訴我今日子小姐被捕的罪名吧?不然就算我是今日子小姐的專家,也無法提出確切的看法。」
不,有一個前提怎麼樣都要銘記在心,那就是偵探不見得就不會染指犯罪——一如刑警不見得都是好人。當然,也如同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不見得就都是正人君子。
今日子小姐殺了人——這怎麼可能?
其實我很清楚,這種幾乎是被害妄想症的步步爲營,常常反而會成爲我被懷疑的原因。
日怠井警部喃喃自語地說。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A所能想出的最佳方案,究竟是A拿多少錢、B拿多少錢呢?
「嗯哼。」
與其說是塊頭魁梧,根本是虎背熊腰。
只要是兇手就該死嗎?或者是,只要是壞人就該死嗎?
難不成,他懷疑我是共犯嗎。
隔了一陣子不見,再次見到日怠井警部,當然不是那種會彼此擊掌或擁抱的戲劇性重逢……帶着幾分尷尬與同等份量的生疏,冤罪製造機刑警與冤罪體質求職者,就這麼坐在同一張餐桌的兩邊。
雖然遺憾,毋寧說正因爲是偵探才把人逼上絕路的例子,也絕非毫無前例可循。
身爲職業偵探的掟上今日子,幾乎沒有一丁點想要制裁兇手的傾向,但即使是我這個忘卻偵探的權威,也不瞭解她的一切——無法完全否定潛藏在她內心深處的正義感要是一旦失控,也有演變成命案的可能性。
然而,這個問題的正確解答是A拿九百九十九美元對B拿一美元——說得再極端一點,就算只給B一毛錢也無所謂。
不是逃稅,也不是盜用公款,不是賄賂,不是詐欺——而是殺人?
「強盜殺人,最少也會被判無期徒刑吧……」
話這麼說是沒錯,但這個罪名感覺與今日子小姐安安靜靜的形象八竿子也打不着——不過,她並非一般人印象中的淑女,倒也是不爭的事實。
只是,日怠井警部卻完全不告訴我今日子小姐被捕的案發經過,令我期待落空——若說我就是爲了打聽今日子小姐消息而來也不爲過,可是關於這關鍵部分,他說什麼也不肯透露。
就我這個專家對今日子小姐的瞭解,雖然還沒有透徹到能宣稱她絕對是無辜,但她是我無可替代的恩人這點,卻是百分之百可斷言的事實。
險些就要承認自己沒犯下的罪行。
只是在另一方面,也有令人難以釋懷之處。
殺人?殺人罪嫌?
但也正因爲如此,雖說是私底下,一介民間偵探才能接到來自警方的委託……不管是調查功夫再怎麼了得的媒體,再怎麼鍥而不捨地挖掘,也無法證明這一點。
在他面前,比起坦白招供,更想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爲了不惹他生氣,雖然不到討他歡心的地步,也會說出一堆對方想聽的「事實」。
再說回來,根本不需要我強調,遲早一定會有人注意到吧(找遍日本,也不會沒有懂得今日子小姐到有我一半左右的警官吧),希望在那之前,能繼續維持住限制報導的狀態。
嗯。
請容我再強調一次,如果是強盜殺人,的確是不折不扣的重大惡行。當然,也應該早就經由媒體大肆報導了。雖然光從日怠井警部截至目前說話的態度來觀察,很難推測出案發日期,但顯然是這幾天,搞不好是今天才發生的事——可是,我至今尚未掌握到如此重大刑案引起報紙或電視節目、網路上熱烈討論的事實,
我在過去蒙受不白之冤的生活中深刻地體會到這一點,所以不管怎麼找,都找不到唯有今日子小姐會是例外的理由——比起「潛藏在內心深處的正義感」,這樣反而更像個人類。
倘若A是像我這種膽小鬼,可能會深怕B翻臉不認人,於是不自覺地想要討對方歡心,提出四百美元歸我、六百美元歸對方;甚至是三百美元歸我、七百美元歸對方的分配方案——就算鼓起勇氣來擺出強硬的態度,頂多也只是一人一半,五百美元歸我、五百美元歸對方吧。
糟了。對我產生不該有的懷疑了。這樣可不行。這絕不是好現象。
雖不至於認真思考這個可能性,但我既不願意在日怠井警部執勤的警察署見面(踏進警署的瞬間可能就會被逮捕。那種掌管地區治安的設施是我的「敵營」),也不想請他來我住的地方(家裏可能會被翻箱倒櫃,找到不應該存在的危險物品也說不定),於是我跟他約在安全的第三地,某家連鎖的家庭式餐廳見面。
像我這種不曉得什麼時候、會在什麼地方、以什麼方法、從什麼光怪陸離的角度蒙上不白之冤的人,爲了不時之需,自然每天都會盯着犯罪報導看(這點跟六法全書是同樣的道理——但要是老實說,可能又會引起日怠井警部的猜忌),至少在我的印象中,還沒在報紙上看到「名偵探因強盜殺人罪嫌被逮捕!」這種腥羶色的頭條。
然而,這種(夾雜着自保的)認知實在有些天真……實際上問題更爲嚴重。現在可不是賣弄小聰明、當作玩遊戲的感覺來面對的時候。
「順便告訴你,是強盜殺人。」
囚徒困境也是同樣道理,都是紙上談兵……然而對我來說,無數次拯救我擺脫困境的恩人,如今正陷入幾乎等同於囚犯的困境,當然不能短視近利地只先考慮到眼前的利益。兩個人分一塊蛋糕之際,讓A切好、讓B選擇纔是正確答案——但現在提出這種正統派理論也僅是螳臂擋車,不堪一擊。
他可能是沒想到眼前這個傢伙意外地麻煩吧……該說是麻煩,還是厚臉皮呢,或者只是自以爲專業的發言讓他不爽也說不定。
既然如此,已經沒什麼好說的,我要回去了——當然,我也不是會感情用事地擺出如此強硬態度的人。
這個人揹負的東西太多了。
我可沒打算逆來順受地只回答問題。
日怠井警部陷入長考。
這個問題牽涉到死刑制度,是人類社會中極爲敏感的課題,着實不是可以用推理小說那種充滿娛樂性的脈絡來探討的主題,如同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凝視着你,對於推理命案的偵探而言,好壞暫且不論,「殺人」一事確實是如影隨形的存在。
對大老遠跑來向我這種人請教的日怠井警部很不好意思,然而就算今日子小姐真的是重大刑案的兇手,我也要站在她那邊。
解謎時,兇手被偵探的推理揭穿罪行後主動選擇一死——如果是這樣,還有酌情處理的餘地,但是以正義爲名,更積極地對兇手「處刑」的偵探也不勝枚舉。
「強、強盜殺人!?」
至少在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前。
因此,A不需要妥協。
日怠井警部探出身子,在我耳邊小聲說……兩個壯漢鬼鬼祟祟地說着悄悄話,肯定會讓周圍的客人們都覺得很滑稽吧(不僅如此,在愉快的用餐時間讓人看見這麼詭異的行爲,根本可以說是酷刑),然而,就算明知是酷刑,這件事也不是能大聲討論的話題。
反而多不勝數。
就連蒙受過無數次不白之冤,經歷豐富到就算自稱被冤枉專業戶也沒有人會抗議的我,都覺得被今日子小姐一口氣追趕過去了——不,今日子小姐不見得是冤枉的。
我非常明白抓錯人的當事人與被害人共進晚餐的構圖會讓人產生什麼樣的聯想……這件事一旦曝光,可能會引起軒然大波。搞不好,真的不想在警察署或我家見面的,反而是日怠井警部本人。
話雖如此,日怠井警部其實是杞人憂天了。倘若他是基於這個理由來請教我「方針與對策」,那真的是想太多了……爲什麼?因爲今日子小姐是忘卻偵探。
或許會有人罵我未善盡公民的義務,但「沒問題的,請放心辦理手續,將今日子小姐移送法辦吧」這種話,無論如何都不能從我口中說出來。
嚴格看來,這也可以說是爲了自保的掩蓋事實,但是站在保護警方組織的角度上,倒也是理所當然的想法——萬一報導不知收斂,演變成最糟的情況,屆時可不只是在日怠井警部的轄區內就能收拾的問題。
實際上,如果是僞鈔案,硬要說來還比較像是今日子小姐會做的事,但怎麼會是強盜殺人呢……是有多第一次犯罪就上手。然而要說是上手嗎,這下手也太重。
由於實在喊得太大聲,只好趕緊馬後炮地補上一句:「呃,是……是隻偷了哥德鈔啊?是魯邦三世裏,那個傳說中的僞鈔嗎?」企圖掩飾。
如此一來,已經不是事務所所長的貪贓枉法,也不是名偵探的知法犯法之類的問題了——就只是單純的重大惡行。
這時,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就算這是偵辦上的機密,就算採取限制報導的手段,也無論如何都得請他告訴我——不如說這纔是一早就該問的事,卻因「強盜殺人」這四個字的衝擊太強烈,害我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與其說是責任感爆棚,或許只是不太會做人吧——這時,我第一次對這位誤把我當成兇手逮捕的警部產生了好感。
沒錯,我這輩子蒙受的不白之冤少說也有好幾百次(說得太誇張了,實際上只有一百多次),如果說其中有什麼值得驕傲的,莫過於是不管受到再怎麼死纏爛打的懷疑,也不曾承認過絕對莫須有的罪行這點吧——然而,唯獨在面對日怠井警部時,真的是千鈞一髮。
「嗯,我原本也是這麼想的。」
……只是,我也不能太偏袒警方那邊,偏袒到刻意把這件事告訴日怠井警部,讓他卸下肩膀上的重擔。
「……隱館先生對刑法真有研究呢。」
很少有機會對上個頭比自己高大的日本人——不,單就身高而言,或許我還比較高一點,但是相較於瘦高型的我,日怠井警部就像穿上了肌肉裝,塊頭也很魁梧。
畢竟今日子小姐可是在全國各地的警察署協助辦案……若把整個組織當成一個個體來看,警察機關纔是置手紙偵探事務所的大客戶,足以與隱館厄介匹敵。
此時,日怠井警部也顯露出他身爲資深刑警的老練,或說是充滿警部風範地配合我的即興演出:「嗯。聽說那個比真鈔還值錢哪。」我們可能會被其他客人當成是兩個喜歡看經典卡通的壯漢吧——也罷,總比被認爲是冤罪製造機與冤罪體質二人組要好得多。
雖然日怠井警部說是「我個人的判斷」,但是就連毫無推理能力的我,也能輕易想像得到——這是整個課,乃至於整個署的共識。
我猜他大概只是身材魁梧(還有長相很可怕),並不是那麼壞的人……好壞姑且不論,如前所述,我對他來說可是「抓錯人的活證人」,所以就像我不想再看到他一樣,他肯定更不想看到我吧,光是他不惜克服這點也想要見我,就能感到事情非同小可。
這倒也是。
不管B翻臉的權利有多麼強大,可是一旦真的翻臉,自己就連一毛錢都拿不到了——既然如此,儘管只能拿到一點零頭,不要感情用事,單就利弊得失來思考的話,乖乖地接受A提出的分配案方爲上策。
令人全身寒毛倒豎的罪名。
「至少強盜殺人……也算是與金錢有關的犯罪啦……」
完全是格鬥家的身型。
假設A和B要平分一千美元的現金——該怎麼分配由A決定。不過,B有權推翻A的決定。如果B不滿意A的分配,A和B兩人都一毛錢都拿不到——換句話說,A必須提出B能夠接受的分配方案纔行。
我只是爲了避免蒙受不白之冤,盡我所能地熟讀六法全書罷了……
換個角度看,這件事遠比警官的醜聞還要嚴重。
「這是『偵辦上的機密』,而且也是被害人的隱私。」
「好吧。不過,請你千萬不要說出去喔,隱館先生。光是……像這樣與你接觸的行爲本身,就不是什麼值得稱許的事了。」
被他這麼一說,覺得的確也沒錯。可是,單方面地提出他想知道的問題要我答,卻什麼也不肯透露,是否也有違人情義理。
日怠井警部說得很隱晦,簡而言之,大概是想避免過去參與轄區內案件偵辦的名偵探成了重大刑案的兇手被捕一事被寫成顛倒黑白的新聞。
「還不至於到限制報導的地步,是基於我個人的判斷,暫時先把新聞壓下來……因爲還牽涉到隱館先生的事情。」
外行人亂用法律術語只會讓自己變得更可疑,所以我懸崖勒馬,改爲平鋪直述地詢問日怠井警部。
日怠井警部稍微遲疑了半晌,似乎是在思考能否回答這個問題(同時我也做好被告知「警方不便公開此事」的心理準備),然後這麼告訴我。
「她斬釘截鐵地否認了。態度雖然很平靜,但也很堅決。」
大概是經過一來一往的對話,日怠井警部有點願意與我坦誠相待了——感覺也可能是剛剛一起假裝談魯邦三世時培養出了些默契。
「由於是現行犯,沒有狡辯的餘地。但是根據她本人的說法『萬一我這個名偵探真想犯罪的話,應該會達成完美犯罪,光是存在被捕的這一刻,就足以證明我的清白了』——她是這麼說的。」
「是噢……」
果然是今日子小姐會說的話——非常之厚臉皮,而且膽大包天。
我原本還擔心她會不會像自己平常在偵訊室裏那樣被審問到精疲力盡,看樣子完全不用擔心——精疲力盡的反而是日怠井警部吧。
雖然警部死也不肯透露詳情,但是從這句話可以猜出,今日子小姐已經失去案發當時的記憶。「現行犯」這三個字大概也是日怠井警部沒打算透露的情報。謝天謝地,包含這條線索在內,可以推測今日子小姐大概一醒來就被逮捕了……嗯。
「我最想請教隱館先生的問題莫過於此。在這種情況下,『因爲是偵探,被捕的那一刻就足以證明其無辜』的說詞,究竟有多少可信度?」
這個問題弔詭到被他這麼認真一問,會不小心笑出來,但這跟「偵探是正義的夥伴,所以不可能是兇手」這種樣板化的說詞又有點不太一樣。
「……嗯……」
就算逮捕了忘卻偵探一事見諸報端,她與警方私底下的接觸也不會浮上臺面——基於無法給出這個適當建議的心虛,我陷入沉思……這裏可不能不負責任地信口開河。
不管是身爲今日子小姐的專家,還是身爲一個人都不能。
「這麼說可能算不上回答……從常識的角度來說,我並不覺得因爲是名偵探就一定能達成完美犯罪。我的見解是就算有『法律無法制裁的罪惡』,也不可能有所謂的完美犯罪。」
「…………」
「當然,或許也有真能達成完美犯罪的名偵探,但今日子小姐是最快的偵探,而非無所不能的偵探,辦不到的事就是辦不到,只是……」
我絞盡腦汁,最後還是隻能邊說邊思考。
「強盜殺人這種犯罪不像今日子小姐會做的事,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你是說,不像名偵探會做的事嗎?」
「倒也不是什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而是爲了獲得與命案有關的情報,今日子小姐不逃也不躲,刻意被警察當成現行犯逮捕也說不定。日怠井警部,今日子小姐在審訊的過程中,是否說過想協助辦案之類的話?」
「明知是陷阱,還主動往裏跳——的可能性。」
嗯哼。這時或許該輪到冤罪評論家的隱館厄介,而不是忘卻偵探專家的隱館厄介出馬了。
如果再讓我以忘卻偵探的專家身分來發表意見,我猜今日子小姐肯定也貪得無厭地提出了委託費用的要求吧。
「好、好說好說。」
聽到這句話,習慣被審訊的我,險些不由自主地想要交代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想當然耳,他問的不是這件事。
倘若今日子小姐是被誰陷害而遭逮捕,「明明是名偵探,怎麼可能掉進那種陷阱裏」的道理就會成立了——這是不該成立的。於是反向思考,則能推論出兩種可能性……一是今日子小姐並非落入敵人的陷阱,她就是如假包換的兇手,所以纔會被捕。
我的意思是,無論是以金錢爲目的,無論是衝動地——或是殘暴地動手殺人,如果真的是今日子小姐乾的,也應該會是別的罪名……
因爲不合常理——就連本人的否認,也要看作是「只是忘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才比較合乎邏輯。
「不是,問題並不在於是否爲名偵探,而是縱使牽扯到金錢,也不像是今日子小姐的風格……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纔好。」
「忘卻偵探以前有過被設計陷害的經驗嗎?沒錯——像是真兇把罪嫌嫁禍給她,或是把莫須有的罪名推到她身上。」
在合理推論下,只有這個可能性。但還有另一個牽強附會、不無可能的可能性——這並不是身爲今日子小姐專家的見解,而是身爲今日子小姐擁護者的推理。
類似這樣的事當然不是沒有發生在今日子小姐身上過,畢竟她的職業很容易招人怨恨,也有些罪犯會異想天開地想搶在名偵探充分發揮其無人能出其右的推理能力之前先嫁禍給她,以爲這樣就能讓她閉嘴。
「主動往陷阱裏跳……?」
我說的纔是絕不能正式採信的印象論——更何況,如果問我「給屍體穿上漂亮的晚禮服、把案發現場佈置得充滿時尚感」是否就是今日子小姐會做的事,我也不會同意。
我接着說下去。
「…………」
……只不過,就我所知,截至目前還不曾有過發展到被捕的例子。今日子小姐總能四兩撥千金地避開對方設下的陷阱或羅織給她的罪名。
說穿了,這與「絕對不可能是今日子小姐」也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看樣子——應該是說過了。
要說詭異,應該是這點很詭異。
日怠井警部一臉詫異。
然而,這種難以言傳,只能意會的答案,似乎正是日怠井警部想要的答案,只見他念着「說的也是」,深深地點了個頭。
「那麼,請容我再請教一個問題。」
「細節請恕我無法透露,但這是一樁非常粗糙的犯罪,的確讓人覺得不像是走在流行尖端的今日子小姐會做的事……這是剛纔,當我與隱館先生交換意見時才發現,雖然實在無法正式採信『因爲是名偵探,所以被捕肯定是誤會』這種歪理,然而老實說心裏怎麼想是另一回事。我認爲,隱館先生的感覺很有參考價值。」
日怠井警部與隱館青年分開後,便立刻返回了警察署。
3
「我認爲爲了破案,故意讓警方逮捕才最像是今日子小姐會做的事。非常瀟灑,充滿流行感,走在時尚的尖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