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掟上今日子的偵訊室
《忘卻偵探系列》 · 西尾維新 · 8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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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見面。
被這麼一說,日怠井警部清清楚楚地想起一件極爲諷刺的事,她不只是區區的偵探,也不只是區區的名偵探,而是忘卻偵探——身爲最快的偵探,同時也是忘卻偵探。
不,正因爲是忘卻偵探,所以纔會是最快。
因爲她一旦睡着,記憶就會重置,所以無論什麼樣的事件,都必須在一天以內解決纔行……之類的。既非虛張聲勢,也非誇大廣告,事實上,她就是在日怠井警部面前,只以「一眨眼的工夫」把問題解決了。
令人目不暇給的速度。
可是嚴格說來,她只證明了被日怠井警部當成嫌犯的青年是無辜清白,並未揪出真兇,也沒有幫忙破案……
(「那部分就交給日怠井警部了。讓我們都全力以赴喔!」)
(明明還曾撂下如此不負責任的妄語……)
看樣子她已經全忘光了。真是名不虛傳。
別說案情,連日怠井警部是誰都忘了……當然,即使沒被她撂下妄語,日怠井警部在之後也秉公處理,用雖然稱不上最快,但也還算過得去的速度逮捕了那起案件的「真兇」,可是基於先前的理由,他並未親自參與審訊。
(沒想到在那之後首次要審訊的對象,竟然就是當時爲我的審訊生涯畫下句點的忘卻偵探——這到底是什麼樣的孽緣啊)
日怠井警部心中雖然充滿問號,但卻絲毫不動聲色,依舊保持他不苟言笑的面無表情(儘管大家都說他那樣才恐怖),慢條斯理地在忘卻偵探的對面坐下,要求原本待在房間裏、負責監視的警官離席……這在規定上有點介於灰色地帶,但是日怠井警部的手法比較老派,認爲審訊就是要一對一地獨處,方能更快攻破對方的心防。
隨着歲月流轉,這個手法在今日看來應該又更老派,然而面對久違的審訊,他不想改變態度……反正從上頭派出日怠井警部的那一刻起(或者是當嫌犯是忘卻偵探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大幅跳脫正常程序了。而且既然是最快的偵探,對於速戰速決也想必不會有任何怨言吧。
「初次見面,敝姓日怠井,階級是警部。」
試探性地回以「初次見面的寒暄」。
「原來是警部大人啊,勞煩您親自出馬,真是愧不敢當。」
忘卻偵探神清氣爽地燦笑着回答。
而從其眼鏡後面的瞳眸卻是完全無法揣測她的真心。
雖然看她一臉雲淡風輕,但光是與日怠井警部在這麼近的距離大眼瞪小眼還能侃侃而談,就已經夠詭異了——即便隔着桌子,換作是膽子比較小的人,縱使有點年紀,面對這種距離感、壓迫感,就算嚇到哭也不足爲奇。
對於手銬及腰繩也完全不爲所動——明明是在裝着鐵窗、光線不充足的第四偵訊室裏,依舊優雅得彷彿坐在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
雖然被她套出來的內容無傷大雅,但是被套話成功這件事本身,則會大大影響今後的「話語權的角力關係」。
「…………」
「喔,完全沒有頭緒呢。一點印象也沒有。」
無論對方是不是忘卻偵探,這都是審訊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拘泥於被名偵探技巧性地直搗黃龍這件事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不如說,正因爲身爲「與忘卻偵探交過手的人」,聽她說得這麼自信滿滿、斬釘截鐵,日怠井警部差點就要承認她說的有道理了。
(既然如此,是暴力犯罪嗎……)
光是這個原因,尚不足以出動日怠井警部來負責審訊——畢竟上頭就連忘卻偵探究竟爲何被捕都沒告訴他——儘管如此,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派他來審訊,那麼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因爲他曾有過與忘卻偵探交手的經驗。
2
「因爲手足無措也無濟於事啊!而且,反正睡着就會忘記。」
即使並不是什麼太嚴重的失誤,還是有一股屈居劣勢的感覺——感覺。這點意外地重要。一如上次日怠井警部在忘卻偵探手上嚐到的那「喪家之犬的滋味」那樣。
雖說被捕嫌犯依法是不準攜帶筆記本或手機等私人物品進偵訊室的,然而如果是寫在皮膚上的備忘錄,再怎麼樣也沒辦法沒收。
不管怎樣,即便忽略嫌犯是忘卻偵探這點,仍然會衍生出一個很大的問題——雖說是檯面下(而且還與檢調方向徹底對立),警方這次卻把好歹也是以前協助過辦案的偵探,當成了兇惡犯罪的嫌犯逮捕到案。
不,這可不好笑,就算是開玩笑也太不好笑了。如果這裏不是日本,可能還勉強能博取個苦笑。
(不過,倒也不能把忘卻偵探的「忘卻」跟因爲喝醉酒而喪失記憶的人相提並論……)
(因爲只需跟我們配合一天吧。從這個角度來說,就跟一日署長一樣。雖然我根本不是對付她的「專家」……但是派我來應戰的主管算是做了一個正確的判斷……)
「……話雖如此,你倒是十分鎮定嘛?」
日怠井警部語帶譏嘲地說。
「你有根據主張自己的清白嗎?像是右手臂寫着『我沒有犯罪』……」
(不過……光是銬上手銬、被腰繩限制行動、坐在偵訊室裏,還不能斷定她有罪……吧)
「今日子小姐,你知道自己爲什麼會在這裏嗎?」
無論是什麼樣的案子,宣稱對於案發當時一點印象也沒有的人要同時主張自己的清白,根本是自相矛盾——毋寧說沒有記憶的人反而會懷疑自己該不會真的做了什麼,因而感到不安纔是尋常。
(原來如此,這傢伙的確很「棘手」……就連在我遭稱冤罪製造機的人生裏,也沒有對上過這種人。可是——)
根據無罪推定的原則,有懷疑時應做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她只是笑笑地挑釁而已。
(算了,真要這麼說的話,這個世界上幾乎沒有什麼行爲不是犯罪……無論是什麼樣的行爲,說到底多多少少都會觸犯某些法律)
只是刻意動搖對方的心情、讓對方沉不住氣,企圖藉此獲得更多的情報而已——既然如此,日怠井警部沒有先做功課,就直接在上級的指示下前往第四偵訊室,或許反而是一件好事。
說老實話,萬一忘卻偵探在這個節骨眼主張心神喪失的話,還真不知該怎麼應對纔好。要追究每天記憶都會重置的人是否具備負起行爲責任能力,實在是個既敏感又微妙的問題。
這不是廢話嗎。
即便不是名偵探,也能推理出至今的來龍去脈——無非是在束手無策的情況下,終於發現她是偵探,而且過去曾經協助解決發生在管轄內的案件,才把這個燙手山芋丟到曾經也是當事人的日怠井警部手上。
到時候,曾經風靡一時的冤罪警部——日怠井警部的存在肯定也會浮上水面。不,此時自己的名譽(或者是不名譽)一點都不重要……光是讓犯罪者協助辦案一事曝光,就會掀起滿城風雨。而且,「在臺面下請其協助調查」的事實,絕對會讓事情更難收拾。
「今日子小姐,若你不是罪犯,那麼你認爲誰纔是罪犯呢?」
「從這個問題來看,日怠井警部似乎比我還了解我自己的事。呵呵呵,我們以前是否一起喫過飯,還是一起解過謎呢?」
就算想審訊案情,但嫌犯本人卻將最重要的「案情」忘得一乾二淨——這樣的審訊根本無法成立。
「我一醒來,就被不分青紅皁白地抓住了呢。頂多只能勉強知道自己是什麼人,除此之外真的一無所知。」
「今日子小姐對自己的能力似乎有着很高的評價呢。」
當然,也不能因爲這樣就讓她無罪釋放……
記憶每天都會重置。」
「…………」
「如果你是要主張心神喪失……」
做夢也沒想到,竟會在偵訊室裏再看到一次……
絕不能做球給對方。
別認輸。要有耐心,執拗地反覆詢問、確認同一件事。
「哦,這見解還真是有創意啊。」
問題是,她眼下究竟因爲了什麼(連本人都不記得的)罪狀被拘留……既然都銬上了手銬,顯然已經不只是停留在重要參考人的階段,而是確確實實地遭到逮捕。那,罪名到底是什麼?
「……哪裏,你並沒有做出任何失禮的事。比起過去,可以請你現在不要打馬虎眼,好好回答我的問題嗎?今日子小姐,你還記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麼嗎?」
「我叫掟上今日子。二十五歲。偵探。
「可是,如果是那樣,當時站在我面前的應該是厲害的名偵探,而不是可愛的刑警先生纔對。請恕我失禮,如果是『專家』——喔,不,如果是『有過與我交手經驗』的日怠井警部也就罷了,我實在不認爲那個連我是誰都不知道,初出茅蘆的年輕人能看穿『忘卻偵探的完美犯罪』。」
「實際上,你就已經被捕啦。」爲了重新掌握主導權,日怠井警部清清喉嚨。「就不能想成是如同你過去破獲的那些案子般,是你的完美犯罪被看破了手腳嗎?」
「不好意思,我一點印象也沒有。若說有什麼是我這個偵探目前知道的事,頂多只有留在備忘錄的這句話。」
再怎麼十萬火急,也應該先搞清楚這一點再進入偵訊室纔對……莫非是與金錢有關?
遊刃有餘的態度始終如出一轍。
想起初遇時的情景,忘卻偵探給人的印象,是個對於金錢錙銖必較的偵探……當時的嫌犯(委託人)爲了換回自由,也支付了相當可觀的費用。
(難不成是逃稅嗎?)
「『有過與我交手的經驗』。」
「我想也是。」
暴力小今。
日怠井警部深深地嘆了一口氣,丟出第一個問題。
「我這還算是小看自己嘍。」結果被她四兩撥千金地頂回來。「既然您是我的『專家』,應該很清楚這一點吧?」
然而,絕不能被她的笑容唬住。因爲這個偵探會用笑容來武裝自己。
不依不饒地說着歪理。
見她這次終於正面回答問題,日怠井警部慎重地說道……對方是偵探,講話要是不經大腦,難保不會被她抓住語病。
不着痕跡地恭維奉承,給足日怠井警部面子的話術也是一種手段吧——原本就沒想能輕鬆,但竟是比設想中還要這麼難對付的對手。
即使是在滿地是血、慘絕人寰的命案現場中,或是在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的人際關係裏,這個偵探還是能保持同樣的笑容——根據過去的傳聞,不管面對的是殘忍變態還是虐待狂魔,因爲「反正到了明天就會忘記」,她都能泰然自若,處變不驚。
至少不用擔心被今日子小姐窺見警方的底牌——像是搜查的進度等等。
(至少就我所知,「今日子小姐」的確不可能犯下那種會輕易地被「可愛的刑警先生」逮捕的低級錯誤——)
「呃……就我所見,身上好像沒有其他的記錄呢。」
縱使真的要犯罪,也不會犯錯……只是,自己現在的想法正漸漸受到忘卻偵探的誘導倒也是事實。不得不承認曾幾何時,對話的主導權已經被對方掌握——得搶回來纔行。
如果要說有經驗,無非是這方面的經驗。
那種無論是在命案現場還是修羅場中都能淡然處之的神經(沒神經),才能讓她不管是在封閉的偵訊室,還是面對着凶神惡煞的日怠井警部,也都能不爲所動吧。
光是這樣,足以被算是警方衣食父母的社會大衆罵到臭頭的材料就已經堆積如山了——說不定還會發展成媒體見獵心喜地跑來挖祖墳的連鎖反應,使得千曲川署以前的醜聞全被挖出來。
擁有忘卻權的嫌犯。
說是這麼說,但也不能將她這句有着莫大解釋空間的話囫圇吞。就我所見——在銬着手銬的狀態下,不太可能檢查過自己全身的每一寸肌膚。
希望是一起喫過飯——她還補了這麼一句。
語畢,今日子小姐把銬上手銬的雙手放上桌,痙攣似地扭動左手臂——只見袖子往上卷,露出直接用簽字筆寫在肌膚上的文字。
虛張聲勢——話不能這麼說。
由於本人始終坦蕩蕩,乍看之下不像會出手犯罪的人——但平心而論,也不能排除她仗着「反正到了明天就會忘記」而染指重大刑案的可能性。
「從您那迷人的皺眉角度來看,之前的我好像沒給日怠井警部留下太好的印象?真抱歉,當謎題擺在眼前時,我通常顧不上禮儀。但因爲我已經忘得乾乾淨淨了,請您也不要放在心上。」
被捕這件事本身就是無辜的證明這種莫名其妙的邏輯,固然荒謬到令人髮指,卻也具有筆墨難以形容的說服力。
這也無妨,可以理解。
(這對「冤罪製造機」而言,倒不失爲一個好消息——至少單就這次的案子來說,我也不必擔心她會招供出根本沒犯下的罪狀)
今日子小姐笑了,笑得前仰後合。
這也是偵探的真本事嗎。
不難想像至今在這個房間裏,負責審訊的員警與嫌犯之間到底展開過多少徒勞無功的攻防戰……行使緘默權的嫌犯可能還比較好搞定。
(……這麼說來,我上次也看過這個備忘錄)
正當日怠井警部兀自再次確認現狀(法律的現狀與自己的現狀)時,一旁的今日子小姐始終笑咪咪的——她那平靜至極的微笑,反而讓人懷疑她該不會完全搞不清楚自己所處的現狀吧。
「那麼,我就從基本的問題開始請教了。今日子小姐,你還記得『今天的你』做了些什麼嗎?」
「……我算不上是你的『專家』,只是『有過與你交手的經驗』而已。」
「不不不,我雖然一點印象也沒有,但是我打算堅持自己是清白的喔,而且絕不讓步。我從剛纔就已經對可愛的刑警先生再三強調過了,但他似乎聽不進去哪。」
有可能。當時他就覺得很好奇,既然忘卻偵探到了隔天,就會把已經解決的案子連同委託人等等的業務內容全忘光,這樣要怎麼繳稅……然而,就算自己曾是與忘卻偵探「交過手」的人,也不可能由他負責審訊逃漏稅的嫌犯——畢竟日怠井警部是刑事部搜查一課的人。
今日子小姐不直接回答問題,而是逕自顧左右而言他——真「棘手」。不把問題當問題……他當然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有問必答,但人是會想要解釋的生物,所以一旦被問到,都會不自覺地做出反應纔是。
比起襯托對方,被當成瀆職警官還好一點。
根據無心的動作、細微的表情以及脫口而出的發言,肆無忌憚、一針見血地說中對方的心事……這麼一來,立場簡直反過來了。與她「交過手」的日怠井警部還能承受這種「先來一拳代替打招呼」模式到某個程度,但是直到剛纔還坐在這裏的「可愛的刑警先生」大概連一擊都無法招架吧。
只是身爲「與忘卻偵探交過手的人」,也很難輕易相信她是無辜的……回想當時的種種,今日子小姐文靜優雅卻強勢逼迫的搜查手法,如果要說是犯罪已經算是擦邊球了,而且還是從非常傷人的角度進攻。
糟糕!被她套話了。
「只不過,對於失去記憶的我,居然勞動到警部大人親自出馬,可惜顯然是一起解謎呢——我猜您之所以會紆尊降貴來到第四偵訊室,大概是要對付我這個每天記憶都會重置的人,您是一位『專家』,是吧。第四偵訊室——呵呵呵。從剛纔陪我聊天的那位『可愛的刑警先生』的樣子看來,這個房間似乎專門用來收容各種令人傷腦筋的嫌犯哪!」
至少在現階段,仍舊什麼都不能否定,什麼也不能肯定。
既不能拿到檯面上,也不算合法。
今日子小姐複誦了一次這句話。
「察言觀色」是偵探的拿手好戲。
「儘管如此,我依舊認爲自己是無辜的喔。因爲,萬一我這個名偵探真想要犯罪的話,怎麼可能這麼輕易就被抓到。肯定會使出渾身解數,製造不在場證明,達成完美犯罪纔對。」
一方面是失去耐性,再加上忿忿不平的「感覺」,日怠井警部幾乎是刁難地問——他就是因爲這樣,纔會讓嫌犯連沒做過的壞事都招供出來。
然而,今日子小姐似乎就是在等他這個刁鑽的問題。
「真不愧是日怠井警部,一眼就看穿我在想什麼——我正打算跟您討論這件事呢。」
隨即打蛇隨棍上地把身子往前探。
居然假裝被他套話——真是討厭的偵探。
雖說把身體往前探,但因爲被綁在椅子上,頂多也只能把身體往前傾。
「到底誰是罪犯,誰纔是真兇呢?要是我的話,想必可以把那個人揪出來喔——以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忘卻偵探。
無論什麼樣的案件都能在一天內解決。轉眼間就解開謎團的華麗手法。
「……你是說,你打算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就像上次在日怠井警部眼前證明被當成嫌犯的青年無辜那樣,她打算這次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以名偵探的身分。
「沒錯。只要您願意告訴我細節。」
今日子小姐說道。斬釘截鐵地說道。
然後,忘卻偵探也沒忘了再加上這麼一句。
「那麼,接着就來討論一下委託費用吧。事成再付款也沒關係……」
3
爲了證明自己是無罪的,居然敢要求公家機關、法治機關支付她調查費用。瞧她表情一派純真,說出來的話倒是石破天驚,果然是『有過與其交手經驗』的日怠井警部認識的那位今日子小姐。
她這個人難道沒有危機意識嗎?
不管怎麼說,是時候進入中場休息時間了。
(名字嘛,我想想……好像是叫隱館厄介來着……)
想不出兇手另有其人的可能性。
(…………)
爲了強取錢財,奪走一條人命——不僅如此,還被當成現行犯逮捕。看着寫到一半的資料,愈發覺得別說清白,根本是黑到底了。今日子小姐幾乎罪證確鑿。
知會被支開後就一直待在走廊上等待的監視警官,並吩咐對方將嫌犯移送至拘留所。
每天記憶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說她不記得自己的過去,這點當然無可厚非,但是公家機關秉公調查卻仍什麼都查不出來,未免也太不尋常了。
這樣的她,到底是因爲什麼樣的罪狀而被抓呢?日怠井警部頓時產生了興趣——然而,這股說是不謹慎也不爲過的期待,有些狀況外地落空了。
日怠井警部一開始認爲「與金錢有關」的猜測,雖不中亦不遠矣——但既不是逃稅,也不是詐欺——罪名是強盜殺人。
不折不扣的惡行重大。不開玩笑,真的是暴力犯無誤。
嚴格說起來,他纔是冤罪的專家,亦即貨真價實的——
毫不戀棧。
(……看來要趁她在拘留所呼呼睡去前,再鉅細靡遺地問一次話纔好。不,照這樣子來看,在那之前……)
「嫌犯——掟上今日子。年齡——自稱二十五歲。
如此這般,我——隱館厄介,與這起案子扯上了關係。
或許先請教一下「專家」的意見比較好。畢竟日怠井警部並不是「專家」,只是個「有過與今日子小姐交手經驗的人」……而且還是幾乎讓他的刑警生涯產生巨大轉變的苦澀經驗,所以自己面對她時,可能無法做出客觀的判斷。是啊,明知不應該,但無論如何還是會讓個人的情緒跑在前面。
簡直就是要讓所有人都起疑的個人資料,眼下只有滿紙的問號。
想也知道,不可能答應她那種要求(商業行爲?)——只是話雖如此,在不知道案件來龍去脈的情況下,審訊也已經到極限。爲了搞清楚她主張的清白無辜究竟有多少可信度,日怠井警部也必須暫時離開第四偵訊室,先把案件檔案看過一遍纔行。
反而像是擺脫燙手山芋似地鬆了一口氣——這傢伙在第四偵訊室裏到底是遭受了多大的打擊啊,看來根本已經精疲力盡。一想到那可能是自己未來的寫照,就覺得提不起勁,但日怠井警部還是一面想像着未來的自己,回到自己的座位,翻開文件。
囑咐過一番後,日怠井警部回到搜查一課所在的樓層,叫住被嫌犯稱爲「可愛的刑警先生」(好啦,這個暱稱總比「冤罪製造機」好聽多了)的後輩,請他交出資料。
「單獨給她一個房間。對方是偵探,要是跟別人一個房間,可能會種下禍根。」
證據也十分齊全,兇器上也滿是今日子小姐的指紋。
性別——女性。眼鏡——有。
可是當罪名是強盜殺人時,怎麼想都沒有這方面的意圖。
名偵探若要犯罪,應該會使出渾身解數,達成完美犯罪纔是——即使不能對今日子小姐這種荒唐的主張照單全收,但是從這份資料裏看到的兇惡犯罪,說是亂七八糟也不爲過——總之實在是太草率了。
(……真傷腦筋)
(經歷不明……?)
根本不需要拘留,甚至可以直接流水作業地現在就馬上將她移送法辦,加以起訴——兇手大概就是她沒錯,只是本人忘記了。明明是自己殺的人,還說要協助調查(但是要付她錢喔),已經超越厚臉皮的境界,幾乎可以說是滑稽,但是要這樣斷定,日怠井警部還是有些遲疑。
「要慎重一點喔。雖說每天的記憶都會重置,但那位偵探可是精通法律的人。要是不小心做出什麼不得體的事,難保不會被她反咬一口。」
爲了別產生新的冤案,爲了力求滴水不漏,還是請教一下過去的冤罪被害人吧——印象中,那個形跡可疑的青年應該是置手紙偵探事務所的常客。
(不過,如果是自我表現欲強烈的劇場型犯罪,可能就會這麼做……)
不過換個角度來說,倒也不出預料。
畢竟是很容易招人怨恨的職業——而且以忘卻偵探的體質而言,還會忘記招人怨恨的事。雖然在拘留所內應該不至於會從口角發展成命案,但凡事還是小心爲上。
她要不是個偵探,實在沒有比她更可疑的人了。反倒是怎麼會到今天都還沒被人抓去關,纔是不可思議。光是這一堆「不明」,嚴格說來就已經是身處於違法狀態。
忘卻偵探的專家。
經歷——不明。」
非但不是完美犯罪,反而是除了今日子小姐不做第二人想,沒有其他嫌犯的案件——正因爲如此,才更不自然。
若說因爲太可疑了反而不可疑,就跟說「因爲自己是偵探卻被抓反而是無辜的證明」一樣,都是強詞奪理——但在日怠井警部的腦中,還是閃過或許名偵探是遭人陷害的懸念。
一般而言,就算對方是前輩,要把自己負責的案子、自己逮捕的嫌犯移交給其他刑警,說得再怎麼客氣,應該都不是件愉快的事,但後輩卻意外爽快地把寫到一半的文件交給日怠井警部。
也太驚人。
強盜殺人。
別說得獎或受罰的記錄了,就連駕照或護照等痕跡都沒有。
職業——偵探。置手紙偵探事務所所長。
會不會是被栽贓嫁禍了……身爲冤罪製造機,實在無法不從這角度來思考。
不是忘記,而是宛如被刪除過去存在過的一切般,一張白紙。
還是有一抹不安。不,豈止是一抹,根本是一大坨不安。
出生年月日——不明。出生地——不明。
或許是某個對偵探懷恨在心的人故意陷她於不義……這麼一來,忘卻偵探的弱點就表露無遺了,例如無法提出案發當時的不在場證明——因爲不記得了。
彷彿登入一個不存在的人物檔案……既然是自稱,年齡當然也不確定,這麼一來,就連「掟上今日子」這個名字是不是本名都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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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名偵探,就算是沒想太多而爲錢犯下的罪行,爲了不要穿幫,多少都會努力掩飾一下吧——基本上沒有兇手會煞費苦心地製造出只有自己會受到懷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