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掟上今日子的逮捕劇
《忘卻偵探系列》 · 西尾維新 · 1503 字
日怠井警部從接獲課長「去第四偵訊室一趟」命令的那一刻起,心裏已有不祥的預感——不只是因爲遇到遭逮捕的嫌犯被認定爲難對付的「強敵」時,署裏總會將其送進第四偵訊室的這項慣例,而是久違多時又再命令他去審問嫌犯的這件事本身,就已非比尋常。
單純地爲此感到高興,暌違已久地來大顯身手一番給大家瞧瞧——他纔沒有這麼天真。
話說回來,不只是千曲川署的第四偵訊室,上頭這陣子根本不讓日怠井警部靠近偵訊室——因爲他根本不適合審問嫌犯。
不是因爲審訊技巧太差。
毋寧說是太優秀。
(說是太優秀也不太貼切——總之就是不適合)
他會這麼想並不是自謙,而是有所自覺。
也可以說是自嘲。
因爲一旦派他去審訊,嫌犯會連沒犯過的罪也開始滔滔不絕地自白……日怠井警部既沒有強迫威脅嫌犯,也沒有無端恐嚇嫌犯的意思,可惜虎背熊腰又面目猙獰的他,似乎就是會讓被他審訊的對象產生這種感覺。
有段時間甚至還因此蒙受「冤罪製造機」的污名。
話雖如此,也不能因此就在工作上打馬虎眼(更何況,像日怠井警部這種彪形大漢要是輕聲細語地逼問嫌犯,反而更恐怖吧),但自從某個案件以後,就算是自己逮捕的嫌犯,他也不負責審訊了。
沒錯,自從逮捕了某位青年以後——那位身高與日怠井警部不分軒輊,始終神色倉皇的駝背青年,任誰看來都是個可疑的嫌犯,然而就在將他移送法辦前找來的偵探,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證實他遭到冤枉——也等於是證明日怠井警部抓錯了人。
(記得好像是叫什麼最快的偵探來着——總之是位名偵探)
然而不開玩笑,差點把無辜的年輕人移送法辦,這件事真的太丟人,導致日怠井警部從此再也不踏進偵訊室半步——纔沒這種事。當時那名形跡可疑的青年,無疑是嫌疑最大的嫌犯,單就盡忠職守這點,直到此時此刻,日怠井警部依舊認爲自己沒犯任何錯。
民衆抨擊他抓錯人還不道歉的批評聲浪,日怠井警部當然也有所耳聞,然而如同嫌犯有緘默權,他認爲警方當然也有權利拒絕做出對於自己不利的證詞——至少當偵探向他提出明確的「無罪證據」時,日怠井警部並未湮滅證據。
秉公處理。他自認身爲公務員,這麼做已經夠了。
只是,日怠井警部的確因爲這件事而一下子失去了幹勁——身爲刑警的士氣大受打擊。或說得直白點,對於被迫扮演襯托偵探的角色這件事,着實心生厭煩。
(成爲突顯某某人活躍的舞臺裝置……我纔不幹呢)
連警犬都當不成的喪家之犬。
耍冷爲偵探暖場不打緊,結果還落得瀆職警官的污名,簡直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爲了明白揭示案件有多難,被迫丟人現眼地做爲度量衡,但領到的薪水根本不值這般犧牲。與其如此,一開始就找偵探來辦案不就得了。
也罷。
只見她嫣然一笑,彷彿是在迎接進入偵訊室的日怠井警部般……舉起銬着結實手銬的雙手,輕輕地朝他揮了揮,一邊開口說道。
雖然提不起勁,但也同時缺少足以拒絕的熱情,更沒有揚言已經全面退出審訊工作的信念。總之抱着上面怎麼說他就怎麼做的決心,日怠井警部走向第四偵訊室——結果的確是「去了就知道的事」。
因爲。
去了就知道了。
如假包換的名偵探。
「初次見面,我是嫌犯,掟上今日子。」
走進第四偵訊室,爲什麼派他來審訊不言自明——問題是,這麼一來,他更搞不清楚狀況了。
可是如今突然要他去偵訊室——那個課長到底在想什麼?即便偵訊室裏的嫌犯再怎麼棘手,因此就派冤罪製造機去審訊,也絕不是個明智的抉擇。
主管大概也看出了端倪,體貼地(或者是不知該拿他如何是好地)將日怠井警部調離審訊的工作——至少今天以前是如此。
刑警的直覺正中紅心。
日怠井警部幾近自暴自棄地這麼想。
遵照警署內的規定,被繩子綁住,坐在第四偵訊室椅子上的白髮嫌犯,正是讓日怠井警部不肯再踏進偵訊室半步的當事人——那位偵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