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樂Q人
《匠千曉系列》 · 西澤保彥 · 4389 字
‘——一想到只有自己被矇在鼓裏,像個小丑一樣。我就什麼也不明白了。’
巖仔在公寓裏上吊自殺,而他的遺書便是如此開端的。遺書中所載的內容雖不盡相同,卻大致印證了我那該受唾棄的妄想。
警方調查之下,確認筆記本中的原子筆跡乃是巖仔本人的,且現場狀況並無任何疑點;換句話說,巖仔爲自殺身亡之事毋庸置疑。
動機自然是因爲他受不了良心的譴責,且害怕自己被捕入獄,終老一生;遺書上是如此記載的。
但前些日子巖仔明明還若無其事地與我們相處,爲何到了八月十九日卻突然自尋短見?原來,亞當屍體的發現成了導火索。
‘——國道沿線雜木林中發現的屍體是安槻大學三年級的宮下伸一,人是我殺的。
當然,我並沒樂觀到以爲宮下學長的屍體永遠不會被發現;即使我將他藏在不起眼的地方,我知道總有一天會被找到的。
即使證實屍體是宮下學長,對我而言也無所謂;因爲我認爲,沒有任何人會懷疑我是兇手。
但是,我太天真了。只要警方查出屍體的身份,自然也會着手調查宮下學長搬到何處(後來得知他投宿旅館,但我原先不知情);如此一來,必然也會從他的房裏找出他爲了赴美而準備的護照及機票等物——我竟大意得疏忽了此事。
在此,我儘可能簡潔地說明前因後果。
首先是我殺害濱口美緒及宮下伸一的理由——’
接下來,巖仔仔細描述自己在七月十五日晚上被小閨叫去替她處理家中突然出現的死屍;他將屍體丟在棧橋市民交流公園的涼亭中,離去之際卻發現人還沒死。這部分篇幅很長,又與我的想象幾乎吻合,因此略過不提。只不過,巖仔或許是不想連累漂撇學長與我,完全沒提及我們的名字,寫成一開始就是他自己開車到濱口家,一切全都是他一個人做的。
‘——一想到自己終究不必犯上遺棄屍體罪,我真的好高興;但這份喜悅隨即消失無蹤。
雖然我也想過美緒說不定已經入睡,還是回到了濱口家。濱口家的客廳與我剛搬出屍體(我當時如此認定)時大相逕庭,變得燈火通明。我想叫喚美緒,隔着落地窗一看,卻不由得啞然失聲。
因爲剛纔在居酒屋道別的宮下伸一竟然在裏頭。爲何宮下學長會在這裏……?我只覺得一頭霧水。
情急之下,我繞到後門。當天,由於美緒的怠惰,濱口家一樓的門窗完全沒鎖;因此,我猜想後門或許也沒上鎖。
果不其然,門沒上鎖,我從後門走進廚房,並躲在相對式櫥櫃之後,偷聽兩人談話。
“——這樣很危險耶!”宮下學長的聲音傳來,他似乎有點生氣。“好不容易明天就要出發了,要讓別人看見我來這裏,一切就全泡湯——”
“又沒人在,有什麼關係?”美緒似乎在鬧脾氣。“你就留下來過夜嘛!我今晚怕得睡不着。”
“說什麼今晚,都快天亮了,剩下不到幾小時啦!”
從巖仔的描述來判斷,他們兩人的爭執可說是無味之極;就巖仔的印象,小閨似乎屢屢擊中要害,宮下學長則是節節敗退,不斷重複牽強的藉口。
警方從機場接待處的投幣式置物櫃中,發現了宮下學長的護照及機票等貴重物品;大概是宮下學長怕山田一郎氏及榮治等人找上旅館而做的防備之策吧!如此步步爲營,更可看出他對山田一郎氏的畏懼之深。
巖仔當然立刻領悟米倉滿男即是宮下學長。更糟糕的是,被害人的行李竟還放在旅館之中。
“你真的在乎我嗎?”她開始質問:“真的愛我嗎?”
‘——不久後,宮下學長拗不過美緒,便答應留下來過夜。
事到如今,再重複這些怨言也無濟於事;但我不得不想,若小閨只是個普通的女大學生,或許這次的案子便不會發生了——至少,發生的可能性將變得極低。
‘——總之,我決定將兩人的屍體搬離濱口家,便輪流扛起他們的屍身,放進車中。我從不知道人類的屍體有那麼重,而且還有兩具。這是個繁重得幾乎教我昏厥的工程,但我毅然咬緊牙關完成了。
若真是如此,那是何等滑稽啊!他們的雙重標準,竟在獨生女身上結了如此怪誕、諷刺的果實。
或許是因爲不能寫出實情,心癢難耐之故吧!寫到這裏,巖仔以原子筆狠狠亂畫,在筆記本上戳了個洞。
換句話說,小閨認定是私奔,但宮下學長不然;高千的假設,似乎是一語中的。
不能把屍體留在這裏……我這麼想;到了明天,美緒的父母就會回來,而他們當然會立即報警。
我將裝有美緒頭髮的褲襪和宮下學長的屍體一起丟了。當然,原本我是打算個別丟棄的;但我似乎一時不慎,錯手丟入了雜木林。
然而,美緒本人居然全盤否定,讓我覺得宛若有人從身後一腳踹開我的寶盒,而當我慌忙尋找埋入泥土中的寶石時,那人又在背後狠狠地嘲笑着我一般。
‘——然而,我不願將宮下學長和美緒的屍體丟在同一處;因此,遺棄美緒的屍體後,我再度發動了車子。
爲避免誤會,我事先聲明;巖仔刻意省略的部分,漂撇學長和我在接受警方問案時都已盡數說明。
說來荒唐,直到看了十九日的早報,我才發現這件事。這時我終於知道自己犯了重大的疏失,嚇得一臉蒼白。
當我到了涼亭一看,發現那個被我誤認爲屍體的女人忘了把她塞着頭髮的褲襪帶走——’
話說回來,既然要認命,我多麼希望他去自首;如此追悔的,想必不只是我。我不知道巖仔本人是怎麼想的,但他自我了斷,離開這個人世,等於是永遠地‘排擠’了我們。那麼害怕、憎恨被排擠的巖仔……
到此,巖仔應該察覺了欲說理由,就一定得提及漂撇學長和我;因爲理由便是我們倆曾目睹小閨死前和他在一起。但巖仔終究無法下定決心供出我們的名字,只見繚亂的原子筆跡沒了下文,就這麼換了一行。
‘——我靈光一閃載着兩人的屍體,又回到了濱口家;接着,我拿出廚房裏的料理用剪刀剪斷美緒的頭髮,並脫下她的褲襪,將頭髮塞入,才又帶着美緒的屍體前往棧橋市民交流公園。
直到他們兩個頭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纔回過神來。
‘——於是,我攻擊客廳沙發上交疊的兩人。
“那就更沒關係了啊!你留下來嘛!要是又有怪人潛進來,該怎麼辦?要是我被強暴,該怎麼辦?”
和美緒相處的時間,對我而言是萬分珍貴的。雖然身旁還有其他朋友,和她之間的互動也並非格外親密,但我依舊覺得快樂無比。或許我的形容方法太過老套;對我而言,那是段值得珍藏至寶盒中的美好時光。
現在寫成文字,連我自己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當時我一聽見這句話,我不知該如何形容,只覺得自己的存在被冷漠地徹底否定了。
“我不是已經巡視過整間屋子了嗎?沒人在,只要你把門窗鎖好,等到天亮,不就得了?——”
事實上,我的確察覺到了,因此巖仔的看法並沒錯。不過,有一點他猜錯了,就是‘米倉滿男’留在旅館裏的行李中,並無護照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
最後,我開車進山,將宮下學長的屍體丟在國道沿線的雜木林中;當時,我犯下了無可彌補的疏失。
“別說傻話了。”——’
只要不造成他人困擾,從事任何興趣、嗜好都是個人的自由——倘若他們如此深信不疑,便毫無問題。然而,他們做不到;至少在我看來,他們心中有愧。沉溺於不道德且罪孽深重的快樂所帶來的罪惡感,寸步不離地糾纏着濱口夫婦;在其反作用力之下,他們對待女兒極端嚴厲,歇斯底里地維持道德。
我在下意識之中,開車前往剛纔去過的棧橋市民交流公園;我猜,應該是因爲我想不出其他地方來。
“你該不會打算半途丟下我,自己回日本吧?”
小閨果然以爲夏娃(露咪小姐)是被另一個入侵者攻擊,因此心生畏懼。漂撇學長、我和巖仔離去後,落單的她越想越害怕,深怕家中還有其他人潛伏;但她又沒勇氣自行檢查,便叫宮下學長前去。至於她是如何在那種時間聯絡上宮下學長的?原來他們倆早就準備了叩機(尋呼機……?),以防不時之需。
經由濱口夫婦認屍,確認了夏娃即是小閨——濱口美緒;另一方面,宮下家纔剛剛失去了母親,隨即又發現長男的遺體,度過了雙重悲劇侵襲的夏天。
待亞當的身份明朗化且明白他計劃赴美,互有關聯的棧橋公園棄屍其實是小閨一事,自然也跟着水落石出。縱使警方沒識破,漂撇學長他們也會發現——巖仔是這麼想的。只要小閨被殺之事曝光,朋友們便會察覺自己是殺人兇手,他只能認命。
當然,理由我們很清楚。即使查出亞當身份爲宮下學長,只要沒人發現這和棧橋公園的案子有關,巖仔便無東窗事發之憂。然而,巖仔卻親手給了警方、甚至我們兩案相關的線索;因爲他犯了個重大錯誤,竟將裝有小閨頭髮的褲襪遺棄在亞當的屍體旁。
是的,怪誕;這個夏天的一切全都如此怪誕。
因此——’
午間新聞報道亞當即是投宿於室內旅館的男子米倉滿男,更是補了巖仔一刀。
要是案子張揚開來。頭一個被懷疑的就是我。因爲——’
“就是做好了纔要去啊!”
補充一下,這把拍肉器應該是小閨拿出來毆打露咪小姐用的,她打算稍後清洗附着於上頭的血跡,才放在流理臺。追根究底,小閨可說是在雙重意義上替巖仔添了罪過;倘若她在使用後收拾妥當,或許巖仔便不會衝動地犯下這個罪行。
“——那個餐會真是無聊死了,”我聽見美緒一面喘氣,一面彈舌。“根本是浪費時間。應該一開始就像這樣,兩個人一起過纔對。”
爲何濱口夫婦對待獨生女猶如對待‘囚犯’一樣?莫非是他們自身不爲人知又離經叛道的嗜好所生的反作用力?
在這裏補充說明,巖仔搬運露咪小姐之際,已將戒指戴回她手上。
我以爲自己行動時出奇地冷靜,但畢竟我犯下的是殺人的滔天大罪,怒氣早已衝昏了腦袋。
要問我爲什麼這麼做——’
“騙人,很可疑。你真的已經做好和我在美國共度一生的覺悟了嗎?”
於是,在大二暑假結束之時,我們失去了三個朋友。
當然,若要說明是爲了使人誤認屍體的身份,便又得提及漂撇學長與我;巖仔察覺此事,再度中斷了文章。其實他打的如意算盤是:萬一被查出棄屍的是他,也可藉由漂撇學長與我的證詞,證明夏娃的屍體是小閨以外的不知名女性。
倘若小閨沒被雙親那麼戲劇化(單是嚴格已不足以形容)地束縛、管教,而能正常地享受大學生活的話,宮下學長便無法趁機而入,也無法利用她進行逃亡計劃;這一點,應該錯不了。
接着,客廳安靜了片刻;但他們倆並未離開客廳,時而傳來喫喫竊笑與接吻聲,氣氛相當淫猥。正因爲我沒直接看見,感覺起來更爲淫猥。
待我回過神來,我的手上已多了一把拍肉器。我不記得自己是從哪裏拿來的,似乎是流理臺。廚房並不亂,收拾得很乾淨;不知爲何唯獨這把拍肉器沒歸位,被拿出來丟在那種地方——’
巖仔認爲,既然宮下學長預定和小閨一起赴美,他的行李之中一定有護照及機票;由這些東西,便可立刻明白死者的身份。
“都什麼時候了,你還這麼說?這種事用得着問嗎?”
‘——他們兩人就着要留要走爭執了好一陣子,後來美緒突然發起脾氣來。
他們倆打得正火熱,連抵抗的時間都沒有。我揮舞着拍肉器猛打他們的腦袋;不知爲何,我到現在仍記得自己曾閃過一個蠢念頭:怎麼,原來你們還穿着衣服啊!
就這點而言,巖仔可說是操之過急了。
我再也無法承受,打算從後門悄悄離去。現在回想起來,假如我早幾秒決定並付諸行動,或許就不會犯罪了。
你們有什麼權利……我是這麼想的。你們有什麼權利把我矇在鼓裏?你們憑什麼說自己的纔是寶,別人的都是草?憑什麼認定別人一輩子也得不到手,要人別癡心妄想,閃一邊去?憑什麼以男女主角自居,卻把別人貶爲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