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云中

十四、斗剑

《汉匈英杰——白狼》 · 许家球 · 4518 字

要说江湖决斗,比拼输赢,这种事情常有;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就罕见的很了。

一则是官府辖区,禁止械斗;二则是比武双方多少要顾及各自的颜面,谁输了,或是胜的不漂亮,都是不宜传出去的。因此这类比试,即便在云中也是新鲜事。

既然是新鲜事,自然吸引了云中闻风赶来的各方来客,人数比刚才白狼刚露面时又多了一倍,就在庆春楼门前,大伙儿很默契地站了个大圈,将几位当事人围在了中央。

「这便是你们无难客栈派出来应战的人?来的好巧啊————」

叫方明的汉子打量着刚刚赶到的青年,分明有些不悦。这后生年纪约莫也就二十左右,生得高大,比方明高出两寸,脸上遍布异色的花斑,倒是有几分骇人。只是这人步态粗鲁,心思似也不细,怎看也不是什么手段高妙的武人。对方多了个打手,方明倒也不惧,只是终究又麻烦了些。

「阁下不要见怪,鄙人向来运气好。」蜀掌柜笑眯眯地应着剑客的话,自顾自地偷偷瞄了几眼吃着芸豆的白狼,对刚刚站定的花脸青年问道:「豹子,动手的事情交给你,应承的来么?」

「大哥——呃大掌柜的,您上座,踏实看着就行。」

「蜀掌柜,这是你们客栈请的护卫?」眼看小个子掌柜一改之前为难的神色,方明也稍稍狐疑起眼前这青年的水准。

「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客栈的杂役。」

「瞧不起人?」

「不敢,是阁下着急要比试,匆忙之间,哪里来得及挑人?」

「我若伤了他,只怕你们讹我!」

「街坊邻居为证,比武切磋,两厢情愿,刀剑无眼,生死有命。都不会找后账的。」

「放心吧,大掌柜的,我花豹什么时候失过手?不用为这兄弟的性命担心!」

真是没意义的挑衅,方明走江湖也有些年头了,深知言辞怎也不如手中的剑锋犀利。

「喝!年轻真好啊,可以不知天高地厚!」

「这个我真不知道!您要是知道,还望不吝赐教——」

「这就教你!」

语毕,方明剑已出鞘,直奔毫无防备的青年。

这个客栈杂役虽然身形健硕,动作却太过随意,完全不像个武人,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与这等人交手,不必讲究太多,反正他在自己手下走不出三招。快快赢下来,将那白毛绑回去,毕竟自己身后还有雇主在等着。

这柄所谓的重剑就端端地插在那里,宣扬着那场无法抹去的屠杀,和云中人对这柄剑的敬畏。这柄剑的传说扩散开去,各地似乎也有想要铸造类似武器的人,却都因为实际使用困难,尺寸重量都有不等的缩水。而且因为太过笨重,挥舞起来易出破绽,这些仿品没人真的在厮杀中用过,因此重剑一类为人所知的,也仍旧只有云中这一柄而已。

「我观那人轻浮,行事随意,又怯战。应当稳妥。」

「店里也没什么能用的,就这个最顺手。而且对付你也合适,这个不会伤着你!」

「行了,你再来吧!」

「我知道了。还有话吗?」

「难免,毕竟事发突然,难为你了。确定是那人么?」

五年前朝廷第一次组织大军反攻匈奴,四路并发。轻车将军公孙敖,领三千骑从云中向北,遇战大部匈奴而败。残兵原本分两路退回云中,却只有一路安全抵达。而后云中郡守派人搜索另一路残军的下落,却只在云中东北三百里处,找到散落满地的汉军尸体,以及立在当中的,这柄无人能够挥动的重剑。勘察战场,尸首均是被这柄重剑砍断。郡守令人将剑带回,希求按图索骥,查明彼时真情。可一晃五年,徒然无果,依旧全然不知当年彼处,到底发生过什么。

「大人说笑了。小的做这行当,本就是刀尖舔血,头悬腰间。收了您的赏钱,便是将命给了您。只是,今日当街与我比武的那人,我与他过招多时都不曾试出他的深浅,反倒似乎被他看破了。况且他还只是那家客栈的杂役。彼处水深,我实在没有把握。」

「好。记得让张屠户留下几张好皮子,我许给旁人了。老张有别的话么?但讲无妨。」

方明一怔,盯了盯收起扫帚的花豹,起身又扫了一眼含笑看着自己的白狼,急忙起身匆匆离开。花豹看方明走远,便转回酒楼门口这里来。身后的人群似乎又重新开始骚动,花豹却好似没察觉似的,径直走向白狼。

午后,云中集市外围一座偏僻的院落内。

青年嗓门大,让里外三圈的看客都听笑了。受他三番五次羞辱,方明脸上终于也挂上愠色。

官府自然不愿放任流言四散,找了这使剑人多时,未果。便宣称这是匈奴人故弄玄虚的伎俩,事先打了这么个无人能用的东西,追杀败军后就地插在那里,吓唬中原人用的,于是郡守将剑插在了郡府门口,发誓灭匈复仇——至于有多少人信,就不好说了。

「好,我可再调几个身法好的与你,他们为你制造机会,你只负责割下那颗白头回来。」

「狂徒后生,我来重新教你做人!」

「那人进了小巷,便走梁上,身手极好。」

这边语毕,刚巧见花豹一扫帚将一直缠斗的方明戳翻在地,用扫帚的木柄指着方明面门,一脸的不悦,似乎也并不在乎那一圈看客的叫好声。

剑本身也分多种:

白狼看着方明被花豹一『剑』击倒离去,再转头时哈依客已不见了。白狼笑笑,看回威风凛凛得胜而还的花豹,好心慰劳似的将盛芸豆的碟子递了过去。

「是。」

关于这柄剑,传闻甚多。有说山神显灵,有说恶鬼索命,都说这柄剑非常人能用,乃是世外兵器。说那一路败军不行善事,撞了邪,遇了凡世没有之物,才被屠尽。杀人的神魔留下这柄利器,只为警戒世人不可妄造杀业。

柔剑。剑身长短与直剑类似,锻造时经过反复捶打和冶炼,剑身轻薄,柔软可弯曲,又不易折断。专善轻刺,不利劈砍,使用非常依赖技巧,且不可用来招架。对力量要求很低,更适合女性。

「老张那里来的消息,去年在河西散开后,家里人都各自报了平安,这段时间各自都无事。只是两月前,朔方境内有人散布你的悬赏,他们几个得知之后,各自查过。只知道是有人请咸阳的大丰钱庄发榜,却不知发请人的来历。二哥看机会擒了个内堂的伙计,也只问到,将金子口信带去的是个黑衣蒙面的青年,只叫他们照单发榜,成与不成,金子都不收回。」

或长或短、或轻或重,剑都只占一手。与刀枪、斧钺、棍棒都不同,剑锋所及,虽利却短,又后劲不足,不中要害,极难伤敌筋骨。善使剑之人,须有极好的身法辅佐:有行影诡秘,专克要害的;有身形轻灵,唯快则胜的;再有身强体健,辅剑锋以拳脚的。

「失手了?」

「无妨,你只说,能否取了那白毛的性命?」

「大人————」

「发了榜,总要知道结果如何,应当会再有联络。」

「他们一直盯着。只是两月来,二哥和四姐也只见到这黑衣人两次。二哥跟过,没出咸阳就丢了。」

「是。听大人安排。只是——」

方明再出招时,剑与扫帚,二人你来我往,在场中翻飞。刚才笑过的看客们,都不自觉地笑不出来了。

「依照情理,这等人本没有理由这样现身,但样貌与画像一般无二,发色、疤痕都不似作假,应当就是本人。只是照这等形势看来,会不会是有人在以悬赏设局,以此人为饵。除掉此人的动作,是否应当再斟酌一下?」

「怎么丢的?」

「狼哥,我从屠户那边过来,萨雅先回客栈了。」哈依客也看了看白狼身旁的蜀掌柜,只对白狼说了这么一句。

看回庆春楼前。

「好。」

「阁下技高一筹,是我小看你了,方某认栽。」

「呼,好险!你这剑使得没分寸,空着手可不能和你打,稍等——」青年的这些碎嘴,在方明看来,就只是些惹人生气的场面话。不过毕竟自己仗剑,不好欺负他空手,就由着花豹进了庆春楼,找他的兵器去了。

围观的众人似乎多有不明武学者,只看着二人你来我往,甚是精彩,还有鼓动叫好的;另一些人则大致看得明白,料定胜负已分,便失了兴致,自己又不想蹚这浑水,便各自离去了。

木质的碟子竟被花豹用扫帚的木柄凌空抽碎,白狼还没来得及将被震麻的手臂收回,只觉得胸口阵痛,自己已然腾空而起。两旁的桌椅看客,飞也似的略向身前。花豹、蜀掌柜、店内的坐客,是什么表情,又在惊诧着什么,忽然看不清,也听不清了————

没多会儿,青年就又窜出来,手里多了一把扫地用的扫帚。青年将扫把头握在手里,木柄朝向自己,立在眼前,竟然也端端的是个剑客模样。

「好,懂事。你也先回吧,看着萨雅。」

「事成之后,再加五百贯钱。」

才半柱香的功夫,方明已露疲态,看着对面大气都不喘的花豹,似乎仍不死心,也不在乎破绽愈发明显,招式愈发凶猛。花豹却依旧不慌不忙,也不出招,只是格挡闪躲,自始至终也没显露他自己的一招半式。

也因此,虽均称为剑,套路确是百家兵器中最多。

哈依客点了点头,白狼也点了点头。哈依客便伏于白狼耳畔,密语起来。蜀掌柜看着这两人,也没作声,只是放开了白狼的肩膀,自己往远处挪了挪,直到完全听不见哈依客讲话为止。

「万死不辞!」

短剑。剑柄较直剑更长,剑身厚而坚硬,长度却往往只有一般直剑的一半,略长于匕首。剑柄长则握而有力,剑身短则收放自如。多使快剑,伤敌深,招架硬,只是因为太短,需使剑者常在敌身侧一步之内,自身多危急,且无法战多人。

直剑。战场之上最多,一般步兵多有佩戴,长短虽不完全相同,但铸造之法基本一致。剑身厚度适中,重量亦适中,挥舞费力,力道较足,砍能断盔,刺可穿甲。但收招太慢,因此适合与盾搭配,方便攻守切换,于阵列中对敌。

「你这是骂我?用这么个东西和我斗剑?」

「大伙儿还不知道你又出来了,都留信让你当心,已给他们回了信报了平安,只说你我二人自己行事,不曾提及这一伙儿。」哈依客瞥了一眼离得稍远的蜀掌柜,也清楚他似乎并没有探听自己讲话的意图。

方明剑锋虽利,剑招却不连贯,招式切换时衔接并不流畅,出现多次空档,而与方明斗剑的花豹却对此视而不见,一次也没有试图反击,只是一味闪躲,沉默不言。

重剑。这类剑与其说是少见,不如说是绝无仅有,因为整个中原,除了立在云中郡府门前的那一柄堪称重剑,就再也找不到第二把了。

旁边白狼坐在酒楼门口的长凳上,被蜀掌柜按着肩膀,磕着花生米,倒是看得饶有兴致。看着花豹有些失望的表情,白狼暗地里直笑,正想奚落他两句,却看到对面人群中有一人若隐若现朝自己张望。白狼瞥了一眼自己身旁的蜀掌柜,朝那人打了个手势,那人便绕过人群,挤到了白狼身边来。

之所以这独独的一把剑也要单分一类,是因为云中地界上,没有人可以无视它。这把剑宽足两尺,长过一人,重有百五十斤,通体漆黑,油光发亮,立于此地多年,仍未见太多锈迹。

「你若怕了,便歇着,我另找人便是。」

然而不在方明意料之中的是,原本毫无防备的青年,只是轻轻一跃,便避开了自己的剑锋,跳出剑围之外。

中原武人,对剑都不陌生。

细剑。这类剑在中原留存极少,是从西域传过来的剑种,剑身极窄,比直剑稍长,与柔剑差不多轻,却极为坚硬,不适合蓄力挥舞,适合突刺。

「屁话!你使的剑不对,没意思!」

「你的担心不无道理。只是时局瞬息万变,这几月过来才又找到此人,只怕错过这次,又不知让他躲到哪里去。这次的详情我会原样呈报回去,我们自己便宜行事即可。是不是局,有人会操心,我们自己小心些,莫要落下把柄予人就是了。」

方明所用即为一般直剑。大概也是习惯了打斗厮杀,方明剑锋所指,处处都向着花豹全身各处的要害:双目、咽喉、锁骨、心窝、肋间、小腹、胯中、肱骨,都被花豹用扫帚屡屡荡开。方明见不能得手,便放弃一击取胜的念头,想要伤及害处,损耗花豹行动,于是剑锋转向肩胛、肘内、腕指、膝下,甚至脚踝都成了目标,却也都被花豹轻松闪过。

只有坐在庆春楼门口桌边,依旧磕着芸豆的白狼,和站在白狼身边凳子上,一手按着白狼肩膀的蜀掌柜,就这么云淡风轻地静静看着。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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