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的故事

一只手拿着蜡烛的N仆

《未完的故事》 · 阳边华 · 1342 字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女仆,她手上总是拿着蜡烛,这不是什么心血来潮的和标新立异的做法。女仆从小就拿着蜡烛了,学会之后就一直拿到现在。

蜡烛是为了照明,可见,女仆的职责也是如此,甚至可以说,她只是蜡烛的附属品而已,只要蜡烛在,女仆随便怎么换都没关系。女仆对此很清楚,但她毕竟是为了拿蜡烛而生的,所以她只能就这么拿下去。

命令她拿蜡烛的第一任主人是个正气凛然的人,那个人简直就和那个提醒别人系鞋带的天使一样,活脱脱一个正义的伙伴,我对此很了解,因为他的遗嘱执行人就是我,我也是因此和女仆认识的。

那个主人除了教给女仆拿蜡烛这种事之外,他还要求管家随身携带两位数的餐巾,妻子必须每天早中晚洗澡,当然,他也要洗,儿子必须每隔一个小时就自己在脑子里向自己报告进展,无论是什么事的进展……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说明他并不是对女仆区别对待,最近世人的目光似乎颇有些迟钝地聚集到了女仆身上,声讨那个主人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作为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主人死后,女仆度过了一段相当迷茫的时光,这份迷茫与其说是她自己产生的,还不如说是外界带来的,女仆自始至终都觉得她只要拿着蜡烛就好,她的技艺早已炉火纯青,甚至连蜡油都不会掉下一滴,她没生在天津卫真是太可惜了。

蜡烛能照明,但也意味着危险,习惯了的女仆不以为然,但是其他人很难有这种若等闲的认识,时间一长,女仆也发现了她因为拿着蜡烛而不受欢迎,她在阁楼里翻来覆去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继续拿着蜡烛,要我说,这个决定简直跟拒绝和对自己有好感的继兄一起当传教士一样有魄力……好吧,她其实只是放不下蜡烛,因为那是她一直以来的一切,几乎等同于除了床和餐桌以外的世界。

女仆现在住的地方是她的第七个主人的家,不用说,蜡烛就是她不得不换那么多主人的原因,有一次她因为在大晚上点着蜡烛找东西,被主人当成了贼报警给抓了起来,那次还是我去把她捞出来。万幸的是,她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引起火灾,但没有人敢担保以后不会。

每当有人劝她放下蜡烛,她总会把蜡烛稍稍举高,让烛焰和她的目光平行,用和火苗同样微弱的声音拒绝,然后用很大的声音讲述蜡烛的好处,听她的说法,人类现在只是被电灯的便利迷惑了双眼,等到大家幡然醒悟的那一天,所有人都还是会选择蜡烛的……据我推测,她并不是没有注意到蜡烛的缺陷,但她只是强迫蜡烛显得有用起来,至少她在强迫自己这么想,之前惹出的麻烦应该也是基于这种小孩子气的想法。

上面说的都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公众舆论已经发酵得不得了了,女仆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于是她最近一直在苦恼要不要放下蜡烛,和我也商量了好久。至于我的看法,那当然是绝对不放,说实在的,我也烦她的蜡烛很久了,但正因为还有蜡烛在,女仆才能说是女仆啊,如果连蜡烛都没了,难道要我在电灯泡下玩手影吗?没门!

我最近也是为了这个在忙前忙后,一边劝说女仆拿着蜡烛——她似乎对我大费周章的情况已经乐在其中了,现在听我说话的时候她会故意把蜡烛摆得很低,以此来彰显她犹豫不决的心情;一边加倍卖力告诉公众蜡烛的好处。我没说的是,蜡烛的害处我当然清楚,但蜡烛就是蜡烛,女仆就是女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说了这么多,我必须去睡了,明天上班的时候我要记得带蜡烛去发给那帮子同事,叫他们也尝尝趴在蜡烛边工作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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