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石榴石戒指 M. 林賽
《埃勒裏·奎因偵探推理小說》 · 埃勒裏·奎因 · 6164 字
埃勒裏•奎因:這個星球上出版的第一本偵探故事集,是埃德加·愛倫·坡的《故事集》。它於1845年問世,收錄了偉大的杜賓三部曲。今天看來或許難以置信,但坡在虛構推理領域的實驗,在當時卻無人問津:它們不受同時代讀者的歡迎,也未能給同時代的作家留下深刻印象。試想:在坡的《故事集》初版後的十七年裏,美國沒有出版過一本包含偵探故事的書!
在「坡後紀元」的第十八年——也就是1862年——終於有兩本書打破了長久的沉寂。一本是紐約迪克與菲茨傑拉德出版社推出的《一個偵探的奇聞異事;或,犯罪奇觀錄》,作者署名爲「一位退休的探警」;另一本是波士頓蒂克納與菲爾茲出版社發行的哈麗特·普雷斯科特(斯波福德)的《琥珀神及其他故事》,其中收錄了一篇名爲「在地窖裏」的偵探故事。兩年後,即1865年,迪克與菲茨傑拉德出版社又出版了約翰·B·威廉姆斯博士的《一位紐約偵探的筆記:J.B.的私人記錄》,其中包含了偵探詹姆斯·布蘭普頓多達22次的探案經歷。這本書幾乎沒能流傳下來——你可曾聽說過偵探詹姆斯·布蘭普頓?
二十年裏僅有三本書!的確,可以說偵探小說隨愛倫·坡而生,也幾乎隨他而亡。
在倫敦,坡那高貴實驗的種子紮下了更深的根,發芽並結出了更豐碩的果實。1850年,由查爾斯·狄更斯編輯的雜誌《家常話》刊登了四篇關於警察的文章,這震動了英國文壇,作家們聽到了機遇敲響大門的聲音。在將近半個世紀(1850–1896)的時間裏,他們噴湧出大量的偵探「回憶錄」。正如約翰·卡特所指出的,這些所謂的真實「日記」,大多數不過是當時匿名或使用筆名的蹩腳文人拙劣僞裝的小說。這些「揭祕」作品廣受歡迎,幾乎被讀者們翻爛,最終消失在歷史的塵埃中:如今僅存不到五十種不同的書目。倖存下來的作品包括「沃特斯」(托馬斯·拉塞爾)、小安德魯·福雷斯特、查爾斯·馬特爾(托馬斯·德爾夫)、阿爾弗雷德·休斯等寥寥數人的作品。這些書如今因其歷史和收藏價值而極爲稀有和珍貴,但它們終究只是偵探文學全集中的一段華而不實的篇章。
然而,在19世紀50和60年代的美國,並沒有出現相應的僞「回憶錄」浪潮。在我們這裏,「揭祕」故事要到後來——在我們繁盛的「一角錢小說」時代纔會出現;第一位「一角錢小說」偵探「老密探」直到1872年才登場。從1845年到1862年,美國的偵探故事陷入了書海沉寂(恕我造個詞)。在那整整十七年裏,沒有一本偵探故事集能以精裝、平裝或繪圖硬殼書的形式獲得不朽。但是,那些在這一時期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衆多「家庭」雜誌又如何呢?在這些初期的「女性家庭伴侶」雜誌中,難道連一篇偵探故事的偶爾亮相都沒有嗎?
基於這一理論,我,作爲編者,決心發掘一篇寫於1845年至1862年間的偵探故事樣本——我們終究是找到了!在此,伴隨着一聲恰如其分的「嗒啦!」,我們呈現的是一篇由M. 林賽所著的「石榴石戒指」的略微刪節版。它來自波士頓出版的鮑氏「一元月刊」(口號:世上最便宜的雜誌),刊登於1861年5月號,因歲月流逝而書頁泛黃。
讀者,請細讀、比較。請將這篇1861年的老式偵探短篇,與我們如今習以爲常、甚至對其卓越之處都有些麻木的高度發達的現代形式進行比較。只有回到過去,回到那些被吹捧的「美好舊時光」,我們才能充分認識到,在我們這個「美好的新時代」,我們的哈米特、卡爾、切斯特頓、克里斯蒂、塞耶斯們所奉獻的作品,在技巧上是何等精湛,在想象力上是何等豐富。
坡,我們所有人的偉大先父,於1849年逝世。他不可能讀過「石榴石戒指」。倘若他活得足夠久,偶然看到這篇文章,他定會流下憂傷的淚水。但如果坡在天國的某個居所裏,一直關注着阿伯納叔叔、布朗神父、薩姆·斯佩德、吉迪恩·菲爾博士以及所有其他我們習以爲常的偵探們的生涯,他一定不會後悔自己發明了這種文學形式——它如今已成爲人類永恆追尋「恰如其分的詞語」的歷史上最奇妙的文學形式。
***
在我作爲律師執業的第一年,客戶和案子都少得可憐。因此,對我來說,去法庭旁聽成了一種愉快的調劑,讓我能擺脫那間幾乎空無一物、門可羅雀的後辦公室的沉悶。在法庭上,我不僅熟悉了精明律師們所運用的慣例、技巧和成功手段,還能看到人性在困惑與掙扎、軟弱與強大中的種種面貌,這激起了我的興趣和同情,是戲劇從未能比擬的。
十二月第一週的一個嚴寒的早晨,我的辦公室整個冬天都沒有任何人工取暖,冷得讓人無法忍受。那股寒氣足以澆滅最熱情、最衝動的年輕人心中的希望之光和勇氣之火,於是我決定暫時離開。我從掛鉤上取下我的舊大衣,這位忠實不渝的老朋友已陪伴我兩三個冬天,它從不計較自己作爲外衣的身份,也從未推卸過擔當禮服、睡袍、病號服和被子的職責。但唉!在這個沒有爐火的寒冷早晨,它在我眼裏——儘管我對它懷有舊情和感激——顯得如此破舊、褪色發鏽、單薄不堪;它的領子髒得厲害,釦眼撕裂,紐扣零零落落,沒有兩顆是挨在一起的。如果此刻它能變成一件最厚實的海狸皮大衣,內襯毛皮,外鑲毛邊,足以抵禦最凜冽的西北風,那對我不堪重負的心和更不堪重負的錢包該是多大的慰藉啊。
我匆匆趕到治安法庭,在那裏,罪惡所帶來的絕望和瘋狂的痛苦,會讓我們感到,無論自己有多麼不幸,只要是清白的,就是一種幸運。
我進去時,一個女孩正因盜竊罪受審;案情陳述聽起來很普通。然而,我第一眼看到她時,就感到某種東西讓我忘記了缺少客戶、辦公室的淒涼和那件寒酸的大衣。她大約十八歲,面容白皙清新,柔和的淺色頭髮整齊地梳在耳後;一雙藍色的大眼睛,眼瞼因哭泣而嚴重紅腫;五官小巧,沒有瑕疵。她穿着一件深藍色麥利諾羊毛連衣裙,領口是樸素的白領。我感到這案子肯定有問題;那樣一個體面的年輕姑娘,衣着如此整潔得體,不應該待在被告席裏。
我觀察着她,也觀察着庭審。書記員宣讀了起訴書。女孩站起來,聽到自己,塞莉娜·懷特,被控偷竊一件披肩和一件連衣裙,物主爲瑪麗·威爾遜。淚水順着她的臉頰流下,她的聲音因激動而幾乎聽不見,她辯稱「無罪」。
第一位證人是逮捕她的警察。他的證詞無非是說,在一個標有被告姓名併爲其所有的手提旅行袋裏,發現了據稱被盜的衣物。法官顯然對她抱有同情,他告訴被告,她有權提出任何與案件相關的問題。這時我才意識到,她沒有辯護人,也沒有人給她特別的建議和幫助。她利用了法官告知她的這項權利,試圖讓警察承認,當在她手提袋裏發現贓物時,她比在場的任何人都更驚訝,但她失敗了。警察對她的問題回答得含糊其辭,極不配合。
一位名叫瑪麗·威爾遜的女士作證說她丟失了一些衣物,並描述了衣物的樣式;法庭向她展示了一些衣物,她確認了。在回答問題時,她說這些衣服一直放在一個箱子裏;她已經三個多月沒見過它們了,直到在被告的手提袋裏發現。她還說,是一個叫瑪麗·默裏的人建議她去那裏找的。
現在傳喚瑪麗·默裏。她是一個非常大膽的女孩,衣着浮誇,舉止輕浮。她的手指上戴滿了廉價戒指,其中最顯眼的是一枚碩大的石榴石戒指。在展示被盜衣物時,我注意到一個年輕人擠到最前面想看清楚。當他初次看到證人手上的戒指時,我恰好看到了他,他臉上的表情引起了我的興趣,其程度不亞於被告給我的觸動。我走近他,問道:「你對這個案子瞭解些什麼嗎?」
「不多。」他回答,臉漲得通紅。
「如果你知道任何對被告有利的情況,請立刻告訴我,」我說,「因爲她看起來是無辜的,我擔心情況會對她很不利。」
「她絕沒偷那些東西。」他說。
「東西是在她那裏發現的;這是有力的法律證據,我怕這會成爲對她不利的判決依據。」
「現在掛在你披肩流蘇上的那點棕色長毛絨,是不是從帽子上掉下來的?」
「你做什麼樣的帽子?」
「那枚戒指曾經是我的,現在歸塞莉娜·懷特所有,因爲是我送給她的,她不是那種會把戒指送人的女孩。」
女孩的眼裏噙滿了淚水,但臉上卻帶着希望,甚至是勝利的神情,他直率地回答:「是的,先生,我認識她。」
所有證據都已呈堂,我站起來開始辯護。我回顧了所有證據,指出對被告不利的只有佔有這一事實——我承認這向來是一個有力的證據,但在本案中,默裏那個女孩過於明顯的惡意和罪責足以將其推翻,她不僅憎恨並策劃陷害被告,她自己還偷了被告的東西。爲證明這一點,我提到了她的嫉妒、她的威脅,以及她急於將嫌疑引向塞莉娜的做法;我強調了一個情況,即在被盜的連衣裙上發現了一片似乎是瑪麗·默裏工作時剪下的長毛絨碎屑,而這件連衣裙在被告那裏被發現之前,已經被收存了很長時間。並沒有證據表明塞莉娜·懷特曾有過任何長毛絨,或曾進入瑪麗·默裏的房間去獲取它。「那麼,」我問道,「這片偵探般的碎屑是如何找到機會,在從物主箱子到陌生人旅行袋的突然轉移中,附着在連衣裙上的?或許,」我暗示道,「瑪麗·默裏可以告訴我們。她的披肩上就附着一片類似的碎屑,那麼,它的同伴是如何以及在何處附着到被盜連衣裙的飾邊上的,這難道不可能,甚至不是很可能,由她來解釋嗎?會不會是在她房間裏暫時存放時沾上的,或是與她自己的衣物接觸時沾上的?還能有別的解釋嗎?」鑑於所有已證實的情況,相信瑪麗·默裏偷了衣服再放進塞莉娜·懷特的手提袋裏以陷害她,比相信塞莉娜偷了它們更容易。
「塞莉娜去過你的房間嗎?」
「長毛絨的。」
我給法官遞了一張紙條,表示我願意爲被告辯護。法官宣佈了這件事,我在她身邊坐下,庭審繼續。與艾倫的交談和給法官的紙條,使我錯過了瑪麗·默裏大部分的證詞;但被告似乎一字未漏。她就她們之間的個人關係緊緊追問,從她引出的回答中可以明顯看出,塞莉娜漂亮的臉蛋引起了威爾遜太太家一位年輕房客的極大愛慕,而瑪麗·默裏則認爲這位房客是她的情郎;瑪麗在發現此事後對塞莉娜表現出惡意,甚至說過幾句威脅的話來警告她。我任由被告引出這些事實而未加干預,我必須承認,她做得很有技巧,這讓我很驚訝,我只能將其歸因於在極端處境下被激發和催促出來的女性特有的敏銳智慧。瑪麗·默里正要離開,我叫住她作進一步訊問。
「我敢對它發誓。」
「沒有,先生。」
「你去過塞莉娜的房間嗎?」
「你在店裏工作,還是在自己住處?」
「好吧,那些被偷的衣服上沾着的絨毛和飾邊,和現在站着作證的這個女孩身上的東西是一樣的。」
「大多是棕色。」
接着我談到了那枚石榴石戒指,指出它毫無疑問屬於被告,是在被盜物品被放入她的手提袋時,從袋中被偷走的。法官與身邊的一位法警低語了片刻,然後站起來,宣判塞莉娜·懷特被控罪名不成立。法庭爆發出熱烈的掌聲。我握住塞莉娜冰冷的小手,告訴她最好馬上和我一起離開。我們剛走到門口,邁爾斯·艾倫就跟了上來,他一邊和我們握手,一邊又笑又說,話說得太快,幾乎讓人聽不清。不過,我還是聽明白了:他和塞莉娜彼此深愛,不願相隔太遠;塞莉娜是應邁爾斯的建議來他附近找工作的;由於一系列雖常見卻不易解釋的差錯,她到達後沒能找到他,但她確信很快能見到他,所以在被捕入獄前,她一直在找工作。邁爾斯聲稱,當他去法庭投訴自己遇到的不公時,看到他「最愛的女孩」竟然站在被告席上受審,他驚訝得無以言表。
「什麼顏色?」
「上個星期你在哪裏工作?」
「在我的住處。」
瑪麗·默裏仍在證人席上。我繼續提問。「你和塞莉娜·懷特住在同一棟房子裏?」
「現在不要談你對她品格的看法,」法官說,「你對本案有什麼瞭解嗎?」
「有時在店裏,有時在住處。」
「那天你碰過手提袋裏發現的衣物嗎?」
我現在傳喚邁爾斯·艾倫。聽到這個名字,我身邊的小姑娘像被電擊一樣向前一挺,然後又癱坐回去,緊緊地攥着雙手,似乎在與某種強烈的情感鬥爭。她像之前盯着其他證人一樣,堅定地看着這位證人,但她的臉色忽紅忽白,顯得既興奮又焦慮。邁爾斯·艾倫報上了他的姓名和職業;他是個木匠;來自新澤西;來這裏大約六個月了。
瑪麗·默裏被允許離開。
「我無論在哪兒,只要一看到它就能認出來;不過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告訴你,任何人都可以憑這點知道那枚戒指不屬於戴着它的那個女孩。在戒指內側,你會發現我的名字『邁爾斯·艾倫』,寫得很清楚,還有點別的東西。」
碎屑被拾起,交給了書記員。
「你是她的律師嗎?」他問。
「我說不準;有好幾個月沒見了。」
「邁爾斯·艾倫。」
「你認識她多久了?」
「再確定不過了。而且,我認識她食指上那枚大戒指,就像認識我自己的手一樣。」
我轉向法官。「法官大人,能否請您下令將那片碎屑收起來?我稍後會用到它。」
「你是怎麼認出它的?」
「這些問題會在適當的時候得到解決。」法官說,並在我的請求下,下令重新傳喚瑪麗·默裏。她出現了,氣得滿臉通紅。我訊問她從何處得到那枚石榴石戒指,正如我所料,得到的只是含糊其辭、自相矛盾的回答。法官要求她把戒指從手指上取下。她拒絕了。一名在場的法警很快幫她取下了那件飾品,並呈交給法官。法官仔細查看後,念出了內側的刻字:「邁爾斯·艾倫。致我最愛的女孩。」
「沒有;警察不許任何人碰。」
「是的。」
「她住的時候沒有;除了警察搜查那天。」
「我正準備提出爲她辯護;如果你能告訴我什麼,就一刻也不能耽擱了。」
「真的嗎?你確定?」
「是什麼工作?」
「是的,先生。」他加重了語氣。
「你認識證人瑪麗·默裏嗎?」我問。
法庭裏響起一片竊笑聲。我瞥了一眼邁爾斯。他微笑着,臉頰泛紅,但沒有絲毫羞愧或尷尬。很明顯,他認爲送戒指給自己最愛的女孩並非什麼不體面的事。
「你對它瞭解多少?」
「你認識被告嗎?」我問。
「現在,」法官轉向書記員,「我想我們再看看那些被盜的衣物。」衣物被拿了出來,經過檢查,在裝飾連衣裙的一些珠飾上,發現了一小片棕色長毛絨,其顏色和質地與書記員收起來的那片完全相同。與此同時,一名法警(在我的建議下前往)已從瑪麗·默裏的住處返回,帶回一頂她最近完成的棕色長毛絨帽子,經過比對,發現其材料與法庭上的碎屑完全一致。
「從她一出生就認識。我太瞭解她了,不相信她會是個小偷。」
「不認識。」
「你最後一次看見威爾遜太太穿這裏展示的這件德林綢連衣裙是什麼時候?」
「據你所知,這件衣服曾放在你房間的長毛絨帽子堆裏嗎?」
證人沒有回答,而是不耐煩地抓起披肩的一角,抖掉了那片碎屑。
「好,我們會給你一個機會。你叫什麼名字?」
她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是嗎?」
「我知道,他們說塞莉娜偷的那些衣服上沾的絨毛,和剛纔那個花哨女孩披肩上掛的是一樣的。」
「你有工作嗎?」我問道。
「只有一點,那個花哨的女孩自己證明了她既不認識塞莉娜,也不愛她,不可能讓她把戒指送給自己。所以我想問,她是怎麼得到戒指的?那麼,誰纔是小偷?」
「關於此案,你還有什麼要告訴我們的嗎?」
「做帽子。」
也許有人想知道關於那枚石榴石戒指的更多後續。因此我補充一句,庭審後不久,早報報道瑪麗·默裏因盜竊一枚戒指被定罪,罰款二十美元,因無力支付而被送進監獄。
「請留在這裏,如果可以,我們會照顧好這個可憐的女孩。」
「沒有,她從沒去過;我跟她從沒什麼來往。」
「你認識她今天早上手指上戴的那枚戒指嗎?」
但現在,這對戀人很幸福。我也很幸福,儘管穿着我的舊大衣。我不知道邁爾斯·艾倫是否注意到我衣着單薄,以及儘管我極力剋制,但在走到室外時,還是表現出對寒冷的極度敏感,但我知道的是,這位熱心的傢伙把一筆錢塞到我手裏(我當然沒說這是報酬,我從未向他或塞莉娜收取任何費用),這筆錢足夠買一件我穿過的最好的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