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重逢了不代表能夠順利發展下去。
《在交友軟體上與前任重逢了。》 · ナナシまる · 6975 字
我一個大男人在沒下雨的日子拿着米色女用傘,站在三宮站的月臺。
現在時間是下午五點五十分。
距離約好的時間還有十分鐘。
以光的個性,她一定會遲到,但這段等待的時間真的讓人靜不下來。
不是因爲我對光還有留戀,見個面就會緊張。
現在是冬天,天氣很冷,所以我才靜不下來。冷的時候都會摩擦手掌,或者哈氣溫暖鼻子嘛。
雖然我的身體一直在動,心靈倒是挺平靜的。真的。
因此,即使看到光從眼前的驗票口走出來,我也沒有一絲動搖。
「久等了,你來得真早呢。」
「是妳太慢了吧?」
「沒禮貌,看一下時鐘好嗎?還有十分鐘耶。」
「那個時鐘壞了吧?妳怎麼可能守時。」
「你說什麼!你纔是有好幾次在約會當天睡過頭!」
「兩次而已!妳準時的次數更少吧!每次都會遲到五到十分鐘!」
「那、那是……」
路人的視線刺在我們身上。
站在不遠處的一羣大學生愉悅地看着這邊,臉上寫着:「怎麼了?夫妻吵架嗎~」
「喂、喂,換個地方說,在這裏好丟臉。」
「等等……!」
我拉着光的手走出車站。
當時聽衆只有我們。現在他身邊則圍繞許多人,被指名的聽衆也挺高興的樣子。
沒錯,這條路一堆拉客的。
「喂,做個決定吧。」
「啊,這樣啊!不好意思打擾了!」
有什麼辦法。
冬天天黑得很快。外面已經暗到連夕陽都看不見,車燈和店家的招牌等熒光燈照亮街道。
「沒有啊,他活得很好。」
「傘啦!」
「搞不懂你的大腦是什麼構造……」
「……?」
「女生真是喜歡這種東西。」
講到燈飾,情侶一起看纔是王道。
噢,這隻敵人等級挺高的。視線下方彷彿出現一行字寫着:「逃走失敗!」
她明明沒有想那麼多。
燈飾就只是普通的燈泡湊在一起。走近一看會看到一堆小燈泡,很不舒服。
「怎樣?要我直接說也行呀?」
「啥?你超不貼心的好嗎?是不是忘在媽媽肚子裏了?回去重新投胎一遍吧。」
我滿腦子想着要見她,忘了今天的目的。
「真不敢相信那麼溫暖的家庭會生出你這種冷血人類。你該不會是撿來的棄嬰吧?像桃太郎一樣。」
還住在老家的時候,光來我家玩過好幾次,跟我家人的感情很好。
「贖罪是什麼鬼。」
「傻眼……就算是騙人,也不能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吧……」
這種時候我就有辦法馬上道歉……
大卡車在用廣播宣傳高薪的打工。電車的聲音和許多行人的交談聲傳入耳中。
「對不起啦。不過事情都過去了吧?」
「這樣喔……但我不是怪人啦!」
她突然開始抱怨。
她兩眼發光,勉強將視線移向韓國料理店。然而……
「妳突然把手伸出來,誰知道妳是什麼意思!」
「喂。」
冬天的天色雖然暗得快,到處都看得見燈飾。
我放開光的手向她道歉。
「哇,剛纔經過的烤肉店香味在誘惑我……」
我告訴他們我和光分手時,媽媽說不定最難過。她就是這麼喜歡光。
實際上,走在我面前的情侶就兩眼發光。明明只是一座天橋。
「嗯──是挺漂亮的。」
「怎麼?妳想喫壽司了嗎?還是烤肉?」
我將手中的傘遞給她,光的表情好像變得柔和了一些。
就這樣跟去的話,光會不會覺得我還忘不了她?
我們在中心街的途中轉彎,彎進名爲生田街,開了一堆餐廳的街道。
麥湯勞和優衣戶比鄰而居的中心街入口,有個用木吉他自彈自唱的男生,我們從他面前經過,進入中心街。
「妳在拐個彎叫我去死吧?」
「兩位在找居酒屋嗎?」
可是這種情況下,假如我真的毫無留戀地回答:「爲什麼?好麻煩。」這樣拒絕她纔是正確答案吧?
身體站在壽司店前面,視線和鼻子向着烤肉店,腳尖朝着韓國料理店。這傢伙真忙。沒辦法,跟以前一樣誘導她吧。
「啊,抱歉。」
「這樣你的名字就會變成翔太郎了呢。恭喜你,棄嬰說沒能得證。」
「妳這個不適應社會的人。」
光停下腳步,回頭望向我,露出跟緣司調侃我時一樣的表情。
不是「他變得好受歡迎」,而是「他怎麼變得好受歡迎」,簡直就像在暗示「只屬於我們的祕密被好多人知道了」。
女人這種生物爲何這麼愛浪漫呢?
我偶爾會在這邊看到這個男生。
沒錯,就算說自己已經喫過飯,這些人也會說可以去喝杯酒,死纏着你不放。光祭出未成年一詞補上一刀,讓他明白繼續纏着我們沒有意義。這傢伙厲害喔。
「快把該做的事做完吧。」
「妳會不會太過分了?」
「……對啊。」
穿着貼身窄管牛仔褲的粗獷小哥黏在我們旁邊推銷居酒屋。
爲什麼那種穿着緊身牛仔褲的拉客男腿都那麼好看?
「哇,這種地方竟然開了家壽司店……」
不過,老實告訴她的話,她可能會說:「怎麼?如果你只把我當成前女友,腦袋不會笨成這樣吧?你該不會還喜歡我吧?」所以我死都不會說。
不對,本來就是她叫我陪她的。
「再說,如果你當時沒有不小心把我的傘帶回家,我也不用跑這一趟。」
我們一開口就是互罵,即使如此,還是走在對方旁邊。
「不是嗎?要不是因爲必須跟你拿傘,我今天可以在家耍廢一整天耶。」
「那就陪我喫飯吧。其實我也不想跟你一起喫飯,但我現在就是想喫韓國料理。一個人喫很尷尬,你又剛好在我面前,至少該爲今天逼我出門一事贖罪。」
「喔……傘啊。」
「對不起,我們喫過飯了,而且我們未成年。」
「我已故的祖父教過我不可以跟着拉客的人和突然用胸部擠你的女人走。」
目的地是光想喫的韓國料理店。一直以來,就算有想品嚐的餐廳,我們也不會直接過去。
光這麼說着,伸出剛被我放開的手。
「你爺爺去世了嗎……」
若不這樣明確拒絕,他們會面不改色地跟着你走五十公尺左右,相當難纏。
「幹嘛一直拉着我啦。」
「沒錯,都過去了。所以我纔會來這裏。」
「我無疑是由溫柔的雙親生下的,我自己也有繼承到這個優點。」
「你該不會還把我當成異性看待吧?我就只是前女友吧?你是因爲還放不下,所以沒辦法乾脆地跟過來嗎?」
「我不太高興。而且今天我又沒事要來三宮,卻特地搭電車過來。」
經過烤肉店前面的時候,確實聞到了用炭火烤肉的香氣,可是妳想喫的不是韓國料理嗎?
光沒有走向車站,而是往反方向的市街走去。
阿將,我懂。
拉客的小哥移動快把褲子撐破的雙腿,走向下一個目標。
「咦──你好冷淡~你看了不會覺得感動嗎?」
「他怎麼變得好受歡迎。」
我搞不懂她的用意,決定先握住她的手再說。
「爲什麼!今天就是爲了拿傘纔會約出來,還有其他事嗎!」
「有什麼想聽的歌嗎?」
「我在發呆啦,給妳。」
「我纔要叫妳就算是開玩笑,也不能亂講這種話。而且如果是桃太郎,撿到我的人會是老婆婆吧?現在這個時代,還有哪個老婆婆會在河邊洗衣服。」
「我想聽〈向日葵的約定〉!」
「所以你要陪我喫晚餐。」
光迅速伸出援手。
超過一年以前,我跟光還在交往時曾經停下來聽過他演奏。
「我媽說他每天早上都用超大音量做收音機體操。」
最後,我們兩人一同走向市街。
「要你管。」
「阿將,你看!好漂亮喔!」
與其說我們,不如說是光。
「咦……」
連天橋上都掛着一堆,用藍白兩色的光芒迷住行人。
她那麼珍惜這把傘啊……
「傘柄有點溫溫的。是你的體溫,好噁心。」
晚上走在這條路上,肯定會被人搭訕。
「啥?妳在胡說什麼。我完全沒~把妳當成女人。」
不肯從壽司店門前離開的光,令我感到無奈。
「你、你在幹嘛啦!你明明很聰明,爲什麼在這種地方那麼蠢!」
「看清楚,這家壽司店不是回轉壽司,肯定不便宜。」
「唔……說得也是。」
「而且妳仔細想想看,韓國料理店跟烤肉店差不了多少。那裏也有賣肉,還有妳愛喫的炸起司球。」
「唔……說得也是。」
「既然如此,選妳一開始想去的韓國料理店就行了吧?」
而且,我們準備去的韓國料理店是之前也跟光一起去過的餐廳,有什麼菜色我大致上都知道。
記得那家店……
「那裏也有肉壽司吧?還有我喜歡的香辣鱈魚雜。」
「……」
她的眼睛閃閃發光,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卻突然憤怒地瞪向我。
感謝也就罷了,我不記得自己說過什麼招人怨恨的話啊……?
「幹嘛?」
「我一開始就說過想喫韓國料理。」
「……嗯?我知道啊。」
「所以,我可沒有被你騙到!我是自己決定要喫韓國料理的!」
「虧妳有臉講這種話,妳上一秒還在看烤肉店跟壽司店。」
「閉嘴!快走!你這隻烏龜給我跟好了!」
「唉……真火大。」
……這位前女友真的很惹人厭。
我們走樓梯來到地下空間,進入霓虹燈閃爍,很適合開派對的店內。
她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食物讓給我,不過都喫到反胃了,還捨不得放棄食物的食慾令人驚訝。
「話說妳可以不用配合我點無酒精飲料。」
「以前來的時候更安靜,不曉得對面是不是在開宴會。」
「歡迎光臨──!」
因此,眼前的炸起司球看起來十分美味……
還聽得見部分店家會禁止的勸酒吆喝聲。老實說,對於不喜歡這種氣氛的我而言相當不自在。
「……這樣呀。」
不過以緣司的個性,肯定任何年齡的人都會喜歡他就是了……
不久前還在開宴會勸酒的派對咖們好像離開了,店裏的氣氛變得舒適許多。
「話說……」
「啊。」
「喔,妳竟然還記得。」
「以前用不着問,我也能掌握你的交友關係。雖然我現在也稱不上有興趣啦。」
「是是是。」
儘管光鼓起臉頰,看到平板的食物菜單,心情立刻變好。
「姑且問一下,妳有喫午餐嗎?」
「我說……」
──叩叩。
「嗯,對啊。」
不對,說什麼「又有了見面的機會」,講得好像我想見她一樣。
順帶一提,我點的是裝在小盤子裏的小份香辣鱈魚雜,以及一人份的海苔飯卷。其他全是光點的。
韓國偶像風的可愛姐姐活力十足地招呼我們。
奇怪,在漫畫裏面明明挺可愛的,實際遇到這類型的人,怎麼這麼惹人厭?
她在想什麼全寫在臉上,這一點完全沒變呢。
「──欸,光。」
「……嗯?」
光一邊說:「哦~」一邊確認手錶。然後她指着門口的階梯說:
「我也一樣,跟妳有關的事……我全都知道。」
「有呀。甚至連甜點都喫了。」
這裏的座位都是包廂,不過從聲音判斷,現在有很多客人。
「啊,對了,你會喝酒嗎?」
「啥、啥!我纔沒有爲你着想!」
年滿二十後,基本上不會喝酒的人還比較少,但覺得自己不適合喝酒的人,就再也不會碰酒。反過來說,也有迷上喝酒的人。
「爲什麼?難道妳會偷看我的智慧型手機!」
「沒辦法,剩下的……給你。」
「幹嘛?」
所以其他人開始問我們什麼時候要交往,我們才總算把對方當成異性看待。
「別罵我噁心,小心我哭出來喔?我一哭湯婆婆就會來喔?」
「好的!餐點請用那邊的平板點餐!打擾了──!」
「怎麼?妳在爲我着想嗎?」
我身爲室內派又個性陰沉,卻挺喜歡酒的。
「這些真的喫得完嗎?」
炸起司球、香辣鱈魚雜、生牛肉壽司、起司春川辣炒雞、涼拌小菜組合、冷麪,以及海苔飯卷。
「幫兩位帶位──!」
「喔,確實。」
「我要烏龍茶。」
「這句話很噁心,可以不要這樣嗎?」
我的胃還有很多空間。
「我也要看菜單。」
嗯──比起派對咖,這位店員的氣質更接近體育系吧。
我們卻奇蹟似的重逢,碰巧把她的傘帶回家,又有了見面的機會。
「我也好想變得跟剛纔那位店員一樣瘦,喫什麼才能瘦成那樣啊?」
「把人家講成這樣,未免太可憐了吧?」
我們點的餐點統統送上桌了。
光低頭看着平板這麼說。她噘起嘴巴,一副難爲情的樣子。
「想喝是想喝,但我明天第一堂有課,還是算了。」
「唉……」
鎮定的神情瞬間扭曲。
在那之前明明只是想一起玩,一旦意識到這份心意,就再也剋制不住,無法維持朋友該有的距離感跟她相處。
「幹嘛問這個?妳對我的朋友有興趣嗎?以前妳都沒問過吧?」
「我想也是。」
包廂的敲門聲響起。
如今她在想什麼、跟誰在一起、迷上什麼樣的美食、食量有多大,我都不知道。
「沒關係啦,要幹嘛是那個人的自由吧?既然進入同一家店,我也沒資格抱怨。」
就算見到面,我們也已經沒辦法回到從前的關係。
「是啊,不一定要今天,改天也可以……」
光是不是沒有每個人都有的飽食中樞啊?
妳的話什麼都別喫就對了。
被緣司抓去喝過一次後,哎呀,真不可思議,挺好喝的嘛。
我還以爲再也不會見到她。
跟剛纔的拉客男一樣瘦得嚇人。
我點的量以一般男性來說非常少,但這並不是因爲我食量小的關係。
「……幹嘛?」
「知道了、知道了,嗚嗚嗚。」
「啊,可是大部分的人大概都會覺得可愛吧。那傢伙感覺就很容易被年紀比他大的人疼愛。」
「唔,好想吐……」
「纔沒有!我們念同一所高中,你沒事又不會踏出家門!而且我們總是在一起,自然而然就會知道。」
「你平常就會喝酒呀?真想不到。那麼店員先生,請給我一杯柳橙汁。」
但我不得不說。
不過……
「不要講三次!氣死我了!」
現在就夠瘦了,只要改掉那個暴食的習慣,一定能瘦得跟灰姑娘一樣。
「換喫別的也行喔?例如烤肉或壽司。」
而是我猜到光八成會點喫不完的量,逼我幫忙善後。
「是是是。不過真的喫這裏就好。我最近交到一個比派對咖更吵,還一直纏着我,跟狗一樣的朋友。託那傢伙的福習慣了。」
「簡單啦。」
噢,這是在衆多戀愛喜劇中會登場的傲嬌系女角對吧。
接着光停下上一秒還在狂喫的手說:
平板剛好擋住她的臉,看不見她現在是什麼表情。
「嗄?我又不是在配合你。我也是明天第一堂就有課,不要誤會好嗎?」
嗯──看到這些餐點擺滿桌子,我還是覺得……
在我放鬆時,一位看起來吊兒郎當的小哥情緒高昂地過來點餐。
「打擾了──!先幫兩位點飲料──!」
提到酒就會讓我想到派對咖,我一直以爲自己肯定不會喜歡。
所以她纔會跟白癡一樣,拚命把食物往嘴裏塞。不如說她就是白癡。
仔細一想,我們在高中時相遇,打從剛認識就意氣相投,感情好到說是死黨都不爲過,無時無刻都黏在一起。
分手時我們還沒成年,不知道對方喝不喝酒。
「是、是喔!那個人可愛嗎?」
「妳在說什麼啊?那傢伙一點都不可愛,噁心死了。」
「改天有機會的話,到時再喝不就行了?」
我深深體會到,以前再清楚不過的事情,分開一年後竟會有這麼大的改變。
「那我就……」
「你不喜歡這種氣氛對吧?」
「我還是要喫!」
食物差點被我搶走的前一刻,光臉色大變,硬是把起司球塞進口中。
妳對食物到底有多執着啊?
「不用這麼着急,食物又不會跑掉……」
清空桌上的所有食物後,光依然盯着平板。再繼續喫下去可能會出人命,還是沒收平板吧。
「好,停了。妳會飽到動不了喔。」
「啊……嗯~!不要~!」
妳是小孩子嗎?
跟光一起喫飯,除了要擔心被迫喫下多得嚇人的剩菜外,還有一件事要擔心。
那就是帳單上的金額。
我跟要拉響拉炮時一樣,戰戰兢兢地拿起帳單。
「唉……」
「幹嘛?你沒喫什麼東西,我會付錢啦。」
「不不不,讓女方買單太丟臉了……」
「你在這種地方自尊心很高呢。」
「妳也挺傲慢的吧?」
「什麼?奧曼?那是哪個動漫角色的名字嗎?」
「算了,不說了。」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各出一半。
光原本不肯聽話,死都要付全額,不過在看到帳單之後,臉色變得蒼白,最後還是接納了我的提議。
重逢後約會過一次,爲了還傘又約出來見面,老實說我也有在考慮是不是該坦率面對自己的心意。雖然我無論如何都不會告訴光。
「沒怎麼樣呀。」
「嗯。」
「啊──真好喫!」
「他長得帥嗎?」
「喔,嗯。」
因爲我們不再是會揮手道別,或者出於擔心送對方回家的關係。
「對了。」
「喂,怎麼可以只有我一個人說,太奸詐了。」
所以,就讓它結束吧。
走出店門後的目的地早已決定。
「還沒。」
浮現腦海的人,是學校的女神兼重度社交恐懼症患者心露小姐。除了她以外,我還沒跟其他人見過面,連配對都沒有。
「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碰巧見到了同校的女生。」
「嗯,再見。謝謝你幫我出一半。」
跟我有了新的邂逅一樣,光也認識了新的對象。
可是,即使這麼想也已經太遲了。
「妳仍舊是個大食白癡耶。」
我最好也趕快找個新對象──對了,像心露小姐那樣的人,拋棄這種沒用的留戀比較好。
「『好像』?你真的對他人不感興趣耶……被當成偶像的意思是她很可愛嘍?」
下次請妳仔細想過再點餐。
「回家吧。」
「拜啦。」
「……嗯?」
「……」
「沒事,問一下而已。」
先上電車的光沒有揮手,只是站在那裏向我道別。
「哦……見過面了嗎?」
「有個人跟我關係不錯。我好像不適合同時和許多人聊天。對方人挺好的,所以我打算停用交友軟體了。」
熟悉彼此的優秀理解者,這樣想不就好了?
「車站到了。」
「別罵我白癡,聽了就不爽。」
去唱KTV也可以,坐在公園聊天也可以,互相試探後走進亮着霓虹燈的建築物……也可以。
不對,我們也是透過交友軟體纔會重逢,自然會聊到這個。
可是,我們是前任這種尷尬的關係。感覺最接近對對方瞭若指掌的朋友。
儘管她也有惹人厭的部分,我會真心想要一起相處的,果然還是光吧。
短暫的沉默降臨,我沒有多想,開了個話題填補這段空檔。
光朝手心哈氣抵禦寒意,就像在聊明天的天氣般開啓話題。
「……」
「那妳呢?」
今天也是,我們一直在鬥嘴,卻連這種事都有點開心。
跟始終忘不了前任的我不同,光已經沒有任何留戀。
「沒怎麼樣,是個普通的女生。她在學校好像被當成偶像看待。」
抵達車站前的數分鐘,一直不講話也很尷尬,所以我可以理解她想聊些什麼。不過爲什麼要聊我的異性交友關係?
我不打算說我現在還喜歡她。純粹是想到她跟其他人在一起,就覺得心裏悶悶的。
「你已經透過交友軟體跟別人見面了嗎?」
「嗯,對啊。」
「嗯。」
直接去車站吧。回到自己各自的家。
「看照片的話滿帥的吧。」
「這樣啊。她怎麼樣?」
能這樣想的人應該很難能可貴。
如果我們還在一起,之後肯定會安排什麼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