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14
《Re:Monster 轉生成爲怪物》 · 金斬兒狐 ·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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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戟給了煅冶師桑修理,把首都的貨物也準備好了。在帕拉貝倫溫泉鄉休息了之後,我在這住了一晚。今天,我們離開首都,前往迷宮都市。
在王國首都的旁邊,迷宮都市成了我們一個新的居所。我在這買了一棟三層的房子打算作爲另一家超市經營。同在首都那家店一樣,我們出售道具和藥,不過,我特地爲迷宮推出了一個新服務。那個新服務就是[迷宮運輸業:地城護送]
這樣經營的理由很簡單,幫助那些買不起方便儲物包的冒險者,運送他們發現的道具。由於掉落道具是冒險者的主要素材收入,如果揹包無法裝下,他們就只能把道具丟棄在地下城裏。此外,如果因爲貪慾使得揹包超重,就會嚴重影響移動,導致死亡的機率上升。因此,這使得忍痛割捨難以獲得的道具的次數上升。對於以買賣掉落物爲生的人而言,迷宮中大量道具的丟棄實在是一筆不必要的浪費。如果,供貨量能增加的話,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現在掉落物價格高昂以及短缺的問題。爲了解決這一浪費,[迷宮運輸業:地城護送]計劃誕生了。但冒險者在迷宮時,他們的物品可以通過[迷宮運輸業:地城護送]運送。藉此,迷宮都市的顧客會多起來,倘若這個計劃失敗了,對我們來說,損失也很小。然而,這項買賣還有一些問題。在探險者中,搬運者的地位是最低的,但他們卻和冒險者面對一樣的風險,尤其是冒險者僱傭的搬運者大多是弱者。冒險者通常只願意在自己的裝備上投資,因此,搬運者平均獲得很少。事實上,這取決於僱主,有時因爲一些小錯誤,他們的佣金明顯的減少了。搬運者通常是父母雙亡的孩子,又或者是由於受傷已無力獨自闖蕩迷宮的冒險者。迷宮運輸沒有成功,是搬運者沒有團結的關係。搬運者把自己的生命託付給經常欺騙他們的冒險者身上。因此,這份工作被大家認爲是十分危險的。
自然的,我被這個項目吸引了,我是不會允許自己不干涉這屈辱的奴隸制,我可以提高價格,同時也不用支付報酬給我的搬運者。0;果然朗哥的公司是不發工資的。1;,這應該會很有趣。此前,我問過許多人,願不願意停止現在的契約,和我們店簽訂新的契約。起初,有許多傻瓜打算報復,無力地揮舞着他們的拳頭,但現在,一切都平靜下來了。
在迷宮都市[煉獄]支部中,絕大多數成員是經過一定程度的訓練的,他們主要是大鬼和半鬼。全員都擁有單體深入派生迷宮並無事歸還的實力。他們的裝備遠比買不起收納系道具的冒險者來的精良。如果誰想試驗一下從我們的僱員身上搶奪裝備來掙錢的話,我們的耳環和我的克隆體會起反應,允許喫掉他們,最壞不過逃跑。順帶一提,價值一萬金幣的貨物我們每人每層只收幾十銀幣。如果要求我們提供服務,指出和破解陷阱、告知樓層怪物的情況,我們會跟他們收相當於掉落物價值的十分之一的佣金。如果僱員參與戰鬥,比例上升到十分之二;如果爲迷宮的攻略出謀劃策,這上升到十分之三;倘使僱主陷入危險,需要救援,這上升至十分之四。
坦率地說,在這價格在迷宮都市的運輸業上算高的。如果每次下十層的話,搬運至少可獲十銀幣。關於這份計劃,我將最高額度定位十分之四,是因爲這實在是很高,以至於冒險者只能獲得自己揹包裏存放的掉落物了。不過,對於大客戶,比起僱傭更多的人員,價格反而便宜,且服務更爲便捷。由於我們建立起來的口碑,我們已經有了幾個老客戶了。
這使得我們廣交好友,提升我們的知名度,並最終增加店裏的客人。店裏也賣從迷宮來的掉落品,由於運輸手段的確立,迷宮裏的物品也變得容易獲得了。現在,我打算接受所有迷宮運輸業務。現在我們從幕後做起,相信終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