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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離家出走的少年

《從離家出走開始人生吧》 · 陽邊華 · 5102 字

小的時候,我總覺得世界很單純,周圍的一切都是那麼簡單明瞭,這倒不是因爲「勝、敗,或是平局」之類高深的想法的關係,而是我單純地明白,這世界只分爲兩部分:我這邊和其餘一切。

我剛好是在開始懂事的時候被收養的,所以我一直很清楚自己和父母沒有血緣關係,如果是現在的我會說,就算沒有血緣關係,家人就是家人,但那時候的我明顯沒有這種認識,同時,會因爲這個原因疏遠家人的認識也沒有,所以我想,我會和這兩人發展成這樣的關係,大概是因爲我屬於那種天性涼薄的人吧。

我的父母都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父親是一名律師,在我們這個小縣城算是小有名氣,母親則是一名認真辦事的公務員,兩人可以說是非常般配的一對。

美中不足的是,因爲父親身體上的問題,母親懷孕的可能性非常小,他們是那個時代傳統觀念很強的知識分子的典型,因此他們順理成章地做出了收養一個孩子的決定。

就像我剛剛說的,他們都是個性很強的人,有他們那個時代特有的…說好聽點叫韌性,說難聽點就是倔強,這當然不是什麼壞事,除了在我小時候吵架弄得我害怕他們離婚以外,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好的,假如他們領養的是和他們很像的孩子,想必會過得幸福得多吧。

然而,就像卡夫卡一樣,我不是那種強大的孩子,我甚至最後連像他一樣寫封信都做不到,因此,我和他們的關係纔會變成現在這樣,扭曲到連交流都做不到……

要說扭曲的開端……讓我想想,應該是我小學一年級上的時候吧。

當時,我記得是我們全家一起去一家洗浴中心泡澡,當我急衝衝地跑出澡堂,想到休息室去看電視時,我發現我的拖鞋已經沒了,於是我只好光着腳走出來,年幼的我應該沒把這當成什麼大事,所以我自顧自去看電視了,直到他們也走出澡堂,才發現我的拖鞋沒了。

我記得,當時父親的臉色很難看,他一言不發地把我拉進空無一人的更衣室,母親則是在默不作聲地看着我們,我現在很清楚,她在家庭裏一直扮演着一個順從的妻子的角色,所以那時乃至以後她是不是真的贊同父親的行爲,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這也沒什麼不同。

一進門,父親就用一種嚴厲的方式對我訓話,現在的我當然可以把那當作耳旁風,但當時的我顯然不可能這麼做,但只是罵我的話其實什麼效果都沒有,至少在他們看來是這樣。

作爲社會精英,那兩人追求的永遠是富有成效的手段,因此,父親在訓了我一頓之後,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我去隨便穿一個人的拖鞋回家。

最後我還是穿了,我穿着大得難受的拖鞋走回家,因爲那時的我並沒有反抗的權力——不,是連要反抗的念頭都沒有,就像在新話裏,自由不過是形容蝨子和野草的一個詞罷了,我從始至終沒有想過父親說的有什麼不對,但那時我的心裏已經埋下了懷疑的種子。

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可能還沒什麼,但後來我開始看書了,這次事件埋下的種子也就此生根發芽。

有一天,我在一本講怎麼教導小孩的書中,看到一名母親教導孩子,說就算別人拿了自己的傘,也絕對不能因此隨便拿一把別人的——正因爲自己受了傷,才更要明白到自己的行爲給別人可能帶來的傷害。講的就是這麼一個淺顯的道理。

當時我終於明白了自己心中的不自然感來自何處,於是我興沖沖地把這本書拿給在我認識中溫柔的母親看,至於動機,我想是爲了證明我並沒有錯吧,很幼稚的想法。

母親她當時說了什麼呢?我早已不記得了,既然我不記得,也就說明那實在是無關緊要,因爲這件事的影響已經深深刻在我腦子裏了。從結果來說,就是我的話根本沒有被認真對待,也根本沒有人來告訴我,說我是對的。

如果是現在,我大概能猜到他們當時的想法:父親的工作動盪、母親的孃家不景氣、我不夠讓他們滿意……正因如此,父親纔會教我這接近叢林法則的一課,母親纔會只想着敷衍我,但這些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所能理解的,只有我是無法融入他們的異類而已,換句話說,他們不在我這邊。

就這樣,類似的事件發生得越來越多,我們之間關係的裂縫也越來越深,我當時已經覺得他們是存在與否都與我無關的人了,錢和我的關係恐怕還更緊密一點,至少錢不僅有用,還不會又當婊子又立牌坊,但很可惜,有很多人會藉着錢來幹這檔子事。

但他們似乎並未理解到這一點,大人們都很奇怪,他們似乎總是不把小孩子的情緒當作一回事,他們總覺得只要過一段時間、睡一覺,或者長大之後總會「好」的,天知道他們認知裏的「好」是什麼意思。

「一言爲定。」

先來到我家附近的商場,裝作進去玩的樣子,隨後從一條很少有人經過的小路溜出來。至於有沒有監控,那就不是我能預防的範圍了,至少在我肉眼看來是沒有的。

我不會嘲笑那時心如死灰的我,正如我相信將來的我也不會笑話我此時的糾結,人永遠應該忠於自己,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都應該予以肯定,否則就是一種背叛——我當時無法從過去的創傷中走出,應該也有這方面的想法的原因吧。

「回去之後……算了,不問了。」李涵一一邊說,一邊低下頭,好像在跟某個看不見的人鬧彆扭,這副樣子讓我有些疑惑。

「那……我有個地方想回去看看,等會陪我一起去,怎麼樣?」

那一刻,我感覺自己什麼都做得到,我可以不要傘就這麼走進雨中,我可以走到市裏,我可以求人讓我搭車,我可以去那邊的樹上摘梅子喫,就算被酸掉牙也不要緊,我也可以停下休息,氣定神閒地等着警察來找我,順便試試坐警車是什麼感覺……

最後的最後,我看了天氣預報,找到了這一個雨天,我趁着那兩人都在上班的下午,在門前彷徨了一個小時後,背起書包走出了家門。

大概是我潛意識裏一直覺得自己肯定會被抓回去吧,我一直沒認真地想過要怎麼活下去,零花錢頂多也就撐一兩個星期,到時候我該怎麼辦呢?

但當時,我毫不費力地把這個念頭扼殺了,因爲當我坐在那把椅子上,感受着被雨幕包圍的感覺的時候,我感覺像……就像是得到了一直想要的「什麼」。

隨後我站起身,打起對我來說已經有些小了的傘,走進那個朦朧的世界。

「當然啦,那時候我和瘋了也差不多了,不過也就是因爲那一次離家出走,我纔會想要永遠離開這個家,見過光明的話,人就無法忍受黑暗了吧?」

「我覺得算就行了吧。」

我並不會說那時候我有抑鬱症之類的,那樣太貶低抑鬱症了,畢竟我內心很清楚,我是個很怕死的人,一想到死我就會無法思考,會怕得渾身發抖,我也從來沒有自殘過什麼的,因爲我很怕疼,我覺得這樣的我只是個想要逃避的懦夫而已,直到現在我也依然是這麼認爲的。

我現在依舊記得那一天,那是一個久違的雨天,經過十幾天的豔陽高照,應該有很多人都在渴望這麼一場傾盆大雨吧,我也是其中之一,只不過,我的理由可能有些特別。

我理性上當然明白,現在早就不是那個混亂的時代了,更不用說我和他所在的國家都不一樣,但在已經放棄自殺,打算就這麼如行屍走肉活下去的我看來,那實在太過誘人,讓我可以無視種種不可能之處。

不過,幸好陳嵐最後說了這麼一句話:「如果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就告訴我,我肯定會站在你這邊的。」我當然很高興他願意說這種話,就是可惜說得太晚了點……也是那個時候,我認定了他絕對屬於我這邊,一直到現在。

我坐在加油站屋檐下的椅子上,失神地看着雨嘩嘩地落下,明明我知道應該儘早離開,但身體的疲憊還是把我牢牢按在了椅子上,人在無所事事的時候就會想東想西,我也不例外,所以我稍微想了想離家出走後要幹什麼。

「就算你這麼說……唉,你這傢伙就是這樣,不過,你已經補償我了不是嗎?接下來應該輪到我了纔對吧。」

「爲什麼不問?」

「額,討厭也太——」

結果就是,我悲哀地發現,在我十二年的人生裏,我似乎沒有一件事是做得好的。得出這種結論的我,只能繼續盯着地面濺起的水珠出神。

實際上,在那之前我也有想過要不要離家出走,但那基本是受湯姆的影響,由於我不想當海盜,或者說,就算我想當,也沒有人和我一起當,而且老家附近也沒有小島這種東西,所以一直以來我都只是想想而已。

「最後呢……」

至於離家出走了要幹什麼,我當時並沒有考慮,我想,當時的我應該是覺得沒有必要考慮吧,畢竟我追求的只是逃離本身,並不是真的想從什麼地方逃走,我一直很明白,很多東西是怎麼都逃不掉的,死亡不過是其中最清晰可見的一樣。

他後面還說了很多,但我記不太清楚了,因爲一開頭他勸我和父母搞好關係,所以當時我在認真考慮是不是要把陳嵐劃出我這邊,感覺如果我真這麼做了,估計會擺出一副冷酷的樣子,然後縮在被子裏舔舐自己心上的傷口吧。

一直到那個暑假,我在新華書店坐在地上,吹着冷氣讀完了麥田裏的守望者,不由得對霍爾頓想過的聾啞人生活心生嚮往。

在離家出走前,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過我的打算,包括當時算是我發小的陳嵐,我想,這大概是因爲我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吧,比如說……就算不求救,也會有人來救我什麼的,明明我離無所不知差了不知道多少,這還真是狂妄的想法呢。

那麼,作爲搭檔,這時候應該說些什麼呢?

「這算補償嗎?」

我伸出手截斷水流,雨水帶走了我手掌的塵土和溫熱,並報我以寒冷的溼潤,然而就連這份寒冷都讓我亢奮起來。

我板着指頭數了數,發現確實沒有什麼我能做的工作,如果是現在的我,肯定會想到讓誰把我撿回去,然後當成狗扮家家酒之類的不正經的主意,但當時的我是很認真地在想有什麼是我能做的。

不再是被綁在生活車輪上的狗,我終於掌握了自己的方向——明明只是個不知道下一頓飯哪裏來的小鬼,我還是生出了這種狂妄的想法。

我只是……無法接受——無法接受沒有溫情理解和寬容的家庭,無法接受一成不變又遭受疏遠的學校,更進一步說,我無法接受這個沒有予我以救贖的世界,無法接受明明我在受苦,卻沒有人願意對我伸出援手,哪怕是說一句「我會幫你的」的人都沒有,我就是怎麼都無法接受。

當然了,走了大半天的我肚子很快就餓了,所以我奢侈地在加油站喫了飯,順便一提,早在出市區之前,我就已經把衣服換了。

到了小學六年級的夏天,懦弱的我終於做出了人生中第一個勇敢的決定:離家出走。

「那我們扯平了呢,我也沒有去救你不是嗎?」

到後來,事情已經發展到,如果不是必要,我不會和他們說話的地步了,當時我已經上了高中,陳嵐和我也不同班了,但就連他都覺得我家的空氣太險惡,來我家作客之後說要我和父母關係好一點。

「——我說的是我自己。」看着生悶氣的李涵一,我有些明白了她的意思,這傢伙還是一如既往地溫柔,她是討厭着什麼都改變不了的自己吧?說實話,有這份心意我就很感動了……

「睡在路邊椅子上的時候被警察叔叔抓回去了,看來現代刑偵學還是太先進了。」

也是從那時起,我喜歡上了雨天。

哪怕如此心神不寧,在走出商場,一直走到因下雨而變得昏暗的馬路上,看到寫着我不認識的地名的路牌時,我感覺自己就像氣球一樣飄了起來,而我的內裏填充的,想必就是名爲「自由」的氣體吧。

我不是沒想過錢花完了就回去,肯定會被罵。也肯定會捱打,然後捱打完了就回到原來的生活,之後再攢錢,再來一次離家出走……這種沒出息的念頭,離家出走前的我真的是認認真真思考過的。

計劃執行得很順利——至少當時我是這麼想的,到底順不順利其實我一直也沒搞清楚。然而,不管多麼順利,我都感到一股不安縈繞在我心頭:那輛車是那個男人的嗎?母親會不會早就跟在我後面了?遇到熟人我該說什麼?這些疑問在我耳邊喳喳作響。

在被落日染成金黃的房間裏,我們勾了勾手指,然後並肩走出房門。

「反正就算問了,你也只會擺出一副無所謂的口吻……我很討厭……」

那一刻,我看到了無數可能在我面前鋪開,宛如天空中璀璨的星河,我可以隨意採擷我喜歡的那一顆。

我不是聚光燈下的鋼琴少女,沒有可以拉着一起逃走的影子;我不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孩,會有英雄來把我誘拐走;我更不是爲了反抗名爲理所當然的波流,要從世界上最愛自己的人身邊逃去大學……

小學時,我逐漸開始認真地考慮自殺之類的事,當時想到的最好的方法是安眠藥,不過缺點就是聽說洗胃能救回來,再加上買安眠藥好像很麻煩。

所以我放棄了一潭死水的日常,選擇了離家出走,是啊,既然已經無藥可救,不如就讓給醜惡來開墾,看它造出個什麼世界。

不知道該不該稱讚我的一點是,爲了離家出走,我做了周密的計劃。比如在書包裏帶上備用的衣服,隔一段時間就把舊的換掉,甚至還帶了一頂帽子和不少口罩來變裝,在正式出走之前,我還費了大力氣想出一個不在場證明:

「真的?有免費的金針我可是很歡迎的,那就一言爲定嘍。」

至於錢則更不必說,我把自己攢的所有零花錢都帶上了,足足有五百塊,可惜的是,還有一百多塊硬幣沒法帶走,因爲我想着硬幣不僅重還容易成爲記憶點,比如發出響聲什麼的。

「說的也是。」

於是,我下定決心離家出走,就算不是殺了人要逃走,也沒有人能陪我一起殺人,沒有殺人也要讓她幸福的對象,也沒有想成爲對方痛苦的原因的人——即便如此,我還是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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