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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月綸太郎 是這樣推理〈封谷館殺人事件〉的!

《推理的時間到了!》 · 合作 · 2317 字

.犯人是廣瀨信也。

.理由

首先注意到的是發現六彥屍體的書房裏並沒有火藥味。命案現場可能不在書房,由有輪子的電競椅來搬運屍體(請參照本稿最後一節),但這種說法欠缺說服力。

命案現場在書房,爲了消除(減輕)槍聲,用毛毯之類的東西包裹着「紫電」開槍,然後離開了書房,所以纔沒有留下火藥味。宅邸內雖然還有很多把槍,卻特別用這把上了鎖保管的「紫電」來犯案,應該是因爲需要這深具特徵的槍聲。

因此第一聲(沉悶的)槍響很可能是爲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假動作。實際上這是浩二的鸚鵡模仿試射的聲音發出的叫聲。

如果說槍聲其實是鸚鵡模仿的叫聲,那麼卯月香帆之後在客廳聽到的鞋聲還有踢倒踏腳凳的聲音,也有可能都是鸚鵡的聲音。假如這個「某人」是鸚鵡,鞋子的種類(包鞋、運動鞋、拖鞋等)還有知不知道下午九點左右客廳發生的事件等條件,無法成爲鎖定犯人的線索。實際上在凌晨一點之前,並沒有任何人從西棟通過客廳前往溫室。

可以用假槍聲來當作殺害六彥的僞裝不在場證明的人物,只有在凌晨一點左右待在東棟的廣瀨(除了管家酒井之外)。實際上他在凌晨一點前不久射殺了六彥,然後潛入已經就寢的浩二房間,將鸚鵡從籠子裏放出來。由於問題篇中沒有記載,所以並不清楚讓鸚鵡模仿槍聲的觸發條件,但可能有某種機關(設計),讓鸚鵡在經過一段時間後會發出特定聲音吧。之後的鞋聲和絆倒踏腳凳的聲音等應該是鸚鵡心血來潮的即興發揮,不在廣瀨的計畫內。

他原本的計畫應該是事先利用恐嚇信等方式將杉花江引來客廳,在凌晨一點前讓她聽到假槍聲後出現在她面前,讓她作證「廣瀨當時人在東棟」。但是杉花江從二樓陽臺前往客廳時被卯月香帆看到,由於心裏有鬼,就暫時躲回自己房間(因爲恐嚇信裏的內容太敏感,杉花江說不出是誰叫自己到客廳來)。廣瀨沒有想到留在客廳的不是杉而是卯月,但還是可以讓卯月當自己不在場證明的證人。

.動機與誤導

廣瀨因外泄公司機密被僱主六彥察覺,決定殺人,同時也計畫趁亂偷走封谷館的珠寶收藏。他打算在警衛室用「紫電」射殺酒井後,從保險櫃拿走鑰匙(身爲祕書他應該知道如何解鎖),將收藏品一網打盡。

他本來應該計畫僞裝成外部人士的犯行,可是在射殺酒井前知道當地警察曾經致電警衛室,通知發生坍方,於是他知道無法將嫁禍給外部人士。他的立場跟放棄偷畫的卯月一樣,但對廣瀨來說,不是放棄珠寶就好這麼簡單。因爲這時他已經殺了兩個人,必須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來避免極刑。

因此爲了僞裝成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其他可能的內部犯人=殺害酒井的兇手,他故意朝裝有警報器的保險櫃發射,試圖觸發警報。剛好卯月在同一時間也觸發了客廳的警報,所以射向金庫的這發子彈沒有發揮功用,但如果沒有卯月的失誤,原本會被判斷爲犯人企圖在警報聲響起的時候從溫室屋頂返回西棟。

可是跟卯月一起在警衛室確認酒井屍體時,廣瀨聞到現場瀰漫的火藥味,這才發現當初爲了消音,導致六彥書房裏沒有出現相同氣味。萬一卯月對沒有火藥味一事產生懷疑,用鸚鵡製造假槍聲的詭計就可能被識破。廣瀨立刻思考善後對策,回到西棟的途中,在不被同行的卯月察覺之下,讓溫室花盆裏的泥土(被灑水器弄溼的泥土)沾在自己手帕上。之後進入六彥書房時,趁着卯月專注觀察屍體,把手帕上的污垢塗抹在電競椅背的側面……

因爲如果沒有火藥味,有人可能會想到六彥的殺害現場不在書房。→犯人是否爲了誤導殺害現場,才讓屍體坐在附輪子的電競椅,從其他房間移動到書房?→將左手伸入溫室屋頂水窪的犯人回到西棟後,連同電競椅一起搬運了屍體。→慌亂之下,犯人沒注意到水窪的泥土附着在靠背左側……這就是爲了讓人做出錯誤推理所做的僞裝。

雖然以殺人犯的行動來說欠缺說服力,但只要能讓人相信①有人曾將手伸到溫室屋頂的水窪中,或者②有人爲了隱瞞六彥的殺害現場搬動了屍體,對廣瀨來說都是求之不得的狀況。以上。

法月綸太郎

推理的時間永不結束(之一)

我對《封谷館殺人事件》的推理錯得離譜,簡直錯到莫名淋漓痛快的地步。我執着地認定鸚鵡模仿槍聲,還有客廳腳步聲也是鸚鵡的叫聲,由此出發建構起廣瀨信也爲犯人的推論,但這與其說是基於線索的推理,更像是打從一開始就設定好結論的牽強套用。我絞盡腦汁希望能梳理出邏輯說得通的犯行,但是在「動機與誤導」中重現的廣瀨路線已經明顯存在矛盾。我提交答案後立刻發現了這個矛盾,但爲時已晚。這種故事先行的推理跟冤罪或陰謀論的發生機制如出一轍,都是讓「猜犯人」推理失敗的典型模式。

其實就算不執着在「槍聲=鸚鵡叫聲」的說法,我也沒有勝算。在現場座談提及彼此感想時,聽到方丈女士提到:「我還在京大推研時,『猜犯人』的慣例做法是先用消去法排除所有人後,再探討敘述性詭計的可能性。」這讓我痛切瞭解到自己已經沒有發揮的餘地了。類似這次活動中,展示各種離譜、古怪的解答,也是身爲東道主的職責之一,那麼我想自己應該也算盡到了顧問之責吧(應該能明顯看出我的不甘心吧)。

至於我自己的作品的完成度,因爲這本來就是一個很難縮小嫌犯範圍的事件,或許這種設定並不適合「猜犯人」。但儘管如此我還是相當體貼地提供了一些線索,要指出犯人是誰應該並不難。閱讀收到的解答讓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很多推理都認爲嫁禍給梶谷航平纔是犯人的真正動機。這雖然與作者的意圖完全相反,卻又不能說是錯的。即使犯人相同,也可能出於完全相反的動機,這也正是本篇的關鍵所在,我竟也不期然地預告了第二回Whydunit篇「猜動機」的難度。

刊載於《梅菲斯特》(2023 WINTER VOL.)的版本中,我只寫到加治屋彩惠的職業是「某組織的行政職員」,因此讀者很可能因此推測她從事照護相關工作!於此與溝口高則有接觸。在這裏也特此註明,本次成書時我修正了這一點(續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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