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睡窝
《猫与龙》 · アマラ · 2万 字
年老的公猫波姆波拉,今天也随着朝阳醒来。
它从窝里爬出来,借助魔法,登上附近的一棵树。
它早已不能只凭腿脚的力气爬树了。
到了平日待惯的那根树枝,它便卧了下来。
这棵树比四周的树都高,能望见远处山间升起的朝阳。
波姆波拉看着逐渐升起的太阳,悠闲地打了个呵欠。
在晴朗的早晨,眺望日出。
这早已是波姆波拉多年的习惯。
一如往常的早晨。
不过,今天和平常有点不同。
这天,波姆波拉一如往常,悠悠望着朝阳,却忽然明白,自己的时日不多了。
+
若问它为什么会这么想,波姆波拉自己也说不清楚。
它只是和平常一样眺望朝阳,突然确信自己即将死去。
大概是寿数到了吧。
波姆波拉活了很久,真的很久。
恐怕是这一带最老的猫了。
已有很长一段日子,波姆波拉没见过比自己更年长的猫了。
它见过许多体力胜过自己、魔法也更高明的猫。
可那些猫,都先它一步离去了。
森林里的猫,本就很少能活到这般年纪。
自那以后,原本一心在王都生活的波姆波拉,也开始常往森林里跑。
从前这点高度根本不在话下,如今却已腿脚衰弱。
趁还活着,去那些令人怀念的地方,看看老相识。
在森林里很少听到这样的声音。
波姆波拉出神地想着,忽然有了个主意。
波姆波拉从以前就热爱美食。
在波姆波拉看来,森林猫要活下去,少不了许多本领;可若想长寿,就得靠运气了。
「这不是波姆波拉老大吗!好久不见了!」
可最让它震撼的,仍是狗尾草。
逛逛久违的地方,见见许久没见的老相识。
没有比这更值得庆幸的事了。
只要用魔法辅助,稍微勉强一下也行。
除祭典期间外,只有当代毛茸茸和门下弟子可以入内。
明明一直都畏惧死亡,处处戒备,想要离它远些。
走到毛茸茸广场边缘,波姆波拉甩动尾巴,向空中放出一道魔法。
打定主意后,它立刻付诸行动。
也不知是好是坏,因此,波姆波拉几乎没想过离开王都。
而且,父母也没有带波姆波拉去过森林。
只要能在自己死之前去到那里就行了。
翅膀大叔每年来一次,总劝它一定要到森林生活。可年轻时的波姆波拉,很喜欢王都的日子。
森林的辽阔与危险,它也都是头一次领略,年轻的心为之激荡。
疾病、狩猎时受的伤,都可能夺去它们的性命。
它想到的不是自己为什么不怕死。
去王都逛逛充满回忆的地方,顺便吃点好吃的东西也不错。
「好久不见,第四代。不用那么拘谨,我不过是个老头子罢了。」
后来会去参加狗尾草田的祭典,纯粹是好奇。
常说『趁还活着,再去一回』,眼下不正是时候吗?
那片名叫毛茸茸广场的地方,已经近在眼前。
波姆波拉这么想着,改变了前进的方向。
波姆波拉施法改变自己的重量,轻缓落地,随后迈着愉快的步子出发了。
波姆波拉原本生在王都。
像是终于轮到了自己,又像是总算等到了这一天。
波姆波拉回想着往事,悠悠地向前走。
森林有森林的生活方式,王都有王都的生活方式。
波姆波拉不紧不慢地朝王都走去,心却轻快得出奇。
首先要去的地方,果然还是王都吧。
这趟本就是为重访旧地而来,去毛茸茸广场,正合心意。
当然,也可以径直闯入,让毛茸茸和弟子们察觉到。
那一次,是受猫朋友邀请,去参加狗尾草田的祭典。
施放完魔法,等了一会儿。
这团蓬松的大毛球,正是如今的第四代毛茸茸。
在那之前,波姆波拉对森林没什么兴趣。
它们可绝不会放过擅闯狗尾草田的家伙。
+
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了。
生平第一次见到它,波姆波拉对世界的想法,便全然改变了。
可以带着清清爽爽的心情出门。
不,叫损友,大概更贴切些。
它的父母都在王都生活,与人类结下了友谊,后来有了它。
这样,它便不会因惧怕死亡而动弹不得。
它们很少教它森林里的生存之道,却将王都的生活窍门教得扎扎实实。
难免有些失落,不过也别有一番趣味。
多么开心,多么开心的事啊!
说起来,它与第三代毛茸茸初次相识,也是头一回到这广场的时候。
它想,好久没离开地盘了,去散个步吧。
在王都生活的波姆波拉,其实当时还没见过狗尾草。
魔法有光也有声,像人类所说的烟花。
波姆波拉先是一怔,环顾四周,便明白了。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想来,自己能预知死期,正是为了好好走这一趟吧。
毛茸茸广场是个特别的地方。
但是,如果这么做的话,一定会后悔。
不如顺路去看看第四代毛茸茸。
看到波姆波拉,第四代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一路回想着往事,忽然,风吹草叶的沙沙声传入耳中。
父母究竟怎么想,已不得而知,大概也认定它会留在王都吧。
波姆波拉缓缓起身,从树上跳下来。
嘴上总想着去看看,脚下却早已疏远了。
森林里也有一个广阔而美妙的世界。
看着王都来来往往的人很有趣,食物也吃得很满足。
看到它那副样子,波姆波拉不禁苦笑。
这么一想,现在正是个好机会。
那就在此前,去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面孔。
虽然去王都的时间会稍微推迟,但也不用着急。
巨大的毛球拨开高大的狗尾草,出现在波姆波拉面前。
不知何时,它来到了狗尾草田。
再吃上些好东西。
可这一次,波姆波拉却能隐约知晓,死亡何时会来。
波姆波拉觉得自己的主意不错。
不可思议的是,它并不害怕。
+
死亡总是突然降临。
如此想来,此刻不再畏惧死亡,倒是件好事。
它在王都出生、长大,直到成年后,才第一次走进森林。
相伴了这么多年,自己的直觉,也还挺懂情趣的。
好在,波姆波拉还能靠自己走动。
当然,它有用魔法减缓落下的速度。
波姆波拉能一路活到今天,说到底,只能归功于运气。
但真正面临死亡时,不知为何,它却能坦然接受。
第四代身形魁梧,此刻却低着头,连身子都仿佛缩小了。
有事来访,便像这样,用魔法打个招呼。
也就难怪,初见狗尾草,它一下便着了迷。
幸运地活了这么久,如今,看来终于轮到自己了。
这位继承盛名、素以身手和豪气著称的第四代,其实极重礼数。
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狗尾草,以及在森林里交到的第一只猫朋友。
如今吃不下从前那么多,爱吃的性子却始终没变。
猫朋友热切地讲起狗尾草有多好,听着听着,它便起了兴致。
这样正好。
「那哪成!在您面前失礼,先代可饶不了我!」
「那家伙呀,就是嘴太碎。自己从前也淘气得很,训起徒弟来倒是一点不留情。」
波姆波拉开心地笑了。
第四代的师父,也就是第三代毛茸茸,与波姆波拉是一对损友。
自学艺时相识,直到不久前第三代过世,这份交情都未曾变过。
「正因为师父当年管得严,我如今才算有点出息,担得起第四代的名号。哎,哪能一直站这儿说!附近有棵很好的波姆波拉树,果子该熟了,不如到那边去?」
第四代招呼着,波姆波拉便跟着它走去。
波姆波拉,是一种长着红色小果实的树的名字。
波姆波拉从出生没多久起就喜欢这种树的果实,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
直到如今,那种同名的果子,仍是波姆波拉的最爱。
凡与它相识的,都知道这一点。
「哦,是吗?那可得好好尝尝。」
波姆波拉心里雀跃,忽然瞥向一旁的狗尾草田。
狗尾草还稍显嫩了些。
要尽兴玩耍,还得等它们再长一长。
不过,看着它们随风摇曳,波姆波拉又想起了初见狗尾草的那一天。
也就是与第三代毛茸茸相识的那一日。
+
波姆波拉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到狗尾草时的情景。
那天,天气晴好,吹着微风。
前一晚,夜空中刚用光描绘出狗尾草的图案。
如今回想,连它自己都要感叹,当年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所以在第三代眼里,它就是个被狗尾草迷昏了头、连规矩也忘光的大笨蛋。
当时,波姆波拉不只挥爪拍打,竟连魔法也朝四周放了出去。
波姆波拉住在王都,第三代住在森林。
可它兴奋过了头,不知不觉给四周的猫添了麻烦。
两只猫大打一场,最后双双被当时执掌广场的第二代毛茸茸捉去训话。
波姆波拉忘乎所以,挥起双爪,拍个不停。
说起朋友的本事,总是格外叫人开心。
的确,波姆波拉和第三代做了不少乱来的事情。
何况正因这场架,它才认识了第三代,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波姆波拉压根不知道,毛茸茸广场严禁使用魔法。这在森林猫之间,本是常识。
挨了第三代一拳,它自然立刻还击。
它们从年轻时就认识,经常一起到处玩。
这一拍,狗尾草又晃起来,惹得它更加兴奋。
「它偶尔会来。这流浪猫当得,还挺像样呢。」
毕竟它是第一次进入森林,这也难怪。
第四代带它找到的波姆波拉果子熟得正好,十分可口。
如何溜进王城厨房,弄些好吃的。
回首从前,偶尔也会有些怅然。
有哪些猫一见谁闯进地盘,就气得追个不停,最适合逗弄。
「哈哈哈!那也得学得来呀!」
应朋友之邀来到毛茸茸广场,只见眼前铺满了狗尾草。
上前斥责它的,便是当时还在学艺的第三代毛茸茸。
两只猫用爪子和牙齿展开了一场大乱斗。
告别第四代毛茸茸,波姆波拉继续朝王都走去。
波姆波拉吃过那么多水果,最爱的,还是让它得名的波姆波拉果。
这样一来,之后会发生什么就可想而知了。
彼此都有了要守护的事物,变得忙碌起来。
大概直到那时,波姆波拉与第三代才算真正长大。
它的性子,向来是爪子比嘴快。
波姆波拉的父母都在王都生活,它自己也已经拥有了一块地盘。
狗尾草摇得它心痒痒,它一拍,草又摇得更欢。
「对了,第四代。弥十郎还好吗?」
偏偏越是这种事,波姆波拉与第三代就越热衷于交流,还会结伴去试。
波姆波拉则教第三代,王都的日子该怎么过,又有哪些好玩的事。
而被揍的波姆波拉当然不会善罢甘休。
两个家伙结伴胡闹,那实在是开心极了的事。
波姆波拉眯起眼睛,用力点头。
光听到这里,还真是一段好交情。
「哦,第一次听说。发生了什么事?」
说起朋友做的事,它脸上满是由衷的自豪。
然而,它们交换的知识未必都是好的。
「可不是,前阵子还听说它收拾了一伙人类盗贼呢。」
为了避免这种事,广场里有规矩,必须尽可能避免施法。
不只第二代毛茸茸,连翅膀大叔也骂过它们好几次。
错的完全是波姆波拉。
边享用木天蓼,边笑彼此不比年轻时那样强了,同样是件乐事。
论本领与见识,王都里寻常的猫根本比不上它。
这简直就是不可饶恕的恶行。
没过多久,森林里、王都里,它们的名字便都成了顽童的代名词。
对这种大笨蛋,第三代毫不犹豫,扑上去就是一记猫拳。
第三代教波姆波拉,如何在森林里生活,如何找乐子。
不过。
「喂,你这家伙!竟然乱放魔法!你到底在想什么啊,混蛋!」
+
「您和师父,那可是大名鼎鼎啊!听说你们两只猫就敢和大魔兽打,我小时候可羡慕了!」
被波姆波拉这么一问,第四代苦笑着回答。
它们时常去找彼此,结伴四处捣蛋。
对波姆波拉而言,这样反复下去,真是再幸福不过。
它生在森林,长在森林,对这里的事情知道得很多。
第四代和弥十郎是老朋友。
「是吗,那就好。弥十郎本事不小,想来走到哪里都能有一番作为。」
话虽如此,它们已经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乱来了。
想必心里也正是如此。
不过,当时它们觉得非常开心。
大都不是什么好事,不少更是一旦败露便要挨骂。
可第三代毛茸茸也从没想过,它竟不知道这条规矩。
「你敢揍我?好啊,有种就来!」
即使如此,它们还是没有停止做坏事,难怪会变得有名。
如何偷走冒险者的盒饭。
年岁不同,处境也略有差别,可这一对之间的情谊,想必正如它与第三代当年一样。
年轻时的波姆波拉是只爱打架的猫。
如果在狗尾草附近使用魔法,狗尾草会受到「创造魔法的力量」的影响,变成魔物。
年轻的岁月,就这样结束了。
波姆波拉一问,第四代就开始说明事情的经过。
它们曾以为,那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后来第三代继承名号,波姆波拉也成了家,生活便变了。
总之,从那以后,这一对就常凑在一起玩了。
可对猫们而言,这就是问题。哪怕不会损坏狗尾草,在毛茸茸广场施法也是大忌。
那魔法不过卷起稍强些的风,原本不至于给周围添多大的麻烦。
波姆波拉看得越发兴奋,继续出爪。
最多被风扑了眼,微微皱一下脸。
可波姆波拉偏偏就这么胡乱用了魔法。
两只猫互相教,也互相学。
又有第二代毛茸茸教导,它虽年轻,懂的却很不少。
它一点就着,别人敢挑事,它就敢奉陪。
毕竟这对住在森林里的猫来说是常识,这也难怪。
望着那片随风摇曳的狗尾草,波姆波拉深受震撼。
这一来一回,简直可以无休无止。
波姆波拉听着故事内容,看着称赞友猫的第四代,眯起了眼睛。
就像波姆波拉和第三代一样。
「现在想想,当年可真险,哪里值得夸。说起来,净顾着捣乱了。只盼小辈们别学我们才好。」
两只前爪连连挥出,恐怕是它有生以来出爪最快的一回。
想着这对仍活跃在森林里的损友,波姆波拉打心底里笑了起来。
可偶尔碰面,一起抱怨妻子、孩子、徒弟,末了又忍不住炫耀它们有多宝贝,这也一样让它们开心,开心得很。
虽然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但如今却成了美好的回忆。
第四代感慨万千地看着波姆波拉满足地吃着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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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它们偶尔还是会见面一起玩。
走出森林,便是草原。
地势虽平缓,草却长得茂密,不大好走。
年轻的猫或许不觉得什么,可波姆波拉腿脚已弱,这些草便成了烦人的阻碍。
于是,波姆波拉决定利用人类建造的道路。
森林外缘有好几条道路。
那是往来通商用的道路,修得很宽,足够两辆货运马车迎面错开。
人类是擅长制造物品、改变环境的生物。
波姆波拉踏上街道,不禁佩服,人类真是不厌其烦,竟能修出这样的东西。
这时,有人向波姆波拉搭话。
那是个农夫打扮的老人,正赶着牛,拉一辆小货车。
「哟,独自出来散步啊?上来捎你一段?」
「那真是太感谢了。就恭敬不如从命吧。」
波姆波拉说着,跳上了空车厢。
明明猫突然开口说话,老人却毫不惊讶。
看来他是知道波姆波拉是「住在森林里的猫」才向它搭话的。
一问之下,老人说他是在王都附近的村庄务农的。
今天,他是要去王都的集市买种苗。
「儿子已经先去挑苗了,我赶着车过去,好把苗运回来。」
「连挑苗都能放心交给他了,想必是个能干的孩子。」
「还有点叫人不放心,可不放手让他干,怎么长进呢。说是这么说,他也有妻有子,年纪不小了。」
波姆波拉来到广场,穿梭在马车与货车之间。
「没什么。在父母眼中,不管几岁,孩子都是孩子。」
再想想王都眼下的情形,要猜出徒弟在哪儿,也不难。
看来,王都连同周边地区,确实仍在不断发展。
看着城里一天一个样,实在很有意思。
大型马车有时候不是由马,而是由力气大的牛来拉。
换句话说,从王都外来的农家会先来到广场,再前往市集。
这样的车,对普通农家来说有些昂贵。车主不是家境格外殷实,就是由村里派来的代表,赶着全村共有的车。
弟子平常假装成普通的猫,应该不会踏进人潮汹涌的地方。
抵达王都入口时,波姆波拉向老人道谢,与他道别。
一辆大型带篷马车。
人变多,市集规模自然也变大。
波姆波拉看向带篷马车的驾驶座,一名壮硕的男子正在打瞌睡。
观察起来,自然有许多乐趣。
也有相邻的几个人在闲聊,总的来说,四下里一派悠闲。
而且,已经近在眼前。
市集附近的广场停了不少马车与货车。
森林和王都周边有许多较为平坦的土地。
数量比波姆波拉的记忆中更多。
首先,它这徒弟最爱观察人类。
意思能说明白就成,别的都是小事。
还有卖点心、酒水这些享受之物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
波姆波拉已经来日无多,最后想来王都看看,看来时机正好。
都走到这儿了,才提起似乎有些晚,不过波姆波拉其实不知道徒弟的窝在哪里。
用从观察中获得的知识做一点坏事时,它甚至会兴奋不已。
对于在王都出生长大的波姆波拉而言,这是个熟悉的祭典。
很快,它就看见了要找的东西。
周边的村庄都会有人来卖苗或种子,或是来采购。
不断流转,不断变化。
喜欢观察整个王都的动向,也喜欢仔细观察每一个人。
波姆波拉决定先去那里。
大概是因为它最近都没在王都露脸吧。
也有卖吃食、饮料的摊位。
人类的聚落,真是奇妙。
波姆波拉一边想着,一边往王都里走。
马能骑,也能干活;牛除了这些,还能产奶。
就是它自己。
看来,这个国家前景大好。
波姆波拉想了想,随即摇头。
它说,看人类如何生活,认识每个人不同的性情,实在有趣。
收获量不仅足以供应国内,甚至还能出口到国外,真是了不起。
上了年纪,腿脚不如从前,它已经很久没到王都来了。不过,这一趟果然没白来。
任何动物都无法逃离死亡。
合适的地方虽有几处,但徒弟会选哪儿,波姆波拉大致有数。
市集附近一定会有停放马车与货车的广场。
因此,这里成了一大片粮仓。
说到底,它骨子里就是个顽童。
波姆波拉边想边环顾四周。
而且,这种时候比较容易找到「弟子」。
波姆波拉住在这里时,王都还在一点点向外扩展。
话虽如此,这样也十分开心。
它一定会到市集去,看看人们平时难得一见的生活景象。
这么说来,波姆波拉来王都时搭乘的货车,应该也是由牛来拉的。
只能乖乖观察。
波姆波拉认得那么多猫,像这样脾性的,除了这个徒弟,也只知道另一只。
光是能在死前见证王都的发展,就已经很幸运了。
这样的地方,人们充满活力,来来往往也格外频繁。
这样的爱好,确实既古怪又少见。
眼下更要紧的,是那只想必正待在车篷上的猫。
总之,赶上集市,真是再好不过了。
这么一来,它应该会找个离市集不远、又能看清全貌的地方观察。
波姆波拉认为这就是热闹的原因。
不过,波姆波拉在老人提起之前,完全忘了市集的事。
普通的猫讨厌那种热闹的地方。
这个徒弟很特别,对人类很感兴趣,却没有结交人类朋友。
停在广场的马车与货车比波姆波拉待在王都时还多。
有卖篮子、沥水筐等农用器具的。
篷子应该是用来遮风避雨的。
而且,城还在继续向外扩展。
附近,一头牛拴在木桩上,正嚼着喂给它的草。
何况牛通常比马力气大,所以农家往往养牛而不养马。
既然如此,那应该不能说是马车吧?
那里开阔,又没有拥挤的人群,正是它这徒弟会喜欢的地方。
不过,对方毕竟是自己的徒弟,什么脾性,它再清楚不过。
波姆波拉从以前就喜欢观察人类。
如今的波姆波拉看着悠闲温和,可从前最爱打架与捣蛋。
大量采购的农家会先来这里停马车。
能在这里观察人类,就算是自己的徒弟,也叫它好生羡慕。
载着种苗和种子的货车、马车,一辆接一辆排在那里。
毕竟波姆波拉的死期将近。
波姆波拉也很喜欢看许多人来来往往。
没法再看着它往后会变成什么样,多少有些可惜。
热闹的地方,让它热血沸腾。
车子各有人看守,人倒也不算少,却一点也不吵闹。
听说自从波姆波拉在森林生活后,又多了几个村子。
难得在王都散步,热闹一点比较好。
听老人提起买种苗,它才恍然想起,又到这个时候了。
每年到了这个时期,王都就会举办市集。
不过,这样正好。
波姆波拉前往王都的目的之一,就是见弟子一面。
看来变化还在持续。
时而变大,时而变小。
唯一遗憾的,是腿脚不灵便,没法亲自去凑热闹了。
它爱看人们形形色色的日子,也爱观察他们都在做什么。
波姆波拉和老人一起放声大笑。
也有许多摊贩看准了这些客人,贩卖苗和种子以外的商品。
那种事怎样都无所谓。
也能遮挡强烈的阳光和沙尘。
不过,多半不会钻进市集里。
也有河川流过,几乎不用担心缺水。
毕竟波姆波拉教给弟子的就是「观察人类的技巧」,肯定没错。
虽然可惜,但也没办法。
或许因为正值市集时期,王都入口非常热闹。
这样一个徒弟,自然不会错过赶集的日子。
想来守车实在没什么事可做,几乎人人都显得百无聊赖。
波姆波拉本来想叫他一声,但他睡得实在太舒服,所以还是作罢。
抬头看看,天空八分湛蓝,两分白云。
阳光也暖得舒服,确实是个睡午觉的好天气。
若不是有事要办,波姆波拉也想在这样的天气里打个盹。
波姆波拉挥了一下尾巴,发动魔法。
一股无形的力量随之生出,将它的身子托了起来。
在森林猫掌握的魔法里,这算是相当高深的一种。
这魔法是一位与波姆波拉相熟的精灵教给它的。后来它也教过别的猫和人类,却始终没有谁能学会。
想到这门魔法没能传给谁,波姆波拉忽然有些遗憾。不过,它很快便放开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本来就是精灵们随手便能使出的魔法。
即使波姆波拉死了,总有一天也会有别的猫学会吧。
登上车篷,只见上面窝着一团灰色毛球。
那是有着斑点花纹的大毛球。
毛球伸了个懒腰,把顶端,也就是脸,转向波姆波拉。
「喵。」
那叫声是猫的叫声。
这团带着斑纹的毛球,原来是只猫。
这只猫动作慢悠悠的,叫声里透着「哟,哪位呀?」的意思。
不过,猫转头看见波姆波拉的身影后,立刻跳了起来。
「哎呀!师父!您怎么会到这里来!」
高高兴兴地吃上一顿美餐,也是活着的乐趣之一。
这回叫出来的,却是森林猫的语言。
这样就好了。
还真别说,自己这副身子倒挺懂情趣。
总得在什么时候,告一段落。
王都的人多半待猫宽和,去打声招呼,往往就能分得些吃食。
「是吗。嗯,倒真想见见想出用薯酿酒的人。不过,往后总还有机会吧。」
王都人多,食物流通量也大,商店自然也多。
高兴都来不及了,没什么好悲伤的。
又或者,看到成品的时候,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波姆波拉喜欢吃水果。
好想看。
园里的植物种类繁多,南国的花、北方的树,应有尽有。
此刻,波姆波拉身上却涌着一股奇妙的精神。
波姆波拉这些日子一直没什么食欲,这会儿却不知为什么,忽然想吃点东西了。
它们绕到人少的后门,跟守卫打过招呼,便获准入内。
明知如此却这么说,只是不想让徒弟察觉。
看着斑纹猫慌里慌张的模样,波姆波拉无可奈何地皱起脸。
本不会有人来的地方,竟来了本不会来的人。
这么一想,波姆波拉也就释然了。
两只猫进入王城后,前往了植物园。
斑纹猫惶恐地缩起身子。
听到这里,波姆波拉忽然觉得,就这么死了,实在有些舍不得。
可不能误以为自己恢复了活力,就得意忘形。
「到时候,可有得忙了。说不定王城里的大人物都会上那家农户的酒坊去。那可有意思了。」
「是,实在惭愧。啊,先不说这个,师父今天来有什么事?」
灰宾士体谅师父这番心思,才带它来了这里。
据说它全盛时,甚至有本事与森林猫的英雄黑羽争夺地盘。
哎呀,真要这么想下去,还怎么舍得死呢。
「酒税的税率按原料而定,可从前又没有用薯酿的酒。这笔税会怎么算,也让人好奇啊。」
当护卫的,连猫来了都没发觉?
这只斑纹猫,名叫灰宾士。
被师父这么说,它也没办法反驳吧。
这样的念头,一下子从波姆波拉心底涌了上来。
想必是这副身子为了让它好好走完最后一程,还在勉力撑着吧。
问题是水果。
「还不至于输给年轻的呢。怎么样,找到什么有趣的人没有?」
如果什么都没发生,就不会听到这件事。
但是,只有一个地方例外。
波姆波拉想在别人记忆中留下的最后身影,是笑着的自己。
因为从进入广场开始,波姆波拉就一直用魔法隐藏着身影。
两只猫特地来到王城,是为了吃饭。
从前波姆波拉也认识不少士兵,不过如今,他们大多不是退了役,就是转去做文书工作了。
「据说是村里一位好手,应该是来当护卫的吧。毕竟酿酒是桩大事,安全上大概不敢有半点疏忽。」
这么苛求,未免有些冤枉人。
这话说得,可就有些捉弄徒弟的意思了。
「那些平时不是待在王城研究室里,就是埋头看账本的大人物,恐怕得排着队往农家的酒坊跑了。」
难得隔了这么久再来王都,总想吃点好东西。
波姆波拉差点就说出这种玩笑话,但还是忍住了。
人世间,总是不断在变化。
前去查看酿造过程的学者和税官,又会露出什么表情?
眼下能发现这么件有趣的事,守在这里观察,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能找到的,多是森林里长的野果。
一户农家,竟懂得酿酒,这也让它好奇。
预知死期,却还能四处走动,这正是这样的猫才享得到的特权。
岁月流逝,对猫与人类都一样。
就算听说了,也不会想拖着这把老骨头,特地去看。
幸运的是,现在的波姆波拉能够实现这个愿望。
植物园使用了庭院的一部分,占地相当广阔。
这可真是,太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那睡在车夫座上的,又是谁呀?」
好想亲眼观察。
「没什么,有点私事。既然来了王都,就顺道看看你。灰宾士,你精神不错,真好。」
「哦,师父,车主好像从市集那边回来了。不过,想出用薯酿酒的,其实是他父亲。」
它不擅长应付伤感的场面,不,应该说是讨厌。让谁为自己哭泣,或是可怜自己,它都敬谢不敏。
想必是这副身子,想让它最后再享受一回吧。
这只斑纹猫身为它的徒弟,魔法也相当了得,可惜碰上的对手太强。
比起鼠肉、鱼肉,甘甜多汁的水果,对它而言才是美餐。
仔细想想,波姆波拉正是因为知道自己死期将近,才会离开森林来到王都。
想要新鲜的肉,去肉铺;想要新鲜蔬菜,去菜店就是了。
这个国家除了谷物以外,只种植了少量的蔬菜,几乎没有栽培水果。
所以,大家都说,水果还是在森林里吃比在王都吃好。
可是,恐怕不会再有机会了。
何况,那酿酒的事,自有徒弟妥妥当当地观察下去。
「有。其实,这辆车的主人一家正在研究用薯酿酒。他们一直在找适合酿酒的品种,据说总算找到了。这会儿正去采购呢。」
想出用薯酿酒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猫本就是悄然接近猎物的猎手,这两只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仿佛年轻时的精神头又回来了。
那些平日里不会去某处的人,竟然去了。
波姆波拉和灰宾士来到了王城。
好个头,我马上就要死了。
波姆波拉心情大好。
他又怎么会想到,薯这东西也能拿来酿酒?
眼看车子要开始装货,波姆波拉和灰宾士便决定换个地方。
这种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呢?
「还过得去。真是好久不见了,师父看着也很精神。」
它是在王都出生长大的地道王都猫,魔法本领相当了得。
其实波姆波拉是无人能出其右的魔法高手。
也是因为有着同样的爱好,它与波姆波拉结下了师徒之缘。
它不打算告诉任何人自己将死。
用薯酿酒的事,能听说就已经很幸运了。
不过,波姆波拉拿出年老后才磨出来的忍耐力,把这股念头压了下去。
根据这一带的常识,酒应该是用谷物酿的。
「哦,酿酒?用薯酿酒,可真没听说过。要是真成了,那可是件大事,没准连各家酿酒坊的利益格局都要变了。」
在不懂猫语的人听来,这和普通的猫叫声没什么区别,但对听得懂的人而言,两者截然不同。
如今虽老了,身子跟不上,单论魔法,它却仍胜过黑羽。
那就是王城。
肉和蔬菜在王城以外的地方也能吃到。
有这样的徒弟,多让人放心。
「真是不像话。明明有别的猫靠近,你却没注意到吗?太松懈了。」
没错,交给弟子就好了。
灰宾士在王都生活,到了王城里,说话也一样管用。
光是想想就有趣,实在值得好好观察一番。
在观察方面,灰宾士是个非常可靠的弟子。
一问之下,两只猫都还没吃饭,便商量着去找点吃的。
适宜气候各不相同的植物,怎么能养在同一个地方?靠的是魔法。
该保暖的,就用魔法给室内升温;该凉快的,就用魔法降温,让它们各得其所。
以研究为目的而种植的植物中,当然也包括果树。
「哟,灰宾士。旁边这位,莫非是波姆波拉老先生?可真是好久不见了!」
在植物园前迎接波姆波拉和灰宾士的,是一只拥有灰色毛皮的成年公猫。
它在王城工作的朋友是植物研究者。
它对植物很感兴趣,平时最爱和那位朋友一起观察植物。
它原本在森林里出生长大,后来痴迷此道,索性搬来了王城,是只不大寻常的猫。
它和波姆波拉是老相识了。
说来,正是波姆波拉告诉它王城里有这么一座植物园,还邀它到王都来。
「精神不错嘛,时钟草。近来一切都好?」
「嗯,托您的福。哎呀,话说回来,真的是好久不见了!您看起来这么精神,真是太好了。」
其实波姆波拉的身子很不好,不过,这些话它并不打算说。
植物园的猫,名叫时钟草。
它刚出生不久,就对一种叫时钟草的奇特植物很感兴趣,因此得了这个名字。
说它是天生的植物迷,半点不假。
「还过得去。兴许是精神太好了,肚子饿得很。能不能分些水果给我吃呀?」
「当然!别看我这样,也是获准采果子的。正好有些珍稀的好东西,请您尝尝!不过,还真是意外啊。」
「我有这么久没露面,叫你这么吃惊?」
「不是。我是没想到,波姆波拉老先生这回来吃水果,竟会先来打声招呼。」
波姆波拉是魔法高手。
时钟草一边啃着黄色的果子,一边兴味盎然地笑着。
而波姆波拉住在王都的那段日子,恰恰正值全盛之时。
轻易对它动手,恐怕会惹得龙不高兴。
果肉中央,隔着一段距离就嵌着一颗大大的黑籽。
「那么,吃完这个就带您去吧。」
「听说种东西确实不容易。说起来,我刚才去市集看了看,听说有户农家,用薯酿出酒来了。」
说白了,就是偷。
偏又汁水充盈,十分鲜润。
也是,想想波姆波拉从前的行径,这话还真没说错。
话虽如此,也不是去了就能马上拿到水果。
王城之主,人类之王。
往事说也说不完。
大家都是年轻时追逐过波姆波拉的人。
当年的王子,如今的国王,竟对波姆波拉的到来表现得格外热情。
所以它才说,只是稍稍体会到了其中的辛苦。
「玩过头也不好吧。如今的王子,不就是玩出了兴致,跟黑羽跑到国外去了吗?」
「您在说什么啊!这是两回事!」
于是,翅膀大叔宣布:
其他猫暂且不论,波姆波拉就是这样的猫。
它们要去见见时钟草那位研究植物的朋友。
到最后,这场你追我赶,竟成了双方都不肯输的面子之争。
猫的作息各有不同,波姆波拉却喜欢早上起来,入夜便睡。
若能在波姆波拉偷东西时抓住它,只要不过分,稍稍惩罚一下,自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波姆波拉一时愣住了。
据说它在森林里让狗尾草发芽,费了相当大的功夫。
那果肉算不上柔软,倒是松松脆脆的,一咬就断。
灰宾士和时钟草在一旁看着,也觉得有趣。
初代毛茸茸,是开辟了狗尾草田的伟大的猫。
当然,初代毛茸茸的功绩实在太大。
若拿别的水果来比,倒有些像桃子吧。
灰宾士苦笑起来,却似乎也接受了这个理由。
「那会儿,我正跟着师父学本事呢。有一天,师父忽然说找到了个觅食的好地方,我还以为是发现了哪家特别大方的蔬果店。」
「你在说什么啊,我要回森林。」
「我来王城时,波姆波拉阁下已经常在王都和森林之间往来了,所以没能亲眼见过那场追逐战。不过,听说国王、宰相阁下这些老相识,至今还津津乐道呢。」
离开王城时,天空已经染上红色,太阳也已经落下一半。
「师父,您今天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如果还没决定住处,我可以帮您安排。」
「我找到了一处波姆波拉果子,明天大概就熟得正好。可不能让别的动物抢先吃了呀。」
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抓住它,反而让骚动愈演愈烈。
只不过,王都里很难取得水果。
他们完全没想到,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波姆波拉吃过那么多水果,这样稀罕的品种,却也是头一回尝。
「师父,您是不是有点太贪吃了。」
确实,天色已经昏暗。
「啰嗦。那东西只有这个时期能吃到,我有什么办法。」
贪吃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它怕是已经没那么多时间,能留在王都从容地住上一晚了。
「哎呀呀,瞧瞧这是谁!这不是当年不把王城魔术师放在眼里,连王子都能甩开,偷了水果就跑的那位淘气鬼阁下吗!」
它既不能坐视猫遇到危险,又不忍心让住在王城的猫们难做人。
他们开心的笑声,在王城中回荡了好一阵子。
谁知途中,却被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拦住了。
不过,人类可不这么想。而既然住在人类的地盘上,就该讲些礼数,这也是翅膀大叔的想法。
毕竟对方是住在森林里的猫。
如果是在全盛时期,它的实力甚至能与猫的勇者匹敌。
三只猫正待在用魔法保持温暖的温室里。
波姆波拉一脸坦然,说得灰宾士和时钟草哈哈大笑。
这可给王城的人添了大麻烦。
那么,该怎么办呢?
在翅膀大叔看来,被偷走的一方才有错。
说来,倒像是老同学聚会。
很简单,波姆波拉直接把那些水果顺走了。
它们正在吃的是南方国家产的,黄色的月牙形果实。
听到这句话,灰宾士露出惊讶的表情。
灰宾士知道这一点,所以对波姆波拉的话感到惊讶。
当年的少年与壮年,如今已是中年人和老人,提起往事来,还是热闹得很。
它可是一只为了吃水果,连王城都敢偷溜进去的淘气鬼。

他把当时还年轻的宰相和骑士团长们叫来,开了一场小小的宴会。
时钟草为种出这些果子所吃的苦,让它想起了初代毛茸茸的经历。
也就是说,真能当场抓住,龙便不会为它受罚而抱怨。
「那样也不错啊,会成为很好的经验。」
「当时的王子也老了不少呢。不对,我们都老了!」
「为种出这果子,可费了不少功夫。种子迟迟不发芽,我也一直守着。真觉得自己多少体会到了初代毛茸茸的辛苦。」
它是在考虑即将到来的死期。
波姆波拉要偷果子,人们偏不让它得逞。
说到底,偷窃是坏事这种观念,是人类的价值观。
「哎呀,宰相阁下可真操心。别喊了,伤身子呀。」
最后,连宫廷魔术师和骑士团都出动了,眼看成了一场大围捕。
「最近的年轻人啊,太认真了!应该像我们那时候一样,多玩一点才对。」
「是挺大方啊,水果都给我放在那么好拿的地方。」
据说,翅膀大叔当时很是为难。
王城的人们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后向住在王城的猫们求助。
+
要找水果,果然还得去王城。
猫们便去找翅膀大叔,商量这事该怎么办。
老鼠储藏了食物,却被别的老鼠偷走,那也是它自己没看好。
凑近闻时香气不浓,一嚼起来,浓郁的甜味便伴着独特的果香直透鼻间。
稍厚的果皮下面,是黄色半透明的果肉。
后来,连当时的王子都觉得好玩,亲自加入。可他也没能捉住,事情便越闹越大。
王城的人们松了一口气,开始行动起来,试图抓住波姆波拉。
它身后的灰宾士则大声笑了起来。
那里大多数水果,不是留作研究,就是要端上王族等贵人的餐桌。
当然,它并不是当真惦记着那些果子。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
后来,三只猫又吃了三种左右的水果,才往城堡里走。
波姆波拉比起肉和蔬菜,更喜欢水果。
「对,就是这件事!我和朋友正打算找天去看看呢!听说他们用特殊的方法,把薯种得很大,不适合吃,却适合用来酿酒。我好奇得不得了,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年轻人的抱怨也一样。
灰宾士也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抱着肚子大笑。
「我想也是。话说回来,你的朋友在哪里?我也想听听他的意见。」
「可不是嘛!比如追着波姆波拉阁下到处跑!不过,献给当时那位王妃的葡萄被抢走时,可就不算玩闹了!」
波姆波拉和灰宾士一边聊着这些,一边走向王都的边缘。
这样漫无边际地闲聊,实在很有意思。
来到从王都通往森林的大路前,两只猫分开了。
灰宾士说要送波姆波拉到森林,但波姆波拉坚决拒绝了。
「真的可以吗?」
「啰唆。我看起来就那么不顶用?区区几只狼,我还不放在眼里,来群猴子也不碍事。当然,要是碰上熊,我还是会跑的。」
「那当然。请不要和那种东西较劲。」
灰宾士苦笑着,似乎总算放了心。
波姆波拉摇着尾巴,背对着灰宾士走向森林。
「那我走了。改天再来听你说,那户农家用薯酿酒的事。可得仔细看着啊。」
「当然,我会好好看着,等哪天讲给师父听。您保重,路上小心。」
灰宾士也学着波姆波拉摇起尾巴。
灰宾士一直挥着尾巴,直到往森林去的波姆波拉远得看不清了。
+
别看灰宾士那样,其实心思挺敏锐。
说不定,灰宾士已经看出,师父的时日不多了吧。
波姆波拉走在草原中的道路上,一边想着这些事。
若还没发觉,那便是波姆波拉演得好。
要是看出来了,那这徒弟可真有点坏心眼。
给时日无多的师父讲这么有趣的事,万一叫师父舍不得死了,它该怎么办?
波姆波拉一边想着这些,一边抬头望向天空。
波姆波拉抗议,问它干什么,母猫却一脸若无其事。
波姆波拉虽是魔法高手,脾气却急,还有些粗心。
母猫笑得兴味盎然,月光从它身后洒落。
+
随后问它,是怎么发现自己的。
公猫里,倒还有第三代毛茸茸和徒弟灰宾士。不过,那些家伙就不提了。
打那以后,可有得忙了。
起初,妻子还以要带孩子为由推辞,倒是波姆波拉鼓励它去。
「月色真美。这种日子会让人想吃点水果呢。」
心意既已相通,接下来的事就快了。
那是波姆波拉和妻子的相遇。
那时候,波姆波拉常在王都与森林之间来往。
妻子办完事,也会回来搭把手,可往往紧接着又有事找上门。
这样实在无法拒绝。
孩子们活蹦乱跳,到处乱跑,妻子又常为性命攸关的急事赶出门去。
波姆波拉的妻子却有了固定住处。对想求助的猫来说,总能找到它,可是难得得很。
猫们遇了难事、碰了麻烦,流浪猫就该出手相助。
不料,妻子有时还会来找波姆波拉,叫它一起去帮忙。
遇上什么事,自然是个靠得住的搭档。
至于气味,它也早就用魔法遮住了自己身上的味道。
第二回带孩子,照样闹得不可开交。
送妻子出门四处奔忙,波姆波拉便留下照料孩子。
就像初遇时那样,两只猫总会挑出对方在魔法和狩猎上的毛病。
它们却始终在一起,大概因为既是夫妻,也是搭档吧。
偏偏嘴里叼着的东西,它却全然没想过。
美丽的月亮挂在天上。
孩子出生后,它们忙着育儿。
妻子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
攸关猫的性命。
波姆波拉和妻子就是这么合得来。
妻子原是只颇有名气的流浪猫,渐渐地,开始有猫上门向它求助。
新家安在了森林里。
后来,又养起了孩子。
妻子经常指出这点。
非常快乐,非常幸福。
说是竞争对手,或许比较贴切。
没错,真是忙得团团转,忙得团团转啊。
但是。
一只是魔法高手,一只是流浪猫,就这样结伴同行。
啊啊,原来如此。
它游历森林、草原,也游历王都。
母猫从波姆波拉的嘴里抢走了果实。
这是谁先提出来的呢?
它们遇过麻烦,也经历过冒险。
猫夫妻也有把孩子带大,便各奔东西的。
而选中那片恰好多有果树的地方,多半是照顾了波姆波拉的喜好。
妻子不再做流浪猫,在森林里安下了家。
会选湖边做地盘,这想必是很大一个原因。
森林那么大,总有猫遇上麻烦。
隐身魔法和消音魔法,波姆波拉自己也常用。
孩子们练魔法、学打猎,也得在旁指点。
不仅要打猎,给孩子们备好吃的,还得教它们魔法和狩猎的本事。
一经提醒,波姆波拉立刻明白过来。这可真是个大疏漏。
波姆波拉吃了一惊,老老实实地解除了魔法。
「我告诉了你魔法有什么破绽呀。听说人类管这个叫学费。」
它们互相挑毛病,也互相教本领。
不过,要说魔法练得够不够纯熟,在波姆波拉看来,它还差得远呢。
那只向它搭话的母猫,身上有白色和茶色相间的条纹。可自己分明用魔法藏起了身形,不该被看见才对。
那天波姆波拉也打算去森林玩,一边吃着从王城偷来的果实,一边走在草原中。
它闻见了波姆波拉嘴里那颗果子的香味。
魔法恐怕从没像那时候一样有用。
怕被魔兽发现,惹来麻烦,它还用了隐身魔法。可偏偏有只猫向它搭起了话。
起初还觉得这母猫真不讨喜,不知不觉间,却发现和它最是投契。
后来,孩子们长大离巢,波姆波拉依旧和妻子待在一起。
一同走过许多地方,做过许多事。
虽然如此,妻子拜托帮忙的时候几乎都是紧急状况。
等这窝孩子也长大离巢,夫妻俩都已不再年轻。
它忙得不可开交。
真正忙起来,是在孩子们一岁左右的时候吧。
看来需要开发新的魔法。
这倒也难怪,它魔法高强,又和妻子默契十足。
可流浪猫,顾名思义,几乎从不在一处久留。
想来两只猫早就想到了一处,连问也不必问。
妻子喜欢鱼。
月色真美。
「因为有股很好闻的香味呀。」
但是,波姆波拉还有育儿这件重要的工作。
不用说,这就是波姆波拉与妻子的邂逅。
波姆波拉甚至怀疑,自己学会魔法,难道就是为了应付这一关?
妻子却是个稳当的,施法时毫无破绽,打猎也心细周全。
母猫觉得有趣,笑着揭开了谜底。
它对自己的魔法很有自信,却被看穿了。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正好也是这样的月夜。
想知道原因。
原来就这么简单。
它们结为夫妻,生了孩子。
和别的母猫待在一起,可从没这么自在过。
波姆波拉与妻子,并不是一开始就很要好。
就在波姆波拉这么想的时候,叼在嘴里的果实突然消失了。
看到那月光,波姆波拉一定会想起一件事。
睡在王都,玩在森林。
波姆波拉自然也在一起。
像波姆波拉与妻子这样,原本各有地盘的,就更是如此。
流浪猫的工作,意外地多。
波姆波拉的妻子,是一只流浪猫。
孩子们已经断奶,自己一只猫也照顾得来。
它累得筋疲力尽回到家,孩子们还饿着肚子,等它张罗吃的。
像忘记消去嘴里那颗果子的气味,这样的疏漏,它偶尔就会犯一回。
所以,去完成你的职责吧。
育儿很辛苦,但辛苦的不只这件事。
有鱼可捕,有果子可摘,实在是块好地方,争夺也很激烈。
能一直守住这片地盘,足见夫妻俩的本事。
孩子们偶尔也会来拜访。
也不知怎么,孩子们个个长得那么好,简直不像自己这个曾把王城闹得鸡飞狗跳的淘气鬼养出来的。
莫非是人类说的,拿自己当了反面教材?
想想也是,自己和妻子都是随性惯了的,这样的反面老师家里有两个,孩子们会学乖,也就不奇怪了。
头一窝两只,后一窝三只。
每个孩子都很乖巧。
孩子们从不让父母操心,反倒叫它有一点寂寞。
当然,捅蜂窝被追得满地跑,闯进毛茸茸广场挨骂,捉弄冒险者后被翅膀大叔训斥,这样的事也是有的。
不过,都是些小事。
比起它们父母的丰功伟绩,这点事哪里还算得上恶作剧。
孩子们就这样,时不时回父母的地盘探望。
后来有一回,来探望它们的猫,一下子多了起来。
原来是有了孙辈。
小孙辈怎么就那么可爱呢?
自己的孩子也可爱,可当时实在太忙,顾不上尽情疼爱。
也许光是照料,就已让它忙得腾不出手了。
换成小孙辈,就只管疼爱好了。
那些像极了自家孩子的小家伙,圆滚滚地满地打转,那模样实在叫它不知怎么说才好。
这一声来得太突然,波姆波拉竟忘了年纪,吓得蹦了起来。
孩子们的伴侣也都是好猫,这点也让人放心。
妻子和波姆波拉很像。
住在森林里的猫就是这样。
果然,翅膀大叔一眼就看穿了波姆波拉的心意。
看着那副模样,波姆波拉放声大笑。
「啊,是太爷爷。」
等到有谁问起,才告诉对方。
「那我走啦。大家要好好听翅膀大叔的话。淘气也得有个分寸,可别让爸爸妈妈为难呀。」
结果,对方苦笑,妻子踩了它一脚,孩子也瞪了过来。到现在,它都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送走了妻子,又送走了老友。
曾孙辈高高兴兴地摇着尾巴,一旁的孙辈却满脸为难。
可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
妻子离世,是在第二个带小猫来探望的孩子,也把自己的孩子养大之后。
在森林里没有人类朋友的猫当中,它活得最久。
自然,猫友们也有先它而去的。
妻子性情爽快,连气势十足地撂下狠话时,都透着股利落劲儿。
据说有句俗话叫「祸害遗千年」。看来,那家伙还是不够招人嫌啊。
活得愈久,累积的知识就愈多。
又或许,它只是嫌别人对自己这般感伤,实在烦人?
会变成这样也不奇怪。
啊,到底还是让它为自己费心了。
它也会难过。
寂寞的时候,多得数不清。
到了最后,竟还能见见孙辈和曾孙辈!
如今想来已没有猫住在那里,应该不会打扰谁。
谈笑片刻后,双方道别。
面对面一看,波姆波拉时日无多,想必立刻便会被它察觉。
「爷爷,爷爷。」
它本不打算去见翅膀大叔。
原来,前面是它的一个孙辈,还有那一窝才出生不久的小猫。
因为这是妻子的希望。
「怎么这么晚还出来呀?哦,我明白了,是在学夜里打猎吧?」
夜深时分,波姆波拉回到森林,决定去从前与妻子共居的那片熟悉的地盘。
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
「拜拜~」
其中临近生命尽头的,也不知有多少只。
「身上流着我的血,哪能不淘点气?真只闹这么点事,那可算乖的了。」
这也没办法。
「好~」
在这里相遇,恐怕是偶然吧。
不仅如此,它恐怕还会立刻察觉波姆波拉的心情。
其余的孩子,有的决定不找伴侣,有的还没找到,就已经离世了。
正因如此,或许它才不愿让谁为自己伤心吧。
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
「抓老鼠!」
不过,上了年纪,也有上了年纪要忙的事。
翅膀大叔无奈地说着,舔了舔波姆波拉的额头。
「王都第一的顽童,说的话就是不一样。」
翅膀大叔。
「太爷爷,下次见~」
+
孩子们和孙辈那里,它也没有立刻报信。
好开心。
而这一切,也快要结束了。
它将妻子的遗体送入了湖中。
不过,还是得活下去。
比起来,听人说「那母猫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可真能胡来」,也许才合它的性子。
这头被人类惧怕、被猫们爱戴的龙,见过的猫多得惊人。
就因为这样,你才会比我先走啊。当年的波姆波拉为此气恼极了。
也曾消沉。
五个孩子都能顺利长大离巢,成年后还回来探望父母,已经是难得的好运了。
波姆波拉随着晨光醒来时,妻子就在它身旁,安安静静地走了,神情平和得像睡着了一样。
「波姆波拉,这么难的魔法,孩子们还用不了呢。」
孙辈中,也有一多半走在了它前头。
不然,翅膀大叔也不会吃惊得连脸上都露了出来。
日子忙碌,却也过得开心。
不好把大家留得太久,波姆波拉自己的时间,也已经所剩无几。
「对啊~」
「爷爷,真是的!您该告诉它们,什么恶作剧都不许做才对呀。」
它双眼睁大,随即便恢复了若无其事的神情。
「太爷爷,好白呀。」
这也是妻子的希望。
波姆波拉自己是这么想的,妻子想必也一样。
不叫谁伤心,在大家不知不觉间离开,就很好。
它选了那里,作为生命的终点。
其中也包含第三代毛茸茸。
「这样啊这样啊。小心别受伤了。听好,如果遇到危险,就用让身体浮起来的魔法。」
就在那窝孙辈离巢独立后的第二天清晨。
「还不能抓呢,只是看一看~」
就像此刻的它一样。
明明也不想让翅膀大叔难受的。
自从接下第三代毛茸茸的名号,它就收起了年轻时那副淘气鬼的样子。
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这是活着的应尽的本分。
猫的性命,有时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
要尽力地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说不定,妻子一直在等着那一天。
来找它帮忙的猫,也就多了起来。
即使如此,波姆波拉还是活了下来。
妻子先走了,孩子、孙辈中,也有不少先走了。
妻子不喜欢感伤的气氛。
好得甚至让它觉得,自家孩子有些配不上。它还问过一句,选我们家这孩子,真的好吗?
还没长大便丧命的,也不在少数。
真是笑了个痛快。
运气是好还是坏呢?
糟了,波姆波拉心里一紧。
它的孩子里,有两只曾带着小猫回来探望。
「哦哦,波姆波拉。这么晚了真难得。散步吗?」
「您这是什么话!那可是我的曾孙,天分准是有的。」
比它年长的、同它年纪相仿的,一只,又一只地离开了。
就在附近的,是长了翅膀的猫。
波姆波拉笑着,为孙辈和曾孙辈舔了舔毛。
这本是对小猫才会做的亲昵举动,不过在翅膀大叔眼里,森林里的猫都是孩子。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想趁着散步,去从前和妻子住的那片地盘看看。」
「好,去散步啊。路上小心,要小心。」
波姆波拉没有答话,只也舔了舔翅膀大叔。
它肯收起悲伤与寂寞,波姆波拉实在感激。
「那我也该动身了。翅膀大叔,这些孩子,就拜托您了。」
「当然。你尽管放心出门。」
「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么,多保重,要好好的。」
「好,好。替我问候大家,让大家都好好的。」
孙辈、曾孙们和翅膀大叔在身后挥着尾巴,目送波姆波拉走进了林木之间。
没想到自己这样一个淘气鬼,到了最后的最后,还能有这样的福气。
真是感激不尽。
只是,终究还是让翅膀大叔难受了。
那只猫,比谁都挂念猫们。
没错,是猫。
世上所有的猫里,恐怕没有谁比它更爱猫。
也是送走最多猫的猫。
多么残酷啊。
它已经经历过多少悲伤了呢?
它对灰宾士说的成熟果实,就是这个。
它施展魔法,从附近的波姆波拉树上摘下果子。
然后。
自己的子孙们,一定也会让翅膀大叔伤脑筋吧。
望着幽暗的湖面,它舔了舔波姆波拉果。
可它的双眼,已看不清眼前的景色。
它已经没有食欲了。
要是没什么了不起,我可是要找你抱怨的,等着吧。
与其说是魔法,倒更像一个小小的祝愿。
不过,这棵树有一个缺点。
树上结的果子,格外香甜可口。
湖畔有一棵波姆波拉树。
对了,既然去了就能变回年轻时候的样子,月光也一定年轻了吧。
那个世界的狗尾草田,究竟会有多美呢?
啊啊,简直就像一片黄金色的狗尾草田。
甜甜的,满是鲜润的汁水。
没关系,等在那边再见到它,好好道谢就是了。
不,能跟它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也就我了。
初代毛茸茸听说后,便觉得猫大概也是如此。
有比这更令人期待的事吗?
它将一颗果子放在地上,挥动尾巴,把前爪轻轻搭了上去。
波姆波拉缓缓地趴下,静静地闭上眼睛。
波姆波拉想把果子送进嘴里,嘴刚要张开,却又停了下来。
毕竟初代和第二代都在,叫一声毛茸茸,谁知道叫的是哪个。
据说,在那个世界,猫会变回年轻时的模样,再也不会老去。
每逢吃到这样的果子,龙就会苦笑着嘀咕一句:「那个淘气鬼。」
凭它们的本领,一定办得到,波姆波拉深信不疑。
有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事吗?
它动身了,去往妻子、孩子、孙辈和猫友们所在的地方。
若是这样,种出一大片狗尾草田,就不只是个梦想了。
即便如此,那只猫,猫龙,翅膀大叔……
到了结果的季节,大家也会一起享用。
龙也时常带小猫们来这里,以树下为落脚处,去湖里打猎。
好,那等自己死了,就把那里全种上狗尾草!据说,它当时便这样宣告。
到了那边,孩子们和小孙辈,也都能再见了吧。
正后悔白白摘了果子,它又想:等等。
它已经虚弱得,连尾巴都不大听使唤了。
真能和它处得来的,果然只有我。
毕竟,那边可是聚齐了初代、第二代、第三代,整整三只毛茸茸啊。
鼻黑啊,自从你当上第三代,我就很少这么叫你了。不过到了那边,还是叫回这个名字吧。
只依稀看见一点点闪亮的光,在轻轻摇曳。
传说中的初代,波姆波拉没见过;第二代却是老相识,第三代更是它的损友。
微波荡漾的湖面,渐渐染上晨光。
波姆波拉不知不觉间,站在湖畔。
人死后,似乎会去别的世界。
据说,猫死之后,灵魂会去往远方一片金色的狗尾草田。
就像自己怎么也改不了淘气的性子,翅膀大叔,也是这样一只猫。
第三代毛茸茸是这么说的。
这么说,猫也一定会去个类似的地方。
湖边开阔,草长得低低的,它在那里轻轻躺下。
魔法总也送不到地方,试了几回都不成。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到那片广阔的金色狗尾草田里,去见损友,见妻子,见孩子们和小孙辈。
倒不如说,简直轻而易举。
波姆波拉甚至无法想象。
真是过意不去。
它那么漂亮,身边不会有些不怀好意的家伙吧?
什么嘛,老婆、孩子、小孙辈都在身边,还能去老伙计种的狗尾草田里玩,这不就再好不过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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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果子都甜,偶尔却混着一颗酸得能叫人腿软的。
想必还会继续守护着猫们。
好好长大吧,它把心愿寄托在果子上。
它可是我这个淘气鬼的老婆,和我一道胡闹起来,半点也不输。
那是从前与妻子一起住过的地盘,熟悉得让它怀念。
太阳渐渐升起。
我可是要和月光一起去玩的,你可得好好招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