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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命定之人是妻子的妹妹。》 · 逢縁奇演 · 1339 字

世界滅亡了──這是我現在的心情。

「嘔噁噁噁噁噁!」

我在路邊大吐特吐。

「你喝太多了,白癡。」

「遇到這種事,要我怎麼能忍住不喝啊!」

我的朋友──顏熙涵,身材嬌小的她穿着一件大外套,嘆了口氣。

「不就只是在婚禮上遇到前妻嗎?」

「……她帶着一個男人。」

「茜小姐也離婚三年了吧?自然會有新對象。」

「她她她、她會再婚嗎?我可是註定孤獨一輩子耶!」

「你怎麼這麼難搞……」

今天是老朋友的婚禮。我去參加的時候,發現前妻坐在旁邊的位子。熊野茜──三年前從早到晚跟我在一起的心愛之人。愚蠢的我相信她就是我命中註定的對象,可是今天跟我以外的男人開心地有說有笑。各方面來說都太苦了,我的心靈受到重創。

「世界滅亡吧!」

「去婚活(注:爲了成功結婚而努力進行的各項活動,比如聯誼和相親等)啦!」

「喔喔喔喔!今天要喝到不省人事!」

「去婚活啦!」

「我會買單。」

「……真~拿你沒辦法喵。」

我和無時無刻不在缺錢的顏熙涵搭着肩,接着走在橫濱野毛區的居酒屋街上。

「這位先生,你沒事吧?喂──」

「……大吾。御堂大吾。」

「嗯、嗯。我找到了一個好對象,很快就會結婚。她正是我的命定之人!」

「走得動嗎?要走嘍。」

「咦?是嗎?」

「去尋找我的『命定之人』吧。」

「我正在認真尋找新對象!」

「你喝醉闖入這家店。由於店家報警,我們纔會過來。你叫做什麼名字?」

一直忘不了舊愛抱怨個不停,借酒澆愁的人生,該劃下句點了。我下定決心。現在開始,就是我人生的第二章。這次一定要──這次一定要找到真正的「命運」。

她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看着我。

「對不起。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去婚活吧。」

「咦?」

她神情憂傷,跟警察辦完手續,便把我帶出警察局。警察最後說的那句「店家這次雖然沒告你,再犯的話真的會被告喔」超級恐怖。我的前妻──熊野茜站在停着車子的警察局停車場前面喃喃地說:

「因爲我已經不能照顧你了。」

我握緊拳頭,在警車旁邊吐了滿地。

「那就再見嘍。祝你跟命定之人過得幸福。」

刺在我臉上的東西是刺蝟。圓圓刺刺的,真可愛。我記得這裏是中華街的刺蝟咖啡廳。我瞄了一眼在角落注視我的刺蝟,坐起身子。宿醉使得我頭痛得厲害。

「……大吾──」

「你要振作點。」

我知道我放不下過去,也明白應該要向前邁進。可是這個瞬間,模糊的義務感終於轉爲明確的覺悟。

我在數名警察的攙扶下坐進警車,接着被帶到中華街的警察局。昨天喝的酒在腦中打轉,導致我不僅頭痛,而且還很想吐,感覺快沒命了。

「好痛!」

「你要振作點。」

她輕聲道別,坐進車中,留我一個人站在警察局的停車場。這間警察局位於中華街的中心,周圍人聲鼎沸,彷彿只有我身邊靜寂無聲。

──爲什麼喝醉的我要非法入侵刺蝟咖啡廳啊?

來警察局接我的人是前妻。我的緊急聯絡人還沒改掉。

「……這樣呀。你很努力呢。」

羞恥心害大腦變得一片空白。我給警察和前妻添麻煩了,實在有夠丟臉。

我被身穿藍色制服的人──噢,這些人是警察──搖醒。

我滿腦子只想着要掩飾尷尬,想讓她放心,未經思索便脫口而出:

「你記得發生了什麼事嗎?」

她臉上浮現哀傷的笑容。既然妳會覺得哀傷,當初爲什麼要──我差點說溜嘴,急忙閉上嘴巴。我們早已錯失討論這個問題的時機。

警察帶着溫和的笑容向我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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