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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十誡》——給第二次閱讀的讀者

《十誡》 · 夕木春央 · 3116 字

青柳碧人(日本推理作家)

※ 本文出處爲講談社爲讀完《十誡》和《方舟》的讀者所設置的網絡暴雷解說頁面,內容涉及故事真兇及其動機,務必讀完故事再閱讀。

哎呀,有個令人開心的工作來了。那就是替夕木春央的作品《十誡》撰寫解說。

說到夕木春央,讓人記憶猶新的,正是去年(二○二二年)在推理界引發轟動的佳作(也可說是怪作?)《方舟》。在那樣的極限情境下,竟然還能構築出如此縝密的犯案計劃,並將其貫徹到底……!我整個被那位冷酷、陰沉又帶點哀傷的犯人所吸引,甚至在本格推理大獎的評選文中寫道:「我將我的一票獻給本作的犯人。」

而這次要爲夕木春央的最新作品撰寫解說。而且繼《方舟》之後,又是一個以舊約聖經爲主題的書名。光是這點就讓人興奮不已。由於這是限定給已經讀過本書的人看的公開文章,編輯部甚至跟我說:「劇透的部分,請完全不用客氣。」既然如此,那就來場像電影《一屍到底》的「建議二刷觀影」那樣的徹底劇透解說吧……我懷着這樣的幹勁開始閱讀,結果馬上就被故事玩弄得體無完膚,把這想法整個甩到腦後了。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的詭異推理小說啊?

讓這部推理小說變得詭異的兩個要素,毫無疑問就是「大量的炸彈」和「十誡」。在「只要違逆犯人的意志,整座島就會立刻炸得灰飛煙滅」的危機感籠罩下,形成了一個完全脫離推理小說常識的封閉空間(closed circle):島上「所有登場人物的手機訊號都非常良好」、「明明本來預定隔天就會有船來接人,卻刻意延長了停留時間」、「不能試圖找出犯人是誰」。

正當以爲會透過「神諭」來探查犯人的情緒時,角色們卻忙着湮滅證據,或者在犯人毀屍滅跡的期間乖乖地躲在房間裏……被困在島上的人物們,竟然一個個都乖巧得令人心疼地服從犯人的指示。代表「NO」的石頭、敲門聲、引擎聲、門鈴聲……雖然「十誡」與犯人的存在就像近在眼前一樣真實,卻完全無法判斷是誰,這份詭異的懸疑感動搖着讀者的心,一路推進至事件的高潮。

以壓倒性的邏輯一舉解決——正當你這麼以爲時,又迎來了更進一步的劇情反轉,然後是最後兩頁驚人的真相!

讀完之後,我幾乎整個人陷入了呆滯。

但也不能一直髮呆。這可是寫解說的工作啊!我打起精神,從頭再讀一次,而這一讀,又讓我再次驚訝。本作在瞭解了全部真相之後再讀,竟會變成一部完全不同的作品。

現在正在讀這篇解說的大家,應該都是已經讀過一遍的人吧。那麼,接下來就非得再讀一次不可。雖然不知道我能做到什麼程度,但從這裏開始,我會試着讓這篇文章成爲「第二次閱讀者」的導覽。

《十誡》的本質,其實並不在於「找兇手」,而是在於那些隱藏在敘述文字中的心理攻防——一場又一場讀者往往未曾察覺的暗中較量。正因爲讀者認定這是一部「找兇手」的推理小說,這些設下的圈套纔會深深刺入人心。

對於二刷的讀者來說,很容易就會察覺,這部小說的面貌在第一章與第二章之間產生了戲劇性的變化。那是因爲在這個過程中,綾川意外地殺了小山內,成爲了「真正的犯人」。

然而,接下來在裏英開口問「你昨晚在做什麼?」之前就發現了屍體,使得事情發展並不那麼單純。故事中的角色,其實可以分成四種立場:

① 成爲殺害矢野口與藤原的犯人——綾川

② 明知綾川是犯人,卻必須裝作不知情的——裏英

③ 同伴被殺的炸彈犯——矢野口與藤原

④ 一無所知的其他人——大室(裏英之父)、澤村、草下、野村

那麼,二刷的讀者應該站在哪個立場去閱讀呢?

接着是綾川的立場。

藤原的屍體大概不會像那部電影一樣,被漁船撈起來吧。畢竟,與亞蘭•德倫飾演的湯姆不同,我們的綾川成功逃脫了。接下來,她又會展現怎樣的「活躍」呢?我已經等不及想看了。

回想起來,《方舟》是以「爲了避開洪水而建造的方舟」爲母題,卻描寫了一場發生在被水灌滿的地下建築中的連環殺人事件;而本作《十誡》,則是以「頒佈給脫離埃及、獲得自由的民族」的十誡爲母題,卻描寫了一種「若不遵守就無法脫逃的誡律」。這或許可以稱作「舊約聖經式的諷刺性反轉情境」。夕木春央這位作家,也許特別喜愛這種獨特的諷刺性設計。對一位推理作家而言,這可說是一種極大的美德。

我接下來要進行一些不負責任的猜測。

以下內容將涉及《方舟》的真相,請尚未讀過的讀者避免閱讀。

第一○七頁到第一二七頁(此爲日本單行本頁數,臺灣譯本紙書頁數是一一五頁至一三二頁,電子書是第二章第三節的內容)——是裏英、綾川、大室三人進行密談的場景。這場密談由綾川提出,她口頭上說是「設法脫離眼前處境,平安回家而討論對策」,但若仔細閱讀,就能看出她真正的用意。

即使由於意料之外的殺人事件,使得整個計劃未能完全如預期實現,綾川在這一刻或許也重新體會到,那種「如同成爲將十誡頒佈給人類的神」一般的心境也說不定。

答案是——同時並行或交錯比較①與②的立場。

——回過神來,我又再度被犯人的魅力深深吸引。夕木春央筆下的犯人,爲什麼總是這麼令人着迷呢?

【!注意!】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藏在最後兩頁的震撼中。

殺了小山內、把「十誡」貼在玄關後返回房間的綾川,並不知道自己在離開房間期間(也就是成爲犯人的那段時間)是否已被裏英察覺。然而,她也不能主動去質問裏英是否知道。於是,她只能預設「裏英應該知道」的前提,不斷給對方施加壓力——「你知道要是說出來會出大事吧?」這種威脅感會持續地傳遞給裏英。

這句話,已經不是什麼單純的暗示了。她正是——《方舟》中那位親手殺死丈夫等數人的女人,麻衣本人。

首先,她先以「犯人未必真的會在三天後放大家離開」來威脅他們,接着一步步確認炸彈無法回收,藉此在心理上施加束縛,讓衆人不得不服從犯人的意志。然後,她讓大家意識到「犯人甚至可以強迫現場的人去善後處理犯罪」,藉此爲今後的行動鋪路,使整體計劃更順利推進。

此外,像裏英思考「犯人是誰」的那些場景,其實也充滿了明明白白暗示「綾川就是犯人」的線索,讓人不禁想問:「第一次讀的時候怎麼就沒發現?」……雖然這部分就留給各位讀者自行回收線索,不過,接下來我想特別介紹其中一幕我格外在意的場景。

兩人之間的對話——第一次閱讀時,可能會以爲是「遇到突如其來殺人事件而驚慌失措的少女,與試圖安撫她、像名偵探一般冷靜沉着的姐姐」的關係構圖,但到第二次閱讀,纔會明白那其實是一場令人神經緊繃的試探與角力。

善用所處的情境,構築出一場完美犯罪——夕木春央或許正是想將這位名爲綾川(麻衣)的人物,打造成如同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筆下湯姆•雷普利那樣的角色。雖然裏英將枝內島被炸燬後的海景,聯想成摩西分開紅海的故事,但我卻忍不住想起犯罪電影《陽光普照(Purple Noon)》的最後場景。

「我常常自己喜歡上一個人、懷抱期待,結果一次次失望。」

雖然這一幕在初讀時應該已經讓所有人都震驚不已,本來想說對二刷讀者再寫一次可能有些多餘,但我還是忍不住想要寫下來。

不管怎麼說,成爲「神=真犯人」的綾川,她的計劃與執行都可說是相當精采。爲了將罪行嫁禍給藤原,她在藤原還活着的時候就已經設計好足跡詭計的邏輯,那種縝密程度讓人背脊發涼。而到了最後將所有人困在房間、進行整起犯罪的總收尾場景時,即便我們(作爲第二次閱讀的讀者)已經知道那個在四處活動的人是綾川——正因爲知道了,才更讓人感到毛骨悚然。

雖然她知道犯人是綾川,但她完全不明白綾川爲何殺人、動機是什麼,甚至也無法掌握她接下來打算做什麼。而且,根據「十誡」,她既無法確認這些事,也不能表現出「我知道你是犯人」的樣子。

畢竟,對於二刷的讀者來說,小山內的屍體被發現之後,敘述中出現的「犯人」都可以直接轉譯成「綾川小姐」來閱讀。這樣一來,裏英的困惑與慌亂幾乎能夠被一眼看透。

首先,讓我們從裏英的視角來進行細緻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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