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類型的魔術,兩面悻的極致——《驅邪》解說
《驅邪》 · 今村昌弘 · 3958 字
文•陳浩基
魔術表演林林總總,有一種我想先說一下——魔術師掏出常見道具(例如撲克牌或硬幣)進行表演,完成後觀衆報以掌聲。觀衆心想不少魔術師也作過類似的演出,仔細回味卻察覺這次有點不一樣,但又說不出所以然。然而假如觀衆知悉這魔術的竅門,便會驚覺當中的技巧如何獨特,超越了「舊瓶新酒」或「新瓶舊酒」的範疇,演出背後的工夫更見精采,宛如臺底下有另一場非凡的魔術表演。
對我而言,今村昌弘的《驅邪》就是這種魔術。
「靈異怪談+本格推理」在推理作品中不算罕見。最普遍的形式是以怪談當成幌子,然後由偵探看破詭計,向配角們(和讀者)說明靈異現象乃犯人行爲所致,揭示非靈異的真相;其次是建立在上述的形式上,在塵埃落定後補上無法以現實邏輯解明的情節,「撥正反亂」讓故事尾聲從理性氛圍一躍變成怪談,以恐怖小說風格作結,留下懸念;再來是近年「特殊設定系」推理興起,不少作品利用靈異元素來「修訂」邏輯,比如增加「偵探能夠和幽靈溝通」、「巫術咒術可以隔空殺人」等世界觀,偵探(和讀者)在推理真相時必須套用這些非現實的條件,讓靈異怪談合理地融入本格推理的框架之內。
那麼《驅邪》是哪一種?
奧鄉鎮的怪談真實存在,所以不是第一種。悠介的「靈異推理」正確,故事直接以泥子手之會與被邪神操控的作間對決作結,沒有製造氛圍落差導向恐怖小說類型,所以不是第二種。考慮到作中邪神和七大怪談等等是事實,換言之這是第三種「特殊設定系」推理吧?
不,《驅邪》也不是第三種。本作日版出版時今村昌弘在X發文,直言「這作品沒有特殊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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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ttps://x.com/Imamura1985/status/1703739338767700188)
您可能覺得奇怪,爲什麼「靈異」不是「特殊設定」?我認爲答案倒很簡單,因爲特殊的不是設定(前提),而是謎底(結論)。
在談及細節之前,要先討論一下「本格推理」。雖然「何謂本格推理」衆說紛紜,要下定義必然引來沒完沒了的爭論,但有一點算是共識,就是「作者需要提供公平的線索,讓讀者能夠合理地推想出真相」。然而「公平」本身沒有標準,日本的推理評論家及作家們更因此提出本格推理的「後期昆恩問題」。
關於「後期昆恩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獨步文化專欄文章「【今天獨步獨什麼】後期昆恩問題迴避攻略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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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作家兼評論家冒業鉅細靡遺地闡明瞭「後期昆恩問題」的來由、意義及各種迴避手段(來由與意義在文中另附連結),但爲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在此簡單說明——「後期昆恩問題」指出讀者無法確保故事中偵探知悉的線索完整及真實,結果公平性只淪爲空談。用例子說明的話,證人甲指證嫌犯在案發後離開現場,偵探以此爲線索(之一)判定嫌犯犯案,但在偵探完成推理後出現證人乙,指出甲說謊(或錯認嫌犯),那偵探的結論便得推倒重來。最弔詭的是萬一之後出現指證乙說謊的丙,那麼偵探不就要再次推翻結論?讀者如何肯定證人丁戊己庚辛等等不會冒出?延伸之下,到底「本格推理」有何意義,是不是作者說了算?
(注:https://vocus.cc/article/6419670efd897800017f8d06)
今村昌弘在《驅邪》借角色之口提出他的見解,並付諸實行。
在第三章當悠介和沙月陷入嚴重分歧時,美奈向魔女婆婆請教做法,魔女便舉例比較推理小說與現實的差異(消去法不會被法院接納,但在推理小說中卻獲得認同),指出最重要的是做出「令在場的人都能接受的結論」。爲了達成這結果,就得先訂定大家同意的框架(規則)和推理方式,故事裏悠介他們便設下兩條規則,分別是「以真理子的一切行動皆基於理性爲前提」和「以六大怪談的文本當作線索基礎去進行推理」。因爲有這兩條規則,主角們(和讀者)不用考慮「真理子犯蠢自投羅網而被殺」或「真理子是被靈異操控身不由己地寫下怪談」的可能,將線索範圍限制在怪談文本以及悠介他們調查所得的資訊內,迴避了「後期昆恩問題」。
敏銳的讀者可能已察覺這做法有點奇怪——悠介他們訂立的框架只是一廂情願,他們並不知道真理子是不是真的一時不慎或被靈異操縱纔會被殺,預設這些前提真的可以查出真相嗎?如果您有這疑問,我們可以重溫魔女最初的論點,這兒追求的不是「真相」,而是「大家能接受的結論」。一般本格推理作品,讀者推理的是作者以故事呈現的謎團,但《驅邪》裏我們參與推理的是「悠介、沙月和美奈設定框架之內的謎團」。
本作的本格推理部分,是以後設手法包覆在故事的「內層」。線索是完備的,因爲讀者只要思考六篇怪談文本的伏線,悠介和沙月的主觀敘述也可以當成客觀描述,因爲在這個「內層」我們是要找出能讓三人接受的結論,毋須考慮他們的敘述是否被「外層」的故事幹涉。更重要的是,這個謎團從一開始便提供了悠介的靈異論和沙月的現實陰謀論兩個候補答案。
我們回到最初的議題:「特殊設定推理」。《驅邪》的本格推理部分,設定上沒有任何特殊,就是依照一般的現實邏輯,甚至連古典的諾克斯十誡也捧出來了,只是從謎面的線索歸納,我們會發現「靈異」是其中一個候補解答。古典本格推理不容許超自然元素存在,是因爲這不公平,變成作者自圓其說;但本作一直強調「靈異可以是答案」,假如讀者自行認定「靈異不存在」,剔除該答案,在這個框架裏便是偏見或盲點。借用魔女的「消去法」說法,假設某案件有五名嫌犯,分別是人類A、B、C、D和妖怪E,最後確認前面四人沒有犯案,那麼妖怪E便是兇手。這是沒有「特殊設定」的推理,只是結論違反我們的常識,是一個「特殊謎底」。
今村昌弘在悠介和沙月的推理競賽中,將二重解答的醍醐味發揮得淋漓盡致,兩人不斷依據上述的規則修正推論,而美奈則擔任讀者的代言人提出反駁,即使悠介的靈異主張有別於我們平日慣常接觸的推理情節,當中的條理亦清晰易懂,與沙月的寫實陰謀論難分軒輊。事實上本書的原書名《でぃすぺる》(Dispel)已呈現這趣味盎然的兩面性,Dispel這詞語的意思在卷頭有寫,但在實際使用上還有兩個常見情景——一個是奇幻遊戲中的咒語「辟邪」(Dispel Evil),另一個卻是討論信仰時採用、意義完全相反的「破除迷信」(Dispel a myth),書名以單一詞彙同時呼應了悠介和沙月的立場。
如果我們將焦點從「內層」移到「外層」,同樣會看到令人驚訝的兩面性。小說外層是以少年少女冒險故事包覆,三個小學生主角生動可愛,充滿着青春小說的愉快趣味;但同時間主角們不斷深入探究奧鄉鎮的怪談與歷史淵源,翻出一筆筆祕密,滲透出驚悚小說的氛圍。更奇妙的是,我在重讀作品之際,發現故事的恐怖感比初讀強烈得多,靈異恐怖小說的特質反而在我知悉真相後更見明顯。
從泥子手之會的角度來看,隱藏在奧鄉鎮的邪神比克蘇魯的恐怖諸神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不妨切身想像一下:某天您發現您家鄉的古老傳說是真的,有某個無以名狀的異物被埋在山裏,數百數千年後卻被挖掘出來,接觸過的人輕則發瘋斷肢、重則死亡,甚至被該異物取代意識、支配控制;這異物還像瘟疫般具有傳染性,可以污染水源或經人與人之間的接觸作不同程度的傷害。多年來家鄉出現的多起疾病或意外死亡事件全是它的所爲,更令人束手無策的是這異物有意識地拓展領域,懂得利用某些儀式讓自己擴散,而愈多人意識到它的存在它便愈強大,您必須防止更多人知曉它的消息,甚至不能給它起名字——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您不會知道身邊有沒有人被這異物支配,因爲它聰明到懂得僞裝,讓傀儡混入人羣,暗中侵蝕社會。
本文作者簡介
在「愉快冒險/恐怖怪談」的故事外層裏,作者其實也埋下大量伏筆,讀者可以一一研讀:例如真理子留下的每一則怪談都呼應着邪神的行徑與特徵(像〈永恒生命研究所〉的「抓替身」或〈S隧道的共乘者〉以嬰兒來比喻御神體),另外沙月發現主動提供資訊的小暮小姐原來口蜜腹劍,教讀者不由得思考,稍早登場的熱心陌生人作間先生又爲何值得信賴?從小說架構來分析,我更認爲打從一開始已確定走向靈異結局——「七大怪談」只有六則,那不就暗示「留下怪談的真理子」本身是第七則怪談嗎?假如事件與靈異無關,這個「第七怪談」便不成立,那不就成爲悖論了?
《驅邪》是一部值得深讀的娛樂小說,乍看之下似是坊間常見的類型,但其實每個細節都顯出作者的獨到見解與創意。我對本作的唯一疑問是,御神體是不是還有一半被留下來,悠介、沙月和美奈會不會有另一場冒險?這個或許只能留待今村老師在將來解答了。
當了解上述背景,重讀小說便不禁爲主角們捏一把冷汗,他們好幾次和致命危險擦身而過,悠介甚至差點陷入精神異常,只是他在不知情下被魔女治好。真理子選擇自我犧牲的意義也更嚇人,或許有讀者對真理子的死亡真相有意見,質疑她沒必要做出這種極端的抉擇;然而我們只要細心思考,那反而是最合理的做法——在這個邪神肆虐的世界觀裏,死亡不是最惡劣下場,真理子面臨的最壞結果,是自己或身邊人被「污染」甚至支配,變成邪神的幫兇,從內部瓦解泥子手之會,危及日本以至人類文明。我們可以判斷真理子從時任教授遇害確信自己身份已經曝光,魔掌接下來便會伸向自己,爲了心愛的奧鄉鎮及親人們,她用性命來阻止奧神祭舉行,可說是十分有理智的一石二鳥計策。
陳浩基,香港中文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畢業,臺灣推理作家協會海外成員。臺灣推理作家協會獎、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臺北國際書展大獎、香港文學季推薦獎得主。作品《13.67》獲得二〇一七年度日本「週刊文春推理Best 10(海外部門)」及「本格推理Best 10(海外部門)」兩大推理排行榜冠軍,爲首次有亞洲作品上榜。另著有推理小說《遺忘•刑警》、《網內人》、科幻小說《S.T.E.P.》(與寵物先生合着)、《暗黑密使》(與高普合着)、奇幻小說《大魔法搜查線》(已改編同名漫畫)、《氣球人》、《山羊獰笑的剎那》等多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