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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話 鐘錶店偵探與兇器的不在場證明

《僞證破解家》 · 大山誠一郎 · 1.7萬 字

1

從「美谷鐘錶店」的外部望去,約有一間[1]之長的門框上面,能夠看得出歲月的痕跡。

鐘錶店對面的左側是一間年代久遠的照相館,櫥窗上還裝飾着紀念照片。右側則是一間精肉商店,從店裏飄出陣陣炸牛肉薯餅的香氣。

這是位於鯉川車站東出入口的一條拱頂式商業街。

我一邊眺望着櫥窗上陳列着的鐘表,一邊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一方面猶豫着該不該推門進去,一方面又意識到不得不進去的心情混雜在一起,讓我不由得停住腳步。

終於,我深吸一口氣,推開了店鋪的大門。一陣悅耳的鐘聲響起。店內的冷氣開得也很足。

櫃檯另一側的深處,有一位年輕的女性,正背對着我忙着工作。聽到鐘聲響起後,她便立刻轉過頭來。個子不高,皮膚白皙,看上去像是一隻兔子──眼睛上戴着放大鏡,右手裏握着一柄螺絲刀。

「歡迎光臨。」

店主美谷時乃對我露出微笑。

「不好意思……」剩下的話卡在喉嚨裏,發不出聲音。

「您好?」

「不好意思……」

「請問您有什麼事?」

「請妳幫我破解不在場證明!」

我突然發出了好似怒吼的呼喊聲,下一秒就因爲自己的冒失而後悔,連忙道歉。

「是破解不在場證明的業務,對嗎?非常感謝您選擇本店。又能承接破解不在場證明的業務,真開心吶。」

時乃禮貌地鞠了個躬。

這裏恐怕是日本唯一一間不僅負責鐘錶修理和電池的更換,還能承接破解不在場證明業務的鐘錶店了。要說爲什麼鐘錶店會承接破解不在場證明的業務,據時乃所說,是因爲「主張自己有不在場證明的人,需要準確地說出自己幾點幾分、在什麼地方做過什麼事情。也就是說,鐘錶正是他所主張的最根本的依據。」這句聽起來很可疑的話,正是前代店主的經營方針。

我在大約兩個月之前,因爲要更換手錶電池而偶然進入了這間店鋪。在這裏,我看見了店內張貼的「承接破解不在場證明業務」的廣告紙。當時的我不知是頭腦一熱,還是被困擾太久,總之,我鬼使神差地向店主求助了有關自己遇到的不在場證明。令我目瞪口呆的是,與我所設想的完全不同,店主時乃完美破解了令我煩惱的不在場證明。雖然我內心充滿感激之情,但同時也決定,自己再也不會踏進這裏半步。然而,我又一次遇上類似的難題,無論怎麼思考也得不出答案。沒有選擇,我只能厚着臉皮再次來到這裏,請求時乃破解我遇上的不在場證明。

至於爲什麼說我是厚着臉皮,則是因爲我本是搜查一課的一名刑警。對一般百姓泄露事件搜查相關的資訊,就已經違反了地方公務員法的第三十四條──違反了保守祕密義務法。

與上一次一樣,我被帶到了一張看上去價值不菲的古董沙發前面坐下。接着,泛着濃香的綠茶便被端到了我的眼前。時乃則回到櫃檯的對面坐好,對我輕聲說道:

對於這起槍殺事件,再加上出現在白嵐會總部事務所周圍的大量組織犯罪對策課搜查員,附近的居民紛紛都說「真嚇人啊」,表現出一副既緊張不安又頗感興趣的模樣來。不過我們最後還是沒能問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只要有人聽到槍響,就能夠準確地判斷出死亡時間,然而卻沒有任何與此相關的證詞。果然,音響室良好的隔音效果把槍聲完美地掩蓋了下來。

佐藤有些擔驚受怕地回答道。如果他是犯人的話,那現在這段表演可真稱得上是天才演員了。我立刻認定,這位畏畏縮縮的第一目擊者並非犯人。在索要其聯繫方式和地址後,我們就讓佐藤離開了。

而我,則被安排到尋找布田被殺的理由的那一組,和下鄉巡查部長一起,前往被害人所工作的大村製藥。

2

最初,搜查總部懷疑手槍是從白嵐會或是小八木組中流出的。畢竟,黑社會團體也會進行手槍的私下交易。然而調查結果表明,這兩個組織在背地裏都沒有進行過手槍的交易。

我喝了口綠茶潤了潤喉嚨,輕輕地咳嗽了一聲。

「他在大村製藥公司上班。」

「──黑社會團伙?怎麼可能呢!」

「沒有的事。僅僅負責管理工廠製造的醫藥品並不會無端遭人記恨的。」

警方得知那柄手槍射擊的對象,則是在第二天的十八日。

我環顧室內,這是個沒有窗戶的房間,牆壁上貼滿了不知叫做隔音還是吸音的板件材料。雖然說這話對死者有些不太禮貌,但這裏可謂是最適合槍殺的環境了。牆壁的一端有一個置物架,上面擺滿了唱片和CD。我看了看封面的內容,全部都是些古典音樂。

「這次是一起兇器比屍體先被發現的罕見事件。」

這時,鑑識科的調查員們也開始工作,調查起屍體的情況來。其他的調查員們也分別進行着指紋的採集以及現場拍攝的工作。在殺人事件的現場,鑑識科的工作往往是優先級最高的,我們第四小組的成員都識趣地離開了音響室。

「被害人是?」我們組長牧村警部問道。

「一次也沒有過。」

「是這裏的住戶,一位叫做布田真的三十歲男性。是個單身漢。」

側躺着的屍體頭部附近的地毯上,還沾着一大塊紅黑色的乾涸血跡,甚至還能看到飛濺的腦漿。從屍體躺下的姿勢來看,如果屍體是仰面朝上的話,那血跡就正好處於頭部的位置了。再加上地毯上還殘留有子彈穿過的痕跡,可以設想到,被害人是以仰面朝上的姿勢被手槍射殺,又被犯人弄成了側躺的姿勢的──恐怕在射殺被害人後,犯人還踹了死者一腳吧。

於是,警方的搜查主要沿着兩個大方向進行。一方面,毫無疑問,就是布田被殺害的理由。另一方面,則是兇器手槍的來源。在日本,想要弄到手槍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說不定從入手途徑順藤摸瓜,就能排查出犯人的身分。

我所在的搜查班剛進入現場封條後,便和日湖警署的搜查員們打了招呼,互相交換了情報。

想必是犯人在行兇後,攜帶手槍離開現場,然而卻看見了在白嵐會總部事務所周圍監視警衛的組織犯罪對策課的搜查員們。在殺人後,本就十分恐慌的犯人擔心自己會由於舉止可疑而被警方盤問,於是更加不安。如果表現得過於可疑,很可能會被強行要求接受身體檢查,手槍被發現也是遲早的事。於是在慌亂中,犯人把手槍丟進了身邊的郵筒裏。

「很抱歉,請問一下,你昨天人在哪裏,又做了些什麼?」

米色的地毯上那一片紅黑色的血跡和飛濺的腦漿,形成了一幅怪異的抽象畫。看到現場的慘狀,我忍不住想要嘔吐,卻還是強忍了下來。若是在這裏忍不住吐了出來,將來一定會被前輩們拿這件事開涮的。

正在這時,一位身高約有一百八十公分的巨漢走了過來。鬥牛犬一般的臉上頂着一頭捲髮。看見這樣一個凶神惡煞的男人,圍觀的居民都驚慌地躲在一邊。巨漢剛想鑽過封鎖線,便被站崗的員警攔了下來。牧村警部擺了擺手,說道:

佐藤身體止不住地發抖,人也陷入了沉默。

「在鑑識科的調查員開始工作之前,我們也去現場稍微看一看吧。」

「第一目擊者是哪位?」

根據司法解剖的結果,布田的推測死亡時間爲六月十七日週六的下午兩點至四點之間。他身上有兩處被槍擊的痕跡。其中一發命中右邊大腿部位,子彈被大腿骨擋住,還殘留在身體中(penetrating GSW)。另一發則是在口腔內的貫通槍傷(perforating GSW),子彈破壞了腦髓,從死者後腦飛出,並穿過地毯,打入了地板內。

「……可真是慘吶……」

在六月二十八日,警視廳剿滅了東京都內一處私下販賣手槍的據點,逮捕了相關人員。

巨漢的說話聲也如同驚雷一般。我常常聽說,在組織犯罪對策課裏面,有幾位從外表上看和那些黑社會根本沒有區別的搜查員,沒想到這樣的人竟然出現在我的眼前。從他和牧村警部說話的隨意語氣來看,恐怕他們在員警學校的時代是同級生。

「據你所知,布田先生和黑社會團伙有關係嗎?」

牧村警部先是跟他鄭重道謝,接着便問道:

「那麼,請說出您委託的具體內容吧。」

上午十點過後,警方接到通知,在戶田街內發現了一具被手槍射殺的屍體。根據現場的最初報告,被害人似乎是一般市民,於是一直處於待機狀態的搜查一課第二強行犯搜查第四小組──也就是我所屬的小組──立刻驅車趕往現場。

「這傢伙也是搜查員,他是組織犯罪對策課的真壁。」

此後,我們又叫來了布田的其他同僚,詢問了他的被害動機,然而所有人都表示沒有任何頭緒。在他們的證詞裏,布田彷彿是教科書一般的優秀青年。

「布田先生住在獨棟。三十歲的單身漢住在獨棟,這種情況應該不多見吧?」

「你們去周圍轉一轉,問問有沒有人聽到什麼可疑的聲音或是目擊到可疑的車輛。」

「難道你們懷疑是我乾的?」

在牧村警部的指示下,我們以兩人爲一組在周圍挨家挨戶地進行了拜訪詢問。

鑑識人員從死者右側大腿的槍傷中檢測出了活體反應。另一方面,死者口腔內的貫通傷破壞了其腦髓,想必是致命傷。於是,警方推測,犯人的第一槍應該擊中了死者的大腿,而第二槍則直接貫穿後腦,造成其死亡。

「請問你今天來這裏是做什麼的?」

平根沉痛地感嘆着。

「我毫無頭緒。布田君工作認真又富有正義感,並不是那種會被人記恨的人吶。」

「喲,牧村,真是好久沒見了。」

「對於布田先生被殺害的理由,你有頭緒嗎?」

身穿半袖襯衫和牛仔褲的被害人,就倒在沙發前方一米左右。沙發下面鋪着一張長度約爲兩米的正方形地毯,屍體正好處在和沙發平行的位置。從沙發的方向看過去,被害人的姿勢是面朝前方,左肩朝下側躺在地面上的。

「平時不會受到投訴者的威脅嗎?」

「雖然對於公司來說,任何部門都是很重要的。不過,本部門不僅要負責維持醫藥製品的品質,還要保證市場的供給,確實可以說是最重要的部門。」

「你有從布田先生那裏聽過,他有什麼煩惱或是跟誰起了爭執嗎?」

佐藤把頭搖得像撥浪鼓一樣。

「布田先生最近有什麼奇怪的舉動嗎?」

話畢,警部就領着我們第四小組的成員,進入了被害人布田的家中。

「是專門負責管理工廠製造醫藥品的部門。」

大村製藥的總公司是一座有八層高的玻璃大廈。下鄉巡查部長在前臺出示了警官證,表示有問題要諮詢過世的布田真先生的上司。前臺的接待小姐略顯緊張地撥通了公司的內線電話。

六月十七日,週六。縣警接到了來自日湖市戶田郵局的報警電話。根據對方所說,在下午三點收集郵件的時候,一把手槍在戶田街內的郵筒中被發現了。

「沒事,放進來吧。」

聽到電話的內容,縣警內組織犯罪對策課頓時緊張起來。被發現手槍的郵筒附近,恰好是指定暴力團[2]白嵐會的總部事務所的所在處。與白嵐會同樣爲指定暴力團的小八木組與其成對立之勢,在這數個月之內,兩方底層組員間的摩擦和鬥毆時常發生。前一天,也就是十六號的晚上,縣警接到匿名舉報,內容是「小八木組的子彈將會飛入白嵐會的總部事務所內」。接到舉報後,組織犯罪對策課的搜查員們立刻在白嵐會總部事務所周圍展開了監視行動。

「想必是很重要的部門了吧?」

警部轉向我們,說道:

「我昨天一整天都在陪客戶打高爾夫……」

「可不是。畢竟手槍這種兇器,普通人根本就用不了吧?」

在前臺稍等片刻後,電梯門打開,一位年紀約四十歲上下、戴着眼鏡、身材瘦削的男子出現了。他身穿着昂貴的西裝,鼻樑高聳,嘴脣很薄,一副頗有才幹的樣子。

那是一個約六疊大小的音響室,地面上鋪着木製的地板,牆壁的兩側分別安裝了一個巨大的擴音器。距離擴音器約三米開外的地方,正對着擴音器放置着一張雙人沙發。

「我沒有這方面印象。」

「被害人布田的工作是?」

此外,鑑識人員在死者身穿的牛仔褲右側大腿,與槍傷相對應的位置檢測出了硝煙反應,而在口腔內也檢測出了火藥的附着。因此,這兩處槍傷應該都是接觸射擊所造成的。據推測,犯人首先用槍抵住布田的右側大腿,射出了第一槍,使得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接着,犯人又把槍插入布田口中,射出了第二槍。由於屍體被發現時是側躺的,犯人應該在射殺死者後又踹了一腳。也就是說,犯人對於死者懷有強烈的恨意。

「對於布田先生被殺害的理由,你有頭緒嗎?」

雖然平根的表情貌似謙虛,不過他的語調裏透着自負。

「我好像聽說那棟房子是他從去世的雙親那繼承的。他不是有很多黑膠唱片嗎?那些原本也是他父親的收藏。」

由於被害人的推測死亡時間爲下午的兩點至四點,而在三點之前,作爲兇器的手槍就已經出現在郵筒裏,所以死亡時間被進一步縮短至下午兩點至三點之間。

大村製藥的總部在舞黑市,屬於中型規模的製藥公司。主要以生產販賣鎮痛藥和鎮定劑而知名。

將留在布田大腿中的子彈以及射入地板子彈的發射痕跡,與放入郵筒的手槍做比對的結果,殺害布田的子彈的確是從這把神祕的手槍中發射出來的。

「你懷疑是白嵐會或小八木組的成員做的,所以才趕來的嗎?」

「有道理。等會兒你跟我說說具體情況吧。」

「你有沒有聽他說過,關於收藏的黑膠唱片和誰起過爭執?」

從郵筒中發現的手槍,與白嵐會和小八木組之間的摩擦是否有關?組織犯罪對策課的搜查員們如此推測。根據郵局職員的解釋,下午三點時分,收集郵件的工作人員打開郵筒,正把郵件都收集至郵袋,而負責裝貨的工作人員將寫有「大型包裹」的郵袋放到郵局的麪包車上的時候,聽到了一聲清脆的金屬碰撞聲。收集郵件的工作人員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打開郵袋查看時,赫然發現一柄手槍混雜在郵件之中。這裏的郵筒會在週六的上午十點和下午三點進行兩次郵件收集,因此放入手槍的時間應該是在這之間。

調查結果表明,槍口處附着的血跡是人類的血液。調查員本想進一步調查手槍上的指紋,可調查結果表示,手槍已經被人仔細地擦拭過,上面半個指紋都沒有。

「我和布田君都是音樂迷,特別對於古典音樂的黑膠(Long-Playing)唱片更是十分癡迷。因爲布田君想買我收藏的一張黑膠唱片,於是我和他約好,上午十點我帶着唱片去他家中拜訪。我在剛過十點的時候到了他家中,多次按下門鈴也沒有人回應。我本以爲他出門有事了,不過看到他房間窗戶上的遮光窗簾沒有拉上,屋裏還亮着燈,實在不像是出了門的樣子。我打了布田君的手機也沒有人接聽。之後我又發現,他家裏的大門沒有上鎖。我以爲他是在音響室用大音量聽着音樂沒有注意,於是我就擅自走進房子,去了音響室。結果就……」

「聽說布田君被人殺害的時候,我真是十分震驚。他怎麼會遇上這種事呢……」

搜查員從槍口嗅出了硝煙的強烈氣味,說明最近有人用它發射過。而幸運的是,在調查槍口附近的時候,發現了有血液附着在上面。應該是有人曾經用槍對着動物(或是人類?)接觸射擊過。手槍中剩餘的子彈還剩六發。而FN勃朗寧M1910式手槍的裝彈數爲彈倉七發,藥室中還能夠裝入一發,共計八發。如果手槍之前已經裝滿了八發子彈,那麼這把手槍已經開過兩槍了。

日湖警署的搜查員也把第一目擊者佐藤研作帶了過來。他是一位五十多歲、身材有些發福的男性。此時他正鐵青着臉。

「他一直很正常。跟往常一樣,對工作熱心積極。」

是小八木組的成員開槍襲擊了白嵐會的成員嗎,亦或是白嵐會的組員爲了報復開槍襲擊了小八木組的成員?無論如何,對方應該是在開槍之後,發現周邊佈滿了前來監視的組織犯罪對策課的搜查員,自己帶着手槍招搖過市實在不妙,於是便急中生智,把手槍丟進了身邊的郵筒裏……搜查員們是如此推測的,也以此爲根據傳喚了白嵐會和小八木組的成員。然而,在將兩個組織翻了個底朝天之後,別說死者,搜查員們就連一個負傷的組員也沒能找到,甚至連一個行動可疑的人都沒有出現過。

現場位於住宅區一棟二層小洋樓內。在封鎖現場的封條外面,一羣好奇的羣衆聚在一塊,正滿臉興奮地討論著什麼。人羣的前方,站着身穿制服的警官,在現場維持着秩序。

「生產管理課具體是負責哪方面工作的?」

因爲這起事件發生在白嵐會和小八木組發生摩擦的敏感期間,再考慮到以手槍這種特殊的殺人手段,警方理所當然會懷疑,這起事件和黑社會團伙有所關聯。

「生產管理課與客戶不會有任何接觸。當然,我們公司也曾接到過客戶投訴,不過負責處理這些的是其他部門。」

男子走了過來,跟我們做了簡潔的自我介紹──他名叫平根勝男,遞過來的名片上印着「生產管理課 課長」的字樣。

「不,只是例行訊問罷了。」

「我不是很清楚。他是個很普通的年輕人,怎麼會被人以這種殘忍的方式殺害呢……」

進入正門的玄關之後,是一段短小的走廊。走廊的盡頭便是由起居室、餐廳和廚房組成的LDK。現場就在靠裏面的房間內。

「是叫做佐藤研作的男性。根據他的證詞,他於上午十點半去拜訪被害人,結果發現了屍體。」

手槍是點32口徑的FN勃朗寧M1910式自動手槍。這種手槍被設計成即使從衣服下面掏出射擊也不致引起人懷疑、便於攜帶的小體型,所以能夠通過郵筒中「大型郵包」的投遞口。

犯人在行兇時很可能戴着手套;不過這個季節裏,戴着手套的人會顯得可疑,兇手的做法很可能是在手指上塗抹膠水,等待其晾乾後,就不會在手槍上留下指紋。也因爲如此,警方無法在手槍上找到指紋。也因爲如此,犯人才能毫不猶豫地把槍丟進郵筒。

3

「在如此重要的部門裏面工作,應該挺容易遭人記恨的吧?」

手槍販子使用的是在網絡上接受購買手槍的訂單,並通過郵局的郵包將手槍寄給購買人的手段。警方在調查沒收的手提電腦後,找出了一個詳細記載了販賣手槍的名稱、生產編號、本批次內子彈數量、金額、郵寄地址、購買日期和發貨日期的電子表格。

購買過手槍的人數超過五十,範圍遍及整個日本。警視廳立刻將購買人的資料發送到了其所在區域的警署內。

我所在的地方也收到了資料。根據資料,本縣購買手槍的一共有兩人。其中一人購買的是點32口徑的沃爾特PPK手槍,另一人則購買了FN勃朗寧M1910。後者與事件中所使用的手槍同一型號;而且通過生產編號的比對,確認了這正是事件中所使用的那一把手槍。幾乎可以肯定,購買者正是這起事件的犯人。對於這一有利線索,搜查總部立刻重視起來。

不過,擺在警方眼前的問題是,購買沃爾特PPK和FN勃朗寧M1910手槍的兩人,均使用了郵局的存局待領的業務。

所謂存局待領,指的是並非由郵局配送,而是自己前往郵局的窗口領取包裹的業務。只要在寄件地址上指定存局待領的具體郵局,接着寫下領取人的居住地址和姓名,指定的郵局便會留下郵包。領取人只需要前往此郵局,給工作人員出示身分證明後便可以領取。不希望家人知道自己有包裹、或是不喜歡在自己家中接收包裹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這項業務。

然而,領取人可以直接前往郵局窗口進行領取,也就意味着,寄件地址可以是虛構的。再誇張點,只要事先準備好僞造的身分證明,就連領取人的資訊都可以是假的。

沃爾特PPK在資料上顯示的購買人是「遠山公司」,而FN勃朗寧在資料上顯示的購買人是上川哲史。正如警方料想的那樣,寄件地址是虛構的。當然,購買人也是假的,想必給郵局工作人員出示的身分證明也是僞造的。

沃爾特PPK的郵寄時間是在兩個月以前,FN勃朗寧的郵寄時間則是三個月以前。警方曾派人前往存局待領所指定的郵局調查,不過因爲時間已經過去太久,不管是遠山公司還是上川哲史,郵局職員都沒有印象了,甚至都不記得有人曾經領取過這些郵包。雪上加霜的是,郵局中設置的監控攝像頭的視頻資料也被新的覆蓋了。所以,關於兩把手槍的購買人身分,調查依舊毫無進展。

作爲事件的調查員,我們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從生產編號來看,這位叫做上川哲史的人所購買的FN勃朗寧,毫無疑問,正是事件中所使用的手槍。而這位「上川哲史」,一定就是事件的犯人。然而,我們卻無法得知他的真實身分。

事情在七月二日週日的早上迎來了轉機。

「喲,你有時間嗎?」

伴隨着如同洪鐘一般的聲音,一名巨漢闖進了搜查總部。來者正是組織犯罪對策課的真壁警部。

「怎麼可能有時間啊。這畢竟是搜查總部吶!」

話音未落,真壁警部就自我嘲諷道。這時,在場的所有搜查員的目光全部集中在他身上。

「你來這做什麼?」

牧村警部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問道。

「事實上,我掌握了一個強有力的情報。」

「強有力的情報……?」

「是我們組織犯罪對策課在調查白嵐會的時候,有一位四十多歲的組織成員偷偷告訴我的。他說自己很想退出黑社會。畢竟警方對於黑社會組織的取締一年比一年嚴格,自己也因爲這個身分,被家人和朋友避而遠之,也沒有人可以親近,因此他覺得,當黑社會一點好處都沒有。然而,他也不知道自己退出黑社會之後該如何繼續生活,於是找到我來商量。畢竟,他從高中的時候就被行爲不端的前輩帶着糊里糊塗地入了黑道,自那以來二十幾年,連外面的世界變成什麼樣子都不知道。」

「真是悲哀吶。」

「以後不管有什麼想法,都直截了當地提出來哦!」

「可不是。每次找他們問話,總是有一句沒一句地敷衍過去。畢竟我掌握的只是偷聽到的對話,況且還並不完整。所以我這邊也一籌莫展。如果能讓向白嵐會提供嗎啡的源頭坦白的話,我就能讓幹部們束手就擒了。拜託你了!」

這時,下鄉巡查部長開口說道:

「感謝誇獎!」

「看完電影大概是在幾點?」

「是什麼?」

牧村警部把視線轉向了我和下鄉巡查部長。

「順便問一下,布田君是什麼時間段被殺的?」

「請問你們聚會到幾點?」

「正如諸位所見,我是獨居的。所以沒有人能夠替我作證。」

平根消失在隔壁房間門口,不多久便拿着一本筆記走了回來。他一邊打開筆記確認着,一邊自言自語道:

「那傢伙有一天,偶然間聽到了組織內部兩位幹部的悄悄話。其中一位幹部說『HIRANE私吞的MOHI,能不能再加點量?』另一人則回答說『有點困難吶,要是數量過大的話,管理記錄就沒法作假了』。可惜的是,他聽到的對話內容就只有這麼多了。」

這時,平根推了一下眼鏡,向我們問道:

「──上午到中午這段時間?」

我和下鄉巡查部長立刻驅車前往位於舞黑市大木街的平根居住的公寓。從日湖市戶田街的事件現場到這裏,開車大約需要二十分鐘的時間。平根所居住的公寓從外面看上去很高檔,是一棟十層高、可以單獨購入的公寓樓。平根的房間在九○二號房。

4

平根的態度充滿自信。

「那之後我便離開家,中午和親戚們一起聚會。聚會地點是西急百貨商店的中華料理店『北京仙館』,我在那裏和我表兄弟們碰頭。加上我和表兄弟們,一共有六個人。」

確認完畢後,他對我們說道:

「四月份的那起案件,就是靠你破解了真兇的不在場證明。這次的案件也全靠你才能確定搜查的方向。」

「──死亡時間要更早?這話怎麼說?」

不多時,我們就到達了平根所居住的公寓樓下。我們乘電梯前往九樓,按響了九○二號房的門鈴。平根立刻就打開了門。

「已經過了五點。在那之後我就立刻回家了。」

「好像是和我表兄弟見面的那天吧?……」

我在搜查會議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你們可真讓我大開眼界啊!拿着這些含糊不清的情報,不由分說地找上門來興師問罪,我說自己沒做,讓你們去確認庫存記錄,結果竟然說我可以篡改記錄──你們是來找碴的吧!」

「哎呀,這不是之前的刑警先生嗎。今天遠道而來有什麼事嗎?」

「下午兩點到三點之間。」

「布田的真正死亡時間,有沒有可能更早呢?」

「都是些家常話。報告一下自己和家人的近況,說一下工作相關的事情,順便回憶一下小時候。」

「在那之後呢?」

平根露出了些許不安的神色。看來有戲──我意識到。

「雖然我不知道是誰跟你們打的小報告,但是請你們別相信這種鬼話。我根本就沒有做過私吞的事情。只要去調查公司的庫存記錄就能明白了。」

「那傢伙,本來就不是幹黑社會的料。於是我就安排跟我關係不錯的一家公司收留了他。那家公司很有包容心,也僱傭了好幾個金盆洗手的黑道成員。爲了答謝我,那個組織成員告訴了我很多白嵐會的祕密。不過,雖說是祕密,像那種在黑道混了二十多年還沒能出人頭地的不成器的人,也不會知道什麼高層相關的祕密的。不過在他對我說的祕密當中,有件事還是挺有趣的。」

「找大村製藥的平根問過話的是下鄉老弟和這個菜鳥。正好你們都在,立刻去調查他!」

「──爲什麼要詢問我這件事?」

「會不會是冷藏庫呢?把屍體放入冷藏庫的話,應該能夠將死亡時間推遲好幾個小時吧?」

「我們每個季度都要進行一次聚會。」

「能請你告訴我們,布田先生被殺害的當天,你在哪裏做了些什麼嗎?」

此時我的心情,就像是明明在考試中作了弊,還被老師誇獎的學生一樣。

「布田家裏只有一臺僅供一人使用的小型冷藏庫,根本裝不下一個成年人。」

「他用什麼方法推遲推測的死亡時間呢?」

平根是否爲真兇?我們在搜查中瞭解到,平根出手相當闊綽。他不僅購買了國外的高級轎車,還經常在賽馬場和賽車場豪賭,更是常常在銀座大手大腳地花錢。雖然,身爲中等規模製藥公司的課長,想必工資是不少的,況且他又是獨身一人,應該也有很多存款──可就算如此,未免也過於闊綽了。因此,支持平根大筆開銷的來源,很可能是聯合白嵐會私吞嗎啡所得來的。而這一切被布田得知,這也是平根殺害他最強有力的動機。布田爲人正派,除了平根以外,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人有如此強烈的動機了。

「不可能,想要讓正午死亡的屍體『推遲』到下午兩點以後死亡的話,僅僅靠着房間的空調降溫是不夠的。」

「我們想要確認一下,案發當天上午到中午這段時間你在做些什麼。」

「我們得到情報說,你私吞了公司的嗎啡,擅自提供給白嵐會。布田先生應該是發現了你私吞的行爲,對你來說,他應該很礙眼吧?」

與上次在大村製藥公司裏見面時的穿着不同,這次的平根穿的是開領襯衫和棉質長褲。

「請稍等。我要確認一下記錄……」

「用什麼降溫呢?」

「如果平根認罪的話,別忘了跟我們組織犯罪對策課說一聲。我得靠他來抓白嵐會的幹部。」

的確,正是如此。

「三點結束的。我們從正午到下午兩點都在『北京仙館』喫飯,在那以後去了位於同一層的咖啡廳『Charade』,在那裏一直到下午三點。」

平根的表情有些僵硬。

「……我明白了。」

「菜鳥,你工作很賣力嘛!」

「──好吧。我告訴你們就是了。那天是幾號來着?」

「──MOHI?難道有人正在私吞嗎啡[3]嗎?!」

平根皺起了眉頭。

「正是。嗎啡是強力的麻醉藥物,如果經過精製的話,還能提取出強效的海洛因。其中一個幹部不是說『管理記錄作假』嗎?說到管理嗎啡的單位,無非就是製藥公司或是藥品流通公司、亦或是醫院吧。準確來說,是醫療中使用的嗎啡鹽酸鹽。我想起目前困擾你們的事件裏,被害人不正是在製藥公司工作的嗎?我懷疑這兩件事情之間可能有聯繫。另外一個幹部還說過,『HIRANE私吞的MOHI』──事件相關人士裏有叫HIRANE的人嗎?」

在前往公寓的路上,巡查部長朝着正握着方向盤的我稱讚道。

「你畢竟是生產管理課的頭兒,稍微篡改一下記錄也不是什麼難事吧。」

這部電影,說不定他已經事先在其他時間裏看過了。

牧村警部搖了搖頭。

5

平根嘆了口氣。

「六月十七號,是週六。」

「我就說平根應該不是真兇吧……」其中一名搜查人員嘀咕道。

我們被招呼着走進房間,通過了餐廳廚房(dining kitchen)。從家中擺設看上去,平根應該是單身,沒有其他家人。房間內整齊地擺滿了看起來頗爲昂貴的傢俱和電器,其豪華程度簡直就能當做家電傢俱的展示房。

「這段時間的話,正如我剛纔所說,我和表兄弟們正在『Charade』裏聊天呢。」

聚會的飯店所在的地方在日湖車站附近,距離事件現場開車只需要十分鐘左右的時間。

「因爲是週六,所以早上我都會較晚起牀。我那天八點多起牀,喫了早餐後,打掃了房間,清洗了衣物。」

「聽說還有事情想找我確認?」

得到的結論是,五個人都表示,從中午到下午三點,他們一直和平根在一起。這五位看起來都是老實人,幾乎可以排除一起做僞證的可能性。

「平根和表兄弟聚會是在正午時分,在那之前,他說自己一直呆在公寓掃除和洗衣服。會不會他實際上並不在自己的公寓,而是造訪了布田家並將他殺害,然後利用了某種手段使得鑑識人員推測的死亡時間推遲了呢?」

我們在詢問其他五位表兄弟的姓名和住址後,便回到了搜查總部,報告了這件事情。搜查員們兵分五路,去了五位表兄弟那裏確認情況。

「──你說我私吞嗎啡?別說胡話了!這種聳人聽聞的話,到底是誰告訴你們的!」

「對於這點,恕我無法告知。」

平根將我們請進了客廳。他的表情很是不耐煩。

牧村警部和我們激動地互相看了看。

「沒錯。生產管理課。」

「那之後呢,你又做了些什麼?」

「用空調冷風。我記得現場的房間裏有一臺空調。」

「那個上司,是不是在管理嗎啡鹽酸鹽的部門任職?」

「是嗎。請問你家人呢?」

「不,平根應該就是本案的真兇。正如菜鳥說的那樣,他用了某種手段推遲了布田的死亡時間。下鄉老弟,你和菜鳥再去找一趟平根──」

「那麼,他豈不是很可疑嗎?說不定是被害人發現他私吞嗎啡,於是殺了被害人滅口。」

「白嵐會的幹部不承認嗎啡的事情嗎?」

下鄉巡查部長和我再次前往平根所居住的公寓。因爲當天是週六,所以平根休息在家。我們也以想要再次詢問爲由,事先和他取得了聯繫。

「聚會上一般都聊些什麼話題?」

「不,不必了。」

「比方說──把屍體降溫,減緩屍體產生變化的速度?」

「我去了一家電影院。看了一部叫做《Two of Us》的電影。如果不相信的話,我還能給你複述一下劇情哦。」

「表兄弟的聚會嗎,關係還真是不錯。」

「請別生氣呀。你只要告訴我,在事件當天的行動,我們就會立刻離開了。」

「我們有事情想要跟你打聽一下。方便讓我們進房間嗎?」

「──有哦!被害人的上司。」

於是,搜查總部開始討論,是否能夠破解平根的不在場證明。

我的手心此時卻在直冒冷汗,四月的那起案件,破解真兇不在場證明的並不是我,而是那間「美谷鐘錶店」的店主。因爲警方禁止將搜查情報透露給民間人士,所以我那次頗感後悔。不過在搜查會議上,我還是把美谷時乃的推理當作自己的推理披露了出來。

「爲什麼要問我上午到中午這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布田君不是下午兩點到三點之間被殺害的嗎?」

「因爲他有在這段時間以外被殺害的可能性。」

「這段時間以外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他有可能是在中午之前被人殺害的。」

「請等一下!下午兩點到三點之間被殺害──這可是司法解剖得出的結論啊!如果布田君真的是中午之前被殺害的話,爲什麼解剖會得出下午兩點到三點死亡的結果呢?」

下鄉巡查部長無法回答他。

「更何況,爲什麼又開始考慮起中午以前被殺害的可能性來了?」

當然,這個問題下鄉巡查部長也無法回答。總不可能指着平根的鼻子說「因爲我們警方懷疑你在中午之前犯下了罪行」吧。

「案發當天中午之前我在家裏打掃衛生、洗衣服,之前也告訴過你們了……」

「有人能夠證明嗎?」

「我是個單身漢,沒人能替我作證。」

「打掃衛生和洗衣服的聲音,隔壁的住戶總該能聽到吧。」

「我住的可不是什麼便宜的公寓,隔壁是聽不見我這邊的聲音的。所以這裏的住戶也沒法給我作證,就算那段時間真的去殺害了布田君,也不會有人知道──」

平根毫不客氣地笑着說道。

我同下鄉巡查部長向平根道別後離開了。雖然巡查部長依然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不過想必他的內心和我一樣,都焦急無比。

爲了確認平根案發當天中午之前是否曾經出過門,我們詢問了住在平根左右的住戶。

不巧的是,九○一和九○三的住戶都表示,案發當天並沒有看見過平根出門。

雖然平根很有可能在當天上午出門殺害布田,但我們並沒有證據。更何況,就算他真的在當天上午出門,延遲死亡時間的手段我們依然沒有弄清楚。只要沒能弄清楚這個詭計的真相,我們便拿平根毫無辦法。

平根明明有着殺害布田的強烈動機。然而,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卻擋在警方面前。不破解不在場證明,警方拿他束手無策。搜查也陷入了膠着的狀態,搜查總部的士氣也日漸低落。

在這種幾乎絕望的情況下,我又能做什麼呢?就在這時,我腦海中突然浮現出「美谷鐘錶店」店主美谷時乃的身影。

沒想到,連匿名舉報都在平根的計劃之內。

雖然她在上一次完美地破解了犯人的不在場證明,但很有可能是誤打誤撞。更何況,現役的刑警去拜託民間人士破案,還對其透露事件相關資訊,在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許的。雖說如此,另一方面,事件陷入膠着狀態。身爲搜查小組的一員,我又不得不做些什麼。在猶豫了許久之後,我終於還是來到了這裏。

「射入地板的子彈,可能是更早之前事先射入地板裏的。而殺害布田先生的子彈,則很可能是由別的手槍發射的。」

6

「……嗎啡?」

我的話全部堵在嗓子眼裏,什麼都說不出口。

「接着,平根先生在中午跟表兄弟們碰面,製造了從正午到下午三點之間的不在場證明。另一邊,午後三點,郵局第二次收集郵件時,工作人員發現了那把一號手槍。

「說不定,布田先生是被注射了嗎啡。」

「那麼,這個傷口肯定是郵筒那把手槍造成的,沒錯吧!」

「這話怎麼講?」

我抱着感激的心情,凝視着櫃檯對面的時乃。這位個子不高、膚色白皙,看起來像是兔子的年輕女性。沒想到,這位女性,竟然爲逮捕殺人犯和黑社會幹部都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平根先生從下午兩點至三點之間,一直和表兄弟們在咖啡店聊天──這是他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如果他是犯人的話,那麼就只能在布田先生推測的死亡時間的後半段,也就是三點至四點之間行兇纔行。」

「下午三點左右,與表兄弟分開的平根先生再一次回到布田家中,當然,他說自己去看了電影,這也是說謊。此時的平根先生,還帶上了一把和一號手槍同樣口徑的──就把它叫做二號手槍好了──二號手槍。布田先生當時應該還處於昏睡的狀態。

時乃爲我添上了綠茶。

「還不止如此。平根先生連購買那把奪取布田先生性命的『二號手槍』,也花費了一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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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一號手槍在下午三點,被工作人員發現在戶田街的郵筒裏。警方因此判斷,案發時間不可能在三點之後,也就是說,行兇時間被一系列的僞裝限定在了下午兩點至三點之間──於是,平根先生的不在場證明成立了。」

「……但是,大腿被子彈射傷,畢竟也是會疼的呀。更何況按妳所說,這個疼痛可是持續了好幾個小時呀,布田一定會發出哀嚎、做出抵抗行爲的吧。現場也一定會留下相對應的痕跡。」

「……的確是這樣。如果在死因不明的情況下,通常會檢查屍體體內的血液中,是否含有毒素或藥物成分。不過在這起事件裏,死因非常明確,應該是不會去做血液檢查的。所以,即使死者血液含有嗎啡,估計也是很難發現的。」

「不過,在布田頭部下方的地板上,發現了射入的子彈──這顆子彈正是被郵局人員發現的手槍所射擊的。所以,這顆子彈不正是貫穿布田口腔的罪魁禍首嗎?」

「犯人同樣也利用了郵局的收件時間。警方推測犯人將手槍投入郵筒的時間,是在推測死者死亡的上限兩點之後至郵局前來收件的三點之前。但事實上,犯人真正投入手槍的時間,是上午十點到正午的這段時間。只在特定的時間段內被打開,並且除了這些時間段之外絕對不會打開的郵筒,可謂是此次不在場證明得以成立的最主要的依據。

這個男人,把自己的智慧全都用在犯罪上了。然而,在時乃的幫助下,我還是成功破解了平根的不在場證明。只要他承認自己侵吞藥物的罪行,白嵐會的幹部們也會相應落網吧。

「此時布田先生還保持着橫臥的姿勢。原因是想要對準地毯上的彈孔和地板上的彈孔雖然不難,但想要讓布田先生頭部的貫通槍傷對準彈孔卻不太容易了,畢竟會被他的頭部擋住。所以犯人就乾脆讓死者保持着橫臥的姿態,還能造成是被犯人射殺後踹翻的假象,即使死者頭部的貫通槍傷和地板內部的子彈痕有些偏離,也不太可能會有人注意到。

「在上午的準備工作中,平根先生在音響室內揭開了地毯,並且用一號手槍將子彈射入地板。這時候,平根先生在地板上面彈孔的位置上方,放了可以使得子彈停住的東西,比方說,放上了一個裝滿沙子的口袋。將揭開的地毯放回去之後,裝滿沙子的口袋自然就擋在地毯和地板中間了。

聽完我的敘述後,時乃捧着茶杯,好像在考慮些什麼。接着,她便以稱讚手中的綠茶好喝一般輕快的語氣說道:

我越來越覺得,眼前這位鐘錶店店主的假設是正確的,不由得端正了坐姿。

「我已成功逆轉時間──平根先生的不在場證明,已被我破解。」

「也就是說,射入地板的子彈,是一號手槍發射的。而布田先生口中的槍傷屬於貫通傷,並不清楚是哪一把手槍造成的。但是,地板上的射入痕跡能夠讓鑑識人員誤以爲,死者口中的致命傷也是一號手槍所造成的。

槍膛紋路,就好比是手槍的指紋。

「也就是說,奪走布田性命的那把二號手槍,就是沃爾特PPK嗎?」

「──不使用那把手槍殺害布田?這是不可能的。無論是布田右側大腿中的子彈,還是奪取布田性命的那顆子彈,全部都經過槍膛紋路的比對,證明正是那把被郵局人員發現的手槍射出的。」

「接着,平根先生把布田先生以仰面朝天的姿勢搬到地毯上,將他的頭部放在沙袋正上方。接着,平根先生便用二號手槍插入布田先生的嘴巴里,對準口腔內部扣動扳機,殺害了布田先生。子彈雖然穿過了布田先生身下的地毯,但被沙袋阻擋了下來,所以沒有在地板上留下痕跡。順帶一提,這時,會在被害人後腦部位留下一處巨大的射出傷口,正好能夠掩蓋由鈍器所造成的傷痕。

「接下來,平根先生揭開地板上鋪着的地毯,在測算好殺害布田先生子彈的射擊位置後,將子彈射入了地板。

「嗎啡不僅有鎮痛效果,還能產生鎮定劑的作用,所以被射傷的布田先生依然保持着昏睡的狀態。爲了不讓血液流到地板上,平根先生或許在布田先生的身體下方鋪上了墊子。

時乃笑了笑。

「司法解剖好像並未調查布田先生體內是否還有嗎啡吧?」

「沒錯。只不過,布田先生右側大腿被槍所傷,並不一定和他被殺發生在同一時刻。說不定是更早之前被射傷的。」

「確實如此呢。」

猶豫了片刻,我反駁道:

「從警視廳逮捕的手槍販子那裏發來的資料表明,本縣內購買了手槍的人一共有兩位──其中一位購買了點32口徑的沃爾特PPK,另一位則購買了FN勃朗寧M1910。FN勃朗寧M1910的買主想必正是平根先生,而另一把沃爾特PPK的買主,我想應該也是他。」

「完成了這些準備工作後,平根先生便暫時離開現場,將手槍丟進了附近的郵筒裏。雖然並不知道丟槍的確切時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在早上,郵局第一次收集郵件的十點之後。這把丟進郵筒、後來被警方發現的手槍,我們姑且叫做一號手槍。

「平根先生先是在音響室內,趁着布田先生不注意的時候,用鈍器毆打了他的後腦使其昏厥,接着給他注射了嗎啡,令其昏睡。接着,他用那把被警方發現的手槍射擊了布田先生的右側大腿,並且使得子彈留在了其體內。據我推測,平根先生給布田先生注射嗎啡的部位也是右側大腿,這樣做,還可以掩蓋注射痕跡。

「事實真是如此嗎?首先,讓我們來分析那顆殺害布田先生的子彈吧。首先,布田先生所受的致命傷,是口腔內部的貫通槍傷。貫通槍傷,顧名思義,子彈並未留在體內。所以嚴格來說,並不能確認是哪顆子彈造成的。」

「誒……?」

「如果平根先生並未使用被郵局人員發現的手槍殺害布田的話,不就成立了嗎?」

我有些呆滯地看向鐘錶店的店主。她正坐在櫃檯對面,笑得很開心。困擾搜查總部幾十名刑警好幾周的難題,竟然已經被她解開了?

原來如此!在郵局工作人員發現郵筒中的手槍的時候,布田還沒有被殺害。而平根想要警方誤以爲他是在手槍被發現之前被殺害的,這樣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就萬無一失了。

「因爲那顆射入右側大腿的子彈並未造成布田先生的致命傷,所以比他被殺害的時刻更早之前,他的大腿說不定就已經被射傷了。比方說,在下午三點,郵局工作人員在郵筒內發現手槍之前;比方說,在正午,平根先生和表兄弟們聚會之前。」

[2] 指定暴力團,指的是按照《暴力團對策法》被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指定的黑社會團體。⤴

[1] 一間,日本尺貫法度量衡制的長度單位,約爲1.818m。⤴

「……在那之前?」

「這次犯罪,可謂是考慮到了每一處細節。比方說,第一發子彈射擊的目標是右側大腿,這裏有很厚的肌肉和脂肪,骨頭也很粗,不僅可以讓子彈留在體內,還不至於致命;第二發子彈從口腔中射擊,一定可以貫通頭部而出,而且一定可以致命。

我小心翼翼地說道。她的假設並不見得一定是正確的。相反,錯誤的可能性要更大──對於她的假設,我最多隻是作爲參考。

「但是在那個時間段裏,郵局工作人員已經發現了兇器的手槍,不是嗎?所以不可能是這段時間內行兇的。」

「在此基礎上,平根先生爲了讓往郵箱投入手槍的舉動更加自然,還利用了白嵐會和小八木組之間的摩擦。案發前一天,縣警收到了匿名舉報──『小八木組的子彈會射進白嵐會的總部事務所』,恐怕舉報者正是平根先生。通過匿名舉報,讓組織犯罪對策課的搜查員們聚集在白嵐會總部事務所的周圍,造成犯人行兇後看見大量員警,慌亂間把手槍丟進郵箱的假象……」

「啊,對哦……」

[3] MOHI,原文是モヒ,全稱爲モルヒネ,中文是嗎啡。⤴

「爲了增強這一誤導的真實性,犯人還提前準備了另一處槍傷──死者右側大腿的槍傷。這處槍傷是由一號手槍所造成的,並且有子彈殘留在體內。而且,這處槍傷還帶有活體反應,鑑識人員很可能會先入爲主地以爲,兩處槍傷在時間上的間隔是極短的。沒有人會想到,實際上這兩處槍傷之間竟然相隔了好幾個小時。況且發現屍體的時間是第二天早上十點,距離作案已經超過十八小時,從流出的血液的凝固狀態,已經很難判斷其造成的時間,即使其間相隔了好幾個小時也很難分辨。通過這種誤導,讓警方認爲死者的致命傷也是一號手槍造成的。

「那麼,我把整起事件再次還原吧。案發當天的上午,平根先生去了布田先生家中造訪。雖然他說自己上午在家打掃衛生洗衣服,但事實上這些都是謊言。

「在搜查總部上,你們不是從白嵐會幹部的對話中,懷疑是平根先生侵吞了醫用的嗎啡嗎?說不定,平根先生正是使用了這些嗎啡。」

「從可能性上說,的確存在這種可能……不過,布田右側大腿的槍傷又怎麼解釋呢,子彈留在了他的體內,而這顆子彈正是那把郵筒中的手槍發射的。絕不可能是其他手槍發射的子彈。」

我一時間啞口無言。

「能請妳跟我解釋一下嗎?」

「此後,平根先生將布田先生的姿勢由仰面朝上改爲側臥,把他的頭部移開,將頭部下方的沙袋回收。此時,地毯上留下了子彈發射的彈孔,而周圍也濺上了布田先生的血液和腦漿。接着,平根先生只要拖動地毯,對準地毯上的彈孔和地板上的子彈孔就行了。不過因爲沉重的沙發壓在地毯上,拖動起來可能會很困難,因此可能需要事先將沙發移開。

「正是。兩把手槍都是點32口徑。恐怕平根先生連手槍販子會被抓到,警方會掌握縣內購買手槍人員的名單這件事都事先料想到了。若是自己購買了兩把FN勃朗寧手槍,並且填上了相同的購買人,那麼很可能會被警方識破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爲了防止被人看穿僞裝,他第二把買的是完全不同的沃爾特PPK,還填了個完全不同的名字,造成是其他人購買二號手槍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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