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馬和久的記憶】

《實況:監禁偶像》 · 川上亮 · 3265 字

「這傢伙!? 」

和久不加思索地抓住筆電熒幕。

「是剛纔那個名叫蠻勇的垃圾嗎!? 」

正是那名堅稱自己早已過濾出監禁地點,並且對瞳等人提出各種無理要求的網友。

「不會吧,到頭來這傢伙就是罪魁禍首——」

意思是此人不光隔着網路玩弄瞳等人,甚至是綁架她們的真兇。

即使這令人難以置信,不過如此一來確實解釋得通。

所以他纔會在浴室裏安裝「無人能辨識出來」的排水孔蓋,擺出一副唯獨自己掌握線索的態度在網路上發言。

「竟敢這樣耍人……可惡!可惡!」

因爲近距離觀看熒幕的關係,和久逐漸感到雙眼發疼。

他重新調整好坐姿,刷新Twitter頁面後,畫面上顯示着蠻勇的新留言。

@Hitomi_Qvinta妳們從頭到尾都服從於綁架自己的犯人,甚至還誤以爲對方是救世主,妳們不覺得自己很可笑嗎?#Qvinta

「你是在囂張什麼!你這麼做到底有何目的!? 」

和久怒吼出聲的同時,瞳也發出內容相似的訊息。

對馬瞳 @Hitomi_Qvinta

@banyu884你的目的是什麼?

光是這行文字,和久便感受到瞳心中的彷徨與不安。蠻勇隨即回覆。

@Hitomi_Qvinta當然是爲了跟妳們享樂啦。#Qvinta

「享樂個鬼啦!」

方纔的沉默彷彿根本不存在般,蠻勇開始變得很多話。

和久不禁有些相信,但他馬上感到無比困惑。

但是鬧劇並未到此結束。

不對,我纔是真兇。有希昨天揹着一個印有虎頭的勁爆揹包,此刻就放在我的面前。話說再讓我欣賞一下妳的內褲吧,有希。#Qvinta

@Retsugo有意思,那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是真兇呢?#Qvinta

「沒錯,這傢伙未必是犯人。」

@Hitomi_Qvinta經過剛纔的事情,足以證明蠻勇根本不清楚排水孔蓋是出自哪裏。換言之,他根本不是犯人。

下個瞬間,和久腦中閃過一個可怕的念頭。他懷疑這羣人全是綁架犯,是他們把瞳等人監禁在某處。

和久發現有其他網友也抱持着相同看法。

網路上也紛紛出現認同與採信此說法的留言。

蠻勇隨即向雷茲狗三萬只下戰帖。

馬上又有其他網友堅稱自己纔是綁架犯。

注2:原日本綜藝節目發展出的一種即興聯想遊戲。由主持人指定情境或狀況,答題者回答出的答案越有趣則分數越高。

但偏偏這場混亂並沒有到此爲止。

雷茲狗三萬只 @Retsugo

「這羣人全都瘋了。」

原因是熒幕裏又出現好幾篇犯案聲明的留言。

你們只是隨口丟些假情報,藉此假裝自己是犯人。不管誰是犯人都無所謂,總之我把動機寫在這裏。其實我在Qvinta成立當初就已經成爲她們的粉絲。是爲了幫她們打響名聲,提高她們的知名度才犯下此案。#Qvinta

搞不好那些「我是犯人」的留言,全是真兇切換帳號寫下的吧?#Qvinta

畫面中隨即顯示出「以渾身溼透的狀態玩摔角」、「進行無伴奏合唱」、「讓她們玩大喜利(註釋※)」這類腦袋有洞的留言。

等他回神時,甚至發現自己忘了呼吸。

久子!久子!久子!#Qvinta

和久起先無心理會這些訊息,但是後來他卻無法把目光從這些照片上移開。

話說這傢伙未必是犯人啊。#Qvinta

和久再度看向筆電熒幕。

我投有希應該活下來一票。#Qvinta

和久如此安慰自己,接着他低頭看向自己的手機。他忍不住在腦中幻想出瞳等人擔驚受怕、面面相覷的光景。

而且發言帳號都不一樣。

「那種事根本無關緊要,你們兩個都給我去死啦。」

「這傢伙,居然想故技重施!? 」

和久深吸一口氣,收回抓住熒幕的手,使用滑鼠點擊刷新頁面鍵。

和久抓住筆電熒幕前後搖晃着,接着他說服自己冷靜下來。

@Hitomi_Qvinta等等,大家都別衝動。蠻勇並不是犯人,我纔是真正的綁架犯。#Qvinta

@Hitomi_Qvinta我纔是真正的犯人,是我把妳們關起來的,不要聽從其他人的要求。#Qvinta

只是其中一篇文章令和久大感困惑。

「都什麼時候了,他們還在那邊瞎扯自己是犯人!? 」

我給對馬瞳小姐三千分。#Qvinta

@Hitomi_Qvinta就說我是犯人了,有希快點露內褲啦。#Qvinta

也有人提出上述質疑。

@Hitomi_Qvinta那就重新開始剛纔的遊戲吧,有誰想命令她們做什麼呢?#Qvinta

不該投票選出要被處死的人,而是應該投票要讓誰活下來。#Qvinta

「說得也是。」

以這篇留言爲起頭,網路上陸續出現各種關於犯人的推論。

雷茲狗三萬只緊接着繼續發文。

我是真正的犯人。監禁地點是位在關東的某棟廢棄旅館,具體地址請恕我無法透露。因爲室內裝潢是我獨力翻新,所以配件與傢俱纔會毫無一致性。請大家要相信我。#Qvinta

真兇是我。雖然動機是爲了提升Qvinta的知名度,但是再這樣下去,難保不會令外界以爲是她們自導自演。因此我決定讓她們互相殘殺。#Qvinta

最後一篇留言引起網路上一片譁然,轉眼間就出現「粉絲纔不會做出這種事!」、「你看太多B級片了」、「再如何本末倒置也該有所節制」諸如此類的斥責。

我投小櫻一千票。#Qvinta

「這傢伙是誰啊……?」

其中也有幾則沒有文字,只夾帶着照片的發文。

「這傢伙在說啥啊……!? 」

這句話真是太中肯了,像你們這種想紅的冒牌貨真讓人受不了。我纔是犯人。我駕駛白色老爺車Wagon R接連擄走四位偶像。因爲我一直在跟蹤她們,所以對她們的行蹤瞭若指掌。小櫻來給我舔一下吧。#Qvinta

另外——

@Hitomi_Qvinta只要有一人死去,我就會放了妳們。無論是三人合力殺掉其中一人,或是某人主動自殺,讓其他人獲救都可以。#Qvinta

最後甚至還出現「好,大家來投票決定要犧牲誰吧!」這類煽動羣衆的訊息。其中最令和久難以置信的一件事,就是真的接連出現「我投久子一票」、「我投給看起來很倒楣的小瞳」、「最沒貢獻的人是櫻吧,我投她一票」以上留言在進行投票。

我看這羣傢伙全是犯人吧?類似克莉絲蒂筆下的《東方快車謀殺案》。#Qvinta

「她們應該不會相信吧……話說這羣傢伙全都是人渣!」

和久再次刷新頁面——

這種程度哪可能會擾亂搜查嘛。犯人肯定樂在其中,單純是在享受大家的反應罷了。#Qvinta

此帳號的關注數是零,也沒有追蹤其他帳號,與蠻勇的帳號半斤八兩。

網友們接連發出與蠻勇同調的留言。

在出現此意見之後,網友們紛紛表示贊同。接下來關於Qvinta的留言,逐漸轉變成團員間的人氣投票。

「是這傢伙……?」

確實有此可能。又或許是爲了擾亂搜查,纔會出現一堆這類留言。#Qvinta

網頁上不僅有人針對團員進行投票,還有人接連發出主張自己是犯人、反駁這類主張以及推理事件真相的留言。

由於大腦缺氧到開始發昏,他大口將溼潤的空氣吸入肺裏。

「這是何時拍下的照片……?」

在燈光的照明之下,房間內呈現一片橘黃色。

第一張照片是從門口拍攝浴缸。雖然很明顯是瞳等人被監禁的那間浴室,但是照片內沒看見她們的身影。

正確說來,是浴室內空無一人。

第二張照片是白瀨櫻渾身無力倒在地上,很明顯已經失去意識。她的雙手交疊在腹部上,因爲穿着夏季制服,能清楚看見整條手臂。

和久立刻就注意到了。

照片中的她還沒有被銬上手銬。

下一張照片更清晰可見。

這張照片是從斜上方拍攝失去意識倚牆而坐的橘有希。她的雙手軟趴趴地垂放在身體兩側。

很明顯沒有被銬上手銬。

不過下一張照片卻出現變化。白瀨櫻仰躺在浴缸裏,湯川久美子則是趴在她的身上。因爲兩人的手剛好都被擋住,所以無法確定是否已被銬上手銬。

最後一張照片是將相機放在地板上,拍攝側躺在地面上的瞳。能夠清楚看見她的腹部、胸部以及臉部。

照片中的瞳性感到令和久幾乎忘了她是自己的妹妹,但他現在已經震撼到無心去在意這些感受。

「就是他。」

和久在腦中想像出一名陌生男子,將少女們接連搬進浴室裏,依序替她們拍下照片。

「就是這傢伙。」

陌生男子拍完照片便佇立於原地,低頭看着少女們,然後取出四副手銬,彎下腰來拉住她們的手,小心翼翼地替每個人銬上手銬……

「肯定是這傢伙!」

上傳這些照片的人物——

其帳號名稱爲「貝吉」。

「這個人就是綁架犯!」

READING MENU

目錄與設置

可使用鍵盤 ← / → 翻章

章節內容有誤?提交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