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長江俊和
《出版禁止》 · 長江俊和 · 1725 字
會拿到這份稿子,一切得從一位在製作公司上班的友人說起。
「我這有一份被禁止刊登的報導文學,這份稿子在出版業私下引發很大的話題,你想看嗎?」
這位友人常把新人文學獎的參賽作品,又或是未上市的報導文學拿給我看,詢問我的感想,但禁止刊登的作品?這倒是頭一次。
「我滿有興趣的,給我吧。」
幾天後,他將原稿列印出來,用黑色長尾夾固定成冊送到我家。
稿量約爲一百五十張A4紙,換算成四百字稿紙的話,大約是四百張左右的份量。作者名叫若橋吳成(わかはしくれなり),採訪從二○○九年十一月開始,爲期四個月。那位友人告訴我,這份稿子原本要在綜合月刊上連載,但因爲某些原因取消了。
稿子裏到底寫了什麼?又爲什麼會被禁止刊登?我抱着「解禁」的心情翻開了封面。
很多情況都可能導致作品禁賣,又或是讓出版社決定取消刊登。
戰前日本《出版法》規定,書籍文宣出版前必須先經過政府審覈,若政府認爲「內容不當」便不得上市。直到戰後,日本憲法第二十一條「表現自由」撤銷國家審覈出版物的公權力,日本政府才無法再幹預出版。
不過,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政府有權查扣疑似違反公共秩序、破壞善良風俗的出版物作爲證物。若經查屬實,並確定判刑之後,作品將全數沒收,形同禁賣。
除了法律上的原因,如果出版的過程發生了問題,出版社也會自行終止刊登的計劃。
當然,這種事並不常見,畢竟出版是很花錢的,無論是送印後發現錯誤暫停印刷,還是上市後發現問題全數回收,對出版社而言都是莫大的損失。爲了避免這類風險,出版社在原稿、校樣階段通常會非常仔細檢查。
然而,如果作品有以下問題,還是有可能無法上市又或是緊急回收。
① 過去已有明顯類似的作品或文章。
② 採訪對象或小說角色原型強烈希望作品不要出版。
③ 書中對特定疾病、人種的敘述描寫易引發讀者誤會。
① 也就是所謂的抄襲問題。這種情形通常是作者刻意隱瞞抄襲行爲,而編輯、工作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稿子出版上市,遭讀者、原作者指控後,事情才曝光。
② 是人權問題。一般是因爲書中內容嚴重侵犯到採訪對象(或是小說角色原型)的隱私,許多人甚至因此一狀告上法庭。
③ 則是歧視問題。昭和五○年代前(一九七五年前)常有作品因帶有歧視性的描述而被迫取消出版,但近年來出版社學乖了,對這方面變得相當謹慎,此類案例也逐漸減少。
無論出版前再怎麼仔細校對,還是有可能因爲突發狀況而被迫禁賣。
美國的理由是,該論文有可能被恐怖份子惡用製成生化武器(不過之後在世界衛生組織=WHO 的要求下,雜誌社還是刊登了完整論文)。
爲什麼這篇作品會被「禁止刊登」呢?不同於前述原因,它被撤稿的理由非常特別。
二○一四年八月某日
二○一一年十二月,美國政府要求英、美兩家科學雜誌撤掉一篇日、荷科學家共著的「禽流感」研究論文。
不知不覺中,這部作品像在我心中紮了根一般,令人日思夜想、魂牽夢縈,我不能讓它就此石沉大海。
有些撤稿的理由非常特別。
長江俊和
這篇稿子採訪的,是幾年前在媒體界引起軒然大波的一個社會新聞。
其中又以八卦新聞的撤稿率最高。雜誌社拿到新聞後會繼續挖內幕,若發現消息可信度不夠、資料不足,又或是可能引發社會不良觀感,編輯通常都會選擇取消刊登。
然而,對週刊雜誌而言,「撤稿」卻是家常便飯。雜誌編輯在原稿、校正階段若發現內容有問題,就會直接撤下報導,因此,很多新聞都在你我不知不覺中石沉大海。
作者若橋吳成是一九七五年生於富山縣的一位散文作家。
讀完這份稿子後,我全身顫抖不已。我從未看過這樣的報導文學,這裏面寫的內容是真的嗎……說實在話,我有些半信半疑。
至於到底爲什麼,我們之後再做詳述。
文中登場的主要採訪對象皆按原稿使用假名,並省略部分敬稱。
作品中有一些不適當的字詞表現,但基於尊重作者的原意並未修改。
耗費四年以上的歲月,我終於取得所有相關人士的同意,讓作品得以上市。
爲了確認真僞,我透過給我這份稿子的友人,聯絡上原本要刊登該文的雜誌社編輯部,向他們確認來龍去脈後,又繼續追查內幕。最後終於確定,裏面寫的百分之百都是「事實」。
我手上的這篇稿子基本上已經完成了。雖然編輯部已在前期雜誌上發了預告,但後來還是毅然決然取消了刊登。
於是我開始着手出版這份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