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計謀
《今天是我喜歡的女人被殺死的日子》 · bibi · 2107 字
透過圖書館的公用電腦搜尋關鍵字找出有關貓咪的資料,每一項研究都指示出人類是沒有機會變成貓的,因為光是身體的大小就有很大的不同。其實晴晴並不是由原本的身體變成貓咪,而是類似靈魂交換的情境。奇怪的是可憐的靈魂跑去哪離呢?若是靈魂交換的話,可憐應該跑去了晴晴身體裡去不是嗎?
研究兩個小時的資料後讓我頭昏,腦裡裝了許多資訊,但卻沒有一樣是實用的。
「良也?還好嗎?」
「沒事。」
「好…」
「怎麼啦?心情不好?」
「也沒有,我只是覺得這個寵物箱好小。」
「沒辦法呀!這已經是寵物店裡最大的了。」
我用手摸了摸晴晴的頭,而她也順勢往我的手指依偎著。
「再多多摸我一些,感覺好舒服喔~」
「妳真的變成貓咪了。」
「才不是呢!不知道為什麼被你摸,很讓我感到安心。」
晴晴臉頰旁邊的鬍鬚一跳一跳的,舒服的閉起眼睛享受被人關愛的感覺。
很慶幸圖書館工作人員願意讓我將晴晴帶入館內,起初他們認為貓咪會打擾到人們閱讀,不過我再三保證她不會亂叫。我不想讓晴晴獨自待在家中,現在她的內心已經不像之前一樣堅強,且比起還是人類時更愛對我撒嬌了。
深深的認知到晴晴唯一依靠的人僅剩我一個。
正當要停手撫摸晴晴時,圖書館內突然有騷動,回頭一看發現有一小群的可疑黑衣人拿著一個又一個公事包,帶著墨鏡左顧右盼。
看起來好像是法庭裡在陪審席吵雜的黑衣人,難道是來找我的嗎?
被他們發現我的身影後,不顧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勸阻,直接地走來我雨晴晴的面前。
一位戴著黑色口罩的男子用著奇怪的外國口音率先說話。
「良也先生,終於找到您~了。」
「唉呀~良也先生,請您~好好就範喔?」
「不要擋路!」
我當時已經酒醉,根本不曉得自己說什麼話。但架如我有脫口說出晴晴變成貓的秘密,那麼她的安全不就會成為一件很大的問題嗎?難道這就是他們想將她帶走的原因?
「那又怎樣。」
「畢竟拍攝的距離有點遠所以沒辦法聽到您在說甚麼呢。不過啊~我們透過嘴型的比對,發現您~似乎正在說春晴小姐的名子。」
晴晴聽到拓口的名子就開始害怕地發抖,焦慮地發出悲鳴聲。
我大力撞開眼前的黑衣人牆,往圖書館的大門跑去,來到圖書館外後頭也不回的帶著晴晴在大馬路上狂奔,不時查看有沒有人追上來。
「請你們離開!這是我的貓咪,拓口先生把我的人生全部都變了一個樣了,到底還要怎樣?」
就算與自己的爸爸和媽媽提及不想跟拓口先生結婚也沒用,起初家人們也很尊重她的意願,但時間長久下來,家人們開始認為拓口先生是位好男人。最終她不得不接受與一位不愛的男人結婚。
我隨便從桌上拿了幾張貓咪的研究報告放入包包裡,準備起身離開。心想必須快點把晴晴帶離圖書館才行。
「意思是我把貓咪偷走?別笑死了人!這是我某一天在路上撿到的貓咪。」
「……」
晴晴在認識拓口先生之後就常常露出哀愁的表情,對方給予的早就不是簡單的單相戀,而是權力的掌握。他不顧晴晴的意願,除了想要強行將人帶走之外,還嘗試欺騙她的家人,說服與晴晴結婚的事情。
「良也!良也!良也!別再跑了!他們沒有追上來!」
這是我從酒吧離開時被人偷拍的影片嗎?
小艾琳歪著頭看著飽受言語欺負的兩人,無奈地笑。
「良也先生,請您~好好面對現實吧!請將貓咪交給拓口先生。請記得不管您~在哪裡我們都找得到。」
「我們調查了您~這一年的生活蹤跡,發現您~並沒有飼養寵物,然而這隻貓咪是從春晴小姐死亡之後才出現的。拓口先生認為這隻貓是春晴小姐的寵物,所以必須將它帶走。」
對方強制把我推回椅子上,其餘的黑衣人則是將公事包裡的筆記型電腦拿出來。螢幕畫面是我跟晴晴走在路口的影片,雖然影片聲音不大聲,不過可以看出我張開嘴巴在說話。
「我們是來將您~身旁這隻貓咪給帶走的人。啊!不好意思忘了自我介紹,我是拓口集團所雇用的…」
外頭又下起白白的細雪,老天爺又在對我們開玩笑了,冰涼的內心配上酷寒的冬天,是在適合不過的事情。
晴晴不停發出哀號聲,為了讓她安心下來,我們躲到了一個偏僻的公園,再次緊緊的抱著遭受害怕的女孩。
喉嚨在寒風的侵蝕痛得令人流淚,身體也熱得不像話,感覺隨時隨地都會燃燒起來一樣。心臟不規則的跳動,使平時沒有乖乖運動的自己感到痛苦萬分,儘管如此依舊發瘋似的繼續逃離那些人的手掌心。
「晴晴!我會救妳的!不管用什麼方法,所以妳不要再害怕了!」
「啊哈哈!在我眼裡…那渾蛋才是殺人兇手,拓口先生才是將晴晴殺死的人。我死都不會把貓咪交出去的!!!!!!!」
「你們是誰?要幹嘛?」
「這是私人的事情,給我看這個幹嘛?」
「那個…兩位?哈囉?真是的,我一到圖書館就發現有一大堆警察跟黑衣人圍在那邊。不是說好要來討論晴晴的事情嗎?唉~你們還真麻煩~」
寵物箱裡的晴晴害怕地萎縮成一個圓,深怕會被不認識的人帶走,並且再次去到拓口先生的手裡。
「不對,據我所知,是您~將拓口先生的人生搞砸。」
圖書館裡的人聽到了我們這些對話之後,對我投射出厭惡的眼神,畢竟現在我的身分在全國人眼裡非常敏感。人們嘴裡所講的殺人魔,最該抵制的對象就是自己。
「看來那天您~喝得很醉呢,難不成是用酒精來麻醉自己殺人的行為嗎?」
明明只要將晴晴交出去,我可能就不用再遇到奇怪的麻煩,但我還是選擇了另外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