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想吃掉你的胰脏》 · 住野夜 · 3458 字
蝉声以咄咄逼人之势催促着我。
辅导昨天结束了,真正的暑假从今天开始。我踩着石阶坚忍地往上爬。
烈日当空,今天特别热,头上的阳光和地面的反射毫不留情地袭来,我的T恤已经全湿了。
我并不是虐待自己,也不是在苦行。
「我一直都觉得,你太弱啦。」
那个女生走在前面,看着汗流浃背、气喘如牛的我笑道。我不爽地想跟她争辩,但还是等冷静下来再说吧。我拼命急着往前。
「来,加油加油。」
那个女生从容地拍着手说,带着不知是鼓励还是挑衅的表情替我加油。
终于赶上之后,我用毛巾擦汗,总算可以跟她辩解了。
「我可跟妳不一样。」
「你不是男生吗?真丢脸。」
「我出身高贵,所以不用运动的。」
「不要小看高贵的人是吧。」
我从背包里拿出宝特瓶的茶,大口咕嘟咕嘟地喝。那个女生趁这当口又往前了不少,我没办法只好跟上去。不久之后来到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我住的小镇从这个制高点可以一览无遗。
「好舒服——」
那个女生张开双手叫道。的确,景致和风都让人很舒服。汗渐渐被风吹干了。我又喝了一口茶,重整气势。
「来,马上就到了。」
「哎哟,怎么突然精神起来啦。给你糖吃当奖励。」
「你们两个是以为我靠吃糖跟口香糖维生的吗?」
我想起总是在教室问我要不要吃口香糖的朋友。
她仰头望着天空。
因此,我们是为了互补而出生的。
我们享受着超级无聊又好玩的对话,一起把水桶和杓子拿回原处归还,
我们顶着仍旧毫不容情的阳光,走下闪闪发亮的白色阶梯。
也太迟了吧?恭子同学也这么说。
我虽然惊讶,但以她的个性再跟她争论也没用。我默默地放下背包,走向附近的取水处。那里有很多水桶和杓子,我各取了一个,转开水龙头用桶子接水,然后回去找她。
「不要啰唆,快去。不是给了你糖吗?」
但是,我不相信妳是为了被我需要才出生的。
「要是春树有很多朋友,那我可能不知道是谁啦——。哎,他呀!嗯——。我以为他才比较喜欢文静的女生呢。」
那就下次见了。
但是,我终于自己选择来到了这里,这点希望妳能称赞我。
我笑着抬头望天,说出心中所想。
跟别人往来一点也不简单啊。
啊,我立刻发现自己刚才失言了,但为时已晚。恭子同学对我说的话起了疑心,讶异地把头倾向一边。
我把水桶和杓子递给她,她恭敬地接过,在面前山内家的墓碑上尽情泼水,石头上溅起的水花落在面颊上。墓碑反射着阳光,看起来充满神秘的氛围。
恭子同学很好。妳知道吗?
为什么我们两人一起去妳不在的妳家呢?因为那天我答应了令堂。
我赶上兴高采烈的友人,猜了她在哼什么曲子。
「好啊。」
那个女生哼着歌,轻快地往前走。我啪嗒啪嗒地跟在后面,简直像是要跟她较量一样勉强挺直脊梁。
我跟来时一样,追着恭子同学的背影前进。
她的吐槽融入了高高的蓝天。我回想起好一阵子没去的山内家,上次去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她哥哥,说上了话。
「才不是呢。我的意义更深刻好吗?而且我跟那人不一样,喜欢比妳文静的女生。」
用学问之神所在之处的梅子制作的。
「这种话你也敢讲!」
妳死的时候我是这么想着。我是为了和妳相遇才出生的。
现在不一样了。
真是的,我的朋友性子真急。
「真的,刚才是我漫不经心,拜托妳不要……」
「很高兴吗?」
要是妳喜欢就好了。
在我第一次走的这条路上,一向急性子的恭子同学非常有耐心地等待踟蹰的我,真的非常感谢她。不愧是妳的闺蜜。当然我不会跟她本人说的。
好难,真的。
因为我们俩只有自己的话,并不完整。
她一直朝墓碑泼水,我这样告诫她,但她充耳不闻,把最后一滴都泼在墓碑上,爽快地流着汗,害我有这是某种运动的错觉。
「我们都要幸福喔。」
所以我花了一年的时间。虽然这我也有责任就是了。
「跟那人不一样?」
我在一年前做出了选择,要成为像妳一样的人。
「嗯,啊,辛苦了。」
接着再度回到墓前,跟她说:「我们现在要去妳家了。」然后沿着原路回去。那条路回去有点辛苦,即使来到这里,也不过只是愉快地扯些有的没的,完全是白搭。
我们两个融洽地一起跟她说话。
本来要是能三个人一起聚聚最好,但因为办不到,也就无可奈何了。那就等到天国再相会吧。
我的心意只属于我,因此,我将它献给妳。
最近我开始这么想了。
恭子同学好像很不好意思似地用力拍了我的肩膀。
因为妳感动得要命,所以我才没告诉妳真相。
一点也不简单。没有妳说的、妳感觉的那么简单。
「通常都是安静地合十。但对她的话,可能发出声音比较好吧?」
给妳的供品是那时买的土产。
「觉得我辛苦就帮忙啊。」
我和那个女生并肩一起拍手,闭上眼睛希望她能听到我们要说的话。
「我问两个问题可以吗?第一,除了浇水,还有别的要负责吗?第二,两个人一起去不好吗?」
「啊,春树负责浇水。去那边打水来。」
从她说绝不原谅我的那天开始,我一步步地,真的一步步地,慢慢走上跟她成为朋友的道路。
我摇着头哀求她。
「我跟阿姨会好好教训你的。」
就这样,最近终于和恭子同学一起去了我们一年前去的那个地方,虽然是当天来回啦。那时我第一次跟恭子同学说了和令堂的约定,结果又惹她生气了,骂我为什么不早说。
我们在众多墓碑中找到一个。
能够获得别人认可的人,能够爱别人的人。
我们俩一定是为了在一起才出生的,我这么相信着。
要是真有像是我初恋的女生又出现了的话。
原谅我在此祈愿。
「是啦是啦。来,这边请。」
我现在要跟妳的好朋友,也是我第一个女生朋友一起去妳家。
「那就来去小樱家吧。」
我很稀奇地慌乱了起来。她望着我,稍微沉思了一下,然后嘴角非常讨人厌地往上扬,双手一拍,清脆的声音回响在附近的石头上。
「对墓碑双手合十的时候,要发出声音吗?」
走在前面的恭子同学晃动肩上背的社团用包包,哼着小曲。
「喂,小樱,快起来!」
「干嘛,我完全想不出为什么要被教训。」
妳不在了,我非得一个人自立自强不可。
「这才是最需要说教的重点呢。」
「这轮不到妳来说,我够聪明所以不用念书啦。」
「我要教训你的点太多了,不知该从何说起呢。对了,首先是你已经三年级了,还混成这样完全不念书。」
我希望妳听我解释。我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活过来的,所以搞不清楚到底怎样才算是朋友。
「对不起,别这样,等一下,刚才的不算。」
合十了许久之后,我们几乎同时睁开眼睛,然后分别把带来的东西供在墓前。
我也很好,比认识妳之前好太多了。
恭子同学「哎——」、「嗯——」了半天,又坏坏地笑起来。
……我还会再来。我不清楚人死后的灵魂到底在哪里,所以我会到妳家,对着妳的照片再说一次。要是妳没听到,我去天国时会跟妳说。
本来是泥土的地面不知何时铺了石板,我们抵达目的地了。
「没办法啊,我口袋里总是刚好有糖啊。给你。」
我觉得一定要跟恭子同学成为朋友,才能一起去妳家。
真正的故事啊,下次见到妳时再说吧。
双手合十,闭上眼睛。
我希望妳原谅我在此的思绪。
我觉得这是我能为合而为一的我们所做的事。
「……什么啊,你是在跟我告白吗?去过小樱墓前之后?好噁喔!」
之前跟妳说过的,说话总是加上『先生』的人,那完全是假的,是我编的故事。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糖,放进口袋里。这是第几个了啊。
「这么说来,我第一次跟别人一起去她家。」
妳虽然才十八岁,但特别允许妳享用啦。我试了一下,觉得十分美味。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成为这样的人,但至少我选择了。
我咧嘴一笑,挑衅地望向原谅本来不可原谅的我的那个女生。
「嗯,对啊,被人喜欢没有人不高兴的吧。」
啊,对了对了。妳没发现我跟妳撒了一个谎。
「因为人家出身高贵嘛。」
这次,或许真的可以吃掉她的胰脏了。
「我觉得水不是这样用的。绝对不是。」
因为我这么没用,所以让我先抱怨一下。
…………。
我也这么以为,因为是他自己这么说的,但喜好可能会改变,他也可能没说实话。不管怎样都无所谓啦。总之,我在心里跟他道歉。对不起,下次我请你吃口香糖。
我不知道怎样才算是朋友,所以就拿妳跟我的关系当标准了。
「那真是好消息。」
对漫不经心的我来说。
「但是要等考完试才要跟他交往。」
「妳也想太远了。我会跟他说的,这样他就会努力念书考试了吧。」
我们走下阶梯,一面你一言我一语地唇枪舌战。
她一定在看着我们吧。
「哇哈哈哈哈。」
听见背后传来的笑声,我猛地转过头,差一点就扭到了。恭子同学也一样,然后压着脖子说。
「好痛!」
当然,我们背后没人。
风抚着我们汗湿的脸庞。
我和恭子同学四目相接,然后同时笑起来。
「这就去小樱家吧!」
「嗯,樱良在等我们。」
我们一面哇哈哈哈地笑着,一面走下长长的阶梯。
我已经,不再恐惧了。
(全书完)